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狂人日记》有感200字300字400字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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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在小说的结尾写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如何救呢?他不知道,他只能发出呐喊,他希望有人能够。中国人是聪明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是不清楚明白的。除非有一个真诚的心灵,否则还是会对丑恶视而不见的、还是会拒绝对真理的信仰的。吃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吃,人和动物不同,人活着是为了灵魂,人的价值在于精神的而非物质的。改变我们的世界观吧!人的世界只有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人才能成为万物之灵,人才能彼此相爱!人间才是真正的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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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多数人在被人吃的同时,也在吃人。看来,我们古代的文化无论怎样的令人自豪,都抹不掉这些叫今天人看来极不人道的东西。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饿死是小,失节是大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确实不象在西方文化中有崇高地位。人的价值、人的尊严都是从属于极其专制的社会秩序的需要。人是什么?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只不过是能说话、会穿衣、过群居生活的高等动物,食色性也。
对人的定义必定是建立在对世界的认识之基础上的。由于世界各民族的世界观是不尽相同的,所以不同民族文化所塑造的人是不同的。在中国古代,人们对世界的理解是不明确的,是感性直观的,除了对世界起源童话般的解释外,仅有的一点理性所能述说就是道法自然,道又是什么呢?道之为物,惟恍惟惚。面对这样的世界人除了现实物质追求外,还有什么令人心驰神往?人不过是会说话的高等动物!所以就不难理解:天地不仁,以万物无刍狗。圣人不仁,一百姓为刍狗。牛羊之肉,人可以吃,因为人比动物聪明智慧;的确有的人确实比别一些人更聪明有能力,理所当然的就可以有人吃人了,伴君如伴虎,养臣如养狼。你不吃他,他就要吃你。当然,人与动物是不同的,吃的方法是巧妙的。想来想去,还是有序的吃为好,什么纲常,什么礼仪,不就是一部分劳心的聪明人对付另一部分劳力的蠢人的好手段吗?克己复礼不难,但为仁却很难,因为有限的物质利益总是你多我就少的。存天理,灭人欲更是吃人的武器,因为天理本身就是一部分人的人欲得到充分满足,另一部分人的人欲得不到满足的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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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尽管是鲁迅先生写在八十多年前的,但今天再看仍然是震撼人心的。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实在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几千年来,引以自豪的灿烂文明,竟然被先生叱之为吃人。而且是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许多年来,人们对鲁迅先生的论述总是牢记在心,多少志士仁人对传统文化口诛笔伐大加攻击。但是时过境迁,每每想起,好象许多事情还是依然如故。张志新虽然没有被吃掉,但她的死却是叫人毛骨悚然的,某人的一句话就能将她的生命夺去,为防止她胡说什么,竟然活生生对她的喉咙做了手术。还有,几年前,在某省打工的一些草民在宿舍起火中竟然无法逃命,因为这些打工仔住的地方,就象我们在动物看到的某些兽类的住宅,是有笼罩的!
为什么对吃人的问题,我们声讨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对吃人的文化伤筋动骨。有人说,这是因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不彻底,随着经济的发展、全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一切就会。言下之意是因为没文化,但对张志新下毒手的人不就是很有文化的人吗?而且是深受五四新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社会精英分子。为打工仔制造笼子的人也绝非深受传统文化教训的古董。看来问题不是那么简单。
读《狂人日记》有感200字300字400字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情节,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品]一个苹果读后感篇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一个苹果》写了在已经几天没有喝过一口水,喉咙早已经烟熏火燎的情况下,一个火线运输员捡到一个苹果,不舍得吃,递给了喉咙哑了的连长,连长又把苹果给了嘴唇干得发紫的伤员小兰,伤员小兰把苹果给了步话机员小李,小李又把苹果给了司号员,司号员把苹果给了卫生员,卫生员把苹果给了小兰,苹果转了个圈儿,最后又回到连长手里。连长无奈,只好命令大家分吃苹果,可苹果传了一圈,还剩下大半个。
我读了这个故事,十分感动。一个苹果,对喉咙干哑的战友们是多么重要!可他们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心中想的只有别人。而我们呢?心中只有自己。记得学校发水果,我们班同学蜂拥而抢,有的人压到了同学,差点闯了大祸。拿到了苹果呢?有些同学吃了一半就随手一扔,有些干脆没,扔半路上。和战友们相比,我感到很惭愧。
我以后一定要学习战友们,相互间互相关心照顾,心中时刻只有他人。同时,我们应该珍惜今天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范文模板: 《罪与罚》读后感精选一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情节不是很曲折。主要线索是主人公以一种不平凡人可以杀死平凡人的想法(精英社会),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但是当他杀死她之后发现了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其中有很多让人感到刺激的地方。里面的心理描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特别是主人公在警察局的时候,那种智斗,更是让人惊叹。但是看完这本书想到得更多的是里面人们那种受苦的精神。我们经常说中国人艰苦奋斗,能忍能吃苦之类的。从某一方面也许是这样。但是和这本书里面的那种“受苦与忍受”却有本质的区别。这本书里面的人,或者说俄罗斯人的忍受与受苦精神主要是来自一种道德和宗教精神。他们“渴望”受苦,因为这样能够让他们心安。也许心里的安慰比来自物质上的安慰更让人愿意接受吧。当然还有宗教精神所在。但是,我所想到的中国人的那种忍受与受苦更多的是来自于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隐忍,一种“独善其身”的想法,一种为了生存,可以放弃放弃很多东西,甚至自尊的“劣根性”。好比我们一直推崇韩信的胯下之辱,甚至还将其放到教科书里面。它一直在告诉我们,为了生存,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怪不得中国人的那种“拓荒”能力那么强。怪不得在全世界各地中国华人都能很好的生存着。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独善其身”。个人各扫门前雪,不是我的事我就不理。以至于我们能够围观落水的人而不去救援。甚至还当做娱乐来看。无事生非,惹来一身骚又何苦呢?唯有生存才是硬道理。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精品]《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一”,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
看《月亮与六便士》,第一遍是骂克兰德这个渣男----他可真是渣得不能再渣了!抛弃妻儿不说,朋友施特略夫和妻子勃朗什把重病垂死的他接到家中、象父母一样照顾,病好后,勃朗什跟她走了!同居三个月,勃朗什自杀死亡,而他只是冷漠的说:因为她精神不健全,总是逼着她沿着一条她自己也知道必然通向毁灭的路上滑下去。
愤愤地要把书合上时,作家毛姆用带着消毒水味的手术刀,把人性解剖开来,吸引着往下读:
“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邀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身边这样的恋爱故事真的是不少。
看了第一遍,有个很大的疑问?他为什么永远不缺优秀朋友、年轻女人,为什么创作激情永不枯竭,为什么临死让爱塔烧掉自己的杰作?
接着看第二遍、第三遍......,看着看着,艺术大师的人生之谜一点一点地解开了---------
“思特里克兰德的精神一直脱离了他的躯体到处漫游,到处寻找寄宿,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如果责备他没有这些感情,就象责备老虎凶暴残忍一样荒谬。”
有几人能做到这点呢?
“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正在宇宙的一片混乱中找到了一个新的图案,正在笨拙地把它描摹下来,因为力不从心,心灵非常痛苦。这种热望无时或止地刺激着他,叫他奔向一个他自己也不清楚的目标,燃烧着他心灵的激情发泄完毕以后,他对自己画出来的东西就再也不关心了。他象是森林里的一头野兽,在一阵猛烈追猎后躺在那里休息。”
“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
真正的杰作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就是这样鲜为人知的,难怪爱塔遵照克兰德的遗愿烧掉作品。难怪作家毛姆发出了这样的共鸣:“作者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书的酬报。”
克兰德对画画的执着追求、对世俗的不屑一顾,吸引着有思想的医生、作家、画家,他们成为了朋友;同时,漂亮的年轻女人勃朗什、爱塔,被他的从不报怨、从不沮丧、从不服输所征服,全然不顾他的无礼、贫穷甚至讥笑!心甘情愿地为他冒险,和他一起颠沛流离!
再读着读着,觉得书中的人物和情景在我周围随处可见、而自己以前并没留意:
比如:克兰德妻子贬低克兰德,并不是真心的想贬低,只是“好象由她自己说出他最大的缺点就可以保护他不受她朋友们的挖苦以的。”。
我们经常听到朋友们贬低亲近的人,大多都是情着这样的心态。
再如:“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不喜欢的事,做与不做,最大的不同就是“灵魂宁静”。
书中想说而说不出来的话太多了!何时掀开,都象是在和知己倾吐心声,谈一会儿都会心旷神怡!
“好的作品让人颤抖、让人回味、让人悲观,悲观过后才能变得通透。”《月亮与六便士》,给我打开了看世界的另一扇窗户,从这里望去,可以看见“激情”-------传递着心灵财富的天使,正在专注地发掘和引导普通人潜在的才能!不幸的是,四周都有它的天敌-----物欲!是天敌消灭天使、还是天使消灭天敌?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就在这里。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参考]《最后一课》读后感精选一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最后的一课》的作者阿尔封斯﹒都德(1840——1897),法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家。他一生中,除一部诗集和一些戏剧外,共写了十三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最后的一课})是他短篇小说的代表作。
《最后的一课》写于1873年,即普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1870年7月普法战争爆发,8月份普鲁士军队深入法国境内,在色当大败法军,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投降并当了俘虏。战后法国和普鲁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将法国东北部的亚尔萨斯和格林两省割让给普鲁士。《最后的一课》就是以这一历史事件为背景的。主要反映了在普鲁土侵略者的残酷统治下,亚尔萨斯省人民的痛苦生活和他们敌汽同仇的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
文章来源:http://m.386h.com/duhougan/56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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