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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实用九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

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二、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

(一)稳定生猪贷款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

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一)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定规模猪场存量。

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三)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

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政策调控保障。

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应急体系

(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

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

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

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

(一)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

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现代生猪种业。

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

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2

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高致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全省、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xx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统筹兼顾做好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仔猪腹泻病、鸡新城疫、羊痘等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90%100%,疫密度要常年保持在以上,应免密度达到免疫抗体合格80%率全年保持在以上,家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免疫证发放率、100%免疫建档率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扎实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工作,持续开展不间断非洲猪瘟排查和规模养殖场等场所入场入舍采样监测;加强畜禽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场点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监管,确保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动物疫情稳定,助力全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xxxx,xx我镇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间为月至月月底前xxxxxx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间为x月至x月,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抓好春秋集中免疫行动。各村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按照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业主负主体责任的要求,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常见多发疫病防控工作,提升群体免疫保护水平。农村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每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防疫队逐村逐户实施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规模养殖场通过下发《强制免疫告知书》,督促养殖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同时,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家畜佩戴二维码耳标,规范养殖行为。

(二)全力抓好非洲猪瘟常态防控。继续执行疫情分片包场排查机制,全面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疫情排查、采样监测和日报告制度,坚持做好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消毒和生猪屠宰企业清洗消毒、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管控和落地监管。健全完善生猪养殖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封闭饲养、全进全出、定期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切断病源传播扩散途径,严防疫情传入和发生。

(S)着力做好消毒灭源集中行动。春秋防期间,各村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点)、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点等场所环境开展彻底清洗消毒,特别是对家禽养殖、屠宰、交易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将预防消毒与应急消毒、场区消毒与环境消毒、面上消毒与重点环节消毒紧密结合,做到无空档、无死角,有效杀灭畜禽养殖环境致病微生物,降低疫病发生风险。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督促指导活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次彻底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四)扎实抓好排查监测行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飞行监测、专项监测、应急监测等行动,聚焦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养殖密集区和候鸟迁徙途经地、无害化处理点等重点区域的动物疫情排查监测,重点监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要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随时掌握疫情动态,提高预警水H5H7平。尤其是和等亚型禽流感的.排查、免疫、消毒、检疫等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和林业、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和防疫员的疫情观察报告的职能,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定点、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排查监测制度,定期巡查,做好宣传。一旦发现畜禽死因不明或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并采样送检。要建立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规范报告疫情。

(五)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准调证明、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种畜禽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两章两证等制度,督促养殖场户依法申报检疫。严格检疫出证管理,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备案等情况。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与清洗消毒、跨境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与调入落地监管制度,强化畜禽及其产品调运管控,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严防外疫传入。严厉打击调运三无畜禽(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牲畜耳标、1车辆未按规定备案不检疫即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行为。进一步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做好入场查验、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产品出厂记录、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召回、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环节工作。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打私屠滥宰、注水、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力。

(六)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标语、宣传单、知识讲座、送科技下乡、各种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防控知识的宣传I,和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全面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从业人员增强防范意识,推动实现人病兽防。要按照逐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培训,乡镇负责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的免疫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指导。

(七)切实强化应急管理。要认真组织学习《重大动物疫情(202x应急条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年版)》、xx《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县突发重大动物(202x疫情应急预案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预案和技术方案,深入领会每一个条款,掌握每一项措施,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本着宁可防其大,不可疏其小,宁可备而无疫,不可疫而无备原则,落实本级强制免疫疫苗、诊断试剂、消毒剂、消毒器械、扑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保证紧急需要时,应急物资能调得出、供得上、质量好、24品种全。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运转正常、信息畅通、联络畅通。要认真对待畜禽大量异常死亡等疑似疫情举报信息,按要求加强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工作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做到一个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及时报告,并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和有关技术规程,及时有效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统筹抓、抓统筹,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业主负主体责任的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各方责任和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继续实行领导包片联系和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定人定场负责规模养猪场疫情排查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散养户薄弱环节和规模养殖场重点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督促养殖业主履行好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好免疫等防控措施。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流行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取得效果。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将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要求,对各村动物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验收和抽样检测免疫抗体水平,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年终政府综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三)规范档案建立。各村要进一步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和二维码耳标佩戴,强化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领取发放管理,督促指导防疫员和养殖场业主认真做好免疫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格,详细记录疫苗使用情况和免疫动物种类与数量,免疫档案要求畜主和村主干签字确认,确保免疫工作有据可查,实现痕迹化可追溯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度。各村应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要求填写《免疫进度周报表》,并于每周二下午三点前报送至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在实施强制免疫过程中,若出现免疫畜禽发生应激死亡的要按规定要求当日上报。春秋防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深入查找问题和xxxx风险隐患,及时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春防于月日前、秋防于xxxx月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畜禽免疫汇总表一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3

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维护全乡畜牧业健康发展,保证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副乡长杨斌就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组织防疫小分队与XXX动检分站合作,采取逐户排查的方式,不留死角保证登记到位。经排查,全乡共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11家,规模以下24家,各养殖户都对防疫工作表示支持。

二是通过XXX动检分站对各村防疫员进行了防疫培训,并签订了防疫责任状,保证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防疫任务。

三是由XXX动检分站站长丁彬辉对具体防疫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防疫责任,要求分站包片人员做到到场实地进行指导,保证免疫效果。

经过乡工作人员与动检分站通力合作,全乡畜禽群体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阶段性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4

各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20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农委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全区从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集中时间统一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近年来,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就,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常见病保持稳定控制,全区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流行,也未发生动物源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是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一是省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来势汹汹,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国内流行的H5亚型禽流感病毒至少5种血清亚型,省内也有病原学阳性产品检出,分布范围广。二是强制免疫质量不平衡。个别畜种、病种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较低。部分地方散养禽、水禽和肉禽没有应免尽免,部分散养和林下放养鸡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或免疫程序不规范,存在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情况。三是防控工作有待加强。我区流通环节监管较为薄弱,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风险仍然存在。对此,各街道务必高度重视,保持警惕,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确保我区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今年春季集中防控的目标任务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必须保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我区工作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人畜共患疾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特别是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监管。

三、认真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一)扎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

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防疫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严密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在3月15至5月15日期间,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坚持“五统一”、“五不漏”,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决不容许出现因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同时加强疫苗管理,减少损失,杜绝浪费。

(二)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确保取得实效。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x农业函〔20xx〕x号)要求,严格落实疫病监测、净化和监管措施,严防疫病传播扩散;认真组织落实《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进一步加强狂犬病免疫和监测扑杀工作,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效,严防疫情反弹。

(三)配合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区统筹局落实好20xx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按照“四定”监测模式和“五结合”原则,突出活畜禽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对监测出的阳性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处置,消除疫情隐患。同时积极配合区动监所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对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畜禽,及时加强免疫。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武侯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疫情举报核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消除隐患。对发现的疑似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

严格执行“六条禁令”,深入贯彻《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切实加强运输、屠宰加工、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监管,督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同时督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对疑似染疫畜禽要监督业主作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对应免畜禽实施全覆盖免疫。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各街道业务部门要加强与街道的财政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和疫苗配套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督查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区统筹局将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向全区通报。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5

近年来,我县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了动物疫病防控“五个百分之百”,即:应免畜禽免疫率100%,耳标挂标率100%,抗体水平抽检合格率100%,免疫证发放率100%、免疫档案健全规范率100%,圆满完成了各项防疫任务。

我县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动物免疫、标识佩戴、消毒灭源、疫病监测、应急处置、督促检查等工作任务,疫病防控能力大力提升。县畜牧兽医局实验室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行业内评审,疫病检测能力和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在全县设立多处口蹄疫、禽流感等调查点,实现了日常监测和定点监测有机结合。启动执业兽医注册和备案,推进乡村兽医登记,强化村级防疫员队伍培训建设,开展“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全县防疫工作中实现“六化、三统一”管理。全县聘任858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实现一村一名。为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每年都开展培训、演练、竞赛等活动。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有50余名疫病防控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技能大赛有来自全县16个镇街的32名优秀防疫员参加;10名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参加全县“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防疫员技能比武大赛中我县选派参赛人员获得全国二等奖的'好成绩。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6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

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xx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

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

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

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

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

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

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

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

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

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

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

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

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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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

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

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7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镇20xx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现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以《湖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湘政办发〔20xx〕45号)颁布实施为契机和引领,进一步健全防控责任、经费投入、体系建设、督促检查等保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防控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严格实施监测、免疫、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单项目标

1、强制免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常年免疫密度在1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证明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我镇秋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月上旬进行动员,9月份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集中免疫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集中免疫任务。

2、疫情监测。坚持部、省、市计划与地方计划相结合、定点布局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科学评估免疫效果,有效防范外来病和新发病,为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人畜共患病防控。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控制传染源,加强检疫监管,落实预防免疫,加强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有效降低H7N9禽流感、血吸虫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对人畜的危害。

4、生猪常见疫病防控。督导养殖场户践行“养重于防、防重于治、养防并举、综合防治”的防疫理念,加强饲养管理,落实预防免疫,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生猪腹泻病、猪丹毒等常见生猪疫病的发生流行,最大限度减少疫病的威胁和危害。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强制免疫,打牢防疫基础。免疫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措施,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一是落实免疫责任制。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坚持免疫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兽医部门和养殖者的责任。从规模场户开始,大力推行“政府领导、兽医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强制免疫模式,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面建立起主管部门免疫告知并监督、业主按免疫程序免疫的制度,督促其严格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对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和养殖户免疫申报的定期补免制度。集中免疫期间,动物免疫工作一定要由驻村(居)干部或村(居)干部带队入户和防疫员一起完成,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强制免疫任务。各村(居)委会要全面落实养殖户免疫申报制度,增强养殖户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并建立动物免疫申报及回访登记表,镇动物防疫站要公示免疫申报电话和监督电话,保证执行到位。二要确保免疫进度。三是加强疫苗使用监管。动物防疫站要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加强免疫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好免疫队伍,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要完善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

(二)抓好监测流调,提高疫病预测预报能力。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巡查制度,高度关注A型口蹄疫等疫情动态,规范疫情报告,加大疫情举报核查力度,做到“有报必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设立动物防疫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值守核查制度。

(三)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检疫监督。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坚持把养殖场(小区)规划建设、动物防疫管理与养殖业生产扶持项目结合起来,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作为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基础条件来抓,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官方兽医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率100%,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措施。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项目资金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时一律不予考虑支持,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规范检疫行为。动物防疫站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和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做到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100%;同时要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新购置的识读器的使用,积极开展电子耳标试点工作。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创新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环节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特别要强化畜禽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驻场的官方兽医要严把入场查验关、日常巡查监测关、出场检疫消毒关;要严格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审批管理,加大非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动抵达报告制度的'落实力度,完善相关监管记录,阻断疫病传播;要强化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严格验证查物,充分发挥防疫堵疫职能,降低疫情传入风险。四是着力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各村(居)及动物防疫站要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做好规模场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数据统计工作,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要加强对病死动物乱扔乱弃现象的监管,督促生猪规模养殖场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阻断向人间传播。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意识。对养殖、畜产品生产加工、官方兽医、乡村兽医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避免在人畜共患病防控过程中出现人员感染。二是抓好H7N9禽流感防控。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继续加强跨省活禽调运、活禽批发市场的监管和疫情监测,严禁从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以及动物、环境样品中检测到病毒的省份调入活禽,继续执行暂停商品代活禽跨省调运的指令;要对大型活禽批发市场派驻官方兽医值守,严格查证验物,并督促市场做好清洗、消毒、定期休市等工作,降低疫病风险。三是要做好血吸虫病、狂犬病、布病、炭疽、结核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犬只免疫、家畜查治和传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重点控制犬、牛羊等牲畜传染源;禁止从国内布病一类地区和炭疽病高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控制疫病的传播,保护我镇人畜安全。四是健全人畜共患病联合防治机制。镇动物防疫站与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联合防治机制。一旦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样品,及时互通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联合开展疫情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理,依法果断处置。

(五)抓好常见猪病防控,维护生猪生产。近年来,生猪腹泻病、猪丹毒病等常见疫病的危害加大,镇动物防疫站要对此高度重视,统筹抓好这些常见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畜牧水产局下发的《生猪腹泻病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派出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讲座,未雨绸缪,主动指导生猪养殖者科学开展疫病防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开展疫情排查。近期,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组织开展一次猪丹毒等生猪疫情大排查,详细了解当地生猪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态势,摸清流行规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三是指导养殖户重视和做好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圆环病毒病等其它常见疫病的防控工作。镇动物防疫站要制定专门的技术方案,做好科普宣传,强化检疫监管,指导养殖场科学做好基础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组织开展消毒灭源,确保疫情稳定。

(六)加强应急管理,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秋冬季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村(居)委会要以《湖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的颁布出台为契机,增强信心,加强我镇防治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坚持规划引领,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二)落实财政投入,健全防控经费保障

各村(居)委会要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秋防集中免疫时带队的开支。

(三)关注舆情动向,正确引导舆论

动物疫情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严禁越级上报。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11月中旬,镇人民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强制免疫工作部署、免疫进度、防疫站长与防疫员在位在岗和驻村(居)干部及村(居)干部带队入户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防控工作问题较多、反应问题突出的村(居),将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11月下旬,市、县将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实行重检及挂牌督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初应急预案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对因思想麻痹,免疫不到位,检疫监督都规范,疫情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8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有效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调控。发挥市场价格及政府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兼顾生产与消费、猪肉与替代品,调节市场供需,促进生产平稳、健康发展。

(二)分级负责、县区为主。市级负责全市猪肉保供稳价政策制定,保持全市生猪生产的基本稳定,承担凉州城区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县区政府承担本地猪肉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

(三)精准高效、平急兼顾。加强价格监测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不断完善政府调控手段,合理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发挥政策效能。合理设置常规储备和临时储备规模,创新储备吞吐方式,充分发挥平时灵活调节和急时快速有效调控功能,确保储备调控做到“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市场监测分析

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生猪猪肉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重点跟踪分析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仔猪价格、白条猪出场价格、玉米平均市场收购价格、城市猪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当监测发现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做好预警、处置准备工作。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生猪生产、调运、销售情况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同步宣传涉猪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引导市场主体自主调节生产经营决策,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二)建立政府猪肉常规储备

为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要,市级和县区政府要建立一定规模的'猪肉常规储备。市级常规储备规模按300吨安排,以冻猪肉的方式存储,储备资金由市财政负担。若需调整常规储备规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常规储备中含应急储备120吨,专项用于应对突发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按储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常规储备应定期轮换,轮换期间,储备肉库存数量不得低于225吨。

各县区常规储备由县区政府承担,最低按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具体储备规模根据实际条件自行确定,储备期相关补贴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常规储备可采用冻猪肉及活体存储等方式,其中冻猪肉存储占比不少于50%,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时增加冻猪肉储备至规定的常规储备水平。天祝县可视情减少猪肉储备规模适当增加牛羊肉储备。

(三)协同做好预警应对

1.价格过度下跌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下跌,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同口径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平稳有序减栏,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栏。

当省上对我市下达临时收储指令时,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储任务。

2.价格过度上涨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及猪肉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明显上涨时,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发布相同口径的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有序扩产,避免非理性过度补栏。

当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市下达投放省级储备肉投放指令时,市发展改革委会商市粮食和储备局制定投放方案,并按指令投放省级政府储备肉。同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我市的猪肉生产、调运、销售形势,制定市级政府储备肉投放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向市粮食和储备局下达投放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在凉州城区依托承储企业的投放点实施投放,对群众不发票、不限购、敞开供应,确保不断档、脱销。市级储备肉投放结束后,要在30天内完成补库。县区可参照市上的做法,确定投放方式和投放规模,及时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四)压实猪肉保供稳价责任

市、县区政府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要积极扩大生猪生产,提高生猪自给率,结合实际健全猪肉储备调节工作机制,落实资金安排、收储主体等关键事项,组织实施好储备调节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适时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形势,议定储备响应方案,研究特殊情况下的猪肉市场调控措施等。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生猪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政府猪肉储备相关经费,切实保障生猪和冻猪肉储备、轮换、投放等需要,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引导猪肉及替代品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餐饮企业,保障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提升生产自给能力。加强饲料安全、生猪疫病防控及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机制;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推动生猪及产品规范有序调运。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加强对猪肉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问题猪肉进入市场。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做好政府猪肉储备管理工作,合理布局储备库点,确定可租用的社会库点,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增强政府储备猪肉常规调节和应急调控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猪肉保供稳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具体主抓,落实落细部门责任,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强化政策协同。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协同联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通过增加预算内投资、保障养殖用地、强化信贷和保险政策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推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促进生猪和猪肉市场供求基本均衡,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商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全面、客观、准确的报道猪肉产品市场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以及政府采取的保供稳价措施等情况,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生猪及猪肉价格涨跌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营造有利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舆论氛围。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计划 篇9

为做好今年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从3月起,全县125名动物防疫协防人员按照“责任到人、疫苗到员、台账到户、注射到畜”的要求,对辖区内饲养的`家禽、生猪、牛、羊进行了为期50天的强制免疫注射。期间全县共免疫生猪3.11万头,牛1.69万头,羊0.46万头,家禽53.28万羽,基本做到应免尽免。

通过此次指导各乡(镇)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筑牢了畜牧业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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