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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复议申请书

2025-08-06 欠款复议申请书

欠款复议申请书(推荐十五篇)。

一. 欠款复议申请书

复议中止申请书,顾名思义,就是向有权机关提出的以期停止某一行政法律行为或决定的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某些行政法律行为或决定的错误或不当,导致相应方面的权益被侵害,此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复议中止申请书。

复议中止申请书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法律申请书,主要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决定不满意,觉得有不当或者错误之处,而在行政复议期间内,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的一种中止执行行政行为或决定的申请书。该申请书的作用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的权益,同时也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决策的水平,促进行政机关合法服务社会。

在撰写复议中止申请书之前,当事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诉求明确,具体且合法。当事人要明确诉求,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2、事实真实,证据充分。当事人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其声称的事实情况是真实而客观的。

3、申请书要表述清晰准确。申请书的语言应该简单明了,表述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歧义或者难于理解的内容。

接下来,就以一例申请复议中止申请书为例,详细说明如何撰写一份合法的、有效的复议中止申请书。

复议中止申请书

申请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机关:XXX

申请理由:

本公司因为XXX一项目招投标问题涉及到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但是该处罚决定不仅与法不符,且错误百出,浪费了社会资源,影响了社会稳定。

然而,本公司再次申请行政复议期间,该决定依旧得到执行,因此,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0条之规定,请求贵机关对该行政法律行为进行中止执行处理,以便本公司能够正常经营。

申请人证据:

1、原决定错失了法定程序。该决定制定不符合行政程序要求,决定内容的制定完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涉及到程序身份不明,环节漏洞等多方面问题。

2、原决定违反了法律法规。该决定涉及到行政权力滥用,侵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且没有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裁决,也没有进行有效的事实证明和法律认定,更加没有对如何执行该决定进行引导,充分说明该决定存在审查不幸以及任意扩权等多方面问题。

3、对行政决定的恶劣影响。该决定的出台和实行,导致了本公司无法展开正常经营,对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难以挽救的折损。

4、本申请书证明。本申请书所述事实清楚明确,证明完整,原件复印件均已附加。

申请意见:

希望贵机关能够依法作出处理,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对原决定执行进行中止处理,以便本公司能够正常经营。

注意事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规定,申请书生效后,被申请机关应当立即中止行政行为或者决定的执行。同时,被申请机关也将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申请书不符合法定要求,会驳回该申请书。如果申请书符合法定要求,那么被申请机关就会对阻止执行附加一定的时间范围,为本公司的申诉提供更多的时间空间。

总之,复议中止申请书是维护公民、企业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员或企业来说,提出复议中止申请书是他们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对于有关人士来说,学习掌握复议中止申请书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对其维权举措和权益保护举措的成功实施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二. 欠款复议申请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2)事实和理由:主要阐明申请人认为原决定或裁定不当,提出复议申请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证据及材料。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公章)

××年××月××日

三. 欠款复议申请书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电话

申请人

姓名

年龄

地址

电话

法定代理人姓名

职业

单位

电话

地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被申请人

地址

处理决定

执行情况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盖章

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时需附资料,(1)法定代理人应附有关证明;(2)税务机关处理决定书;(3)已缴税款、滞纳金凭证;(4)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的依据。

2.表中内容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四. 欠款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缪XX,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街道。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X路认字(20xx)第002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申请人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5月12日作出的XX路认字(20xx)第002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冰雹、雨、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的讲法是不正确的。

2、受害者龙XX带着长柄雨伞驾驶无反光装置的自行车,并驾驶到主车道以内,这些都是驾驶在高等级公路上的申请人所能尽到的注意义务以外的情况,根本无法预料,也就是说申请人根本无法预料到这次事故的发生,也正是受害者的上述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因此,申请人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或承担次要责任。

电动车、自行车以及行人在该路段行驶,不知何原因受害者龙XX竟能驾驶自行车违法进入设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一级公路,并且驶入主车道内,该自行车没有反光装置,并且材料吸光,并且与夜色同色,导致被车辆碰撞,其行为明显故意,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或主要原因,另查明,受害者龙XX的户籍明显造假,有理由相信其行为是“碰瓷”,并且事故认定书中也提到了受害者龙XX驾驶自行车居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因此,受害者龙XX应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关于受害者的户籍问题,申请人向多个机关反映,均未得到重视,并且经办警官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书面咨询函发送到当地派出所,而只是通过简单的电话咨询来确定受害者的户籍为非农,根据XX省公安厅“X”字的“真”字上半部分,还有“阳”字和“县”字,运笔相同,笔锋相同。我们暂不讨论20xx年的“户口簿”是否真实,但20xx年的“户口簿”明显是伪造的,不符合上述XX省公安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且申请人已经委托XX省相关部门调查相关线索,以查实本案疑点,供公安部门破案。另外,申请人可以提供XX省XX县XX乡XX村XX的户主为李XX的“户口簿”,据了解,XX省XX县比XX县经济更落后,但XX县的户口簿在20xx年就已经采取打印版,XX县没理由不执行XX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还申请人一个公道,故请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年月日

五. 欠款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1

复议申请人:安徽科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桐城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五

复议被申请人:李四,男,1963年12月18日生,汉族,住合肥市南一环59号,身份证号码:3401232。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安徽省__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裁决程序不合法。

申请人于20__年10月19日收到__人民法院(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20__年10月25日申请人向__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并向该院立案庭提交了书面材料。该院于20__年11月2日向申请人发出立案受理通知书,20__年12月24日组织听证,20__年1月15日作出(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九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第十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第十一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本案中,___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人异议52日后才组织听证,听证结束21日后才做出裁决,整个执行异议审查历经80多日,期间承办人未提出和办理任何延期申请。诚然该院无视法律规定自行决定审理期限,其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错误的。

原审法院在(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中写到“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安徽科剑股份有限公司有工程款收入”但申请人自始至终未见任何证据证明其事实,其查明的“有工程款收入”应属主观猜测,毫无事实依据。根据(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本院认为,___人民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赵三在安徽科剑股份有限公司有工程款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仍错误的直接认定该事实,裁决书整篇均未就事实作出任何的核实和论证。

申请人作为案外人在收到原审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积极查明事实,认为被执行人赵三在申请人处即没有工程款收入也未有任何到期债权,因此无法协助该院执行。并在原审法院冻结申请人100万元银行存款后及时提起了异议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61条的规定,申请人有协助履行之义务但前提是被执行人在申请人处有收入或到期债权,但本案中被执行人赵三与申请人之间一不存在劳动关系二不有享有任何到期债权。被申请人对此也未能提供任何有力证据,被执行人赵三自己也予以了否认。显然,申请人不具备协助原审法院执行的条件,故应不负有其义务。

三、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诚然,本案中被申请人应就其主张被执行人赵三在申请人处有收入或到期债权负有举证责任。但整个听证过程中被申请人未提出任何有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申请人虽对执行提出异议但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因此就负有证明被执行人赵三在申请人处未有收入或到期债权的义务。原审法院错误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将举证义务强加于申请人并据此裁决申请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显然,自己是无法证明自己不差别人钱的事实,原审法院如此裁决视同有罪推定,毫无法律依据更有悖法理。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在申请人处享有收入或债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此致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20__年一月二十三日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2

复议申请人:明天,男,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男,复议被申请人:何为,男,复议被申请人:苹果,女,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二、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错误的。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在这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其次,这二案件的被执行人是鸭梨,而鸭梨及其夫艾小林在复议申请人处均无债权。复议申请人既无能力也无义务协助法院执行二案件。而原审法院却将这二案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均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并采取了非正当的手段让复议申请人在20__年8月9日的送达回证上签字。仅从程序上说,原审法院在这二案件的诉讼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纵使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具有债权,原审法院也不应该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早在20__年8月14日,永兴矿业已将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变更为“平民”。因此,原审法院应该向当时作为永兴矿业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错误的。

三、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情不清、证据不足。

首先,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并无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管理档案中,从来没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显示复议申请人在永兴矿业享有股份。

其次,复议申请人是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而并不是从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处收购的。原审法院仅以复议申请人在调查笔录中认可的“该矿是以平民的名义转让给明天的,全部转让款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还有400000元于20__年12月31日付清”来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这一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调查笔录中,仅能显示复议申请人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至于该股份是否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以“平民”的名义在永兴矿业的,并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从法律事实上讲,复议申请人收购的永兴矿业股份即为平民所有,并非复议被申请人鸭梨所有。原审法院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具有债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二0__年三月一日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3

申请人:__有限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我公司申请__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__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__公司__x万元的现金,而__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__17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__x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__公司的借款只是______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__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__城区法人民院

申请人:__有限开发公司

____年x月x日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4

异议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行长

请求事项: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人民法院(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并对※※有限公司设立在异议申请人处的质押保证金账户3※※3解除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和※※日、※※月※※日和※※日,※※有限公司向异议人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签订了四份《银行承兑协议》,依照协议约定,异议申请人开具了银行承兑汇票共计7张,出票金额合计¥3※※1元,※※有限公司按汇票金额的100%计人民币¥3※※1元及其利息作为承兑汇票到期付款的保证金,保证金于出票日之前存入异议申请人的专户,保证金账户为3※※3。

贵院于20※※年※※月※※日作出(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0万元。资金所在账户:3※※3为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保证金账户,异议申请人对该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异议申请人在贵院(20※※)※※执字第4※※2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中已经向贵院声明“该账户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的规定,该保证金已特定化,申请人基于质权而占有,贵院对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在该保证金帐户内的款项不能扣划。

基于以上理由,贵院若强制执行(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00万元,将损害了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中止对该款项的执行。

综上,异议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维护异议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并对※※有限公司的质押保证金账户解除冻结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20※※年※※月※※日

附:

1、《银行承兑协议》4份;

2、《保证金质押合同》4份;

3、银行承兑汇票7张;

4、保证金存款回执7张。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5

申 请 人 西安__有限公司,经营地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x号,企业性质 新加坡独资,电话__;

法定代表人 林__,职务 董事长。

被申请人 陕西__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陕西__工程__有限公司),经营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68号(虚假),实际地址南关正街泛美大厦__室,企业性质有限公司,电话 __;

法定代表人 杨__,电话 __。

申请人因不服新城区人民法院(20__)新法执字第__x号终结执行的裁定。认为该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

一.本案作为执行依据的支付令已经生效。

1.债务人已非正常经营。新城法院送达支付令时,因债务人提供的公司地址虚假,按照其注册地址无法送达,从而证明其公司已经非正常经营。

2.债务人已着手逃避债务。从工商局调取的债务人新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显示,该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均为债务人陕西泛美施工程纤维有限公司的股东刘x、刘x,证明其公司股东为转移资金、逃避债务,一起串通进行虚假地址变更。

3.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审判员后来在债务人原公司注册办公地(泛美大厦)找见股东刘x,其拒收支付令后被留置送达;公司的副总经理刘x拒收支付令后也被留置送达。故本案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事实清楚。

因此,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既没有在15日内清偿债务,也没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及公司变更情况,(20__)新民督字第__号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对其蔑视法律的不负责任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故支付令合法生效,执行局应认真予以执行。

二.债务人执行中称其名称变更不应影响本案的执行工作。

首先,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支付令后,没有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公司名称变更的事实。对此,债务人理应承担其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法律责任。

其次,我公司诉前曾到陕西省工商局档案室调取债务人备案资料,内容显示债务人名称并未变更,仅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变更为刘x,公司地址由南关正街的泛美大厦变更为尚德路68号。所以我公司已经履行诉前注意义务,所以才确定到新城法院诉讼。

第三,债务人陕西__工程__有限公司名称虽然变更为陕西__工程__有限公司,但债务人主体没有变更,清偿债务的还款责任也未更改。且执行中债务人均表示同意还款,执行部门应依法裁定变更本案债务人的名称,这不仅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实体权利,也符合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条的立法精神。现执行机构无视债务人予以还款的书面认可,仍简单、草率地决定终结本案执行,无异是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有违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处理案件的司法原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规定:“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因此,无论是在审判还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名称的变更均不影响执行机构对债务人的执行。

尊敬的法官,本案债务人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已采取欺骗手段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__,经执行法官询问杨__,其称自己是农民,从未参与债务人经营,也未接管债务人一文一纸,更不知道本案的情况。显然债务人是在蔑视法律有意阻碍人民法院执行。为了净化西安的投资环境,敬请贵院依法撤销新城区人民法院(20__)新法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使债务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此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西安__有限公司

代理人李亚林


六. 欠款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撤销或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某个决议或处理意见,以及诉求)

(列举文件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逻辑判断,证明被申请人的议决或处理意见是错误的,申请人的诉求是合理的。)

此致

___________(被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七. 欠款复议申请书

______________公司:

本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与贵司达成代理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协议,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如是书面协议,请在此详细写出合同编号)。现鉴于特殊情况,本人决定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终止代理该产品,故特提出终止代理申请,请予批准,并请退回本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给贵司的押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谢谢。

顺祝商祺!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 欠款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

性别: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说明:本文书供当事人向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时使用)

九. 欠款复议申请书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

复议人(申请人)唐丽元,女,1969年12月16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

申请执行人袁清忠,男,1970年3月17日生,汉族,衡山县人,住衡山县开云镇交通村5组4号。

被执行人陈辉广,男,1968年8月5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异议人之夫)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衡山县人民法院(2010年)山执异字第126号执行裁定特申请复议,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2009)山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并未将异议人列为被告且判决有支付申请执行人袁清忠货款的给付义务,异议人与被执行人陈 辉广虽属夫妻关系,但属两个独立人格的自然人,陈辉广的经营行为属于个人负债并非家庭负债,异议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被执行人,并非裁定中所讲“可以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也可以不追加为被执行人。”可见执行法院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不能依法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就不能拍卖复议人共有的房屋份额。

二、裁定中所谓的公告形式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裁定书,异议人至今未见该案执行的任何法律文书,在2月28日的审理异议听审会中也未见审判员出示有关文书或进行释明,申请执行人袁清忠认可了未写书面的评估拍卖申请书,未按规定交纳执行费用和评估费用,未选择正旺拍卖公司,也未收到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只是第一次

与被执行人选择了佳圣公司评估,第二次选择了兴隆公司评估,上述事实有审理记录证实。

三、12月26日、27日,异议人通过传真形式发给了代理人的委托书和书面异议书,执行人员不予认可,请问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必须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当面在承办案件的法官面前签名才算合法有效呢?这是在变相限制或剥夺异议人行使权利,对于应当暂时中止的行为而没有依法中止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选择的佳圣评估公司,这有监察人员在场见证;而实际上进行评估的却是易成公司;易成评字(2011)第0803号评估报告显示其估价作业期是2011年7月7日至8月8日,而法院的评估委托书是7月12日且不是当事人双方选择的佳圣公司,也就是说评估行为在先,委托书在后,法院的委托和易成评估公司的评估行为都没有合法依据,评估人员刘雪梅没有合法资质,其现场勘察没有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到场监督,故评估报告程序违法且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不能采用。毕竟评估公司接受委托的是执行法院衡山县法院,而不是司法技术的管理机构衡阳市中院司法技术处。

五、拍卖机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议一致,协议不成的从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选择确定;而不是唯一确定正旺拍卖公司。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才由执行法院确定。裁定中只是表述对外发布公告,至于范围及媒体方式不清楚;执行法院应当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

认的其他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本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而执行法院未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门面的租赁人罗某和其他优先权人信用社派员到拍卖会场,故正旺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在程序和拍卖根据上不具有合法性。

综上所述,执行法院程序上的违法性必然导致执行结果实体上的违法性,将会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司法鉴定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裁定所适用法律条款不当,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复议的事实和理由,撤销原裁定结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行为,以示公正!

此致!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十. 欠款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蒋勇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37号

第三人:重庆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铿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锦绣山庄

第三人:重庆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渝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7号18-2

复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越职权,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居住需要,购买了第三人(华新公司和东大公司)联合开发的位于江北区五里店36号华新都市花园小区的房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华新都市花园方案设计的批复(渝府13号)》同意被申请人所确定的原规划许可方案,华新都市花园是一个具有山城特色的园林绿化示范居住小区,而第三人就小区景观和配套设

施建设的承诺更为诱人。时至今日,第三人并没有兑现其所做的诸多承诺,三期工程也一拖再拖,配套设施几乎为零,华新都市花园成为了新的“烂尾楼”。

二○○五年底,第三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变更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在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公示程序后,小区内数百名业主签名反对就小区规划方案进行变更,同时,业主委员会也致函被申请人反对就规划方案进行变更。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依据广大业主的要求驳回了开发商的规划变更申请。

二○○六年三月九日,被申请人以《渝规建审(20xx)江字第0008号》原则批准了第三人调整小区规划的新的设计方案。

二○○七年二月八日,第三人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召开所谓的“三期建设吹风会”,告知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已经原则上获得通过。二○○七年二月十二日,小区绝大多数业主联合向被申请人提出就华新都市花园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变更许可举行听证会,被申请人对广大业主的`听证申请置之不理。二○○七年二月十四日,被申请人作出《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变更了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二○○七年四月十一日,被申请人最终向第三人违法下发了前述重要的文件《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就华新都市花园规划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法定程序,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的合同目的落空。被申请人的违法之处如下:

一、华新都市花园的建设方案设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被申请人无权自行进行变更许可。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十、第十三、第十六条之规定,超越了其审批权限。

二、被申请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程序中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之处。

1、根据《规划管理公示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进行变更规划许可证时,应当进行公示,而被申请人未进行有效的公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四十七条、建设部《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重庆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四、五条、重庆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在此行政许可程序中,应告知广大业主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非但未履行听证告知义务,在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广大业主提出听证申请后,对其置之不理,依然不举行听证。被申请人的此种行为已经损害了申请人的申辩权和陈述权。

3、被申请人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

三十三条。

总之,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请求复议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理应模范的遵守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我们可悲地看到被申请人为开发商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居住权利。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居住权,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重庆市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申请人: 年月 日

十一. 欠款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男,XX年9月16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7日得知,被申请人于XX年3月15日作出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均能证明涉案建设项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请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且严重错误,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批复,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原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原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剥夺了申请人的听证权利,违法做出同意的批复,应当依法撤销。

二、批复内容与备案的建设项目不符,依据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撤销。

20xx年4月27日,律师到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得知,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所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而律师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政务公开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出示批复却是《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文号,同一时间,却是名称不同的两个批复。事实不清,依据不明,应当依法撤销。

三、缺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材料不全,应予撤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二条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本案中的离子膜烧碱及pvc树脂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的情形,而被申请人忽略审批应有的要件,依法应予撤销。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事实不清,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撤销。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行政复议。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申请人:

日期:

十二. 欠款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城内,XXX建设局下岗职工

被申请人:XX人民政府

住所地: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复议要求:撤销XXX人民政府所作X政处决[20xx]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从XXX建筑公司处购得0.576亩宅基地,后向XXX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并于1991年10月11日依法获得了03-13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XXX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XXX、明知此土地上存在000121号房产的情况下申请土地使用证为由向XXX人民政府申请撤销该证。XXX人民政府于20xx年7月13日作出X政处决[20xx]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认为申请人XXX、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登记,以县政府所作(91)第03-1371号登记行为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注销了申请人XXX、所有的X国用(91)字第03-13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请人XXX、认为XXX人民政府所作X政处决[20xx]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注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违法,理由如下:

一、认定事实不清。

第一:XXX人民政府所作的处理决定认为“XXX在明知已有000121号房产的情况下申请03-1371号土地使用权证”,但相关的证据并不能证明XXX在申请该证时知道有000121号房产的存在,因此XXX人民政府认定事实不清。

第二:000121号房产的申请人赵云才承认此证为他骗取的并且原土地局也没有000121号证得档案和相关记载,无法查明000121号证得存在,但XXX人民政府以此证的存在为依据注销了申请人XXX、依法取得的03-137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XXX人民政府认定事实不清。

二、适用法律错误。

XXX人民政府所作决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但该法律规定仅表明XXX人民政府有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的权力,而不能作为注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因此XXX人民政府做出的处理决定适用法律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

XXX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XXX人民政府撤销03-1371号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证明其并无申请注销该证的权利,但XXX人民政府却依XXX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做出注销该证的处理决定,因此XXX人民政府所作的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因此,申请人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向X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致

XXX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十三. 欠款复议申请书

乡镇复议申请书是指在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向乡镇政府提出的一份申请书。其目的是为了使当事人能够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被积极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本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乡镇复议申请书做出详细阐述。

一、乡镇复议申请书的定义

乡镇复议申请书,是当事人在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向乡镇政府申请复议的一份申请书。该申请书通过详细的陈述有关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有帮助。

二、乡镇复议申请书的重要性

乡镇复议申请书极其重要,因为它可以让当事人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可以让行政复议机关充分理解其权益诉求,从而在后续的处理中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乡镇复议申请书的内容

乡镇复议申请书涵盖的内容十分丰富,并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写作技巧。具体而言,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个人信息:当事人应提供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便行政复议机关与当事人进行联系。

2.复议请求:当事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自己的复议请求,例如要求兒童的教育資助。

3.事实情况:当事人需要详细陈述与自己复议请求相关的事实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经过等。

4.法律依据:当事人需要说明自己的复议请求是基于哪些法律法规,并列举具体的条款。

5.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复议请求,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6.陈述理由: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复议请求进行论证,以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如何起草乡镇复议申请书

起草乡镇复议申请书需要认真、仔细地考虑每一个方面的内容,并依据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填写。具体而言,起草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先认真阅读与自己的复议请求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确定自己的复议请求在法律上的基础和依据。

2.梳理复议请求的事实情况: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清晰、具体地陈述自己的复议请求所涉及到的事实情况,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搜集、整理、分类。

3.详细陈述理由和依据:应当仔细揭示自己的复议请求的理由和依据,并进行合理、充分的论证。

4.遵守格式要求:应当认真阅读乡镇复议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并遵守其规定,以避免因格式问题导致申请书被驳回。

五、乡镇复议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在起草乡镇复议申请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申请书格式:应当遵照申请书格式要求填写申请书,并保持格式的规范。

2.确保事实真实:应当保证事实陈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事实性。

3.避免强词夺理:不应使用过度夸张、偏激的语言,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4.充分准备证据:应当提前充分准备证据材料,并与事实陈述相符合。

6.结语

乡镇复议申请书是在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下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维权的一项重要工具。当事人应当认真准备申请书,并保证申请书的真实、准确和规范,以获得最大的申诉成功率。

十四. 欠款复议申请书

20xx年冬季安全布控方案

一、目的:

依据周边治安形式和园区安全现状,结合冬季气候变化等因素,特制定冬季安全布控方案,使各个岗位人员均能够按照制定的方案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为了确保园区冬季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入室盗窃,避免电动车、自行车丢失现象发生。

二、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1、确保小区公共秩序良好:主要内容包括交通秩序良好和人流秩序良好。

2、确保业主公共场合的人身安全。

3、确保公共财产安全和私人财产的安全防范。

三、使用范围审计署祥和花园小区

四、祥和花园各岗位的基本情况:公共秩序每班次岗位共4个岗,分别为01岗(北大门)、02岗(西大门)、巡逻岗、另外加(监控室)

1、01岗:白天严格按照《来访人员管理》,《物品出入管理》,执岗;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盘问、检查等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2、巡逻岗:负责点击,巡查对自行车棚和地下车库做重点巡视,对各定岗的把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夜间做好各岗位监督检查工作,对园区自行车棚和环道进行检查、巡视,接到报警必须(白天2分钟、夜间1分钟以内)赶到报警现场进行处理。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前盘问,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要求各巡逻岗要严格按照巡逻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每天点完一圈到监控室读取巡更棒,有班长对其点击情况每天进行通告,以分析其执勤情况;夜间22点以后对01岗及北东环道做重点巡视检查工作。

3、02岗:白天严格按照《来访人员管理》,《物品出入管理》,执岗;对外来人员、机动车辆做好登记、盘问、检查等;。夜间22:00变为流动岗活动范围为岗亭周边半径5米,手持强光手电有效保证西南环道安全,对夜间进出的人员和车辆做到严格盘问、登记、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可以人、事、物及时呼叫巡逻岗。

4、监控室:白天对园区主要出入口和自行车单车棚进行严密监视,发现可疑人员在单元门口或自行车单车棚来回徘徊,及时呼叫巡逻岗或班长到现场进行盘查。夜间对园区环道车辆和围墙做重点监视,22:00以后每隔20分钟对各岗位呼叫一次,监督各岗位执勤精神状态。监控中心盯紧各岗位,发现对可疑人员和对来访人员不管不问的,立即通知班长处理。

五、重点部位及相关防范措施

(一)电动车和自行车的管理:

1)、对于进入园区的箱式和出租车辆巡逻岗跟随查看,0

1、02岗要严格把关;

2)、对夜间环道停放电动车自行车进行检查,对车棚周边可疑人员严格询问,防止是偷盗团伙探点、望风尽量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夜间对车棚、单元之间等死角用手电照射。

3)、各岗位要提高对业主和其电动车的确认工作,班长要在岗位上实行临时性提

问和抽查;

4)、巡逻岗、班长增加对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处的巡查次数,要求每班不少于4次,对没有锁的车辆推至监控室门口存放登记,业主认领时需核实身份,方能领取。

(二)外来人员的把控:

1、重要结点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小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岗亭,对于进去

开车和办事的人员要和出来的人员核实登记;

2、从严要求各定岗,按照制度,依据规定和要求,对每一位进出来访的人员都要礼貌询问,并通过对讲到业主家核实身份如实登记,如发现对岗位进出人员不拦不问不登记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六、相关的现象和处理方法:

1、针对固定岗把关松散采取的措施:

1)从严要求各定岗,依据规定和要求,对每一位进出不认识的人员都要礼貌询问,并通过对讲与业主家核实身份后方可登记进入,如与业主联系不上或业主不在家,谢绝入内;

2)、班长加强对各定岗的监督检查和现场岗位培训,教其询问的方法和技巧;

3)、利用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条幅、短信群发,提醒业主加强自我防范,并主动与各岗位做好配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4)、监控中心盯紧各岗位,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迅速通知指定巡逻岗到场处理,和对来访人员不管不问的岗位,立即通知班长处理。

2、针对推销上门的:

1)、首先各定岗要严格负责把好第一关,把推销人员拒之门外;对于那些进园区做业务的人员,各定岗要首先告知,然后通知巡逻岗加强控管,以免此种人员趁机推销;

2)、巡逻岗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路线进行巡逻,并且加强对园区内走动人员的观察,发现形迹可疑的立即上前询问;

3)、利用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提醒业主发现有打着管理处的名义做推销的,立即打对讲到监控中心或打电话通知管理处做到齐抓共管。

4、如遇可疑人员:

1)、各岗位和监控中心要密切注意来往人员,发现形迹可疑者立即通知巡逻岗和班长到现场询问;

2)、提醒业主如遇到或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第一时间利用身边各种通讯设施通

知相关人员处理(单元门对讲、打管理处或客服人员电话、通知就近定岗或巡逻岗)。

5、防刑事案件:

1)、防人身生命安全事故,杜绝园区内一切打架斗殴事件,一旦发现该情况,应按作业指导书中《安全事故报案管理》《对暴力时间的处理》及《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的安全防范及处理》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2)、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防撞人、撞车事件,夜间加强环道停车的管理,特别是东环环道停车的现象加大管理力度,各巡逻岗和班长对园区内开快车或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要加以制止和劝导;

3)、夜间提高警惕,严防违法犯罪分子进入园区作案:夜间各巡逻岗和班长加大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监控室充分发挥职能,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各巡逻岗,同时固定岗加大临时车辆进入园区管控的工作,特别是出租车要详细盘查和登记(业主的楼座号、车牌号)。

6、关于火灾、燃气的安全操作:

1)、利用宣传栏张贴提示,告知业主预防火灾的注意事项,和燃气的安全操作,并且组织安全员培训有关燃气总阀的位置,一旦出现漏水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秩序员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关闭总阀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在园区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宣传提示来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3)、各区域巡逻岗要对各区消防器材,严格检查确保安全;

4)、维修师傅要每天对监控室和机房检查不少于一次,保证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5)、组织安全班所有人员详细培训消防,主要是有关家庭防火和燃气以及用电的消防常识;

6)、园区各巡逻岗对装修垃圾和垃圾箱加强巡查,防止有未熄灭的烟头而引发火灾。

7、要求:

1)班长要对各定岗监督检查和进行现场岗位培训,教其询问的方法和技巧;

2)需班长严格落实各自职责,特别是当班期间要求必须时刻在岗上巡视,对于班组人员的执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3)每个班次对所负责岗位的巡视不能少于2次,同时必须在各岗位的交接班表上签字,批示其执勤情况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4)要带领全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布防方案进行执勤;

5)对于各岗位做的不到位和不对的,要及时进行纠正,进行岗位培训,同时要盯紧其改正情况;

6)加强对新到人员的培训,要求必须掌握岗位技能及其冬季布控方案要求;

7)不准出现睡岗、串岗等违纪现象,否责严肃处理;

8)如因各岗位玩忽职守落实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班长负连带责任。

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X管理处

20xx年12月12日

十五. 欠款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复议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对你院(××××)……号一案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进行复议。

1.撤销驳回回避申请决定;

2.准许×××(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

事实和理由:

复议申请人在你院(××××)……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向你院申请……(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你院(××××)……号决定书驳回回避申请。

……(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文章来源:https://m.386h.com/shiyongfanwen/180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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