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范文网相关栏目推荐:“小屁孩日记读后感作文”。
学生需要在短时间内掌握写一篇合格作文的技巧,写作文有助于自己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多注意平时积累,好作文自然不在话下。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学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屁孩日记读后感作文分享”,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但是有这么一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这本书好好读一读。这本有趣、好玩的书,就是《小屁孩日记》。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生格雷的日记。他的日记跟我写的日记不同,每篇日记都配了漫画。他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
格雷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儿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该有的所有品质,淘气、聪明、诚实、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恋。他的成绩不好,而且也不爱学习。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个“好孩子”,而这些缺点却让无数的人爱上了这个“坏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丧失了儿童应有的品质,他们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下,学会了众多才艺。他们是众人眼中的“天才”,但他们却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东西——童趣。过多的压力,让他们太早成熟,以至于还来不及享受儿童时期的快乐,就要过早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就拿朗朗来说吧,他从小父亲就逼着他学钢琴,学不好的时候就要打手,朗朗的双手可以说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在父亲的强制性学习下,他的确成为了当今我国最具名声以及影响力的钢琴家,但他却完全没有体会到童年的快乐,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一层灰霾,除了钢琴,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东西。那么谁说“坏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日记其实并没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它。如果在日记上记录下自己儿童生活的点点滴滴,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儿童时光是多么美好。儿时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从而会庆幸自己记录下了这些值得回忆和回味的东西。觉得自己的童年时光没有虚度,会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每天坚持写日记,哪怕只是画一幅画,都很有意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写日记的快乐。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它在人的生命中仅有xx年,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小屁孩日记的第一册鬼屋创意。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格雷在他的中学生活中遇见的种种事情,主人公格雷是一个念初中的半大小子。他善良、诚实、聪明、爱玩,满脑子的鬼点子。他的妈妈让他记日记,他除了松散地记述了有趣的或难忘的事情外,还画了许多漫画。在日记里,格雷记叙了他如何驾驭充满冒险的中学生活,如何巧妙逃脱学校歌唱比赛,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秘密。
他经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经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屡屡身陷尴尬境遇竟逢凶化吉。他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坏孩子,就只是普通的孩子;他有点自私,但重要关头也会挺身保护朋友总之,那些十几岁孩子常遇到的麻烦事他都毫无例外地遇上了:他的父母不让他打电子游戏,他的哥哥罗德里克欺负他,他的弟弟曼尼总给他惹麻烦,而他学校的女生则认为他不过是浪费她们的时间;他和死党罗利分分合合
我合上了这本书,捧腹大笑,想到:小屁孩(格雷)真倒霉呀,在学校受别的大块头欺负,在家受哥哥罗德里克、弟弟曼尼欺负。他爱打游戏不爱出去运动,被爸爸妈妈给赶出去运动,结果又到死党家去打游戏。
但是,在生活中,没有几个爸爸妈妈让孩子出去运动,把它们关在家里,希望他们永远都在学习之中,不允许他们玩耍,干什么都得让他们知道,没有私人的空间,因此,他们一点也不快乐,他们的快乐就这样的被父母扼杀了,可他们的父母还以为自己的孩子很快乐,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没有快乐的孩子,童年可能是灰暗的,没有乐趣。
小屁孩日记,给我了很大的收获,我以后要多读小屁孩日记!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在暑假的星期六,我去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我一眼就看见了一本书《小屁孩日记》,翻了一下,就是它了我激动的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夫金尼,书里的内容非常搞笑,那个小屁孩,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格雷,虽然很调皮但又聪明机智。
书中讲述了他如何驾驭充满冒险的中学生活,如何巧妙逃脱学校歌唱比赛,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得秘密。他经常想捉弄别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屡屡深陷尴尬境遇竟逢凶化吉。他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坏孩子,就只是个普通的孩子;他用点自私,但重要关头也会挺身而出保护朋友。
小屁孩米多在这些烦恼事中一天天成长着。他很可爱,也很淘气,他很聪明,也很调皮。读完那些一个个、一串串令我发笑的小故事,我感悟到:成长需要智慧,需要感恩,需要爱心,需要快乐,需要想象力,更需要一颗单纯的童心。这些小屁孩米多都有,在本书中我似乎找到了与他的很多共鸣之处。
这本书生动有趣,语言搞笑幽默。真是开心有理,快乐无敌啊!读完此书也让我明白了快乐读日记,轻松写作文这句话的意义。同时,也祝愿全天下的小孩都成为快乐的小屁孩,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就是这样的方式,配上有趣夸张的漫画给我们展现了少年儿童有趣的真实生活。无论男女老少读着读着,你便会不经意的浸泡在轻松愉快的书海里面。你会哈哈大笑,甚至笑得你肚子疼!
格雷每天是那么快乐,自由自在呀!这让我有些羡慕他了。我也想当一个小屁孩要珍惜我们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时自由的!让我们都变成小屁孩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书目,发现《小屁孩日记》十分有趣。现在,我还拥有了十本《小屁孩日记》呢!其中,《小屁孩日记》3让我回味无穷。
在《小屁孩日记・好孩子不撒谎》里,大小子格雷过得十分不爽,首先是上游泳课时被大伙儿嘲笑。他还十分得意地上演了一出吧同学奇拉格当成隐形人的闹剧。还十分自信地以为自己每天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吃姜饼,最终在圣诞前夜被揭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觉得文中的格雷是一个十分爱捉弄别人的家伙。这点可以从他把同学当成一个“隐形人”看出。他为了出风头,让同学关注他,就捉弄别人,让别人难受,而自己就为自己的主意而得意,可见格雷是一个十分调皮的孩子。同时,格雷还有一点“机灵”和“自恋”。因为,格雷经常制造恶作剧,同时以为自己是最优秀的,经常以为自己很受女生欢迎看出。同时,格雷也有正义的时候,有时也会保护“死党”罗利。所以说,格雷十分符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某些人。
在生活中,我们不能有格雷的缺点。比如:爱捉弄别人,常常让别人难受,最后往往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反被别人捉弄了,往往就会是自作自受。同时,也不可以像小屁孩一样胆小,要勇敢。比如像生活中的policemen,他们就要十分勇敢。我们也必须勇敢,不做胆小鬼。同时,我们也要像格雷一样“正义”,保护了“死党”罗利。所以我们要正义和勇敢。
刚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书名和一副卡通画深深吸引住了。书名叫《小屁孩儿》,则封面上有一个头大大的、身子小小的小男孩。,我猜他应该就是“小屁孩儿“。然后我就兴致勃勃的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很确定封面上的小男孩就是”小屁孩儿“。”小屁孩儿“刘国正把自己的音乐糖分给大家吃,可是,他却诞生了第二个绰号”小屁孩儿“、他在考试前‘因为没准备好,用隐形笔在身上写答案。记得在方老师给我们上的一篇课文《诚实与信任》,”“小屁孩儿”这麽做是在欺骗老师,也是在欺骗自己,我们应该诚实的对待学习、“小屁孩儿”在上课的时候违反了纪律,老师惩罚他,他还淘气的跟老师开玩笑等等。说明“小屁孩儿”刘国正是个淘气的、可爱的、顽皮的、古灵精怪的男孩。
因此,从“小屁孩儿”的身上也能找到我和我同学的影子。我们也跟“小屁孩儿”一样淘气着、快乐着、成长着。童年时人生中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因此我们尽情享受着这千姿百态的童年吧!
上星期我开始看《小屁孩日记》那套书。它有的地方很有意思,也有的地方让人厌倦。书中的主角叫格雷,他有一个哥哥罗德里克和一个小弟弟曼尼。罗德里克是个乐队的鼓手,乐队的名字叫水不湿。罗德里克经常捉弄格雷,而曼尼总是给他捣乱。格雷又没处撒气,所以我们在书中常常会看到他火冒三丈的样子。正因为格雷经常遇到很多麻烦事,所以最有意思的地方是他怎么解决这些麻烦事,而且在解决这些麻烦事时还闹出很多笑话来,这时候就出现了很多配角,罗利等。
有一次格雷一家去教堂。格雷一上车就感觉一屁股坐在一个粘糊糊的东西上了。下车时候发现裤子上都是巧克力,因为小曼尼带着他的复活节兔子上车,他准是一屁股坐在兔子耳朵或者什么东西上了。罗德里克知道复活节礼拜至少有两个小时长,他总是在找借口开溜。所以就脱下自己的裤子说格雷可以穿他的裤子进教堂。格雷正想一口答应的时候却发现罗利在旁边。他可不想让罗利看见自己脱裤子的样子,所以只好勉强答应了妈妈围着粉红色毛衣进教堂的建议。因为这样像个小女生,所以格雷非常尴尬。
进了教堂,曼尼就开始吃东西,吧唧吧唧的。格雷受不了这种噪音,而且也为了快点离开教堂,就对曼尼说了声:“便便”。曼尼果然大哭起来。妈妈一边安慰曼尼一边赶紧抱着曼尼上了车,然后让大家一起上车回家。格雷一到家就赶快坐到电视机旁,以为可以放松了。虽然罗德里克没再捉弄他,但是爸妈却把他教训了一顿,并且禁止他看电视,让他回自己的房间去看书。
我很喜欢看《小屁孩日记》这一套书。日记的主人公名叫格雷,日记里一件件有趣的事会让我捧腹大笑。他是个美国囧男孩,他有着满满的小心思、小算计、小毛病,其实这些在我的身上也有,只是和我不同的是,格雷总能把他的每个想法立即付诸行动,而我呢却是即使有了想法也不敢。就拿《小屁孩日记12》来说吧,没钱的格雷想到了赚钱,就拉上死党罗利一起办节日义卖场。为了能和学校的节日义卖场竞争,他们就想鼓捣出许多比学校里的抛豆袋和乒乓球更有意思的游戏,可惜结果一一失败了。为了宣传自己的节日义卖场,他们还游说小镇报社给他们登广告,在被拒绝后就决心自己办报纸,拉广告赞助,后来报纸被校长没收,又想到贴海报做宣传,结果因为海报上的荧光颜色污染学校的墙面整天提心吊胆的,害怕被送进牢狱。
格雷的这次赚钱经历让我想起我的一件往事。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几个好朋友在广场上摆夜摊,卖小玩意儿,据说赚了不少钱,于是我也动了心,跃跃欲试的。回家和妈妈一说,她立马就反对:“不行!摆小摊儿?你好意思我还不好意思呢。”后来还是老爸投了赞成票。可是卖什么呢?我一下子没了主意,还是讲义气的老爸支了我一招,建议我学美国人的跳蚤市场卖旧货,比如旧书旧玩具之类的。那什么时间卖呢?我又犯了难,周一到周五晚上都不行,学校里上完课,做完作业之后就得赶紧睡觉了。难得周五晚上可以缓一缓,可还得学象棋。周六又有奥数、作文、英语一大堆辅导等着我,周日除了上午学书法外,还得完成老师布置的周末作业。天啊,没时间!这念头就像肥皂泡一样,刚吹出来没多久就破灭了。
相比之下,格雷舒服多了。其实我心里真想学学格雷和学校较一较劲那样,撇下一天的学习,做各种傻乎乎的“屁事儿”。可是我哪敢!我每天都得起早贪黑地读书,写作业,上辅导班。再说这些“屁事儿”做了之后留下的烂摊子咋办?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格雷,他妈妈好像从来就没好好地教训过他,换作是我,我老妈肯定不会放过我,她要我做个乖孩子。想到这里,我就安慰自己:算了,我是中国人,我就做个中国的小屁孩得了,咱不学美国人。
可是,等到我又一次打开《小屁孩日记》的时候,我就又一次被这个美国的小屁孩逗得捧腹大笑了,我真的很喜欢他,很羡慕他,真想学一学他。唉,我该怎么办?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很乏味,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前些天,我的小姨推荐了我这本书。这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好好读一读。这本有趣、好玩的书,就是《小屁孩日记》。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生格雷的日记。他的日记跟我写的日记不同,每篇日记都配了漫画,不是那种用彩笔画的,而是一种用签字笔画出来的黑白画。他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
格雷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儿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该有的所有品质,淘气、聪明、诚实、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恋。他的成绩不好,而且也不爱学习。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个好孩子,而这些缺点却让无数的人爱上了这个坏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丧失了儿童应有的品质,他们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下,学会了众多才艺。他们是众人眼中的天才,但他们却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东西童趣。过多的压力,让他们太早成熟,以至于还来不及享受儿童时期的快乐,就要过早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就拿朗朗来说吧,他从小父亲就逼着他学钢琴,学不好的时候就要打手,朗朗的双手可以说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在父亲的强制性学习下,他的确成为了当今我国最具名声以及影响力的钢琴家,但他却完全没有体会到童年的快乐,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一层灰霾,除了钢琴,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东西。那么谁说坏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日记其实并不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它。如果在日记上记录下自己儿童生活的点点滴滴,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儿童时光是多么美好,儿时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从而会庆幸自己记录下了这些值得回忆和回味的东西,觉得自己的童年时光没有虚度,会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每天坚持写日记,哪怕只是画一幅画,都很有意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写日记的快乐。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它在人的生命中仅有xx年,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
作为一名学生,写好作文是非常必要的,写作文可以把我们想要表达的传达给他人。写作文时常常要出人意料,题材新颖,一篇优秀的作文是非常引人注目的。那么一篇优秀的作文要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小屁孩日记读后感作文范文900字模板》,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很乏味,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前些天,我的小姨推荐了我这本书。这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好好读一读。这本有趣、好玩的书,就是《小屁孩日记》。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生格雷的日记。他的日记跟我写的日记不同,每篇日记都配了漫画,不是那种用彩笔画的,而是一种用签字笔画出来的黑白画。他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
格雷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儿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该有的所有品质,淘气、聪明、诚实、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恋。他的成绩不好,而且也不爱学习。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个好孩子,而这些缺点却让无数的人爱上了这个坏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丧失了儿童应有的品质,他们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下,学会了众多才艺。他们是众人眼中的天才,但他们却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东西童趣。过多的压力,让他们太早成熟,以至于还来不及享受儿童时期的快乐,就要过早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就拿朗朗来说吧,他从小父亲就逼着他学钢琴,学不好的时候就要打手,朗朗的双手可以说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在父亲的强制性学习下,他的确成为了当今我国最具名声以及影响力的钢琴家,但他却完全没有体会到童年的快乐,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一层灰霾,除了钢琴,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东西。那么谁说坏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日记其实并不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它。如果在日记上记录下自己儿童生活的点点滴滴,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儿童时光是多么美好,儿时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从而会庆幸自己记录下了这些值得回忆和回味的东西,觉得自己的童年时光没有虚度,会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每天坚持写日记,哪怕只是画一幅画,都很有意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写日记的快乐。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它在人的生命中仅有xx年,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小屁孩日记的第一册鬼屋创意。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格雷在他的中学生活中遇见的种种事情,主人公格雷是一个念初中的半大小子。他善良、诚实、聪明、爱玩,满脑子的鬼点子。他的妈妈让他记日记,他除了松散地记述了有趣的或难忘的事情外,还画了许多漫画。在日记里,格雷记叙了他如何驾驭充满冒险的中学生活,如何巧妙逃脱学校歌唱比赛,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秘密。
他经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经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屡屡身陷尴尬境遇竟逢凶化吉。他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坏孩子,就只是普通的孩子;他有点自私,但重要关头也会挺身保护朋友总之,那些十几岁孩子常遇到的麻烦事他都毫无例外地遇上了:他的父母不让他打电子游戏,他的哥哥罗德里克欺负他,他的弟弟曼尼总给他惹麻烦,而他学校的女生则认为他不过是浪费她们的时间;他和死党罗利分分合合
我合上了这本书,捧腹大笑,想到:小屁孩(格雷)真倒霉呀,在学校受别的大块头欺负,在家受哥哥罗德里克、弟弟曼尼欺负。他爱打游戏不爱出去运动,被爸爸妈妈给赶出去运动,结果又到死党家去打游戏。
但是,在生活中,没有几个爸爸妈妈让孩子出去运动,把它们关在家里,希望他们永远都在学习之中,不允许他们玩耍,干什么都得让他们知道,没有私人的空间,因此,他们一点也不快乐,他们的快乐就这样的被父母扼杀了,可他们的父母还以为自己的孩子很快乐,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没有快乐的孩子,童年可能是灰暗的,没有乐趣。
小屁孩日记,给我了很大的收获,我以后要多读小屁孩日记!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在暑假的星期六,我去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我一眼就看见了一本书《小屁孩日记》,翻了一下,就是它了我激动的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夫金尼,书里的内容非常搞笑,那个小屁孩,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格雷,虽然很调皮但又聪明机智。
书中讲述了他如何驾驭充满冒险的中学生活,如何巧妙逃脱学校歌唱比赛,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得秘密。他经常想捉弄别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屡屡深陷尴尬境遇竟逢凶化吉。他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坏孩子,就只是个普通的孩子;他用点自私,但重要关头也会挺身而出保护朋友。
小屁孩米多在这些烦恼事中一天天成长着。他很可爱,也很淘气,他很聪明,也很调皮。读完那些一个个、一串串令我发笑的小故事,我感悟到:成长需要智慧,需要感恩,需要爱心,需要快乐,需要想象力,更需要一颗单纯的童心。这些小屁孩米多都有,在本书中我似乎找到了与他的很多共鸣之处。
这本书生动有趣,语言搞笑幽默。真是开心有理,快乐无敌啊!读完此书也让我明白了快乐读日记,轻松写作文这句话的意义。同时,也祝愿全天下的小孩都成为快乐的小屁孩,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就是这样的方式,配上有趣夸张的漫画给我们展现了少年儿童有趣的真实生活。无论男女老少读着读着,你便会不经意的浸泡在轻松愉快的书海里面。你会哈哈大笑,甚至笑得你肚子疼!
格雷每天是那么快乐,自由自在呀!这让我有些羡慕他了。我也想当一个小屁孩要珍惜我们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时自由的!让我们都变成小屁孩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书目,发现《小屁孩日记》十分有趣。现在,我还拥有了十本《小屁孩日记》呢!其中,《小屁孩日记》3让我回味无穷。
在《小屁孩日记・好孩子不撒谎》里,大小子格雷过得十分不爽,首先是上游泳课时被大伙儿嘲笑。他还十分得意地上演了一出吧同学奇拉格当成隐形人的闹剧。还十分自信地以为自己每天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吃姜饼,最终在圣诞前夜被揭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觉得文中的格雷是一个十分爱捉弄别人的家伙。这点可以从他把同学当成一个“隐形人”看出。他为了出风头,让同学关注他,就捉弄别人,让别人难受,而自己就为自己的主意而得意,可见格雷是一个十分调皮的孩子。同时,格雷还有一点“机灵”和“自恋”。因为,格雷经常制造恶作剧,同时以为自己是最优秀的,经常以为自己很受女生欢迎看出。同时,格雷也有正义的时候,有时也会保护“死党”罗利。所以说,格雷十分符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某些人。
在生活中,我们不能有格雷的缺点。比如:爱捉弄别人,常常让别人难受,最后往往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反被别人捉弄了,往往就会是自作自受。同时,也不可以像小屁孩一样胆小,要勇敢。比如像生活中的policemen,他们就要十分勇敢。我们也必须勇敢,不做胆小鬼。同时,我们也要像格雷一样“正义”,保护了“死党”罗利。所以我们要正义和勇敢。
刚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书名和一副卡通画深深吸引住了。书名叫《小屁孩儿》,则封面上有一个头大大的、身子小小的小男孩。,我猜他应该就是“小屁孩儿“。然后我就兴致勃勃的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很确定封面上的小男孩就是”小屁孩儿“。”小屁孩儿“刘国正把自己的音乐糖分给大家吃,可是,他却诞生了第二个绰号”小屁孩儿“、他在考试前‘因为没准备好,用隐形笔在身上写答案。记得在方老师给我们上的一篇课文《诚实与信任》,”“小屁孩儿”这麽做是在欺骗老师,也是在欺骗自己,我们应该诚实的对待学习、“小屁孩儿”在上课的时候违反了纪律,老师惩罚他,他还淘气的跟老师开玩笑等等。说明“小屁孩儿”刘国正是个淘气的、可爱的、顽皮的、古灵精怪的男孩。
因此,从“小屁孩儿”的身上也能找到我和我同学的影子。我们也跟“小屁孩儿”一样淘气着、快乐着、成长着。童年时人生中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因此我们尽情享受着这千姿百态的童年吧!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但是有这么一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这本书好好读一读。这本有趣、好玩的书,就是《小屁孩日记》。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生格雷的日记。他的日记跟我写的日记不同,每篇日记都配了漫画。他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
格雷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儿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该有的所有品质,淘气、聪明、诚实、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恋。他的成绩不好,而且也不爱学习。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个“好孩子”,而这些缺点却让无数的人爱上了这个“坏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丧失了儿童应有的品质,他们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下,学会了众多才艺。他们是众人眼中的“天才”,但他们却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东西——童趣。过多的压力,让他们太早成熟,以至于还来不及享受儿童时期的快乐,就要过早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就拿朗朗来说吧,他从小父亲就逼着他学钢琴,学不好的时候就要打手,朗朗的双手可以说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在父亲的强制性学习下,他的确成为了当今我国最具名声以及影响力的钢琴家,但他却完全没有体会到童年的快乐,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一层灰霾,除了钢琴,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东西。那么谁说“坏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日记其实并没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它。如果在日记上记录下自己儿童生活的点点滴滴,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儿童时光是多么美好。儿时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从而会庆幸自己记录下了这些值得回忆和回味的东西。觉得自己的童年时光没有虚度,会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每天坚持写日记,哪怕只是画一幅画,都很有意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写日记的快乐。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它在人的生命中仅有xx年,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
这本书的主人公米多是个淘气的小学生,常常异想天开。他的日记里面讲了许许多多的趣事:
今天是甜老师的.公开课。校长带着好多老师来听甜老师上课,还要给她打分。
我们希望甜老师先“练习”一下,像演戏一样把角色都先分配好。会的同学举右手,不会的同学举左手,这样才不会出错。可是甜老师说不可以弄虚作假,还是实事求是好,平时上课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
上课了,老师先领我们读了一遍课文,然后问:“有谁看过瀑布?”
我们都拼命地把手举得高高的。
卜一萌的声音很响亮。等她说完了,我偷偷回头看,发现校长微微地点点头,好像很满意。
“大家说一说,除了瀑布,还有什么水?”甜老师继续提问。
甜老师微笑地点了我的名字。
“还有汽水!”我大声的回答。
“扑哧――”什么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听课的老师都拼命地捂着嘴巴,就好像一张嘴,就会从里面跳出一只青蛙似的。
我还知道什么特别的水呢?我抬头望着甜老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甜老师指了指眼睛,然后冲我眨眨眼。
对了,是泪水!
下课铃响的时候,我看到校长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优秀”!
读了这本书,我才感觉到了童年,是这么的无忧无虑、快乐、天真和活泼……相信大家读了《小屁孩日记》以后,不仅能让你轻松度过业余时间,还能让你开怀大笑……
这样我才明白写日记原来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我决心也要象小屁孩一样坚持经常写日记,努力去发现并且记录生活中的趣事妙闻,等到有一天长大的时候,再翻开小时候的日记本一一回味,呀,原来我小时候经历了这么多有趣的事,比如:我受到老师表扬、参加了某位同学的生日派对、遇到了什么开心的或者烦恼的事情……这样的一篇篇日记,不就是我成长的一串串“小脚印”吗?
相信身为学生,对于作文是非常熟悉的吧,生活中一些难忘的经历就可以通过作文记录下来。由于思辨思维的能力不足,很多人都写不好作文,一篇好作文是非常吸引人心的。那么究竟该怎么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屁孩日记读后感作文800字6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这本书的主人公米多是个淘气的小学生,常常异想天开。他的日记里面讲了许许多多的趣事:
今天是甜老师的.公开课。校长带着好多老师来听甜老师上课,还要给她打分。
我们希望甜老师先“练习”一下,像演戏一样把角色都先分配好。会的同学举右手,不会的同学举左手,这样才不会出错。可是甜老师说不可以弄虚作假,还是实事求是好,平时上课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
上课了,老师先领我们读了一遍课文,然后问:“有谁看过瀑布?”
我们都拼命地把手举得高高的。
卜一萌的声音很响亮。等她说完了,我偷偷回头看,发现校长微微地点点头,好像很满意。
“大家说一说,除了瀑布,还有什么水?”甜老师继续提问。
甜老师微笑地点了我的名字。
“还有汽水!”我大声的回答。
“扑哧――”什么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听课的老师都拼命地捂着嘴巴,就好像一张嘴,就会从里面跳出一只青蛙似的。
我还知道什么特别的水呢?我抬头望着甜老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甜老师指了指眼睛,然后冲我眨眨眼。
对了,是泪水!
下课铃响的时候,我看到校长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优秀”!
读了这本书,我才感觉到了童年,是这么的无忧无虑、快乐、天真和活泼……相信大家读了《小屁孩日记》以后,不仅能让你轻松度过业余时间,还能让你开怀大笑……
这样我才明白写日记原来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我决心也要象小屁孩一样坚持经常写日记,努力去发现并且记录生活中的趣事妙闻,等到有一天长大的时候,再翻开小时候的日记本一一回味,呀,原来我小时候经历了这么多有趣的事,比如:我受到老师表扬、参加了某位同学的生日派对、遇到了什么开心的或者烦恼的事情……这样的一篇篇日记,不就是我成长的一串串“小脚印”吗?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很乏味,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前些天,我的小姨推荐了我这本书。这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好好读一读。这本有趣、好玩的书,就是《小屁孩日记》。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生格雷的日记。他的日记跟我写的日记不同,每篇日记都配了漫画,不是那种用彩笔画的,而是一种用签字笔画出来的黑白画。他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
格雷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儿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该有的所有品质,淘气、聪明、诚实、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恋。他的成绩不好,而且也不爱学习。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个好孩子,而这些缺点却让无数的人爱上了这个坏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丧失了儿童应有的品质,他们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下,学会了众多才艺。他们是众人眼中的天才,但他们却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东西童趣。过多的压力,让他们太早成熟,以至于还来不及享受儿童时期的快乐,就要过早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就拿朗朗来说吧,他从小父亲就逼着他学钢琴,学不好的时候就要打手,朗朗的双手可以说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在父亲的强制性学习下,他的确成为了当今我国最具名声以及影响力的钢琴家,但他却完全没有体会到童年的快乐,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一层灰霾,除了钢琴,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东西。那么谁说坏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日记其实并不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它。如果在日记上记录下自己儿童生活的点点滴滴,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儿童时光是多么美好,儿时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从而会庆幸自己记录下了这些值得回忆和回味的东西,觉得自己的童年时光没有虚度,会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每天坚持写日记,哪怕只是画一幅画,都很有意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写日记的快乐。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它在人的生命中仅有xx年,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但是有这么一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这本书好好读一读。这本有趣、好玩的书,就是《小屁孩日记》。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生格雷的日记。他的日记跟我写的日记不同,每篇日记都配了漫画。他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
格雷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儿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该有的所有品质,淘气、聪明、诚实、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恋。他的成绩不好,而且也不爱学习。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个“好孩子”,而这些缺点却让无数的人爱上了这个“坏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丧失了儿童应有的品质,他们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下,学会了众多才艺。他们是众人眼中的“天才”,但他们却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东西——童趣。过多的压力,让他们太早成熟,以至于还来不及享受儿童时期的快乐,就要过早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就拿朗朗来说吧,他从小父亲就逼着他学钢琴,学不好的时候就要打手,朗朗的双手可以说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在父亲的强制性学习下,他的确成为了当今我国最具名声以及影响力的钢琴家,但他却完全没有体会到童年的快乐,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一层灰霾,除了钢琴,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东西。那么谁说“坏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日记其实并没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它。如果在日记上记录下自己儿童生活的点点滴滴,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儿童时光是多么美好。儿时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从而会庆幸自己记录下了这些值得回忆和回味的东西。觉得自己的童年时光没有虚度,会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每天坚持写日记,哪怕只是画一幅画,都很有意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写日记的快乐。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它在人的生命中仅有xx年,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
上星期我开始看《小屁孩日记》那套书。它有的地方很有意思,也有的地方让人厌倦。书中的主角叫格雷,他有一个哥哥罗德里克和一个小弟弟曼尼。罗德里克是个乐队的鼓手,乐队的名字叫水不湿。罗德里克经常捉弄格雷,而曼尼总是给他捣乱。格雷又没处撒气,所以我们在书中常常会看到他火冒三丈的样子。正因为格雷经常遇到很多麻烦事,所以最有意思的地方是他怎么解决这些麻烦事,而且在解决这些麻烦事时还闹出很多笑话来,这时候就出现了很多配角,罗利等。
有一次格雷一家去教堂。格雷一上车就感觉一屁股坐在一个粘糊糊的东西上了。下车时候发现裤子上都是巧克力,因为小曼尼带着他的复活节兔子上车,他准是一屁股坐在兔子耳朵或者什么东西上了。罗德里克知道复活节礼拜至少有两个小时长,他总是在找借口开溜。所以就脱下自己的裤子说格雷可以穿他的裤子进教堂。格雷正想一口答应的时候却发现罗利在旁边。他可不想让罗利看见自己脱裤子的样子,所以只好勉强答应了妈妈围着粉红色毛衣进教堂的建议。因为这样像个小女生,所以格雷非常尴尬。
进了教堂,曼尼就开始吃东西,吧唧吧唧的。格雷受不了这种噪音,而且也为了快点离开教堂,就对曼尼说了声:“便便”。曼尼果然大哭起来。妈妈一边安慰曼尼一边赶紧抱着曼尼上了车,然后让大家一起上车回家。格雷一到家就赶快坐到电视机旁,以为可以放松了。虽然罗德里克没再捉弄他,但是爸妈却把他教训了一顿,并且禁止他看电视,让他回自己的房间去看书。
我这几天读的书是《小屁孩日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朱尔多和他小伙伴的故事,刚开始我把朱尔多当成了能吃的猪耳朵。朱尔多养了一只宠物叫朱古力豆,我把朱古力豆当成了巧克力。可是他是一只猫不是巧克力,名字起的真有意思,他小伙伴的名字也很搞笑,有常犯点小糊涂的胡小涂,有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老鼠的小刺头,还有一个香喷喷的小女生那就是香香果,最可笑的就是他的汉堡包老师。
书里搞笑的故事很多。其中就有“第一有什么了不起”。朱尔多说“他自己的耳朵第一大,谁让我叫猪耳朵呢?肯定我和猪耳朵有什么亲戚!鼻子第一灵,不信你可以去问朱古力豆,他藏在屁股底下的巧克力我都能闻到。打哈欠打的第一多,只要看看我脸上的鼻涕眼泪就知道了。吃巧克力吃的第一块,不行给我十块巧克力试试?――”可我一点都不骄傲。
还有一个讲“长和短,高和矮”的故事也很搞笑。有一天朱尔多和他的爸爸妈妈去公园玩本来是和开心的事情。可是,坐公共汽车的时候,朱尔多一点也不高兴。就因为那条画在车门上的白杠杠,妈妈说朱尔多太小还没到一米一的线,所以不用买票。朱尔多不同意,第二天朱尔多心想,昨天我还小今天也许就长高了,我站在那条白杠杠下面偷偷的踮起脚。可是售货员阿姨还是笑呵呵的说朱尔多不够高,朱尔多生气的嘟起嘴巴说,为什么不让我买票?这对一个小孩来说太不公平了,我长的太短了?爸爸长的就很长。妈妈说:形容身高不应该用长和短,应该用高和矮。朱尔多觉得都一样,反正我长的又矮又短。
还有很多这样的搞笑故事,我的读后感是:不买车票不是更好吗?因为朱尔多还小,所以个子肯定矮。《小屁孩日记》可真搞笑,大家也可以买回来看看,看完后保证让你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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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那本书叫《小屁孩日记》。它主要记录了一个叫格雷的男孩发生在他学校内的事。
而在许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讲了格雷为了去参加聚会,努力让自己参加进入校内的乐队,为了让自己能进入。格雷想让父母给自己买圆号,可是爸爸却依着格雷曾经学钢琴失败的前车之鉴,极力反对,最后,格雷答应爸爸,每天都要吹圆号。可是,格雷一心却在聚会上,他甚至还搞来别人练习的视频以来敷衍。但是,他没想到,只有在木管乐器对的队员才能参加,而且自己还要表演。在即将要表演时,又意外被锁在了房间,被他的父亲以为是临场逃脱,还害自己吃了苦头。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格雷挺傻的,为了参加派对不顾一切,结果到头来,不仅没有得到去的机会,反而还要参加表演,真是得不偿失呀。
所以,我们应该应以为戒,不要耍小聪明,到头来,还会害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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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什么?
一个人的文章,若能抓住读者的心,那就算是好文章了。鲁迅就是这样一个好作家。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形象深入。这样的人假如放在实际中,肯定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但是,当咱们细心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今后的感触,或许并不精确,仅仅我一家之言罢了。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呈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实际中明显不可能。而这些他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力觉悟的标志,也是文中其狂之开端。而关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惧怕,标明他日子在这种惊惧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天然会有一些异常,无疑狂人正是世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况下,觉得周围的人乃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目光也是恶狠狠的,似乎要把自己吃了。实际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他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况下的臆想罢了。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就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评封建礼教准则的毒害下,人们心思歪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注封建理念,将下一代掩埋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简直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蠢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患病的爷娘吃上表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时间短的从封建礼教中觉悟过来的时期。但是很可惜,主人公的觉悟之语,在其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实际上,在世人嘲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或许是预料到自己在时间短的觉悟后,总算仍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所以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终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喊。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况呼喊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道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实际与幻想相融合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前史的深入了解和共同发现。这样的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凭借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前史。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因为萨特和波伏娃同时对他产生过兴趣,现下想来,热内被彼得·沃森列入对20世纪思想有影响的人物,算是理所当然。
他的矛盾或许在于生活内容对自己的否宜在道德层面上的拉锯,也或许在于才华背后对自己的否定或肯定的不确定性。
很明显,热内享受于自身的罪恶和不幸福,并以此为精神食粮。从开头都用主语“我”又可轻易了解他的孤独感和优越感。从跌宕而充满危险刺激的生活里,他得到满足,像个空洞般吸收激情给自己带来的生存证明,不断地去爱,不断地去背叛,不断去犯罪,不断去审视自己的精神世界。
他看清了人人皆有两性性质,并坚定自己的中性生活,从不后悔(或无意识),乐此不疲。亚里士多德给出一个定论:喜欢孤独的不是野兽便是神。我们又如何定位热内的属性?他是否真的爱好孤独,或是不得以而安然处之?这是一个过程,在流浪和监狱中,他尝到“不得不”的滋味,生活往往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旅程,帕斯卡尔早就认为这个旅程不过是快乐、快乐、快乐、快乐地哭泣。否定自己是个悲剧,而热内将这一悲剧变成了力量,从一部小说的文字里流露出的气味处处撕扯着他的悲哀和斗志。反叛不是他原来所想,从童年开始,他便倍尝艰辛。当然这不是热内成为瞩目小说家、剧作家的理由,成功恰恰在于他不断地感受和思考那份混沌的尖锐,让那些经历都被注入了意义并得以传播及影响他人。
萨特认为热内到处都看得到自己,并把最隐秘的部分暴露于天下。这从另一方面可以理解为,他一直与祖国,一直与社会在进行着抗争,却又从内心想表达自我,与其说想被接受,不如说是从高空的俯视,厌倦地,慌乱而执意地。
热内曾拜访纪德,而纪德的《背德者》本身就是对自我的剖析和忏悔,明则向一个大众平台妥协,暗则是博取理解或挣脱内心束缚。他用语言美化道德的进退两难,而热内则用生活丑化自己,散发着臭气、狡猾、懦弱、充满痛苦并不择手段的肉欲动物。纪德在19世纪末结识王尔德,这不是偶然,个人认为,此三人在维权方面的努力可以分别用矛(王尔德),盾(纪德)和剑(热内)来比喻。剑客武艺非凡,近身而战,袒露自己而并不苛求全身而退。他们都受到当时的社会攻击,恶毒的,或带有实质性伤害的。
在《小偷日记》里,热内记录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海天出版社1999年版本的第219页)。他无限羡慕那女主人公苦涩而骄傲的幸福。说到底,他是个渴望爱的虚弱的塌鼻梁(是哪次斗殴中受的伤,连他自己都不记得)蝼蚁,但那装在男人躯体里敏感而脆弱的心脏已经失去爱(名词)的轮廓与爱(动词)的能力。似乎每一部作品都忠实地表达主人的哀伤和愤怒,无数的人站起来鄙视或同情或景仰他,他却没有找到和自己合拍的声音,如此而已。迷失了,仿佛是永远地。
以下皆是热内的肺腑之言:
“我仿佛觉得,这帮男人,这帮硬汉子,到是一团迷雾,有女人味,我仍沉湎于这团迷雾之中,以便自我感觉更加坚如磐石。”
“我一旦用我对他们的爱去回报他们对我的鄙视,最后的一丝情意也就彻底中断了。”
“爱好孤独恰好是我孤独的标志,而孤傲又是我有力量的表现。使用孤傲,则是这种力量的证明。”
“我的世界注定要在贵世界外才有意义……贫困乃是我的血液,我的精华,我的本质,它流遍我的全身,滋补着我的肉体和灵魂。”
“《小偷日记》旨在追求不可能的无价值。”
“我早已一无是处,只不过是种寄托而已。”
“我自言自语,情话说完了,我的爱也很可能就此离我而去。就像喝过牛奶或吃过泻药,毒素也就从我的体内被排泄出去。”
“我对人世间的幸福缺乏兴趣。今天我富有了,但也厌倦了。”
“我傻眼了,知道自己原来是堆垃圾。我变得卑鄙下流了。久而久之,我习惯成自然。我终于平静地承认了罪名。于是人们对我的蔑视变成了仇恨:我成功了。但我为此经受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楚。”
“‘为世人负罪’,这句话分明表达了如下的意思:尽可能并实际上体验一切罪孽;包揽邪恶和痛苦。”
“我的傲气因为扑上我耻辱的香粉而增色。”
“我所谓的神圣性,并不是指一种状态,而是指把我引向神圣性的精神活动。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精神境界,但我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为我未曾看见这一境界。我向它靠拢时,它却远离了我。我追求它,又怀疑它。这种活动可以表现得愚蠢无能。尽管这种活动很痛苦,却又很痛快。”
另,有人对这个版本的翻译有所怒言。就我本人的阅读,除了发现译者不甚清楚希腊神话和罗马神话的区别外,并无大过。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貌,谁会明白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貌。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好处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杯具!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这几天,我兴致勃勃地读我最喜欢的儿童作家杨红樱的著作——《男生日记》。
读了《男生日记》这本书后,我非常惊诧。因为,我以为本篇文章的作者应该是男作家写的,能把一个六年级的男生写得那么的透彻,心理活动写得那么的真实,地地道道的写出了作为一个优秀男生-----吴缅,他是一个有见解,有个性,有责任心的优良品德的大男孩。但其实是一位女作家“杨红樱”,我由衷的钦佩他。
看了目录后,我才恍然大悟。这本书是继《女生日记》后所引发出来的作品,而且是历时一年才写出来的,虽然是以日记的形式所记录的,但每篇日记都交代得非常清楚。从一个小升初的学生考完试后,在家休假期间开始拉开了序幕,每一个张杰写得都非常朴实,流畅。吴缅是一个单亲家族的一员,但他并没有像有的单亲家族那样,性格孤僻,古怪,而是一个充满着阳光和智慧的一个大男孩儿,十二岁的他独立又有主见,深得女生冉冬阳的好感。吴缅的父亲是一位摄影家,他非常的正直,有见地,为人粗犷,带吴缅坐车进藏,进行采风。从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的人文风情,虽然我没去过,但我非常的向往这个神圣的地方。
而他的母亲则是位有知识,有个性的新女性。从五年级开始,就锻炼吴缅独立的思想,给了吴缅一个充分自由发挥的空间,包括后来报考中学都是他自己决定的。正因为这样,吴缅有了几个要好的朋友,他们个个深藏不露身怀绝技,引发了一个帮助宋立春同学重返一中的义演活动。这其中也描写了罗老师和胡博士他们积极地参与,共同完成了资助计划,也从侧面描写了罗老师作为一名教师的高尚品德。在结束了六年的学习生活后,大家都长大了,要各奔东西了,也都有了更好的归宿,我预祝主人公们都有更好的前程。
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非常地贴近校园生活,是我们小学生的真实写照。我作为一个即将面临小升初的六年级学生,在此,我要以吴缅为榜样,好好学习,学习他们的优良品德,争取在小升初能考出优异的成绩!
“水手自安全的港湾出航,他选择他要的风……可是风却有自己的意志。”这是这本书的结束语,更是这本书的中心句。读懂这句话,你就读懂了这本书。
《女水手日记》这本书讲的是来自上层社会的十三岁少女陶雪洛独自登上前往美国的海鹰号后,经历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横跨大西洋之旅。这次旅行改变了她的一生。旅行刚开始时,她讨厌那些看起来粗鲁肮脏的水手,因此她站在了尊贵优雅的谢克利船长那一边,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水手们正在谋划着一场叛变。但当她终于看清了船长残忍的本色后,她自动加入了水手们的行列。这次旅行改变了雪洛的一生,当她费尽艰辛地回到了故乡时,才发现她已和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从一位优雅的淑女变成了一位勇敢的女水手。最后,雪洛决定重返大海。
雪洛刚开始所在的上层社会是尊贵的、令人崇敬的。但在这个社会里,没有自由。雪洛不能做她想做的事,一举一动都要像个淑女,着装、礼仪、说话的方式,不能有一丝缺漏。但只有这样才能让别人看得起,否则你就只能沦落到平民的地步。表面上上流社会令人向往,下流社会令人厌恶,但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上层社会里也有小人,比如残忍的谢克利船长。恰恰相反,下层社会的人也不是都是那么让人讨厌,许多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在这趟旅行中,雪洛就明白了这一点。她选择了自由,选择了正义,选择了她所要的风。她的选择是对的。即使当水手再苦再累,为了自己的意志,雪洛也在所不辞。
选择你要的风,相信吧,你的选择一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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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梦,一个母狼的梦,用心血灌溉的梦
这是一个狼王梦
从紫岚遇到黑桑的那一刻起,我想,命运大概就已经注定了。其实故很简单,就是母狼紫岚用一生的心血和伟大的母爱和智慧先后培养了三个走向死亡却没有登上狼王宝座的孩子,最后用一种同归于尽的悲壮将狼王梦寄托给即将出生的孙辈。这个欲望之梦使得她和黑桑还有他们的四个孩子都走向了死亡。
读完这本书,我还尚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偶尔会想起来,不禁疑惑,狼王真的有那么重要么?如果当时紫岚放弃黑桑梦想,而是顺其自然的走下去,她的结局也不会落到同归于尽这样的地步。紫岚是一个传奇,一个悲惨的传奇。
在狼的世界里,没有忠诚,没有。我想大部分人都会认为狼是贪婪的,是狠毒的,可谁又真正见过狼的另一个面貌,他们也有慈爱、伟大的一面,狼也有母爱,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从绝境分娩到狼子黑仔的死,紫岚的付出我都一点一点看在眼里,由于紫岚的偏见总觉得黑仔比谁都优秀,好吃好喝好待遇。这个结果就是紫岚狼为的制造这么一种对比效果。但是紫岚还是违背了一些必须的规则,同时黑仔的优越感只是有意制造的,而不是真正的优秀。就这样死在了金雕的嘴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父母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比谁家的孩子都优秀,孩子自己也感觉得很优秀,其实是一厢情愿、井底之蛙而已。
当黑仔不幸去世后,紫岚很快就从失子的痛苦中走出来,他将眼光落在了他的第二个狼子蓝魂儿的身上。起初这一切似乎都很成功,蓝魂儿身上也有黑桑优正的血统,在各方面的表现都有黑桑的影子,直到冬天的到来,狼群的聚集。蓝魂儿的勇敢与智慧使他在狼群脱颖而出,但是出乎意料的,他死在了人类的捕兽夹中。蓝魂儿的死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意外,当时老狼们都没有往前冲,根据经验那里是有陷井的;小狼们就更不用说了这情况没见过;而蓝魂儿所谓年轻气盛却又不知天高地厚。看起来也是很优秀的,不出事都是前途无量的;可是蓝魂儿因为没有安全常识命就没了。这一点的问题也是因为紫岚,她又一次高估了自己的孩子,使得蓝魂儿断送了性命。
蓝魂儿也没了,狼王梦的重任就落在了最小的狼子双毛的身上。由于紫岚的偏心,双毛自小就营养不良。本以为身体上的补充就可以补缺,但紫岚一直都忽略了一点,双毛自小养成的自卑感。虽然紫岚与她的小女儿媚媚想尽办法使得双毛又恢复了狼的本性,可谁也没想到,就在双毛要咬断老狼王洛戛的喉咙时,老狼王最后的一声威严嚎叫又唤醒了双毛一直藏在心中的自卑感,结果到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双毛被狼群吞噬了。幼年时养成的自卑感是那么顽固,中国有句古语: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幼年时的东西都深入的骨子里面去了,很难改的。智商和情商主要是在这段时期形成的,在某些努力下好像也能很优秀,可是在关键时刻它那骨子里的一个缺点表现出来时足可以致命。
到现在,紫岚已经将美丽的外表全部奉献给三个孩子了,她已经年老色衰,且只剩一个孩子了,但是那是一匹母狼媚媚。一匹母狼,怎么可能去抢夺狼王之位,于是紫岚将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孩子身上,并且用生命与老雕搏斗,与老雕同归于尽,用生命的代价保护了他们。
狼,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
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位狼母亲。在她身上,我看到了狼凶残背后的一面深沉的母爱。这位母亲就是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
在这部充满着传奇色彩的书中,母狼紫岚在失去了狼王丈夫的悲痛下产下了五只狼崽。她训练她的儿子,让他们变强,她希望当中的一个能当上狼王。但因为种种原因,狼儿子相继死去。紫岚的狼王梦一次次地破灭。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女儿的儿子她的狼孙身上。为了不让狼孙失去生命,紫岚毅然和金雕同归于尽。狼孙有没有当上狼王就不得而知了。
在母狼紫岚身上,我从中看到了狼特有的气概:勇于面对困难,经得起生活的考验,有高远的追求,她不会满足于一时。一直来在我心中,狼是凶残的,但是紫岚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面对孩子的慈祥与爱护,让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看了紫岚的故事,我想起了在汶川地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地埋在废墟下。母亲顶住坚硬的水泥板,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她七八个月大的儿子。几天后救援人员找到了这对母子,母亲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而婴儿口中含着母亲的食指。抱起婴儿,人们惊呆了,母亲的食指只有半截!原来母亲在危难关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咬断了食指,用烫热的鲜血使孩子活了下来。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看完《狼王梦》我懂得天下的母亲,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紫岚的种种行为让我难以忘怀,她会永远在我的记忆里!
每一个扣人心弦的情节,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都让我对狼,这个看似代表邪恶的词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她,是一个野性十足、望子成王、抱负远大的母亲母狼紫岚。
紫岚总是费尽心思,转尽周折地想让孩子成为新一代狼王,完成她与公狼黑桑的梦想。然而,命运似乎总是与紫岚开玩笑,梦想成真总与她擦肩而过:绝境分娩后,头狼黑仔因为好奇心而惨死于鹰嘴之下;二狼蓝魂儿也没能幸免,虽然英武,但是落入了人类可怕、残忍的手中,为了狼的尊严,紫岚只得含泪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三狼双毛儿也没有逃脱命运的魔爪,遭到了狼王洛嘎的嫌弃,死于众狼之口。经过了一番命运的折腾,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只剩下唯一的母狼媚媚,于是,紫岚不顾一切保护媚媚,把希望寄托后代,最后抱憾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后代能了结了她与黑桑着未完成的的狼王梦。
从一个风华绝代、倾城无数的狼女王,到放弃婚姻、灰头土貌的丑母狼,紫岚为了什么?只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她舍去了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美貌。这种浓浓的爱,正是最伟大,最不可攀比的母爱。这一刻,我捧着书,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巨浪般的震撼,轻轻闭上眼,紫岚清晰的浮现在眼前,依旧是那样不懈,勇敢,一颗热泪印着月光,香消在人间
这何曾不像人类的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古往今来,许多科学家、哲学家、文学家甚至是总统都感慨着母爱的力量。在作家的笔下,狼身为母亲,用自己独特的爱,维护一切,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母爱永远没有边界!
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击节叹赏,这场梦,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留下属于母亲的泪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说的是母狼紫岚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怀孕的时候,因为食物提供不上,跟另外两头母狼杰杰和洲洲一起去偷猎人养的马鹿,结果杰杰和洲洲被打死了,紫岚又冒险去偷鹿,它的目标是一头小鹿,它跨过栏杆偷走了那只小鹿,但没想到猎人养的大白狗使劲地跑,最后追上它打了起来,紫岚打赢了。
这时候,紫岚产下了五只小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第五只小狼被雨水冲死了。
黑仔刚断完奶,就自己出去玩,结果被金雕从天空扔了下来,死了。
蓝魂儿长大之后,狼群要捕食一头熊,只有它敢。它把熊引了出来,狼群先把熊的体力消耗掉。熊想吓一吓狼群,它找了一棵树,想连根拔起,但是它太累了,还没有拔起来就累倒了,狼群把熊咬死了,蓝魂儿分到了半个熊心。但是不久以后,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给夹死了,紫岚把它的尸体拖了回去。
蓝魂儿死后,紫岚想把双毛培养成狼王。它把双毛培养的更凶狠,紫岚想把狼王的助手打死。通过两次离间,终于让狼王把助手古古给除掉了。
双毛和狼王发起了战争。一开始双毛占了上风,不知道怎么回事,狼王恢复了自信把双毛给打败了。
媚媚和卡鲁鲁交配了,它不想紫岚打扰,就把紫岚赶出去了。紫岚看到了金雕,想起了黑仔被金雕摔死的事,于是跟金雕打了起来,紫岚被金雕戴上了空中,抱着金雕一起摔了下去,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狼,这个一提起就让人胆颤的动物。以前在我的眼里,它也充当着可恶,凶恶,让人憎恨的角色。可是,自从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对狼的看法大大改观。
《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为了写出受人欢迎的动物小说,一直朝梦想而努力,却因为“*”而到了西双版纳,但他一直在坚持,最终写出了许多很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也让他成为中国动物小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对怀着远大抱负的情侣,他们的目标就是打败虽然体魄强壮,却没有脑子只知道享受的狼王,让聪明机灵身手敏捷体魄强壮的黑桑上任。可谁知就在他们要实施计划之前一头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5纳K钠拮幼厢拔耸迪掷峭醯拿蜗耄谟肓怨返呢松辈分胁滤墓荒傅睦轻蹋恢辉诔跎保诒涞暮樗锒乘懒耍厢案蠖尤∶谧校永痘甓铀拿摹R蛭谧邢竦蹦甑暮谏#宰厢俺璋肴盟赐瓿珊谏5囊旁福伤幢硐殖隽死敲挥械穆愀校谑亲厢翱佳祷谒飧瞿炅洌鸬挠桌腔共桓页龆矗伤丫汲墼诓菰狭耍幢灰恢挥コ缘袅恕W厢爸缓迷偃美痘甓婧谧校痘甓徊桓褐谕诶侨褐兴闶琴撸看味际撬熳糯蠹遥删鸵蛭孕牛米约核涝诹匀说南菥铩W厢爸缓迷侔严M旁谛《由砩希伤孕∈芰└绺绲钠鄹海皇且桓迸瘢厢巴ü蚵钏攀顾⒂缕鹄矗劭此蚶峭醴⑵鸬奶粽骄鸵晒κ保惶峭跻唤校慊狡鹆怂郧暗募且洌烙诶强谥小W厢翱炀耍伤欢ㄒ迪趾谏5囊旁福拿恼τ诶堑呐渲制冢厢爸缓梦拿恼乙煌非孔车睦牵拍苡泻玫睦亲校擅拿娜纯粗欣侨褐凶钆缘墓堑醯醴柙谝黄穑厢爸缓媒醯跻溃拿娜凑觳怀圆缓龋厢爸缓米约菏迪帧?梢蛭厢耙蚪逃樱值暮茔俱玻心昀且驯涑衫夏甑哪Q孔车目陈澈兔拿纳死亲校厢爸沼谖吮;っ拿牡睦亲卸陀ヒ黄鹜橛诰 /p>
文中,紫岚不惜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大金雕玉石俱焚。在这个荡气回肠、惊天动地的狼的精神世界中,紫岚因梦想而生,因梦想而死,它为梦想而坚强。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岚一样,为梦想而奋斗。
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
其实,我们身边这样的人才有很多,他们为了梦想孜孜不倦,不屈不挠,有着摔倒了再爬起来的决心。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梦想才会有未来。
当我刚开始拿起《狼王梦》这本书阅读的时候,我觉得没什么意思,还有一点看不懂。但是,读着读着,我不但觉得这本书很有趣,而且很令我感动,我不由得喜欢上了这本书。
当我读到紫岚在绝境中为了让狼崽一生下来就有充足的奶水,不惜冒着生命危险,闯入养鹿场这个龙潭虎穴的时候,我的鼻子微微酸了一下。都说狼很残忍,很无情,很自私,可是紫岚这位母狼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伟大而无私的,我不禁有些心疼紫岚。
当我读到紫岚临近分娩,浑身的筋骨软得像棉絮一样,却还要对付穷追不舍的大白狗时,我在心里深深的为紫岚捏了一把汗,不禁暗暗祈祷:保佑紫岚母子平安,保佑紫岚母子平安,让可恶的大白狗快快离去。
当我读到紫岚故意抬高了腿,眯起狼眼,做出一种正在暗中凝聚力量,随时准备跳跃起来的姿势时。我打心眼里佩服保佑紫岚,它的临危不乱,机智勇敢,坚强不屈令我敬佩。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走进狼的内心世界,对狼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我喜欢这本书。
懂得写优秀的作文对于学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写作文可以让我们记住不想忘记的事情。很多人都认为作文非常难写,为了写好作文我们需要多加练习,那么究竟该怎么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小学的读后感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在20xx年的夏天,我爸爸、妈妈离异了,我那几个月,一直随着妈妈,那几个月,就像我人生中的一个黑暗时期一样,一直都处在不知所措的状态里,一天不知怎么过,也不知明天该怎么过,一直像是晕头转向似的,在开学前的十多天,我爸爸、妈妈决定分开时,我很痛苦,也很不安闲。
开学了,我成绩在班上的前十名的样子,一下跌到了班上的倒数的几名,全是由于我父母离异后,心不在奄,上课时,一直想念妈妈,在想她什么时候会回来,晚上造作业时,常常没做完而请家长,因没做完功课而请家长次数在本学期就有四、五次,破我请家长次数的历史新高。
后来,龚老师给我们讲了个故事,她说:“xxx同学父母很早就离婚了,但她现在,成绩一直排在班上前几名,在家一直很乖,但有些人,比她幸运良多,但成绩没别人好,为什么?”我听了龚老师说的,应该挣脱父母离异的暗影,走向光明,努力学习,对得起养自己的父母亲。
我说干就干,我把所有的功课先补完了,我发现,自己积累的功课其实是太多了,我也很后悔,没先挣脱暗影,请了这么多次家长,我不但补完了功课,还去向同学们借笔记看一下,把落下的课程追上,终于期末考试前一个月补上了所有的课程。真的很感谢感动龚老师当初没抛却我,还给我讲道理挣脱心里的暗影。
我发现,我身边的每一个都在激励我,我很感谢他们,我还发现了,我离异的父母,一直都在关心我,关心我的学习,关心我的身体,关心我的糊口,我感谢我的父母也没有抛却我,没让我永远在暗影里不能自拔。
从那件事,我彻底走出了暗影,走向了我的新糊口,我也懂事了。
我认为,这是一篇很好的作文。句句真,字字情,一切皆从心底天然流出。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个孩子得到了及时的教育引导,很快走出了家庭的暗影。我想稍加润色,向报刊推荐。请哪位编纂朋友能给这位“走向了我的新糊口”的孩子一个展现的机会。
囚歌》读后感
我们强大的革命者是囚犯吗?不,他们是历史的大师。他们是历史舞台上公正而严格的法官。他们庄严地站在审判席上,审判真正的俘虏,国民党的反动派。
如果说他们是囚犯!他们就是革命的俘虏。他们光荣而伟大。他们愿意因革命而坐牢。
正如革命烈士所说:“我们愿意为革命把监狱深陷牢狱!"
金钱、“自由”、鞭子、威胁,敌人用尽一切诱因,暴力的惩罚动摇不了真正的革命忠诚;监狱的大门和铁窗关不住这位革命者对自由、光明和真理的向往。然而,那些所谓的“革命者”,在敌人的鞭子下,在各种酷刑的折磨下,又害怕又懦弱,最后投降了。有的"革命者"为了一点点的利益,为了那所谓的自由(而实际是苟且偷生),屈服了,但到头来也没有落下什么好下场,被后人唾骂千年。
只有这些为革命、真理而决心坚持将牢底坐穿的"囚犯",他们坚定不移,他们继续战斗着,把监狱当成了另一个为真理而奋斗的战场。《囚歌》这首诗就是他们射向敌人的一颗重型炮弹,它就是刺向敌人的一把利剑。这首诗是千千万万革命家的心声,是叶挺同志冒着生命危险,用鲜血谱写的雄伟凯歌!
字里行间,它充满了战斗激情,对残酷的敌人充满仇恨,它不断鼓励人们继续为革命而斗争。我喜欢它,因为每当我遇到挫折和困难时,它都会激励和激励我勇敢地向前迈进。我喜欢《囚歌》。
读后感作文
我认为,朋友应该是使彼此生活更加温暖和舒适的人。正如英国诗人赫巴德所说:“一个人不是我们所求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
”因此,人的一生可以什么也没有,但真的不能没有朋友,而且必须是一个真正的朋友。对朋友要讲诚信,不能三心二意,要讲实话,办实事。对朋友还要一视同仁。
我们对残疾同学要关心,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要帮助,对家庭有困难的同学要伸出援助之手,对有缺点的同学不要讥笑,而要鼓励他上进。多为朋友无私奉献,不以牺牲他人为代价,不玷污朋友的名誉。
我读了这篇短文之后,决不会学瘦子那样对朋友与危难不顾,只顾自己逃跑。我做为一名班长,身边有很多朋友,他们可不像瘦子那样不管自己的朋友,而是有了困难和大家一起解决,有劳动一起去干。所以,有了这些朋友,我就可以轻松地当班长了。
有一次,我发高烧,耽误了几天课,我的好朋友姚尧、韦良泽、王尧、杨子戌和郑雪子一起到我家帮助我把功课补上。还有一次,我的鼻子不知怎么出了血,老师让我回家,我的好朋友都大声喊到:“老师让我来送他回家。
”这些事看起来很平凡,但是,看出了你是不是一个真正的朋友。
我很感激这些朋友,永远和他们做朋友。
伟大的科学家居里夫人在研究镭的时候,已经整整一年没有走出实验室的大门,在实验室里努力工作。一年啊,8760个小时,52,5600分,她无时无刻不在努力换算,无时无刻不在努力研究,当她无数天的努力换来成功时,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对着自己满意而又欣慰地笑了!
大发明家爱迪生,他的一生有1328种发明,平均每四天就有一种发明,他的每一项发明都凝聚着他的无数心血,他的每一项发明都为人类的文明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可以想象爱迪生努力工作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以发展自己对人类科学技术的力量!
苏秦读书头悬梁,锥刺骨。我觉得白天时间短,学习不好。我家很穷,买不起灯油。我只能在白天抓紧时间好好学习。
一个寒冬的夜晚,苏秦觉得房中透亮,跑出去一看,原来,空中轻飘飘地下着晶莹透亮的雪花,苏秦灵机一动,把课本在雪花中一照,果然能看到书中的内容。
从那时起,每到下雪天,他都会在外面,盯着书上的内容,努力学习。
这么伟大的科学家,古代著名的文学家,都这么珍惜每一分秒的时间,我们岂有浪费之道理呢!
正如美国的爱因斯坦所说:“一个人的价值,就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读了这句话,我明白了评定一个价值的标准,不能看他取得了多大的荣誉, 而要看他对人类、对世界做出的贡献有多大。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或经历有关奉献的故事。比如说,上学期语文第24课《给予是快乐的》一文中,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对待奉献的正确态度,告诉我们能够帮助别人,为别人付出劳动,作出贡献才是幸福愉快的,从中使我受到很大启发和感动。再说说外国,安德鲁卡内基是美国家喻户晓的大富翁,但他并不是把钱花在娱乐上,而是出人意料地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许多国家和城市耗资6000万美元,建造了3000多个图书馆,并免费向穷人孩子开放,许多人被这位大富翁的无私奉献精神深深地感动,并由衷地敬佩,我也不例外。
在除夕夜,每个人都会回家吃团圆饭,但是清道夫却不能回家,在路上很忙。其他国家的建筑工程师也在不知疲倦地工作。……他们是没有家回吗?不,为了美化我们的城市,为了大家的安宁,他们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这种奉献精神是多么得可贵啊!
我呼吁全世界的人:只要他们付出自己的力量,别人就会感到温暖,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美丽辉煌!
《在你鼻尖跳舞》读后感
读了伍美珍写的《在你鼻尖跳舞》,我深有感触。从小缺乏父爱的庞小巫,甚至与前来借读的新生卓航建立了真诚的友谊。
庞小巫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饱受核桃欺凌和公众嘲笑,但她从不生气。庞小巫并不出众,但她心地善良。当长着满脸麻麻的借读生卓航坐到她身边时,她也毫不嫌弃的收留了他,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庞小巫长大了,她开始喜欢听流行的电视节目。你可以说,在我们这个年纪,她已经追逐星星很久了。你们是不是在嘲笑庞小巫的幼稚呢?是的,她的同学们经常像小学生一样嘲笑她的孩子气,尽管他们刚上过小学。
因此,庞小巫总是走不进别人的“城堡”。但在我眼里,庞小巫是多么可爱。她充满了孩子气的天真。因为她比别人早一年学习,但她本该在六年级和一群初中生在一起,一般人都很不舒服。
从小就失去了父爱的她,居然还那么活泼开朗、天真烂漫,我都有点情不自禁地佩服庞小巫了。
卓航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曾经是八中的校草,但他很自豪。但在这段时间里,他知道自己并不骄傲。并且学会了理解和宽容。
一些优秀的学生,比如卓航,觉得自己活不下去,看不起那些差生。但你们有没有想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短板”,也有优点和长处,往往别人的长处就正是你需要学***方。卓航就像优等生,庞小巫就像差生一样,但他们仍是一对知心朋友,这说明了人与人之间没有好坏之分,只有互相帮助,才能更加清楚地看清自己的“短板”,去发现别人的长处。
我希望我们能像卓航一样,学会理解和谦虚,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高。
《在你鼻尖跳舞》这本书讲述了庞小巫与卓航的一段纯真友谊,是每个人都可以读、可以从中学到许多“正能量”的好书。
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一种快乐的心情徐然而生。
该书讲述了纯挚善良,热爱糊口的女主人公小安妮,在四周人的关爱下,战胜糊口中的难题,长大成人的感人故事。这是一个孤儿长大成人的故事,故事中有许多描写很有趣,很感人。
在故事中,主人公安妮的形象令众人着迷,她非常热爱想象,通过想象来安慰自己。安妮的无邪而梦想的话和想象会让你进入一个奇妙又甜美的童心世界的。安妮在成长的过程中,形成了她真诚善良,热爱糊口,坚强乐观的性格,懂得感恩,乐观,自信,冷静。这些品质在安妮对林德太太的无理勃然大怒,紫晶胸针的合浦还珠等故事中。
再看看自己,我现实糊口中并没有太多想象力,不够热爱糊口,不冷静。
今后,我要学习安妮富有想象力,热爱糊口,对知识和学习有一股狂热的劲头,学习她积极向上,记得苦努力的精神与品质。
死亡,一个无情的生命掠夺者,对灵魂是温和的。黑色风衣藏在夜幕下。天空是明亮的,云是灰色的。就像欧洲的传统颜色。乌云密布,雨点泥泞。偷书贼莉赛尔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天堂街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街。
莉赛尔,从初到天堂街,最后成为炮轰中的幸存者,从一字不识,到自己创作,莉赛尔用文字使躲在地下室的犹太人重获希望,用文字救赎了防空洞里一颗颗苦难的心。同样,莉赛尔也用语言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这使她避免了**,帮助她在现实中生存下来。死神说,像她父亲一样,她的灵魂可以站起来。
莉赛尔,一个平凡的女孩,代表了千千万万成为战争牺牲品孩子, 在1943年,我更是四处游荡 ,战争年代,军队的炮火之下寸草不生,与其说莉赛尔是一个偷书贼,不如说战争就是一次次的偷盗!以上帝之名,行自私之利,在灰色中,人分不清黑白,渴望着一场酣畅的雨露浇灌,等来的,却是充斥硝烟的炮火。
从《偷书贼》中,我读到了战争的残酷,处于战争年代的人们的可悲,更体会到了文字与阅读的力量,一串串渺小的字符擦去心上的尘埃,在阴霾里飘,从空荡的血管,到交错的神经,用那一点点魔法,春暖花开。
莉赛尔,我想我永远不会忘了这个名字,她教会了我坚韧顽强,她对阅读的渴望,让我震惊,同时也感染着我,那份纯粹热情的爱,是一颗孤独飘零的心找到港湾,紧攥着唯一的慰藉,用一切坚守,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偷书贼》,一个让我一笑而过,亦让我牵肠挂肚的故事,是一缕战火中的书香,是一个悲剧战争的缩影,是一条叫做天堂的街道,它残酷温暖,恰似在乌云蔽日时,却又有一朵红色的小花倔强开放,它的突如其来使我的心战栗,在灰蒙的天空下。
在她弥留之际,她看到了她的三个孩子,她的孙子们,她的丈夫,那一长串与她的生命紧密相连的名字。在他们中间,是如灯笼一样闪闪发光的汉斯和罗莎,她的弟弟,还有头发永远像烛光一样闪闪发亮的男孩。 死神来到奄奄一息的莉赛尔身边,发出了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的感叹,而人类又有何时真正了解过自己呢?
天亮了,云是白的,阳光,是暖的。
文章来源://m.386h.com/xiaoxuezuowen/64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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