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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包氏父子》读后感(通用)

《包氏父子》是我在第八届校信通获得阅读之星的奖品张天翼作品精选里的另一个故事。读后换位思考,收益匪浅。

一个忠厚老实的勤劳中年男子老包,把自己一生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儿子小包身上!虽然自己生活艰苦,清贫,却从没让自己的儿子吃过苦!忠厚的他居然去偷也一定要让他儿子体面。老包把儿子奉若少爷,百依百顺,以为儿子能够有出息,好让他下半辈子可以享清福。自己省吃俭用没关系!可是,小包又把父亲当奴隶。认为这样无能的父亲耽误了他。最后换来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梦想的破灭罢了,当小包因为做了太多违反校规的事被开除时,老包被吓傻了,富于幻想的父亲老包的支柱倒了

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平平淡淡的。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却入木三分。老包一件穿了几年的旧棉袍,一双破棉鞋。小包一件青布棉袍,一双锃亮的皮鞋,油亮的头发。反差极大的衣着,把包氏父子俩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386H.cOm

是一种什么样的爱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也许只有亲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同样的望子成龙永远是当今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只记得他们那同样沉甸甸的期盼!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因为爸爸妈妈对我的期盼和付出总是比得到的回报要多的多,至少现在是!每当看到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后悔以前的不懂事。未来的日子,我总是希望能多做一些让你们高兴的事,多做一件,你们就少为我操一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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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是受教育立思想,就是求真向善爱美弃私,获得能力,增进智慧。关于作者写的作品一书,大家阅读完后都学到了不少东西,读后感可以记录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如何将自己的感想和情感融入作品的读后感呢?小学范文网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1】

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你肯定会叫道:“这不是埃米尔吗!”我可以准确地回答你:“正是埃米尔。”这个淘气的小家伙位于瑞典的斯莫兰省,跟他一起住的人还有爸爸,妈妈、妹妹,长工和女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出自于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之手,这本书讲了埃米尔所淘气的事。

有一次,埃米尔一家正在喝肉汤,汤喝完了,只剩下一些汤根儿,于是埃米尔把头伸进了碗里,结果可想而知,埃米尔的头就卡在里面了。于是,他们一家去给埃米尔看病,结果他看医生时把碗撞碎了,这说明了埃米尔真的很淘气。这个故事生动有趣,让人看了就停不下来。

还有一次,下着大雪,埃米尔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埃米尔连夜把长工送进了医院。

这个故事,让我对埃米尔的评价有了大大的改观,为了不让爸妈担心,埃米尔一个人把长工在夜里送到了医院,这是多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孩子啊!一路上埃米尔遇到了种种困难,都努力克服了,我们也要学习埃米尔,不要总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埃米尔是多么善良,尽管下着大雪,也不回去,我们在生活中也要乐于助人去帮助那些困难的人,善待别人。

俗话说:书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读更多的书,做林格伦那样伟大的人。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2】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一本书看出埃米尔是一个非常淘气的一个男生,有的时侯他的淘气还帮了别的人,比如埃米尔用一把假的抢接=借给了一个人,把小偷吓跑了……

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是阿斯特。林格伦写的,是李之义择的。

书中一共有三个大段,一个大段大约有三四个小段,我觉的好的是埃米尔把猪血扣再爸爸的头上,不得不削第100个市头老儿。光看题目看不出来,但是看内容可已看出来。因为埃米尔知到他的爸爸喜欢吃猪血,埃米尔把猪血放到爸爸身后,爸爸一躺下来,头上有许多的猪血,从这我能看出埃米尔是一个尊敬爸爸的人。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心感到了埃米尔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因他很淘气,淘气看出勇敢;也通过勇敢来帮别人;通过帮别人感到自己高兴。我们要向埃米尔一样勇感!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3】

这个冬天太漫长。因为病毒,我们把寒假过成了暑假。爸爸复工了,奶奶还在乡下,大部分时候都是我和游游两个人在家。小家伙很粘人,平时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妈妈你什么时候陪我玩”“妈妈你能不能陪我玩会儿”“妈妈我们玩个游戏吧”等等。

每一天中午或晚上,当我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游游总喜欢拿一本书坐在餐桌前,好像在陪着我,又好像在享受我的陪伴。就这样,他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独自看完了一本19万字的长篇小说《淘气包埃米尔》。

这本书不是我买给他的。20xx年,我要上一节阅读指导课,当时推荐给5年级的孩子读了这本书,我自我也买了回来,然后就一向放在他的书架上。那天他翻出来读的时候,我还试图阻止他说:“这本书不适合你,等你长大一点再读。”

他没听,我也就随他了。其实我最大的担心就是一年级的他是否有那么大的耐心和识字量,因为目前我们仍以亲子阅读为主,独立阅读的大都是绘本,还从没看过这么厚的书。事实证明,经典就是经典,他好喜欢这本书,就算有不认识的字,也丝毫不影响他对故事情节的理解,因为他经常跟我分享书里的趣事。

今日,游游告诉我《淘气包埃米尔》已经看完了。我和他简单地聊了聊,然后请他说一说读了这本书之后的感想。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细节我已遗忘,是他又带着我重温了一遍经典,我真的好感动。我要向孩子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4】

埃米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坏蛋,但很多人都很喜欢他,他长着卷曲的黄头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猫“和”墙“去捣乱了,”猫“是他蓝色的帽子,”墙“是阿尔弗雷德给他用木头做的枪,埃米尔一年四季365天都在捣乱,每一次都被关进木工房里,而他在木工房里小木头小人,为什么削?

因为每调皮一次都要削一个木头小人,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7月28日,星期六,埃米尔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他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小人,那天晚上四点半,埃米尔醒了,他看见了一只猫在捉老鼠,找了一个老鼠夹子,把它放在他爸爸的房间里,第二天早上,埃米尔听见他爸爸大叫一声,原来,老鼠夹子夹住了他爸爸的脚趾头,他知道是埃米尔干的,就把他关在了木工房里,但不久就把它放了出来,但他发现他爸爸很可怜,就听说今天中午吃猪血豆腐,就拿着猪血豆腐给他爸爸看,一不小心,没拿好,猪血碗一下子扣在他爸爸头上,他妈妈不得不再把他关进木工房里,这次又放了出来,他和小伊达一起在家里奔跑,他又不小心把今天中午的土豆饼糊打掉,又正好落在他爸爸头上。

这就是调皮的埃米尔,你知道了吧!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5】

在炎热的夏天里,我读了一本书《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总是让我难以忘记。

埃米尔是那么的淘气;把自己的妹妹升到国旗杆上,把猪血扣到爸爸的脸上。他是那么善良;把养老院里的老人都救了出来,也救了小可怜……一只小猪。他也是那么勇敢;帮长胡子女士抓住了“麻雀”小贼。他又是那么大方;做了一顿大宴让老人们吃了。埃米尔啊,是那样淘气也是那么的善良啊!

有一次我也淘气了一回,把爸爸的袜子扔到了妈妈脸上。早上我在沙发上玩,我跑着跑着,突然摔到了爸爸的衣服上。我心想:那个衣服太烦人了。于是我把衣服叠好,放进了衣柜里,可是我又摔倒了,这次摔的不是衣服,而是袜子,气的我就把袜子扔了,谁知道呢,一不小心我就把袜子扔到了妈妈的脸上,妈妈气的 打了我一顿,我小声的嘀咕:“我又不是故意的。”

埃米尔犯错的时候都没有打他,只是在木屋里反省,他把猪血扣在爸爸的脸上,爸爸都没有打他。我只扔个袜子,妈妈就把我暴打一顿,真是太凶了!哎!如果我是埃米尔该多好啊。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淘气不一定都是错的 ,但只有善良,才会得到朋友们的认可。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淘气包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讲的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埃米尔,成为社区委员会主席的做的淘气的故事。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要把那个地方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可是他其实并不坏,反而勇敢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

也许有人会讨厌埃米尔,觉得他总是给人们带来许多麻烦,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当我对埃米尔的故事越了解,我也逐渐喜欢上了这个小男孩。他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可他又是那么善良、勇敢。他曾经利用捕狼陷阱狠狠地教训了女财主;又曾经独自一人带着血中毒的阿尔弗雷德连夜冒着生命危险送进了医院。

从埃米尔的身上,我看见了一个人的影子——桑桑。

桑桑是曹文轩的《草房子》中的一个小男孩,他异想天开,常常会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比如他利用自家的碗柜当做成自家鸽子的家,把蚊帐解成网捞鱼、甚至还在夏天穿上棉衣棉裤捂出了一身汗……桑桑和埃米尔都是我们书中的小伙伴,虽然有时候很淘气,但他们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我想,能够和这样的小伙伴一起生活,那肯定也是一件有趣的事吧。

瑞典作家林格伦让我认识了可爱的埃米尔,我要回到书籍的世界里,寻找更多,更有意思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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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过读过很多书,有:《三毛流浪记》、《三国演义》、《淘气包马小跳》等等,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这本书讲了,马小跳的奶奶家在野生动物保护区,热爱动物的马小跳,在这里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他帮猴子减肥,用杀鸡给猴看的妙计,吓退了到处捣乱的野猴子;他发现村民在夜里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便跑到专卖野生动物的野味餐厅,将关在那里的娃娃鱼等多种野生动物全部放生了;他还发现在一座黑暗的小屋子里,关这一头黑熊,他机智地将这一情报传到黑熊保护中心,这头被折磨了11年的黑熊成功的被拯救了出来。

故事虽然是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会遇到这样的事,但也教会我们懂得了一个道理:对动物要有爱心,因为他们是人类的朋友!不可以利用动物为自己谋利,而应该去尽力的帮助他们,使他们生活的更好,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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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00字

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住在伦纳贝亚小镇里,他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让人觉得他很听话,可是,现实中,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淘气包埃米尔。

要说埃米尔做的淘气事那是数不胜数,他在妹妹脸上涂颜色,把妹妹当国旗升到天上,把自己的爸爸关进茅厕,把猪血扣在他爸爸头上等等很多的淘气事,可是埃米尔也很善良,有一次他捡到只没有父母就要死去的小猪,他就像母亲一样照顾那只小猪,而且埃米尔还很正义,他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正因为他有这么多优点,所以最后他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

我觉的埃米尔做的许多淘气事,都是出于无意的,他让我明白了那些该做,那些事不该做,不要太淘气了,要善良,有一颗温暖的心。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00字

我看过好多书,有《森林报》、《霹雳贝贝》、《淘气包埃米尔》不过,最让我爱不释手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了。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着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小脸蛋,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当他不调皮地时候显得伶俐乖巧,但有时它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当读到埃米尔淘气得把猪血叩在爸爸的头上,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当女佣丽娜牙疼时,埃米尔把她的牙齿绑在马尾上拔牙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太有趣了!

埃米尔不但淘气,而且很勇敢。那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的好朋友阿尔弗雷德生了重病,埃米尔居然一个人把阿尔弗雷德放在马拉爬犁上,自己趴上大马,深一脚浅一脚地驾着马把他拖向了医院。读到这里,我既感动又担心,要是换成了我,我肯定没这个胆量,不过最后埃米尔终于成功了。

这就是埃米尔,一个可爱、淘气、机灵、勇敢的男孩。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去思考和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看了《淘气包埃米尔》,他在巴克胡瓦拍卖会上发生的故事。

巴克胡瓦拍卖会非常有意思,在这个拍卖会上,人们用最少的钱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埃米尔也想参加拍卖会,可口袋里没有钱,他也想要一些。所以在去巴克胡瓦特拍卖会的必经之路上,设了一道大门,通过那里就得交两厄尔,或更多。在一小时里埃米尔就挣了五克朗七十四厄尔。他用这些钱给伊达买了一个天鹅绒盒子,又买了一个面包铲,还买了一只瘸腿母鸡,又挣了二十五厄尔。还免费得到了一头牛。你们一定想这二十五厄尔和一头牛哪来的?牛是在爸爸那里赢来的。二十五厄尔是他买了一个旧的灭火器,在大会上起了作用,别人用更高的价格买了过去。

看了这个故事,我想:埃米尔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大商人的。因为他有头脑,会想赚钱的好方法。还因为他爱动脑筋,所以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商人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00字

这几天,我终于读完了共有238页的《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是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所著,其中我最喜欢小主人公埃米尔了。

埃米尔住在伦纳贝亚村的卡特胡尔特庄园。他非常淘气,把头伸进汤罐子里拔不出来;把自己的亲妹妹吊到旗杆顶;把猪血盆扣到了他爸爸的头上,总之埃米尔的淘气事你数也数不过来。

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是很善良。他骗走凶恶得像一只老虎的济贫院女领班后,宴请济贫院所有的孤寡老人;他为了帮助丽娜拔掉那颗槽牙做了三次大胆试验;他亲自己的数学老师,理由是:我出于善意。当然他每犯一次错儿,便会到木工房去削木头老头儿,至今他已经有了184个木头老头儿。

埃米尔现在有很多动物,包括一匹名叫鲁卡斯的马,一只叫小可怜儿的小猪等,埃米尔如果戴着猫子手拿墙出现在你的面前,你会喜欢这个开心果的吗?

我就是喜欢小小淘气包。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00字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一本书看出埃米尔是一个非常淘气的一个男生,有的时侯他的淘气还帮了别的人,比如埃米尔用一把假的抢接=借给了一个人,把小偷吓跑了

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是阿斯特。林格伦写的,是李之义择的。

书中一共有三个大段,一个大段大约有三四个小段,我觉的好的是埃米尔把猪血扣再爸爸的头上,不得不削第100个市头老儿。光看题目看不出来,但是看内容可已看出来。因为埃米尔知到他的爸爸喜欢吃猪血,埃米尔把猪血放到爸爸身后,爸爸一躺下来,头上有许多的猪血,从这我能看出埃米尔是一个尊敬爸爸的人。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心感到了埃米尔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因他很淘气,淘气看出勇敢;也通过勇敢来帮别人;通过帮别人感到自己高兴。我们要向埃米尔一样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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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士德》读后感600字

其实这个城市也是空荡荡的,你孤独地站立在石头森林里。所有的人都带着白色面具,你看不到面具背后狰狞的脸。围绕在你的周围,只有令你毛骨悚然的笑声。《浮士德》中恶魔靡菲对上帝说:这个世界就是苦海,永远不会改改变这个一段说明了《浮士德》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反映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书中男主角池海翔因读高中时得了奇怪的病,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而是看是嫌弃欺负羞辱他,因而从此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画画。但在好友滕汐告诉了他一个关于立志的故事,从此他开始奋斗最后成为光彩要人的画家。这也告诉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彻彻底底的证明了。

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不公平的

有的人靠后台和关系上位,有的人却幸幸苦制作专辑却无人过问。

有的人出生家才万贯,有的人天生自卑,连自己都瞧不起。

有的人付出比别人付出多十倍的努力,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回报。那么我们因该要奋斗起来还是要自卑的活下去呢!如果奋斗起来可以让那些豪不努力的去羡慕去吧!可是自卑的活下去,那些人将永远的把你踩在脚下!这个就就是社会的残酷,在学校中就常常有这样的例子,在毕业考试中那些比你分数高的人就把你比下去了,那么她就可以比你上好的高中。你就被她永远的踩在脚下。因此我们因该学会努力,把那些在我们之上的人踩在我们的脚下。

世界绝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改变,但是你却因世界而改变。

《浮士德》读后感600字

这个星期的任务是《浮士德》。

歌德这个老头子聪明得过分,他还永远有18岁的小姑娘的可爱,这倒罢了,可18岁的小姑娘也爱他。怪不得他垄断了欧洲的爱情。

我总觉得浮士德有些强迫症(歌德老先生你不要骂我啊!)当然了,他的自强不息积极进取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效仿的。可我偏偏就是喜欢那个老和浮士德捣乱的靡菲斯特。

靡菲斯特实在是太酷啦!我私心里觉得他应该是披着斗篷,带着兜帽,时而戏谑,时而冷笑,时而骂娘,时而跳脚的大酷哥一枚。

他应该是冷笑地说:尊贵的朋友,所有的理论都是灰色的,生活的金树常青。OMG,实在是太给力了!

我尤其振奋于他即将带领浮士德开始访问小世界时说:我祝贺你开始这段新的人生旅程!哇哇,每次看到这句话我的小宇宙就燃烧了,激动之情不能自已!恨不得也和靡菲斯特签个契约。

歌德你实在是太伟大了!创造出这么酷的男二号!深深后悔自己不学无术,如果勤奋些不就早一点读到这么棒的书了么?哎,相见恨晚啊!我太失败了,学外国文学可现在才读经典,惭愧啊!

另外我觉得浮士德对玛加蕾特示爱时说的话太有水平了!唉,我就不能在你怀里安安静静呆上个把小时,,胸贴着胸,灵魂搂着灵魂?OMG,以后我要是有儿子,他追女孩写情书的时候我一定要强烈建议他写上这段话!

最后,我觉得我的这篇文章配上上面的这个题目实在是太天衣无缝,水乳交融,相得益彰,大放华彩啦!

《浮士德》读后感600字

《浮世德》它让我看到了这个现实社会下存在的矛盾、无奈、悲惨

书中讲述了5个都市少年,他们怀揣着各自的秘密,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爱与恨的印记。池海翔这个总被人家称作是怪物的男孩,没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他只能独自默默地承受现实给他带来的一切惨痛。最后,他还是成功了,站立于万人之上了。纪澜一个矛盾的女生,不愿与最好的朋友滕夕分开,却背地里把滕夕的书桌推翻在地,让书本掉在地上。然而,她又赶忙捡起书本,用双手擦干净。滕夕的突然昏倒,让纪澜紧张不已。她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的原型,因为,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会嫉妒对方比自己优越的条件,从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虽然,她是矛盾的。但,她还是选择那宝贵的友情,纵然滕夕已离她而去,已不在人世,她始终还是爱着滕夕的。而滕夕,有着出众的外貌、乖乖女的性格、殷实的家境,这一切都使人羡慕。这样美好的女生,却爱上了一个与她截然相反的男生。这些都不能说明什么,因为爱情是没有界限的。直到最后,滕夕的离去,她的心里仍然只有他的存在。那个叫烟焰的男孩。烟焰,其实本质是好的。可由于,父亲被车撞后,肇事司机逃跑,家里就开始背负着沉重的债务。他所做的一切,包括抢劫,都是为了他的家,为了滕夕。然而,当他知道那个肇事司机是滕夕的父亲后,他茫然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滕夕,他想对滕夕说:别走,等我出来。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直到她的离开。烟焰只能算是个知途迷返的孩子。最后一个少年季岸,他是最悲惨的。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被姨夫姨妈收养。但是,他讨厌姨妈那异样的眼神。于是,觉得自力更生。可他所谓的自力更生,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当男妓。他被那些肥肉横生的老男人包养着,做着一些肮脏的事情。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后悔,只有能靠自己生存下去就满足了。而,当他爱上了自己的老师,他决心退出那个浑浊的世界时,已经不行了。那个世界不允许他的离开,除非他在人间消失了。纵使这样,他的爱情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不被世俗承认的东西,是无法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就是他们的爱情一样,心爱的人死了,他的心也死了。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毫无牵挂地继续做着令人作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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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珍贵的?是金银珠宝?还是功成名就?答案是时间!

针对这个问题,我今天读了著名散文学家朱自清的散文:《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是,时间却一去不复返。我刹时感悟到时间才是最珍贵的。

时光飞逝,斗转星移。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们也一天一天地长大。同样的五年多时间,全班五十多个同学同样的一天一天长大。但勤奋的同学,他们或者在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者在全国作文大赛中获得了金奖、银奖、铜奖。也有更多的同学在每次考试后,都能以九十五分以上的成绩向老师、家长、社会汇报。

但是,那些懒惰的同学,他们英语考试不及格,甚至才考十几分;他们至今写作文还言之无物,每次考试成绩都愧于见人。

这时,我要大声的告诉这些同学,成功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还要告诉你们,如果你有一个勤奋的幼年,就会有一个成功的中年,也就会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如果你有一个贪玩的幼年,就会有一个忙碌的中年,也就有一个悲惨的晚年。

再回到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洗手的时候,日子从盆子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

时间一去不返。它没有第二次。

但是,时间也是公平的,它从不多给谁一份。同学们,让我们珍惜时间吧!因为如果你抛弃时间,时间也会无情地抛弃你。

同学们!时间是最珍贵的了!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600字

埃米尔是个野蛮,脾气倔的小家伙.他不吵的时候看起来比任何人都乖,可是谁知道他又在想什么坏点子了.他不会讲普通话.他想要他的帽子的时候说成:我要俄的猫子!不知道的人以为他要小猫;他想要他的枪的时候居然说成:我要俄的墙!;圣诞节时,妈妈让他吃蔬菜,他竟然去吃杉树叶;吃饭的时候,他把头伸进汤罐子里,可是却卡在了里面,爸爸带他去看医生,他跟医生问好的时候把汤罐子给打碎了,而爸爸却奖给他1克朗.因为医生看病要收5克朗,罐子值4克朗,因此赚了1克朗,瞧瞧,这爸爸多回算帐.可是这小家伙却把钱吞到了肚子里

埃米尔是一个淘气包,这没错,但他快乐,过的无忧无虑,好想天塌下来都有人给他顶着.在别人眼里值得难过的事:比如被关进木房,在他眼里却是有趣的,他可以在里面安安静静的削木人.不过做完了,他就会做不住了.如果是别人这时肯定很伤心,在自责,可他却在想好办法出去,他把木条架在储藏室与木防之间,从木条上爬过去,聪明!

每个人都拥有童年,也许那是快乐的回忆,也许那是一段幸富的回忆,又也许是充满笑语的录音,也许那是段不快乐的时光.随这年纪的变化,我们懂事了,听话了,成为乐好孩子,而童年却只能是我们记忆中的一部份.现在的你还会和4`5岁的孩子在一起躲猫猫`办家家吗?当然不会.因为在我们眼中这些都成了弱智的东西。《淘气包埃米尔》深深的勾起了我们童年的回忆:和伙伴们打雪仗,一起去赶鸭子,一起钓鱼,去偷山芋烤着吃想着想着,我笑了,也陶醉了。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600字

埃米尔是一个聪明、可爱又淘气的小男孩。每一天他都会做出一些淘气事。比如,把猪血扣到他爸爸头上,把自己的头伸进汤罐子里,把他的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用捕狼陷阱活捉女领班,把小伊达的脸涂成蓝色,把青蛙放到咖啡蓝子里,把自己的爸爸关进茅厕。同时,他也能做许多好事。比如:把他的好朋友阿尔弗雷德连夜赶往马利安隆德,埃米尔赢了一匹叫鲁卡斯的马。这些故事都和埃米尔有关。

他每天从早到晚淘气个不停,但每次干完淘气事就要到木工房去反省。每一次去木工房,埃米尔都要削一个木头老头,最后一共削了184个木头老头。可以想想,看到184个木头老头,也就知道他一共淘气了184次。当然,这只是第三部木头老头的数量,而第二部木头老头的数量是100个,第一部的数量是54个,一点一点积累起来就有许多许多。

埃米尔自己也很富有。他有一匹马,一只鸡,一头猪,这些财富的由来当然是因为埃米尔很聪明,所以阿尔弗雷德认为埃米尔会成为一个商人。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么淘气的埃米尔会成为社区委员会主席!

小朋友们,你们愿意和埃米尔这样一个可爱、淘气、活泼的小男孩做好朋友吗?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写得很有趣。里面的主人公叫埃米尔,他经常被爸爸关进小木屋里削木头老人。他是个非常淘气的男孩,整天淘气,一天至少两次。

埃米尔第一次被关进小木屋时,很无聊就削起了木头老人,可他一会儿就不耐烦了。肚子还在咕咕直叫,他想逃出去找东西吃,,可是门被锁上了,他左思右想,看看四周,只有窗户可以出去,他找来一块结实的木板丛小木屋的窗户一直伸向厨房的窗户,因为窗户下面的地上长满了许多带刺的花草,他延着木板来到厨房,,看见眼前的食品柜.,迫不急待的打开柜门,看见一根根红红的香肠.口水直流,他很迅速的爬了进去.大口口地吃着香肠,不知不觉地吃了只剩一根的时候他已经呼呼大睡了。过了一会儿他的爸爸打开小木屋的门发现他不在里面,非常着急,便叫来其他人帮忙去找。他们找遍了整个卡特胡尔特也没有找到,就在他们着急伤心的时候,他爸爸突然想到了食品柜。他们来到厨房.一打开柜子便看见熟睡地埃米尔.手里还拿着香肠,大人们又好气又笑,埃米尔真淘气。

埃米尔整天戴着猫子,扛着墙,他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不过他也有正义感,活捉母老虎一样的女领班,帮长胡子女士捉住盗贼麻雀....

书里写了埃米尔很多有趣的故事,他很淘气.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他是我们的开学果。虽然我很喜欢他.但是我还是想做一个听话的乖孩子。不能太淘气.不然会让爸妈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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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

在本书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文章来源://m.386h.com/duhougan/51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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