星期天,我在家里读了秦文君写的《男生贾里全传》。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男生贾里,他十分严格。有一次,他陪妹妹练搁脚,在桌子上足足放了四块厚厚的砖,让妹妹把脚搁上去。当然他也十分心疼和爱惜妹妹,在搁脚的时候因为脚疼,贾里费了很大劲找来了很多止疼的药片和松节油帮助她。我还觉得他还十分幽默,因为他在用帽子打鲁智胜的头时,他妹妹以为发的是暗号,就来了一个劈腿,竟然一下撞到台上正在翩翩起舞的,搞得台下一片混乱,蔡导演大摇其头,说:太差了,怎么能这样乱来!
想到这,这件事就像我哥哥对我时而严格,时而心疼,时而幽默。比如有一次,我有一题不会,便去请教哥哥,哥哥看后,就认真地讲解给我听,由于我东张西望,什么也没有听懂。后来,又有了和这差不多的题目,我做错了,于是,再次请教哥哥,哥哥说:不懂得要虚心请教,你看,上次不讲给你听了吗?我惭愧地低下了头,从此,我有不会,就虚心请教。哥哥也有关心我的时候,一天,我和哥哥在踢足球,我一不小心,一脚把玻璃踢破了,回家后,我被爸爸打了一顿,哥哥立马说:别打了,其实,是我踢破的。啊!哥哥是多么心疼我呀!
我喜欢这本《男生贾里全传》,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男生贾里》是女作家秦文君创作的优秀长篇小说,它所叙述的是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初一学生的故事。每章基本上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一个故事的开头都可以看到一段贾里日记,用贾里日记的语言开始故事,自然而然地加强了故事的可信性和可读性。同时这些故事又是相互连贯,共同构成全文的整体。故事中刻化的人物贾里有十分显明的特色:班级里一出现什么怪模怪样的事,大家就会不约而同地说:是不是贾里干的?
其实,贾里的心眼并不坏,他是个能干又调皮的男孩,颇有点幽默气质;他不是大人眼中的优秀生,当然也不是个落后生;他聪明、热情、机智、好幻想、爱开玩笑;他每天都在做伟人梦,渴望能一举成为一个英雄,却相不到东碰西撞,弄巧成拙,常常成了个好心办坏事的鲁莽顽童,甚至使自己陷入令人难堪的境地
但这一切并没有使他退却,他依然热情过人,渴望成功。
当然,贾里也干过叫他人刮目相看的事情,着实让他的好朋友鲁智胜羡慕了一番。
这个看似平常的初一男生,有用不完的干劲和旺盛的精力。他的出现,使得原本平淡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而骚动的心灵也因之显得有声有色。
鉴赏与评析
在阅读《男生贾里》的一个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似科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分子,正跟着贾里一起喜怒哀乐;而在读完每章故事的时候,我们也会在不知不觉地陷入沉思。
确实,当我们读完一段故事,不经意地,就会寻找到故事背后隐碟着的深刻寓意:有时候它可能告诉你,帮助别人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或者它正在说,成功需要的是时时刻刻的努力;也许会是,对父母的关爱是应该牢牢记在内心深圳特区外的
作者笔下的贾里用心感司生活水平的赐予,并渐渐长大。他有许多的烦恼,也有对成长的渴望,而最主要的是,他很真实。通过阅读《男生贾里》,我们知道,长大是一件多么不容易又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啊!
从艺术特色上看,《男生贾里》以生动有趣味的故事勾勒出一幅幅当代中学生的生活画面,情节引人,语言幽默,人物个性鲜明,生活细节逼真,富有时代气息。真 实而又诙谐地展示了一个充满幻想又精力晴天乙的当代中学生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形象塑造的细致深入,语言描写的风趣、幽默恰到好处地展示了贾里这个略带喜剧性格的人物,从而营造了全文的幽默风格。
这几天,我在读《男生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男生日记》是在《女生日记》发表过一年以后,作者做了一个阅读调查,发现100%的女生喜欢书中的男生吴缅;吴缅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学生,但他身上有所有女生心动的原因,那就是他的身上具有作为一个男子汉的品质:有见解,有个性,有责任心,还有他的敢作敢为。我喜欢他的敢作敢为,还要向他学习做事有责任心。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吴缅从一个小男生成长为男子汉的心路历程。这本书沿用了《女生日记》的日记形式,以轻松幽默的笔调,真实地记述了六年级男生吴缅小学毕业后,他的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我最喜欢的是《999颗幸运星》的那一篇日记。因为吴缅要去西藏旅游,妈妈又要去外地开会,只好把家里的小狗和小猫交给同学冉冬阳家寄养,虽然小狗和小猫在她家相处过几天,但由于冉冬阳的精心照料,小狗和小猫对她产生了感情,让吴缅更加明白对小狗和小猫要有责任心。
冉冬阳用一个暑假的时间,给吴缅折了999颗幸运星,象征着祝福永远永远伴随着他。他们之间的友谊真的非常深,我到毕业的时候,我也会折幸运星送给我最好的同学和老师,让祝福永远伴随着他们。
读了这本书后,我收获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任何事都要有责任心,敢作敢为。我希望我们班的同学一起来看这本《男生日记》,让他们学习吴缅的有见解,有个性,有责任心,还有敢作敢为的品质。
让我们作为男子汉一起努力吧!
《贾梅日记》是深受中国孩子欢迎的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编写的,大家总是亲切地称呼她贾里、贾梅的妈妈。近期,我结束了《贾梅日记》的漫游,合上书本,真是回味无穷,校园小说总是能够走进我们的心窗,看完这本书,就好像照了一面镜子似得。
读完这本书,贾梅鲜明的人物形象显现在我的眼帘中,她总是喜欢和林晓梅之间以兄弟相称,这是她们之间的默契,这样才够脱俗,够过瘾,使人显得很霸气;为了自己喜爱的明星左戈拉,她向黄玫玫请教了各种祛痘的方法,还精心打扮,只为了在演唱会上不给左戈拉丢脸。
在这本书中,我认为写得最生动传神的是这段话:黄玫玫推荐了一种名牌治痘霜,贾梅催妈妈买,可妈妈不赞成,说忙完了剧团的事陪她去靓女美容院。贾梅只能狠下心偷偷把自己崭新的票子一股脑儿取出来,花了一百多元换回一小瓶治痘霜,贾梅一点不心疼,调处一指头涂抹在两颗痘痘上,过了一会没见奇效,只好不惜工本,跳出好多在痘痘上涂了一层又一层,终于把痘痘掩盖住了。可是豆豆顽劣,一会儿痒痒的,一会儿是热烘烘的刺痛感,贾梅忙不迭得把治痘霜洗掉,老天,那两颗痘痘居然膨胀大了,迅速变红,哎哟好难看,像粘了两颗大红痘。从这段中,我读出了贾梅对痘痘的愤恨,不惜花血本,买回了名牌祛痘霜,还一次性抹了好多,结果,真的是不堪设想啊,竟然迅速膨胀了,我真的为贾梅感到惋惜。
秦文君老师的《贾梅日记》生动有趣,吸引人心,总是能够引人入胜,当贾梅为痘痘而烦恼的时候,我的心中仿佛也变得忐忑不安,当贾梅被左戈拉的歌声打动的流泪时,我的耳边仿佛也想起了那忧伤的旋律,不禁小声哽咽。
书,能够净化人的心灵,读完了这本书,我的烦心事顿时烟消云散,通过这本书,使我更加热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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