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2025-12-08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收藏二十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作文是我们熟悉的任务。根据写作时间的不同,作文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许多人可能觉得作文难以应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我崇敬的人就是发明创造数量最多,实用性最广的科技,他的发明与创造不仅仅得到后人的传承,并且还在基础上加以改良,使之变得更加的完美。而这个科学家就是众所皆知的爱迪生。
他的家庭并不是富裕人家,只是有的`吃有的穿的中等家庭,他从小就喜欢把钟表之类的东西拆了进行研究,再自己把这些东西组装好;虽然他的学历不高,可是他可以自学,他正是有了那颗从小就培育起的充满好奇的心让他一步步地走向了创造发明的道路,如果不是他的努力以及他的天赋,那么他将不会成功。
爱迪生所创造出的每一个“生命”都是经过他的不懈努力与千百次的失败,在失败中获得经验,再继续做试验才获得的成功果实。如果换作使我们,我想,失败了十几次或几次就已经开始打退堂鼓,开始放弃了。想一想,确实,我们可能有时候会不明白为什么创造出各种各样的科技的创造者们为什么会创造这些东西,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想社会走向繁荣,走向一个高科技的时代;是因为他们想为后代子孙们创造出一个更加美好的生存环境;也可能是因为想着发明些新科技来赚钱,但是被人们流传的国外,变成一个令世界惊讶的伟大发明……如:我们常用的白炽灯、燃油汽车、冰箱、空调、微波炉、电子计算机、电视也许是某种巧合、某种原因迫使了这些科学技术的诞生,我们才能用上这些科技。所以没有创造就没有现在的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美好的家园。
我喜欢爱迪生,是因为他的精神,坚持不懈;我喜欢爱迪生,是因为他的思维,不断创新……他虽然不想现在的明星一样,拥有着迷人的外貌,但他却拥有一个迷人的内心……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在一般人心目中,偶像应该是孔子、老子这些圣贤亦或某位歌星、作家等名人吧!但我的偶像却不同:她留着一头短发,水灵灵的大眼睛上挂着一个红边框的眼镜,身上总有一种神秘感,那么令人向往,她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狄芊汝。
她的学习成绩非常好,数学课上的习题她总是第一个做出来。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黑板上给我们出了一道特别绕脑子的题。同学都在愁眉苦脸、冥思苦想。唯独她,看了一眼黑板上的题目,就拿起笔埋头在纸上挥舞着,发出“沙沙”的声音。正当别的同学还在努力解这道题时,她已经高高举起了手。老师把她叫起来,她自信的大声说出了答案。有时候她即使解错了,也会坐下来认真听完别人的解题思路。
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在上语文课时,她总会在课前认真预习,尽可能多地了解作者的'各类资料。每次上课,她总能在课堂上大放光彩。因为她在课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她总是可以把老师提出的问题回答的头头是道、有板有眼。
虽说在学习上她严谨认真,容不得半点疏漏,但在课间,和同学们一起玩时,她又没心没肺的与同学们抱成一团,玩它个昏天黑地,完全没有了上课时的那种严肃、认真,就像变了一个人。
她简直就是一个“双面人”,上课一个样子,下课又是另一个样子,真是让人摸不透。门门功课考第一,是我们每个学生都梦想的目标,然而只有她做到了。一直以来,她都保持着年级前五名的好成绩。
这就是我崇拜的偶像,为了向她看齐,我一定会加倍努力!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二十四个循环往复的节气里,总会有你们一个恒温浅笑的气节。一个一身盔甲,另一个青衫,眉目如画;一个是大文豪,另一个是爱国作家。
你们都活在宋朝,可惜时光将你们分开,一个活在盛世,另一个活在战乱年华,如果能让你们相遇,那可能是另一个钟子期和俞伯牙。你们一个能写出“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另一个能写出“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酒拭新茶”的超脱词句。
都说“少不读苏东坡,老不读辛弃疾。”因为他们一个过于乐观洒脱,看淡世事;另一个过于壮志难酬,满脉愤愤。如果单读,便会沉沦。
仰慕,或许那种几万年历史长河中少有的豪情壮志,又或许是那句句飞花流月的清浅诗句,让我越过千年仰望。他虽豪迈,也有静思那“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之时;他虽洒脱,也有男儿那“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爽气。他们似乎都相同,似乎又都不同。你能做出无数美食,传到当今还让我眼不已的东坡肉。他能一身戎马与剑相伴,留千百年余音的豪放诗词。
没有哪一个人是完美的,我喜欢那侠肝义胆的辛弃疾壮烈的爱国胸怀,却不爱他那壮志难酬固守一隅的执念;我爱苏东坡的超尘洒脱,快活人世,也同样不爱他那乌台诗案的不通圆融。如果二者能结合,才是人世间最美丽的风景。
东坡的眉目,稼轩的`样貌或许都印在那如霜如雾的诗词中,无从寻觅。可那从脑海里印出来的,是一影蓝衣的儒雅背影,和一身盔甲执利剑的豪迈烈士,不曾相见,似曾相识。
东坡,我有你那“诗酒趁年华”的文学志向,也有稼轩那“收拾旧山河”的壮志。愿你们走出了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一头干练的短发,偶有几根俏皮的白发露出来。说话时中气十足,板书时白皙的手指攥紧粉笔,手背上血管特别明显,黑板上的字大气而不失端庄。
她就是我的语文老师——王老师,她是我的偶像。
我崇拜她的文学素养。
王老师讲课时,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一种自信。讲《承天寺夜游》,她会从苏轼的.诗作讲到苏轼的人生经历,从乌台诗案讲到谪居黄州;从《定风波》讲到《卜算子》。讲李商隐的《无题》,从诗句赏析到表达感情,从对诗人的评价再到民间八卦。若不是有极高的文学素养,她又怎能侃侃而谈,讲得妙趣横生呢?
我崇拜她的读书习惯。
王老师酷爱读书,读书之余也会把心得体会与我们分享,还常常推荐给我们一些适合的书。她可以称得上是走着站着带着书了:开大会时,她坐在后面捧一本书,浑身散发着一种娴静的气质,让人不忍打扰。外出有事,她也会进班借一本书在空闲时读。她对读书的热情影响了我,也影响了我们班,让我们不少不甚爱书的人开始爱上了阅读。
我崇拜她的宽容温柔。
班上有同学犯小错误时,她常是宽容的,善解人意的,很少有不假辞色的时候。某日班里一男生不做值日,老师问他缘由,他只是硬邦邦回了一句:“不!”但王老师并未因此生气,而是在了解情况之后宽容地朝我们说:“也不怪人家不倒垃圾,你们看看你们生产了多少垃圾呀!”虽是极小的一件事,却很让我佩服。那一句宽容的话既没有伤害同学,又解决了问题,善解人意让她仿佛散发着光辉。
王老师就是我的偶像,也是我所追随的方向。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心灵本没有色彩,是生命的渲染,给了它缤纷;生命本没有颜色,是心灵的熏陶,给了它色彩。——题记
白·屈原
白衣胜雪,长衫飘飘。你,屈原,好一个以身殉国的三闾大夫。“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深沉的民族情结,爱国情愫,使得你葬身鱼腹。“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衣: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如今,你投身于“汨罗江”的“沧海之水”中,可是要洗濯你高洁的情操,不屈的精神,?洗濯你对理想、对正义的执着追求?
那浩浩的长风啊,呼号着你胸中的愤怒!那滔滔的江水啊,汹涌着你对祖国的热爱!那洁白的浪花啊,是你纯洁的赤子心灵!
青·李白
一身青衫,舞剑长啸,好像一个潇洒不羁的青莲居士!我好羡慕你“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桀骜的不训,好欣赏你“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一身正气,“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气干云!即使“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即使“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你依然故我,特立独行,从不因世俗而改变你心灵的本色!那就是有着完美的才情,侠士的风骨,济世的胸怀的李白。
在我心中,你永远长身而立。
红·岳飞
一骑红袍,满面征尘,你,岳飞,好一个精忠报国的.热血男儿!你“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你,“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一心只为“收拾旧山河”可是,你手中的那柄长枪,却挡不住那奸臣的谗言,刺不穿那昏君的猜忌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一缕忠魂却长眠于栖霞岭上,那满山的红叶啊,可是你的丹心?那满天的彩霞,可是你的热血?
黑·鲁迅
黑色的长袍,黑色的一字须,你,鲁迅,好一位不屈的勇士!
你是一颗枣树,在严寒的冬夜,黑色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高的天空,一意要置他于死命。于是那尖锐、坚硬的黑刺,化做熊熊烈火,焚尽世间一切黑暗,腐朽的罪恶!美好的生活会老去,高贵的心灵永远鲜活!愿我们都能让高贵的生命去浸染高贵的心灵原色,用多彩的心灵去熏陶高贵的生命,让自己有属于自己的一种颜色,在历史的画卷上留下灿烂的一笔。正如屈原,李白,岳飞和鲁迅,他的体现出了他们生命的本色,成为历史上的英雄,他们的气概,他们的行为用现代语翻译本来就是“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无法比喻了。”
难道他们这种不畏强权,宁死不屈,不违背自己意愿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宣扬和学习吗?
努力啊,体现出自己的生命的本色,像历史上的英雄一样出色。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生命本没有颜色,生活给了它色彩。
题记
红,木棉
文天祥选择了红色,如木棉花鲜艳、热烈的红。如果说文天祥的一生是盛开的木棉,那么他的母亲便是祖国。
他从小就胸怀大志,忧国忧民,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他为了挽救国家灭亡的命运,领兵打仗,百折不挠,直到战败被俘,仍然誓死不屈。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正是他一片火热的赤子之心的真实写照。一代英雄已经远逝,但南国的木棉花依然热烈绽放,花香如故。
白,菊花
归隐田居的陶渊明总是一袭素衣,我认为只有白色才是他的本色,只有纯洁、高雅的菊花才是他的生命之花。
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陶渊明蔑视权贵、淡于功名,关心黎民疾苦,扞卫人格尊严,曾因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而辞官回乡。劳动、饮酒、赏菊、读书、赋诗,一派淡雅静谧,悠闲自得的生活,你可以体会出采菊花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脱俗之美!
绿,小草
绿色,一个充满生机的颜色,一个描写春天的颜色。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朱自清喜欢绘春赞春,还有谁能比他更适合绿色?
从青年时代起,朱自清就一直追求光明与真理,为之呐喊歌吟,上下求索。他关心祖国的命运,盼望新中国的诞生,勇敢而坚定地投身到反饥饿、反迫害的民主斗争中去。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
《荷塘月色》、《匆匆》、《绿》、《春》不都透着点儿希望的绿吗?
黄,稻谷
望着田间无边无际的黄澄澄的稻谷,我不由得想起了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生活朴实,一生与黄土打交道,那黄色应该是他的本色吧。他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水稻。正是这个显得有些平凡和土气的老头儿,以自己不懈的努力,在古老的土地上创造了非凡的奇迹:全国有一半的稻田里播种着他培养的杂交水稻。困扰中国几千年的粮食问题基本破解。山外青山楼外楼,自然探秘永不休,成功最使人陶醉,莫把成果当尽头。在黄土地里孜孜不倦的他用这首打油诗诠释着生命的执着追求!
人活在世上应该独具眼,在生命的画册上描绘出个性的色彩,世界会因我们而五彩缤纷!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几万年以来,着片土地上的帝国经过了大浪淘沙后,这片土地上的魔族在经历了大浪淘沙后最终只剩下四个:凌风,洵叶、吟雪、濯月。我出生在最强盛的涣风帝国,我叫潮落。皇室的十三公主。
我有一位爱我的妹妹,叫溯若,比我小三岁,我非常爱她。父皇很残暴,为了权利,他可以不惜一切。我不爱他,我想溯若也一样。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爹从未抱过我。小时侯,我和溯若走在路上,看到别的孩子被自己的爹从凛冽的风中抱走,流下的眼泪很快被风干。
那年我十七岁,和溯若走在去静影山的路上,为了就一位被困与悬崖之上的老人,偷走了宫里的水晶杖,只有它可以救出那位老人,可是老人救出来后,它却被我摔到了谷底。在我们的国度里,水晶是一种神圣的东西,这水晶杖是父皇用了九十九天炼出的,是镇国之宝。
我告诉了他那是我摔坏的,他生气的样子我从小到大第一次见到,他两眼冒着怒火,狠狠地对我说,我要杀了你。
我不在乎。可是当我看到泪流满面的溯若时,心里的'无奈便止不住地涌出。我走过去抚摩着它的脸说,溯若,好好活。
我听到簌簌的风声,那是疾影剑在飞向我,然后是一个血肉被撕裂的声音。溯若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个词:紫色隐香。
溯若倒在了我的怀里,脸上依然有好看的笑容,她闭上了美丽的瞳仁。溯若,溯若!我抬起头,父皇的眼里仍然只有冷漠与高傲。
我抱起溯若,踩上风天轮,飞向城外,脚下是千军万马涌来的声音,眼角的泪滑落,我不屑地朝下看了一眼,飞向达英地母在地下几百米的宫殿。
这是一座异常阴森的宫殿,它保存魔族人的灵魂,使它们按照程序进入轮回。正殿在里面很深的地方。走廊上的光线来自墙上的仿佛随时都回熄灭的火炬。达英地母的正殿光亮,她坐在正殿中央那把很高的椅子上忙着,身下是她的婢女。她来迎接我,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她什么也没有说就把我带到了另一间房,那里金碧辉煌,完全可以与皇宫媲美。她说,请把她交给我吧,也许是她看出了我眼中的担忧,边接着说,潮落公主,请放心。她将溯若的躯体安放好了以后说,还有什么问题吗,尊敬的公主。我说,怎样可以找到溯若的灵魂?她仍然只说了一个词,紫色隐香。我虽仍不大明白,可也不好再打扰,便告辞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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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叫罗艺鑫。他喜欢玩一个危险游戏——飞剪刀,所以我叫他“飞刀小罗”。
他的脸圆圆的,戴着个黑框眼镜,头发短短的、硬硬的,如果你直接拍上去都感觉有针在扎你一样。
他有丰富的想象力,因为他喜欢看《斗罗大陆》,所以他有一次跟我说:“斗罗大陆里唐三转世去了另一个世界,要是我也能去另一个奇妙世界就好了。”我说:“你别开玩笑了,我们这个世界是不会有魔法的.。”他说:“说不定会有呢!”
有一次上心理健康课的时候路老师给我们了一张纸,上面画着一个苹果树,苹果树上有大苹果、小苹果,还有不大不小的苹果,路老师说:“在大苹果上面写上你最擅长做的事情,在小苹果上写你不是很擅长的事情,在不大不小的苹果上写上经过努力才能做好的事。”我看见罗艺鑫在不大不小的苹果上写上“飞剪刀”,我说:“罗艺鑫,我只见过你在早上飞剪刀,被我们阻止了,没想到你还要努力练习飞剪刀啊,你知不知道剪刀是伤人的?”罗艺鑫说:“我会小心再小心的。”然后我就没理他了。
这就是我喜欢飞剪刀的同桌——飞刀小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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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只个漂亮的女生,喜欢把头发扎的很高,给人的感觉十分干练,性格嘛!时而开朗时而暴躁,阴晴不定,让人捉摸不透。总的来说,她是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人。
她上课经常不听讲,喜欢和后面的.同学讲话,转来转去,把我都弄晕了!刚开始我十分不适应,她这样子影响其他人学习,如果不是主课,她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甚至还下过座位去和别人抢东西。有一次,我和她闹翻了,那天我哭了两次,不是被打哭的,而是被她“说”哭的,那次我才认识到她“毒舌”的本事不是浪得虚名!时间一久,我也就习惯了。每次她讲话,我就会本能地屏蔽,如果忍无可忍的话,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冲动,而会轻声的对她说:“先别讲,老师在看。”这下,她才会安静十几分钟。(这招是我偶然发现的,百试不爽。)
但是,野蛮的她也会有善良的一面。比如我笔坏了她会帮我修好;我有的题我不会做她会给我讲;我不开心时她会给我讲笑话,会安慰我;有什么东西忘了拿她会提醒我;东西掉在地上了,她会帮我捡起来;我没带笔她会借给我……
她是“两面派”,一面是令人讨厌的“魔鬼”;另一面是乐于助人的“天使”。我对这个同桌真是“又爱又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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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叫王琳琳。说起来我俩之前还有一段缘分,因为上学期我们俩就是同桌,这次本来以为我们是“露水”同桌了。结果,兜兜转转,命运还是把我们排到了一起。
王琳琳,今年13岁。在外人眼里,他是一个安静恬淡,不问世事,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在我眼里,她是一个沙雕、呆憨,又有点固执的女生。
王琳琳上课有个习惯,做题时不要笔盖就做不出来。我曾问她原因,她说她也不清楚,只是做题时不咬东西就做不出来。有时他会注意这个细节,努力克制,不去咬笔杆,但大多数的时候都需要我提醒,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在心里默默的说一句“没有我,你可怎么办啊?”
她是一个蛮细心的女生,但她不擅长情绪的表达。周围的人都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她听,她不会说什么花言巧语安慰的话,她只是默默的听着,不会说多余的话,她只会用眼神来安慰你。
她同样是一个很粗心的女生,她仿佛有一个敏感的小神经,那个小神经正常信号时,她就是一个细心的'女生。不过这个小神经大多数的时候都处于“关机”状态,每当这时她就是一个典型的“钢铁直女”,一根神经通大脑的那种。心情不好时,她也会化身为“王怼怼”你说一句,她怼十句,怼到你服为止。不得不承认,她人的技术真是叫人叹为观止。
她很热情,同学,有什么问题他都会第一时间帮助,不管她会不会他都会尽他全力去帮助你。她也有像男孩子,一样的某些品格。坚强、固执、爽直。
她是我认识的女生里比较坚强的女孩子了,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在一次体育课上,那一次是她旁边别的班的女生摔倒了,薅着她的衣角,把她一起带倒。虽然两人都没什么太大的事情,但是旁边的女生一下哭了起来,我们连忙围上去,他却自己站起来摆摆手,说没事。
她有一些固执,只要是她认定了的事情,谁也无法改变。只要她对一个人有了评价,谁说什么也不好使。我之所以说她爽直是因为她不会像一些人一样,在背后嚼舌根子,有什么问题她会当你面直接跟你沟通,那是一堂政治课,我们周围的人在一块讨论,有一个同学就在背后说我们班另一个同学的坏话,王琳琳听到了,立刻制止,并且之后的两天都没有再和那位同学说话。我问她为什么?她告诉我说那天之后他又听到了这位同学说别人的坏话,由此也能看出她是一个正直的姑娘。
看,这就是我拥有不同性格,却又很吸引人的同桌,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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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格瑶,她有一张圆圆的脸蛋,像红彤彤的苹果;那月牙似的眉毛,翘翘的,真有趣!眉毛下面那一双水汪汪又炯炯有神的眼睛,明亮得很!如同两颗闪亮的的星星,一眨一眨的;旁边那对听力很好的耳朵,要是谁说她的坏话,不管多远她都能听到;还有她那张樱桃小嘴,撅起来就像鸭子嘴一样,真是可爱极了!还有那对小酒窝,可还真能装酒。这些就凑成了那眉清目秀的她!
格瑶不仅长得眉清目秀,而且还很好学呢!记得有一次,一打下课铃,大家就争先恐后的“飞”出教室,如同那正被放飞的鸟儿般急切。可唯独她正静静的'坐在那儿,眼睛死死地盯着书本一动不动的像被?粘住了。而我却开始试探她,我用手卷喇叭,大声叫道:“大家快来玩猜脑筋急转弯呀!”大家都放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跑过来了。可她却头都不抬一下,我正准备跑去叫她,话还没说出口,就只见她挥了挥手,又摇了摇头。继续津津有味地看着她那本厚厚的书,哎!我心想:看来我的计划失败了。后来几次实验也失败了,这让我感到没有希望。
这就是我那好学的同桌。我想对你说:“你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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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生活在山沟沟里,成天同泥土打交道,别说自己读书,就是在村里的学校,大家对读书学习也并不看重,每天都是在完成任务。回家后,又有干不完的农活,学习成绩平平,似乎天生就是“修理地球”的命。
一次偶然的机会,改变了我对读书的态度。一次放学回家,我舅爷从乡政府带回几本连环画,有《奇袭》,也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而且越读越爱读。看了连环画后,我觉得这里边的故事肯定不止这些,就让父亲去城里时带上我,给我买一本内容和插图更全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次暑假,我和父亲来到了城里,父亲办完事,陪我到新华书店,营业员一看我们是从乡下来的,就说:“这是新华书店,不是商店,商店在隔壁。”当时我和父亲都很委屈,也很尴尬。父亲无语,我却不服气地说:“我们是来买书的不是来买菜的。”这时营业员才变成了笑脸,问我要什么书籍,我说就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在回家的火车上,我摊开书本就读了起来,当时读得相当入迷,直至父亲一再喊我下车时,我才不舍地合上书本,从书里走出来,随同父亲回了家。一进家门,我又打开书阅读了起来。吃晚饭时,母亲跑过来叫我,看我看得入迷,还以为这书里有什么好看的画,可一看,书里只是一些密密麻麻的汉字。母亲问我,是什么让你这么入迷?我对母亲说,这里有黄金,有我喜爱的东西。
在读书过程中,碰到不认识的字,我就问父亲,还自己,这样看下来,不但学会了好多字,也培养了我爱读书的'习惯。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学习认真了,而且回家帮父亲干农活也更卖力了。
小学毕业时,我们村一共12名考生,就我一人考上了初中,从此我走出了小山村,来到了小镇上读书。
在小镇上,有个邮局,每天放学,我就爱往邮局里跑。在邮局里,我看到一位大叔每天分发报刊时顺带看一些崭新的书籍,我就问大叔,这些书可以从哪里买到?大叔对我说,可以订阅,订阅后,每月有一本书会送到你手里。于是我回家要了几元钱,从邮局订阅了一本《少年文艺》,这本刊物陪伴着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
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陪伴着我,激励着我,我的读书之路一直没有停止过,遇到挫折不泄气,高兴时更不忘记读书。当我考进了大学,又看了《平凡的世界》,更增添了信心和力量。书给了我知识,也给我了力量,我成了从我们山村里走出来的第一位大学生。即使在参加工作后,我也始终没有丢弃书,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家里,以至枕头边,都放着我经常读的一些书。
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信心,更改变了我的命运,书是我终生难忘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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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后萌米卡森林就成了我们的天下了;像杨修、张松之类最终都没有好果子吃。表弟的爸爸是一名警察,所以他十分喜欢向爸爸那样抓小偷,总是把每一个人都当成小偷.在家还和奶奶玩八路军和日本鬼子。“武松”说“你找死?”老妈又答。爱,让我好痛苦,心中的石头越来越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而兰也帮不了我,这份痛苦也只有我自己独自承担了.。
有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位普通的英语学习者,大学时连续英文考试都不及格。但他不屈服于命运,他凭着自己的激情,连续几个月的“疯狂”学习,不但改变了他的命运,也在中国的英语学习方面掀起了一股狂澜。
这个人叫李阳。
李阳曾经是在兰州大学就读,大学时候英文连续不及格,他当时是有十三门功课要补考,其中英语是最差的,但他相信人是可以战胜命运的,他告诉自己要用激情去征服它。在四个多月里,李阳进行了一段苦行僧式的苦读。他的口袋里总是装满了写有英文句子的纸条。他用自己的激情拼命的努力,李阳认为:与其成天苦想,不如善待此生。不愿意舍弃小快乐的人是无法获得大快乐的,这就是平庸者与成功者的差距。为了锻炼听力,他听坏了3台录音机;为了单词过关,他背了一本英语字典;为了与不专心做斗争,他强迫自己每个星期天连续做在椅子上9个小时;
4个多月的疯狂学习,使得本来非常内向的李阳有演说家的号召力;他厌倦的英语已成为了最佳搭档。在全国六级考试答卷时,李阳用了50分钟就交卷并且获得了全校第二名,接着又在全校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李阳大学毕业后去西安一家电子研究所做了一年半的工程师,在此期间,李阳每天清晨坚持跑到9楼顶说英、法、德、日语。
李阳,一个百折不挠的人生奋斗者,中国新时代知识改变命运的典范。他的激情鼓舞着、振奋着、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李阳说:“我心中明白,从开始学习到精通英文是一条多么漫长坎坷的奋斗路,但我持有这样的信念,不管这条路多少艰难,我一定能冲过去,我也相信,十天的疯狂就足以改变我的一生,那是一种忘我、忘物、忘事的疯狂!那是一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疯狂!我从不相信什么天才,为了说一句地道、纯正、优美的英文,我就有听100遍录音带的决心,就有复述100遍的恒心,就有狂喊100遍的痴心。也许只有一句,但起码我已真正拥有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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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由你自我掌握的。怎样把握好它,就看你是怎样看待它、对待它、培养它的。有这样一句话:“知识改变性格,性格扭转品质,品质决定命运。”可见知识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人生道路。
知识能够启迪你的智慧,打开你的心胸,开阔你的视野。我在畅游音乐天堂的途中深有体会。
在我初步领悟古筝的时候,并没有深入的了解古筝,也没有揣摩、领悟乐曲所表达的意境,只是一味地模仿,把乐曲按部就班的弹奏出来,老师也总是批评我的演奏就像一杯无色无味的白开水,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缺乏感染力。
记得在领悟《浏阳河》这首曲子的时候,每次去还课,老师听罢曲子不由地叹道:“你没有深入的明白这首曲子,更不用说演奏出它深层的内涵了。如果你了解了解乐曲的背景,作者创作时所处环境,再来演奏它,也许效果会更好一些的。”
我听后,立刻回家查找关于《浏阳河》的'资料,并仔细的研读、深究,领悟其中的意境。还找来了一些名家演奏的旋律,细细聆听。这方面的知识给了我很大的启迪。果然不出所料,演奏效果大大提高,表现出了浏阳河在静、动时的迷人景象。最终获得了老师的好评。
这次知识的启迪改变了我对音乐的认知,使我在以后的领悟上得到了很大的帮忙。也能融入自我的情感与内涵。我的发奋最终没有白费,在全国“新星杯”第四届电视艺术新星活动中荣获“江苏十佳”和“全国优秀选手”的称号;在全国电视艺术风采大赛中荣获江苏赛区银奖及全国银奖;在首届江苏演艺大赛中获得二等奖。
由此,有了知识,我的艺术生活得以延续;有了知识,我的艺术生活充满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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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困难都是无法战胜的。重要的是你是否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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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文
我们班有一个人,个子不高,不太擅长运动,学习也算中等。他在体育课上取得了突破。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因为4月下旬会有一场508的比赛,所以近几个节日体育课一直在练习。对于我们这些不擅长运动的人来说,可以用“魔鬼训练”来形容。这次我很幸运,跑进了两分。而他,出场了。我觉得他这次的成绩应该不会比以前差太多。果然,他一开始被别人甩了很远的距离,但他并没有灰心,保持了同样的速度,大大缩短了他和别人的距离。
终于到最后冲刺时间了!他集中力量向前冲去。连老师都被这种爆发力惊呆了,甚至主动为他加油。不知道他是不是感受到了老师对他的期待,加快了脚步,但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是在透支体力。80米,50米,30米。感觉好几年了。最后他离终点只有不到10米,我的心开始紧张。他能碰到两点吗?最后他以一秒之差冲进了关键点,得了两分。我的心也放松了,跑去祝贺他。这时,我注意到他的嘴唇已经变得苍白,呼吸非常急促。看来他是真的拼命跑了!
他是我们班的——周茉。
◈ 地下小偶像的打工日记 ◈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戴着一副眼镜,有一个蹋蹋的鼻子。上课时,他不苟言笑。下课时他却能逗我们捧腹大笑。没错,他就是我们班连任两次班长的——张展浩。
既然可以连任两次班长,那人品和学习自然没得说。在上学期期中考试中他也是获得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有一次数学课上,老师讲的.题我没有听懂,而他仿佛看穿了我。一下课,就问我是不是没听懂,我点了点头,他便“不辞辛苦”放弃了一个上午的下课玩耍时间来给我讲题。
虽然他有很多优点,但人无完人,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太会“骗人”了。有一次上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他来找我们玩。我正在打球,一不小心打到了他的头上。他突然就蹲在了地上,我以为我把他打伤了,赶紧跑过去。同学这时也围了上来,但他还是蹲在地上,正在我焦虑的时候,有一个同学准备去找老师。而张展浩仿佛是怕事情闹大。“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又满脸笑容地对我们说:“我逗你们玩呢!”
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作文很好,很爱读书。希望他的这些优点,以后也可以成为他的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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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班上有一个又爱哭又爱笑的女孩。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个子不高,身材瘦瘦的,却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她有一个特点就是一被老师批评就哭,一画画就开心地笑。大家一定想知道她是谁吧?她就是我的同学——洪晨希。
有一次,上语文课的时候,吴老师叫昨天晚上没有订正作业的同学站起来。洪晨希她既没完成作业也不站起来。最后在同桌的揭发下,她才低着头起来。我想她肯定会哭的,果然不出我所料,当吴老师像头母狮子一样批评了她一顿后,她顿时嘴巴瘪起,皱起眉头,眼框里流出了珍珠般晶莹透亮的眼泪。下课后,她闷闷不乐地趴在桌子上,过了许多才露出笑容。
她最开心的'是在画画的时候,她先把贴贴纸贴在图画本上,然后在小画点东西来装饰,做完这些后她会开心地笑。她笑的时候,眉毛弯弯的,咧着小嘴,露出白白的牙齿,特别可爱。她平时还喜欢看书,特别是看到有趣的地方,就会捧腹大笑。但是有时有悲情的部分,她也会感动得流泪。她还会把喜欢看的书分享给其它同学们看,还喜欢课外各种各样的活动。
这就是特别可爱、乐于助人的红晨希,我喜欢和她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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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国家地理频道《挖掘者》栏目的一次挖掘行动引起了世人的关注,因为挖掘的对象是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埋下的“时间胶囊”,人们好奇地想知道这位天才的发明家,在30年前究竟埋藏了什么。所谓“时间胶囊”,就是将现代发明的有代表性意义的物品装入容器内,密封后深埋地下,并设置一个在未来能够打开的时间。1983年,乔布斯作为年轻的技术创新者,出席了在美国科罗拉多州阿斯彭举办的'国际设计大会,并发表了《未来不是过去的样子》的主题演讲,或许是为了验证他的预言,会后他埋下了一个“时间胶囊”,并将打开的时间设定为20xx年。意外的是,20年的时光变迁,埋藏地点的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那些当时的参与者都难以辨别,结果导致“时间胶囊”重见天日的时间整整推迟了10年。
好在人们没有忘记这件事,而人类从不缺乏执着的探索者。在挖掘机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后,乔布斯的“时间胶囊”终于呈现在世人面前。那是一个长约4米、直径不到半米的管状物体。随着时间胶囊的打开,人们所有的疑问也随之烟消云散。
里边的藏品很多,包括当时最新的苹果鼠标、笔记本、识别证,以及Moody八轨道磁带、日记和相片等等,都是当年与会者随手留下的东西。其中最惹人眼球的当数“丽莎”鼠标,它是乔布斯用女儿的名字命名的,是第一代商务电脑的专用鼠标,在当时十分罕见。虽然三十年来鼠标在风格上有所变化,但在内部构造上却与丽莎鼠标区别不大。
由于乔布斯对于技术的痴迷,“时间胶囊”里埋下什么创新产品也不为过,最让人奇怪的是,在这堆藏品中,赫然躺着6罐百龄坛啤酒,难道这些易拉罐里也藏着什么秘密?如果仅仅是普通的啤酒,乔布斯为什么会埋下这些东西?
当时的国际设计大会主席哈里·蒂格给出了问题的答案。他回忆说,乔布斯之所以将这些啤酒放在“时间胶囊”里,是考虑到未来的挖掘人员在挖出“时间胶囊”时,一定累得浑身是汗,所以特意准备了这点“薄礼”作为感谢。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充满人情味儿的技术天才,即使是20年以后的事,也会考虑到别人的辛苦。
其实最伟大的发明,都是为别人服务的,正是始终把它作为做事的起点和终点,才缔造了苹果今天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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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4月,美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计算机展览会在西海岸开幕了。展览会上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苹果Ⅱ”样机,它一改过去个人电脑沉重粗笨、设计复杂、难以操作的形象,以小巧轻便、操作简便和可以安放在家中使用等鲜明特点,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它只有5。4千克重,仅用10颗螺钉组装,塑胶外壳美观大方,看上去就像一部漂亮的打字机。人们都不敢相信这部小机器竟能在大荧光屏上连续显示出壮观的、如同万花筒般的各种色彩,“苹果II”机在展览会上一鸣惊人,几千名用户拥向展台,观看、试用,订单纷纷而来。在乔布斯的带领下,IT制造也由传统工业时代挺进感性工业时代。他说:“主机像太阳。为什么音箱不能做得像向日葵呢?”
乔布斯成功的法宝是逆向思维,即勇敢地向常识宣战,不断创新。他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记住你即将死去。”这也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的箴言。乔布斯还有句名言:“当我们的竞争者忙着裁员、重组、紧缩时,我们在创新。”每个人的时间都很有限,所以不要将它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教条束缚,那意味着你和其他人思考的结果一起生活。不要让其他人喧嚣的观点掩盖你真正的内心声音。
创新性人才往往都有好大喜功、盛气凌人的风格。因为这种风格,乔布斯缔造了无与伦比的苹果电脑,并在1987年被踢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直到10年后的'1997年才回到公司。但他依旧是精力旺盛,随时用脏话与恶作剧来对付他的高级助理们。在多数公司中,这样的个性估计会成为第一个被老板干掉的人,即使是自己当老板也极可能混成孤家寡人。
20xx年11月,美国分析师们评出了“迄今为止IT市场最伟大的10位CEO”,前微软CEO比尔·盖茨和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占据前两位。
我认同这样一句话:比尔·盖茨式的商业成功当然重要,他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但乔布斯式的努力可以赋予生活新的意义,他使我们感受到生命的鲜活与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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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晨,乔布斯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却并没有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他还是他,史蒂夫·保罗·乔布斯,英俊耀眼的单身汉、才智湍飞的亿万富翁,新一代美国梦的代言人。但现实延续了睡梦中黏稠的不安感。
这是1985年4月12日。十几个小时前,乔布斯和自己的合伙人约翰·斯卡利吵翻,随后被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苹果电脑的董事会释去权力。这个硅谷王子就此被放逐。他开始了一段漫长、孤独、充满考验的旅程。这旅程极为私人化,也不起眼,以至于外界更愿意关注其生平的两段光鲜时刻,他旅途的「起点」和「终点」。
旅程的一端,是电闪雷鸣般的天才早成。1977年至1984年,他就像站在一个喷薄冲天的火山口,用短短八年时间撕开沉闷的科技世界:他和沃兹尼亚克掀开了个人电脑时代的幕布,创造了福特汽车上市之后最大的IPO,并开发出一台将人类拉入图形界面时代的电脑,麦金塔。
而旅途的另一端,则是烈火燎原似的重整河山。1997年至今的十二年里,乔布斯如魔术师般从袖筒里取出一款又一款令观者惊叹,随后改变商业世界的电子产品:果冻质感的电脑、冰块一样的台式机、晶莹剔透的iPod,以及一台魔力无穷的手机。更不用提他所拥有的另一家公司推出的那些动画电影:争宠的牛仔玩具、父爱无边的小丑鱼和情深不退的机器人,嬉笑怒骂皆成票房。
从未有人否定乔布斯的天才。这个大学只上了一个学期,从未专门研究过编程的穷小子竟成为了科技业最经久不衰的标志人物,且在25岁时就身家过亿。在多灾多难的21世纪,他几乎是唯一的超级明星CEO:人们说他以一己之力改变了电脑、音乐、手机、动画甚至零售业。过去9年里,苹果公司的股票涨了大约五倍。而20xx年他以74亿美元将Pixar出售给迪士尼时,投资回报高达1500倍。
但除了近年迫不得已关注其体重变化,人们很少谈及乔布斯的进化。似乎过去三十年间,他一直是那副样子:具有完美主意倾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能把技术与品味结合的商业艺术家,以及一个兼具火的热烈与冰的冷峻这两种性情的暴君。可这又是反常识的。以乔布斯之天赋和际遇,怎么可能没有持续的改变?
秘密就在那段失落的时光里:足足十二年,乔布斯人生中最关键的变化被外界忽略了。这是他的蜕变时期,那个天真、专横、激烈、横冲直撞的乔布斯在不停的冲向极限之后并未燃烧殆尽,却在巨大的挫败和长期不见起色的二度创业中被剖光磨亮。从此,他掌握了属于自己的一套常识。这是乔布斯人生中最晦暗不明的`时期,灿烂的日子遥不可及。幸好他并未止步于此。
乔布斯说: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
20岁开始创业的乔布斯是这样的:在演说、沟通方面极具天赋,加上他那近乎厚颜无耻的坚韧性格,几乎没有什么他想获得而不可得的。在技术方面,他没有合伙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那种兼顾软硬件的天才创造力,甚至没有任何资料能说明乔布斯会写程序,但乔布斯的优点是他对技术有着超乎常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他小时候经常和惠普的工程师们混在一起,问这问那。这让他知道什么技术是有其独到价值的,也正因此,他会倾力说服沃兹创立苹果电脑。
30岁的乔布斯是他20岁时的升级版本:财富和名望让他获得了更大的说服力,以至于人们说他拥有「现实扭曲场」,就像《星际迷航》里的人物一样。而在技术方面,他更是累积起了一条无比陡峭的学习曲线:硅谷一些最重要的企业家,如英特尔创始人鲍勃·诺伊斯、惠普创始人戴维·帕卡德成了他的导师。他会像十多年前对惠普的工程师那样,深夜给诺伊斯打电话请教半导体问题。更重要的是,1979年底,他去到了施乐公司PARC研究院,如蒙天启般见识了图形界面操作,并在随后五年时间里埋头开发Lisa和麦金塔两台电脑,从中积累出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
另外,这十年里他还掌握了另一门硅谷人极少涉及的技能:工业设计。乔布斯从小并未接受过太多美术熏陶,他只是对物品的完美有着非常个人化的追求。他宁肯宽敞的房间没有装修和装饰,也不添置他看不上眼的家具。但他很快在设计领域开始了无底洞似的学习。他用几个月时间研究建筑大师赖特的作品,并从德国人哈特穆特·艾斯林格那里学到了很多设计知识。在二十四岁之后,乔布斯几乎已经成为一个设计领域的内行,他会趴在显示器上一个像素一个像素研究图案,也会苛刻要求电脑的外壳采用优雅的圆角……
这期间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乔布斯的性格。沃兹说他从小就一心成为人群的领袖,不过更恰当的描述来自罗伯特·昆季礼,这个跟乔布斯和盖茨一起成长的科技记者在《偶得帝国》一书中把乔布斯比喻成了萨达姆:「乔布斯希望控制世界。他一点也不在乎巩固战略优势,他只想着攻击……乔布斯不在乎是有十几家还是上百家公司跟自己对着干,他也不在乎有什么阻碍他成功。像萨达姆一样,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可能输多大。」至此,可以这样总结早年的乔布斯:沟通大师、技术鉴别力和美术鉴赏力的混血儿、修炼中的产品经理、一心想改变世界的偏执狂。他的优势是年轻,在一个全新的行业,他的青涩是可接受的。在今天,绝大多数人35才能做到产品经理,而乔布斯在25岁时已经是一家呼风唤雨的上市公司的创始人了。
但硬币的另一面是,他年轻的一塌糊涂。在创业初期的苹果公司,麦克·马库拉和日后加盟的约翰·斯卡利扮演着公司中「父亲」的角色,沃兹是那个睿智而恬静的大哥,而乔布斯好像骄纵、任性、被塞给一个玩具就不能出声的小儿子。除了负责一些采购及推销工作,他几乎没有任何真实的商业实践。即使在开发麦金塔时,作为公司创始人及董事长,他所拥有的财务审批权只有25万美元。而且,就像一切少年得志的天才人物,乔布斯蔑视一切流程。据说,当年的乔布斯经常跑到办公室里,随便问一名工程师:「我觉得某人是个傻瓜,你觉得呢?」如果对方的答案是肯定的,他会跑到第二个人那里,说:「我和某人觉得某人是傻瓜,你说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他则会对别人说:「我和某人觉得某人是天才,你怎么看?」换句话说,他不知道怎么让一家公司有效运转,不知道如何让一款产品在可控的时间以合适的价位切入市场,他甚至不知道失败为何物。
被开除似乎是他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但当时乔布斯根本意识不到这点。他已经被突如其来的挫败感击成了碎片,必须把全部聪明才智用于寻找逃避现实的方法:他打电话问美国航天航空局,能不能把自己扔到挑战者号飞船上;他去了苏联,想在那里开设电脑学校;他甚至跑到法国南部,试图以「孤独的艺术家」身份申请移民……
这只是乔布斯失落的十二年的起点,也是他连续三次失败的第一次。
抖落满心失落,他开始了新的创业,NeXT电脑公司。这一次,他一人分饰三角,同时承担技术先知沃兹+管理者迈克·马库拉+躁动的公司灵魂乔布斯的角色。事实证明,这一时间难以调和。当一心改变世界的理想主义者乔布斯拥有公司技术方向的决定权,他的完美主义倾向就如决堤之水,无法控制。
从1985年9月开始筹备,到1986年10月,NeXT只有三个成果:一个由设计师保罗·兰德设计的公司标志、一个倾斜的、黑曜石般的主机机箱,以及无数印有公司标志的T恤衫。可以想象这是一次大灾难的征兆:仅为获得兰德的设计,乔布斯就花了十万美元。而在公司创办之初,他给办公室铺了红木地板,在大厅装了螺旋楼梯,买了安塞尔·亚当斯那些纯净而雄壮的风景摄影作内饰,甚至厨桌的台面都是上好的花岗岩……他希望打造一个有品味的工作环境,却不去计量成本。当然,更致命的问题是,对于当时的乔布斯,其科技观念是碎片化的。他对好的技术有判断力,他对优雅的设计有感知,但它们中间还有很多有待连点成线的部分:切入市场的战略和方法、产品的成本控制和开发进程、推出的时机及定价……在不能系统的把握这种种关键时,NeXT的产品就像小儿麻痹症患者,拥有健壮的胸围和羸弱的四肢。
这让乔布斯连遭打击。1988年他推出到第一台电脑,针对大学生市场到Cube定价高达6500美元,无人喝彩。他只好重新寻找突破口。在今天,我们能仍能在网络上找到一段1991年的视频,乔布斯对NeXT内部员工进行宣讲,究竟自己这些功能又强大、用户体验又出色的电脑究竟应该卖给谁。他想了一年,只觉得这些强大的功能对普通用户有些超前,而优雅的设计对于企业客户又显得不必要。最后,他勉强找到了一个正在兴起的市场:出版、医疗、法律等专业人士的服务器需求。再次挫败。
请注意,这已经是1991年,乔布斯创业的第六个年头。有多少二度创业者会在第六年时仍在思考市场选取?但这就是乔布斯,他极度专注,也从不畏惧从零学习一门全新的学问。他像心无芥蒂的一年级学生,试图在漫长的摸索中找到独立思考的方法。这些学习成果要十年之后,当乔布斯重新管理苹果时才显现效果。这是乔布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承担一家公司的命运。当然,学费高昂,NeXT一败涂地。到1992年12月,它的所有员工几乎都离开了,乔布斯在公司总部的一词会议上,落寞的说:「所有人都可以走了,除了我。」
重生,和上次被踢出苹果时不同,1992年有两件事挽救了他。
第一是,这个晚熟的、在自己第一个女儿诞生时畏惧不堪的领养儿终于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并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他不仅终于能够和年轻的生命平静相处,并从中得到了慰藉。第二个则是他在1986年2月收购的皮克斯动画公司。
某种意义上,你可以将皮克斯称为乔布斯被苹果踢出门外、NeXT饮恨而终之外的第三次失败。当他从《星球大战》的导演乔治·卢卡斯那里将这家公司买下时,他又一次将自己对于科技公司的核心理念注入其中:以一流硬件+一流软件,去引领一个细分但前景巨大的市场的崛起。具体到皮克斯,乔布斯曾经认为,电脑动画这个专业应用必将蓬勃发展,除了迪士尼这样的动画公司,医疗机构似乎也会使用它模拟患者体内的三维图像。但这种重金打造的设备,到1988年初只卖掉了120台。这迫使皮克斯展开转型:从同时提供软件和硬件,到将硬件部门裁掉,只卖软件。乔布斯嘴上说,他希望皮克斯成为另一家Adobe,心里则想着比尔·盖茨——那时候盖茨的财富已经远远超越了他,仅仅几年前,他还像一个懦弱的跟随者——乔布斯畅想着,如果皮克斯能让每个人获得将简单的草稿变成精美的三维图案,它将被装入每一台电脑。
他又一次失算了。就像把俞伯牙的古琴交给一个目不识谱的白丁,好的工具并不能独立创造奇迹。接连的挫败证明,乔布斯的理念是有瑕疵的。他曾经验主义的想把苹果早期的成功复制到NeXT和皮克斯上,可惜的是,苹果那种一飞冲天的崛起几乎是不可重复的——它恰好在一个即将腾飞的庞大市场前沿——NeXT是个迟到者,无论乔布斯怎样费尽心机,也难以在夹缝中打开生路;皮克斯则在一个过度细分的专业市场,无法低成本规模化。乔布斯一度以为,精美的工业设计和熨帖的用户体验能改变市场行为,但他错了:这些只能让你在一个崛起的大市场中差异化竞争,却不能成为生存的唯一理由。
事后可以看到,回到苹果后,乔布斯几乎没有重复这些错误。他宁肯坚持在最主流的消费电脑市场搏杀,也不去另辟细分市场,并不停以用户体验、工业设计来夯实自己的独特性;而iPod和iPhone这两个产品,都是在已经被证明了无比庞大的市场里的重大升级,而非试图以一己之力推开新市场。如果说NeXT让乔布斯从头修炼管理学的基础知识,皮克斯则拓宽了他。在把公司的硬件、软件部门缩减到不能更小后,他被迫走上了第三条道路:让皮克斯生产电脑动画。
这是乔布斯把一只脚踏入好莱坞的开始。就像所有人心知肚明的,虽然硅谷和好莱坞咫尺之遥,它们却像身处两个星系:几乎不往来,也彼此看不起。即使雄辩如乔布斯,也曾数度被影业大亨杰弗里·卡增伯格羞辱。甚至,在皮克斯的创意人士那里,乔布斯得到的尊敬也有限。据一位曾与乔布斯一同前往皮克斯的NeXT高层回忆,当乔布斯在NeXT对别人说:「给我跳」,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跳多高?」而当他在皮克斯发号施令,多数人只会对此视若不见。
对于一向被硅谷溺爱的乔布斯,这实在是锻造人格的经验。不过,更重要的是,皮克斯就像一道穿透乌云的光芒,向他呈现出一种全新的可能。当你能够生产出一部像《玩具总动员》般的动画,回报是无比可观的。比起麦金塔这样开创性的电脑,《玩具总动员》似乎要平常的多:它只是每年美国市场上放映的几百部电影之一。但某种意义上,你也可以将《玩具总动员》视为一个独特的用户体验,它提供前所未有的精美的动画体验,以及深入观众心扉的感受。它是一个文化事件、一种文化力量、一个畅销品。
这对于乔布斯来说,或许是一次醍醐灌顶的点拨。在此之前,他执迷于产品的细节,在这之后,他终于清楚,他所销售的并非电脑或消费电子产品,而是一个具有文化认同感的物品。这是40岁的乔布斯。和
20年前一样,他依然重视科技的未来及产品的品味,但他终于超越了「见山是山」的心智,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理解及使用它们。而那些曾经是他短板的商业技能,也在连续的挫败中被逐一补足。格外重要的是,在经历过三次失败后,皮克斯的上市及日后连绵不绝的成功让这个狂妄却饱受打击的人重新捡回了自信。
这二十年里,他就像一个面对大石的工匠,从心中略有景物,到运斧如飞,挫折连连。与其说他在创作,不如说他在寻找。所幸的是,这场穷二十年人生的豪赌最终以喜剧收场:他证明了,自己的创作是值得付出这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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