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计划
2025-12-22 检察工作计划检察工作计划(集合十一篇)。
检察工作计划 之 一
近年来,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把检察干警的心理健康纳入队伍建设之中,注重培育检察人员良好的心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
该院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检察干警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生活和人员培训时增加心理学方面的内容,定期开展心理健康
同时,以谈心、座谈等形式,定期了解检察干警在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心理问题,在检察干警家庭中出现就医、就学、就业等困难时,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每年组织全院人员进行体检,在检察干警结婚、生日、生病时,送去祝贺与慰问,让其感受到组织大家庭的温暖。
此外,该院还建立了检察官文体活动中心,购置各类文体健身器材,积极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鼓励干警在每天下午下班后进行体育锻炼,缓解工作压力,业余时间经常组织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在全院形成了良好的人文关怀氛围。
检察工作计划 之 二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方案。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以及相关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方法。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法律判决的有效执行。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对被告人做出判决后,刑事执行检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的全过程,以确保判决的落地生效。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涉及多个方面。针对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计划明确了执行检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确保刑事案件的有效执行。计划明确了执行检察工作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指标,以便实施和评估工作的效果。
为了实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执行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享信息和资源的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合作。执行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规范标准和操作指南,加强对执行检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有效性。
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中,还将采取一些创新的执行方法,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执行检察机关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刑事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用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共享。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可以更加准确和及时地掌握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精度。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还将注重对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和困难的研究和防范。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例如被执行人的逃匿、刑事判决的不服从执行等。执行检察机关将分析和评估这些风险和困难,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和预案,以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提高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小编认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案,旨在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通过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具体措施和创新执行方法,可以实现刑事案件判决的有效执行,增强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信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还将注重风险和困难的研究和防范,以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控性。相信在各方合力的推动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检察工作计划 之 三
XX县检察院注重实施“五沟通”,积极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收到明显效果。去年以来,受理申诉案件21件,立案17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市院已支持2件,法院改判1件,提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改判1件,执行和解1件。上下联动,注重与上级检察院的沟通。对有争议的案件,除请本院主管检察长一起召开案情分析会以外,还积极与市院及时沟通,争取办好每一起民行案件。去年以来,市院民行处的领导曾两次亲临该院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如,XX县农机综合服务总站承包合同纠纷申诉的案件,经市县两级院的沟通提请抗诉,案件得到改判,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点案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材料的反馈;及时完成人大等交办的案件,并在短时间内反馈结果。对于重点案件、有影响案件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在再审开庭时,请人大、政协有关人员参加庭审,进行监督。
密切协调,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积极同法院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在案件争议的问题上得到办案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标的小、错判明显的案件采用检察意见等形式,缩短办案工作时限。与法院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拓宽渠道,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纪检、信访等部门沟通。聘请其中的一些人为检察联络员,他们积极提供案件线索,使案源渠道不断拓宽。检察联络员共提供案件线索12件,立案审查7件。
服务为民,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该院深入乡镇、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站,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申诉,广泛宣传民行监督的目的、意义及受案范围、办案程序等,倾听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检察工作计划 之 四
×二六年工作思路×
×今年,我院在开发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批准、起诉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和人数各上升,人均办案起,结案率。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案件件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成功地查处了开发区首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在年底开发区双文明考核中我院以优异的成绩名列政法各部门前茅。自侦工作也在上级检察机关考核中取得了全市第一,全区第六的好成绩。
×面对成绩和荣誉,二六年,我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平安红寺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继续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执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权利观。继续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和“专项整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解决队伍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结构。
×、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稳定意识,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进一步扩大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同时,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继续抓好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重的案件也要依法提出抗诉。年,开发区看守所将投入使用,我们将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作用,落实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将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访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按照上级院改革的要求,抓好公诉改革、体制改革、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等工作,重视完善内部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努力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检察工作计划 之 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新发展的目标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2017年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检察机关squo;六型squo;建设示范院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一、积极参与法治胶州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们围绕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查逮捕644件849人,审查起诉1145件1469人。围绕十九大安保维稳,对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和各类毒品犯罪快捕快诉,批捕330人,起诉892人;依法办理非法上访案件8件,批捕5人,对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发挥积极作用;对公安部关注、省厅重点督办的郭某等27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为十九大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努力做好矛盾防控化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全年依法妥善处理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53件,始终保持到青赴省进京零上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91件263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0件12人作出不诉处理,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75件,在检察环节促进刑事和解18件23人,救助刑事被害人8名,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案件120件,提请抗诉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本着息访服判的原则,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镇党委加强协作,创新实施管区+检察室的管区驻点社会治理模式,有效发挥了检察室的连心桥前哨站作用,做法被《检察日报》2017亮点专栏报道,并获青岛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发挥三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基地)、两基金(被害人救助基金、失依青少年基金)、一平台(青少年权益保护平台)的作用,开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系列活动,主动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责任。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我们持续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检察服务端,不断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依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综合运用预防、监督、保护、惩治职能,出台依法保障亲清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创新开展由检、企、村三方共同参加的主题党日+活动,为建设单位全程提供法律跟踪服务。积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及时查处了庄某等人在胶东国际机场征地拆迁中的渎职犯罪等案件。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金融秩序和市场环境。全年依法批捕非法经营、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损害市场秩序犯罪案件7件7人,提起公诉33件42人。搭建产权保护服务平台。与市法院联合成立产权保护司法服务中心,建立重点企业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全年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案件17件。开启检企服务绿色通道。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加强产权保护协作意见,组建由企业经营者、村干部参加的产权保护微信群,及时发布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先后解答法律咨询200余次,有效破解诉讼之外服务难题。
依法保障惠民资金安全。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财政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为重点,立查危房改造补贴贪污受贿案件7件11人、立查国家林业贷款和伤残抚恤补贴领域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与市扶贫办共同制定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协作意见。针对惠民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市委《参阅件》刊发。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一年来,我们不断提高民生检察工作能力,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胶州检察力量。
有效服务民生安全。依法打击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犯罪,办理的张某等人贩卖220万条个人信息案和胶州首例电信诈骗案等新型电信网络犯罪,先后被《法制日报》和《检察日报》报道;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批捕5人,起诉6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主动回应民生诉求。始终坚持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跟着民意干,依托派驻检察室主动作为,强化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依法为农民工讨回薪金的做法被最高检网站报道;创新实施检察建议+工作模式,对社会治理、民生等领域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欠薪等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相关调研,撰写的报告获评省十佳调研报告。在省、市院组织的2017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院得分位居青岛各区市院第一位。
护航美丽胶州建设。与环保局、食药监局等单位加强合作,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时监督,全年共向有关单位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45份,并全部督促完成整改;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查办盗伐林木、污染环境案件12件,对3起以罚代刑环保案件进行立案监督,积极参与守护胶州的绿水青山。
四、强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有效维护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年审查刑事判决、裁定950件,依法提出抗诉7件7人,已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追捕追诉57人。监督立案的刘某诈骗657万元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我最满意案件。监督和纠正刑罚执行环节违法案件26件,创新实施羁押期限明白纸进监室和跟踪关注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该项工作走在全省试点院前列;针对部分企业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为国家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被确定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微信进行了专题报道。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的信访案件两次获青岛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成功纠正了一起16年前因侦查机关未核实被告人身份而导致申诉人被录入故意杀人信息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全力惩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面临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即将转隶的情况下,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件19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7人,先后查办了青岛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原处长张继顺(正处级)受贿案、青岛大学体育学院原副院长王海青(副处级)受贿案、胶州市滨海燃气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保华等五人贪污案等一批案件,查办的青岛市国资委原巡视员王凯生(副厅级)贪污案,被告人一审获刑有期徒刑20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加大源头预防力度。深入职务犯罪易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和精准预防,分别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单位共同开展青岛大学胶州校区等5个重大项目专项预防;与青岛地铁8号线指挥部等6家单位会签预防合作协议;与市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实现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有机融合。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们牢牢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业务纪律两手抓,确保十九大精神在胶州检察院落地生根。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立了以squo;标准化+squo;思维抓党建、以信息化手段抓党建、以多样化形式抓党建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检察为民、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利用开发的党建信息平台,以主题党日+活动为主线,引导干警准确领会十九大精神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以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将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业务纪律双讲活动,汇编《镜鉴》手册,作为全院干警廉政教育必读教材,推行六举措抓廉政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检务督察35次,党务督察7次,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年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发生;班子成员自觉以上率下,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撰写的廉政文章被人民网、光明网等多家国家级网站采用。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坚决贯彻上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以检察业务实训中心为平台,开展每日一评、每周一讲、每月一庭等实战训练,17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7项工作获上级领导批示,38项创新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推行听庭评议的经验被青岛市委《青岛信息》转发。官方微信影响力稳居全省基层院前10位,新媒体作品获评全国20强。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尤其是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并指导司法实践上还有待提升;二是在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市中心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还有待加强;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的目标蓝图,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监督为主业,抓重点、补短板,为胶州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深化新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对党忠诚,坚定不移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筑牢检察工作的思想根基。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加快胶州法治建设上作出新贡献。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主要矛盾中的职能定位,把防范重大社会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是主动更新发展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实现新提升。围绕我市五大发展平台和四体系一环境等建设重点,找准检察工作在加快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上的着力点,持续打造检察服务升级版,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持续做好民生检察,在不断改善民生民利上务求新作为。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重点打击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五进两服务三进三促活动,构建民生检察服务长效机制。
五是积极调整检察职能,在做强做实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重大调整,积极分析研判法律监督新形势,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做好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捍卫人民的名义。
六是全面加强内外监督,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上强化新举措。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驰而不息,持续正风肃纪,践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再创新辉煌。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忠诚履职,为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争当青岛大北部岸区重要增长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贡献胶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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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计划 之 六
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了解我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傅克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就如何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和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如何加强宣传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如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主题,以“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8件,从“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拓宽渠道广辟案源”四个方面入手,以“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为主要手段行使法律职权,化解社会矛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量化考评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县检察院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个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注重办案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速度加快,民事行政诉讼出现很多新问题、新情况,给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当前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依申请监督的案源相对较少,多数案件没有找到有效法律途径而是直接进入信访环节,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检察监督形式和手段有限。目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检察手段主要是“提起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两种,“提起抗诉要求再审”的案件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比重较小,而“发出的检察建议”往往对人民法院没有强制约束力,监督难度较大,效果不佳,客观上削弱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检察队伍力量薄弱。一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我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只有两人,且仅一人有办案资格,与担负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履行新增职能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民事执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相对增多,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新型案件不断涌现,都对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急需办案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增强监督检察力量。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纠正和克服“重刑轻民”的思想观念;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要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检察方式和手段,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要主动融入普法平台,依托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信微博等媒介积极拓展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和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以及办案工作流程,提高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一是要和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制定和完善有关联系制度和办案协调机制。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对抗诉案件要依法及时审理,对再审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检察建议要及时研究,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二是要加强与政法委、纪检、信访、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领域。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监督能力。一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加强队伍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政策和其他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优化干警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三要加强队伍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通过充实、调整等方式把熟悉民商事法律的业务骨干安排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努力建立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队伍。
检察工作计划 之 七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各级检察机关都制定了严谨周密的工作计划,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有效执行。本文将从某省检察院为例,详细介绍其前季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某省检察院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充分考虑了当前社会状况和司法需求。针对当前犯罪形势和司法改革的要求,该院明确了前季度的工作重点,包括打击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等方面。在这些方面,该院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前季度的工作实施过程中,某省检察院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该院加强了对检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同时,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强了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案件侦破和审判的效率。这些措施的实施,为该院成功完成前季度工作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前季度工作计划中,某省检察院还特别强调了对于公民权益的保障和司法公正的维护。在这方面,该院积极开展了针对性调查和审查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信访和申诉案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坚决打击了一批经济犯罪和行贿受贿等违法活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司法制度的完善。这些工作成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某省检察院在前季度工作计划中展现出了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显著的工作成效。通过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和加强内部管理,该院成功完成了所有工作任务,并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希望该院在未来能够继续发扬传统优良作风,不断提升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检察工作计划 之 八
作为一个检察官,工作计划是我每天工作的指南和方向。一个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工作计划能够帮助我有效地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我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的各个方面。以下是我作为一个检察官的工作计划示范。
一、早上:
每天早上我会制定一份详细的计划,并将其列在我的工作日程表中。这能够帮助我集中精力,准备一天的工作。我会先花15分钟检阅昨天的案件,以温故知新,并确保我对所有重要事项有全面的了解。
第一项任务是与我的助理会面,讨论今天的案件,并分配工作。我们会共同查看当前进行中的案件,制定下一步的行动计划。我会对新案件的紧急程度和优先级进行评估,并与我的团队共同决定接下来的工作。
二、白天:
在白天,我会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分配时间。我会处理那些需要立即解决的案件。例如,我会与执法机构联系,了解案件的最新情况,并收集必要的证据。然后,我会进行案件研究,查找相关法律条款和先前的类似案例,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做好准备。
我还会安排时间与律师、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会,就案件的调查结果、证据收集和后续行动进行讨论。这能够帮助我理清思路,加深对案件的理解,并找出潜在的问题。
另外,在白天我还会处理案件的文案工作。这包括准备起诉书、申请书、法庭文书等。我会仔细审核这些文件,确保其准确无误,并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我也会与我的助理合作,确保这些文件能够按时提交。
三、下午:
在下午,我通常会处理一些与案件无关的日常事务。这包括参加培训课程、参加会议、审查文件等。通过安排这些时间,我能够保持自己的专业知识的更新,并与其他检察官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
下午也是我与被告和证人进行面谈和交流的时间。这是收集证据和了解案件各方观点的重要环节。通过与各方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合作,我可以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全貌,并为最后的辩论和审判做好准备。
四、晚上:
在晚上,我会回顾一天的工作,并制定第二天的工作计划。我会检查自己的日程表,确保明天没有重要的遗漏。如果有需要,我会与团队成员进行沟通,安排他们的工作。我还会跟进一些紧急的事务,以确保案件的进展。
在结束一天繁忙的工作后,我会花一些时间放松自己。我会与家人共进晚餐,锻炼身体或读一些与法律相关的书籍。这能够帮助我消除工作压力,保持身心健康,并在新的一天开始前得到充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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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工作计划是一个检察官成功的关键之一。通过合理地安排时间,并专注于工作的不同方面,我们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正确而公正的处理。同时,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持身心健康也是检察官能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执行工作计划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重自己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检察工作计划 之 九
浅析“员额制”下法官助理的立身之本
2014年7月9日,最高法院下发《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首次提及建立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责任制。这也意味着未来部分法官将失去法官资格,初任法官资格也将更加严格。
一些年轻的法官助理因为担心以后难以成为法官,萌生去意。这种担忧实则是对法官员额制的误读,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的是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中,而非简单的论资排辈,更不会搞一刀切。
笔者以为,身为法官助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做到德才兼备才是在法院的立身之本。
首先,端正思想,珍视职业荣誉,充分认识到政法干警廉洁性的不可破坏性。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建立良好的社交圈子,慎交友、慎交际。身为法官助理,虽然还没有审判权,但是因为所处职位的敏感性,难免遇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拉拢腐蚀,如果不能坚定公正司法的信念,极容易在诱惑下走上违法道路。我国选拔干部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法官作为守候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对道德修养有更高的要求。每一位法院干警都要不惧非议、不怕压力、不辞辛苦,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机会,不为金钱、人情、名利所动,切实守好道德红线。
其次,充实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知识结构。随着新型案件的大量出现,法官不仅要熟悉法条,还要掌握其他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应对当下新类型案件多发的挑战。在实践中,当事人以法官不了解行业惯例,不懂相关知识质疑判决权威性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年轻干警在提高专业素养和拓宽知识面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应该充分利用便捷的资讯传播途径,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加强案件相关知识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储备。司法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以后对于法官任职资格也将有更严格的规定,首当其冲的就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也是摆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年轻干警应该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把获得司法考试A证,作为对自身专业储备的基本要求,为更好的从事法律工作打好基础。
再次,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处理纠纷的能力。现在进入法院的干警,都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学专业学生,理论知识的积累是丰富的,但是由于年纪轻、经验少,在运用法条处理案件的时候,难免会生涩稚嫩,脱离实际,就案办案,致使案件判决生效后,却执行不下去,折损了法律的权威性。在日常工作中,应多向前辈请教学习,总结他们的工作经验,灵活运用办案方法,增强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并且多做经验总结,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实践中进步,在进步中实践。
最后,转变工作思路,践行群众路线。由于信息交流平台的日益增多,各种信息充斥荧屏。一些西方法治理论难免会对年轻干警的思想造成影响。比如“西方法官优渥的待遇、崇高的社会地位、终身任职的职业保障……”。必须承认西方法治观点,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但作为法官助理要立足国情,认识到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法官是人民法官,在参与案件审理时,不能仅仅依靠当事人举证,而要弯下身子深入到案件发生地、当事人居住地去多做核实,帮助法官获得更多准确信息,为判决既合法理又符情理提供帮助。
司法改革事关法院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将改革作为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是每一个立志从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安身立命的依靠,也是司法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人才保证。
检察工作计划 之 十
导语:
以建立文明单位为动力周全促成各项查察工作--县人民查察院精神文明建立活动总结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查察院现有干警26人,此中女干警5人,党员17人,全部干警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内设反腐败贿赂局、公诉科、侦察监督科、溺职侵权查察科、民事行政查察科、监所查察室、职务犯罪防备科、控告申诉查察科、人民监督员检察案件工作室等12个部分。近几年来,我院党组始终坚定依法建院,把建立文明单位作为查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冲破口,大力大举展开职业操行教诲,竭力营建刚正耿介的院风,建立查察构造精良形象,以确保刚正法律,增进查察工作的周全成长,遭到了县委当局、上级查察院和彝县各族大众的好评。
1、定目标,齐心合力建立文明单位
县查察院历届带领班子持之以恒地珍视精神文明构筑工作,把“文明单位”建立工作作为进步干警综合本质,周全成长各项查察交易的依托和动力。我院于1994年被定名为县级“文明单位”,1995年被定名为州级“文明单位”,但在今后的几年中,因为办公前提差,精神设备紧张滞后,查察工作立异不敷,干警中广泛存在畏难感情,如何进一步建立“省级文明单位”碰到了很多的坚苦。200X年3月,我院新班子构成后,发起了“一个平台,两个冲破,周全促成各项查察工作”的工作思路,即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平台,冲破精神根本办法紧张滞后和干警本质不完全适应查察工作的坚苦场面,周全促成各项查察工作。在联合全部干警思维认识的根本上,及时调整富裕了建立工作带领小组,订定了建立方案,明了了办事机构,并以刚正法律、文明办案为重点,落实了责任制,订定详细办法和惩轨制,使建立活动一入手下手就步入典范化、轨制化,为建立工作奠定了根本,创设了前提。新目标实在立,极大地鼓动了干警的斗志,呈现出不怕坚苦,勇于挑衅,联合同等,大家在各自岗亭上争做贡献的喜人场面。我院紧紧环绕省级“文明单位”的评比前提,经过议定两年多艰苦不懈的竭力,兑现了建立目标,200X年12月被定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2、严办理,刚正法律文明办案
查察构造是国度的法制监督构造,是保卫人民、惩办犯罪的政法构造,是党和当局形象的窗口,查察干警的一言一行直接感化到党的威望和国度的形象。是以,我院党组始终坚定对全部干警严厉办理,强化规律,做到刚正法律、文明办案。一是在践诺查察本能机能中,始终贯穿了文明的内容,以文明办案为主线,对所办案件履行“告知制”、“案件监督制”、“案件回访制”、“错案责任究查制”。杜绝办理“款项案”、“干系案”、“人情案”。二是履行“六果然”、“两机制”,即办案程序果然,办案时限果然、办案人员果然、办案结果果然、欢迎轨制果然、监督制约果然;建立竞争鼓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做到“首问必答”、“首办责任制”,欢迎大众公心、热忱、诚意和耐烦。三是将人民查察院的任务权柄、案件管辖、备案标准、办案程序、部分职责、办案规律等予以果然,尽最大大略办事于人民大众,自动接纳监督。四是联合各项教诲活动向社会公告举报德律风,建立举报箱、定见箱,坚定每周五“查察长欢迎日”等轨制,使干警的法律执纪环境获得有效监督。五是加大检务果然力度,凡大略案、步队构筑、查察改革及一些庞大活动,经过议定动静媒体进行报导,加大查察宣扬力度,一方面使查察工作获得有效的监督,另外一方面博得了社会各界对查察工作的赞成和互助。六是向县委、县人大、县人民当局、县政协按期报告请教查察工作及大略案的查究环境,按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收罗定见函和征询定见表,广泛收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干警刚正法律、文明办案、服从职业规律和职业操行等方面的定见,自动接纳党委的带领、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200X年以来兑现“四个无”,即:无一错案产生,无一件超时限案件,无一名干警违法违纪,无一件举报干警违法违纪投诉。
3、抓教诲,提拔步队综合本质
步队本质直接干系到查察奇迹成长的大局,一样也决议着建立“文明单位”的成败。争创“文明单位”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进步干警的政治、交易、文化本质。为此,在争创活动中,我院党组采纳六项办法,周全提拔步队综合本质。一是抓政治表面进修和职业操行规律教诲。坚定每周一政治进修日轨制,构造干警进修邓**表面和“三个代表”紧张思维,进修胡锦涛《在“三个代表”紧张思维表面钻研会上的讲话》、《在全党大力大举弘扬求真务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建立和落实科学成长观》等紧张文章,进修《百姓操行构筑履行纲领》、《查察官职业操行典范》,进修中纪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法则”、“耿介从检十不准”、“办案六条法则”等职业规律。二是抓当代科技、经济和法律专业知识教诲。以聘请有关带领和教授来院给全院干警讲课、院带领专题带领、各交易部分构造学、干警自学、进行交换进修会等式样,拓宽干警的知识面。三是抓学历教诲。在经费非常坚苦的环境下,要求干警参加学历教诲,并自动为干警进修、进修创设前提。不但在进修时候上赐与包管,并且对获得毕业证书的按法则赐与嘉奖。如今全院查察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0%。四是抓技巧培训。抓住每一次机遇自动选送干警参加上级查察构造进行的各种交易培训,在全州查察系统首家全员经过议定了谋划机等级一级(B)测验,全部干警大家会操纵谋划机,根本兑现了办公自动化、办案当代化。同时鼓励干警参加驾驶技巧培训,如今把握驾驶技巧的干警人数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五是抓党群工作。健康党支部、工会和团支部,遴派优秀干警担当党群构造的当真人,并按各构造的规章轨制平常地构造展开活动。根据查察工作要求,展开了“文明家庭”、“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五好”干警、“做一个好孩子、做一个好丈夫、做一个好老婆”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建立活动,培养干警崇高的思维操行情操和高雅的咀嚼喜好,使步队保存了爱岗敬业、健康富裕的精神状况。六是抓干警8小时以外的办理。对干警的办理延长到8小时以外,院党组时候把干警家庭的冷暖放在心上,谁家有了坚苦,紧张带领都亲身干涉,每逢死板节日就对家属进行慰劳,构造干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文娱活动和献爱心、扶贫济困等一系列活动,竭力营建精良的氛围。经过议定展开以上“六抓”活动,我院步队构筑工作获得了实效,4年来,各种声誉一个接一个,200X年我院“五好”达标被评为州级“人民如意的查察院”;200X年反腐败贿赂局被荣记三等功,被付与州级“青年文明号”;200X年控告申诉查察科再次评为“省级文明欢迎室”;民事行政查察科、批捕科、反腐败贿赂局前后被州查察院评为“进步集体”;党支部被县委评为进步党支部,团支部被团州委评为“红旗团支部”。前后有4名干警被省查察院评为“人民如意的查察官”,1名干警被州政法委、综治委评为“严打整治斗争”进步工作者,4名干警被州查察院评为“人民如意的查察官”,5名干警被州查察院记三等功,1名干警被县委表扬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4、促交易,查察工作周全成长
基层人民查察院利用的权柄是刑事案件侦察权、承诺和决议拘系权、公诉权、备案监督和侦察监督权、刑事审讯监督权,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履行和监禁构造的活动是不是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讯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我院党组环绕这些本能机能,以“文明单位”建立活举动为依托安宁台,周全展开各项查察交易,做到互增进互成长。4年来,我院各项查察工作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严打”工作,始终把保护巩固作为紧张任务,时候保存对紧张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进攻各种刑事犯罪,承诺拘系370人,拿起公诉366人,案件精确率为100%;反腐败贿赂工作,始终遵循“一要坚定,二要谨慎,必须搞准”的原则,竭力进步侦察程度,共受理腐败贿赂案件线索34件40人,备案侦察24件27人,此中查处科级以上带领涉嫌犯罪案件9件9人,为国度挽回经济吃亏150万元;溺职侵权查察工作,共受理溺职侵权案件线索6件9人,备案侦察4件7人,查看闭幕2件2人,获得了精良的社会结果和法律结果;民事行政查察工作,共受理22件,备案检察15件,不备案做好服判息诉7件,民事行政查察工作始终处在全州前三位;监所查察工作,当真落实防备和改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查察关键保存了零超期羁押,展开弛刑、假释、保外救治专项查抄,依法监督改正科罚履行和监禁活动中的各种违法环境,增进监禁构造典范法律,保险在押人员的合法权柄,监所查察室被评为“三级典范化查察室”;控告申诉查察工作,坚定践诺首办责任制和查察长欢迎制,当真展开不告状案件专项复查和集结处理涉法上访题目等专项举动,竭力把题目办理在查察关键,多年保存了省级“文明欢迎室”的称呼;法律监禁工作,办理备案监督14件,追捕6人,追诉5人,不批捕35人,不告状23人,对侦察活动发起改正定见39次,备案监禁工作名列全州前三位。
5、建硬件,根本办法构筑获得冲破
县查察院在践诺法律监督本能机能中,面对诸多坚苦,最大的坚苦是精神根本办法滞后。4年来,我院党组班子不甘进步,不怕坚苦,带领全部干警集思广益,奋力拼搏,使精神根本办法构筑跃上了新台阶,获得了历史性冲破。投入30万元建成结果域网,并兑现和全国查察广域网联通,每个交易科室都配备了谋划机;购买了70万元的三辆交易用车;征地6亩,构筑面积2000m2总投资260万元的查察技侦楼建成投入利用,扫数更新了办大家具,绿化了办公环境。精神根本配置已根本适应了新局势下查察工作成长的必要。同时注意抓经费保险工作,在每个月人均只有70元公事费的环境下,院带领亲身出面多方和谐,篡夺办案经费,确保了各项查察交易工作的平常展开。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查察院经过议定展开建立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抓职业操行教诲,增进查察步队构筑,确保了刚正法律、文明办案,使全院干警成为一个联合战役的集体,各项查察工作连续获得新成绩,为彝县的改革成长巩固做出了自动的贡献。
检察工作计划 之 十一
修正后的法官法第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人民法字的法官在人员编制员额的办法。”这一规定符合我国司法工作实际和国际惯例,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法官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确定法官员额比例的意义
确定法官员额比例是在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法官职业准入制度、在职法官继续教育制度、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监督制约制度等各个方面。而首当其冲的是确定法官员额比例。确定法官员额比例不仅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应有内容,也是进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前提条件。
首先,法官的职业化意味着法官在职业上必须具有独特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行为方式以及思维模式,也意味着法官的资格有严格的标准,即并非人人都能当法官。法官职业化的命题实际上隐含着法官精英化的概念。一般而言,法官精英化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法官的素质要提高;二是法官的数量要精。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法官的职业定位始终处于模糊状态,法官的职业特性被忽略,使得一些不具备法律专门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人进入到法官行列,导致目前法官队伍是多质弱。因此,只有通过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将具有较高素质、真正符合法官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法官素质不高的问题。
其次,只有确定了法官员额比例,才能为法官的职业保障创造条件。法官的职业保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身份方面的保障,一个是经济方面的保障。就身份保障而言,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后,法官一经任用,除非正常工作调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就经济保障而言,法官作为社会纠纷的终局裁决者,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人,理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获得充分的物质保障,但由于经济条件制约和法官职位模糊不清,在目前情况下,全面提高法官的物质待遇不太现实。通过确定法官员额比例,适当减少法官数量,提高法官素质,才能使社会提高对法官职业重要性和崇高感的认同,使逐步提高法官待遇成为可能,真正实行“以俸养廉”,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献身审判事业。
再次,通过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可以明确法官职位,与建立法官助理制度、实行书记官单独序列等改革措施相配套。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没有对法官员额作出限制,导致法官职位泛滥,有很多人被任命为法官却不从事审判工作,实际上是行法官之名而无法官之实,法官资格实际上成了法院内部平衡利益、安抚老弱的一种待遇。通过确定法官员额比例,明确法官职位,根据各地审判量,确定法官员额,对于符合法官条件的,可以任命为法官,不能胜任审判工作的,改做法官助理或者其他工作。
纵观世界各国的司法制度,法官的员额都有一定的限制。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官制度,逐步实现法官队伍的专业化、精英化。而适当精简法官数量,着重提高法官素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二、我国现有法官比例状况分析
要确定法官员额比例,首先应弄清我国现有法官比例状况。现时的主流观点认为:中国法官人数太多,因而素质不高且效率低下。有人做过一些比较:如在中国,8328人中便有1名法官,而英国11万人口中只有1名全职法官,日本每万人中也只有0.23名法官。从结果看,中国的法官按占人口比例计算是英国的十几倍,是日本的5倍多。有人据此还做进一步的统计:中国法官人均年办案数仅为21件?一说33件?,比美国联邦法官的人均年办案数少15倍。而对如此庞大的法官人群和如此低下的工作效率,不少人认为应当压缩中国的法官人数。有人甚至认为中国法官人数有3万人足矣。然而,中国法官人数究竟是怎样一种状况呢﹖中国实际有多少法官﹖应该有多少法官﹖许多人对此并没有进行深入研究,一些统计数据和用以作为参照系的其他国家的数据也都还值得进一步推敲。下面就我国法官人数问题作进一步分析。
从法官的概念看,依据法官法规定,法官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根据这一规定,法官的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官就其身份特征而言必须是审判人员,二是法官就其职责而言,还必须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从立法对法官概念的界定来看,并不包括那些为解决某种职级待遇但并不行使审判权的人员。由于我国法院干部目前仍按行政干部序列管理,法官职级套用行政干部的职级,但法官的级别相对同级行政机关非领导岗位的公务员级别要高一些。因此,为解决法院内部一些非审判人员的级别待遇问题,几乎每个法院都将一部分非审判岗位的工作人员任命为法官,而这些法官有的甚至完全没有审理过案件?据最高院统计,目前全国法院共有在编干警30余万人,其中法官21万,而在这21万审判人员中真正意义上的法官人数不足15万人。
从法官岗位分布情况看,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规定,我国法院的法官按其岗位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人员主要包括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多为院、庭长兼任?。这类人员大约占各级法院在审判岗位工作的法官人数的20%左右。这部分法官除了担负部分审判职责外,主要承担各级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责,如分案,审批案件等,这些人办案极少甚至基本不办案件。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的审判改革,一些法院正在逐步取消院、庭长分案和审批案件的制度,但院、庭长还没有完全从管理职能中解脱出来。有人曾对辽宁、广东、上海、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湖北及海南省的九个省市十个中级法院的院、庭长从1998到2000年三年审理案件的情况做过调查,发现只有二个法院有准确的统计,其中一个法院的院庭长三年审结的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比例平均为4%;另一个法院的情况更糟,平均不足2%?而其余的法院对院庭长办案人情况甚至无法统计。虽然上述二个法院的情况可能并不代表全国法院一般情况?实际情况是低等级法院的院、庭长亲审案件比高等级法院的院、庭长多?,但院、庭长审理的案件比一般审判人员要少得多毕竟也是事实。第二类人员即执行员,按照《法官法》的规定,我国的执行员参照法官序列管理的。这与前面提到的英国、日本的情况完全不同。在英国,执行官是行政官员而非司法官;而日本的执行官虽由法院任命,但执行官和法官也并非同一序列管理,执行官人数是不包括在法官人数中的。而从我国法院的实际情况来看,各级法院的执行员必须由具有法官资格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提任。但执行员所负责的工作主要是生效裁判的执行,与审判工作基本无关。从上述十个法院的情况来看,执行人员占审判人员?不包括在非审判岗位工作的审判人员数?的比例平均为19.8%。按这个比例折算,我国目前的15万法官中至少有2.97万人在从事执行工作,实际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只有12.03万人。第三类人员才可以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官,这类人员主要包括分布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以及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他们的职责相对单纯,即负责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的审判;这类人员只占法官总数的60%左右,约9万余人?但他们却承担了几乎绝大部分案件的审理工作。
从法官审理案件情况看,2002年公布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各级法院2001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590万余件,执结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254万余件。这两项合计844万余件。而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按15万计算,人均年结案数为56.27件。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各级法院每年受理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以及大量的减刑、假释案件。加上这些,全国法院审判人员年人均结案数应当超过60件。如果再考虑占审判人员20%的院、庭长基本不承担具体案件审理工作的情况,我国法院审判人员年人均办案数将超过70件。
下面我们不妨再同有关国家的情况作一些比较。如1990年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受理的案件总数为266,783件,其中民事案件217,879件、刑事案件48,904件。而当年美国联邦地方的法官人数为575名,法官年人均受理案件数为464件。这个数字为中国法官年人均办案数的7.7倍?以中国法官年人均受理案件数60件计算?。然而,由于中美间的诉讼程序上的巨大差异,使得这两组数字之间并无直接的可比性。美国民事诉讼的庭前程序中的一些制度对于庭前解决纠纷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例如证据开示、动议申请等。实际上,在美国州法院或联邦法院受理的案件中,90%以上的案件在庭前即被以撤回、驳回、不予受理或和解的方式了结,只有不超过10%的案件进入庭审。在刑事诉讼中,也有90%以上的案件是通过诉辩交易程序了结的。在刑事被告通过诉辩交易认罪的基础上定罪的案件并不需要经过严格的庭审进行审理,真正需要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也不会超过10%。如果以实际审理的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0%计算,美国联邦地方法官1990年人均实际审理的案件只有46件。而中国法院在不包括执行人员和不考虑执行案件的情况下,2000年中国法官人均审理的一审案件数47件。由此来看,中国法官和美国法官的年人均实际审理的案件数是比较接近的。日本的情况相对特殊,日本作为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其诉讼程序与英美大相径庭,而与我国的情况比较接近,即法院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诉讼程序。据统计,日本1999年的法官人数为2,949人,而1998年日本地方裁判所受理的一审民、刑案件共22.7万件,年人均审理案件数为77件。这个数字高出我国法官年人均审理一审案件数的63%。如果考虑到我国占法官人数大约20%的院庭长极少审理案件这个因素,中日两国法官个人审理案件的绝对数应该差距不大。况且,日本法官不堪重负的情况也实属罕见。也正因为如此,案件审理期限过长,诉讼效率低下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日本法院,也引起了日本国民的强烈不满。据日本最高裁判所统计,1998年,全日本地方裁判所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平均期限为9.3个月,刑事案件的平均期限为3.1个月。分别超过我国同类案件的法定审限3.3个月和1.6个月。自1999年7月日本开始的第三次司法改革试图解决的问题之一也正是法官人数太少所导致的诉讼效率低下。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其一,中国的法官按其占人口比例计算,人数并不算多。中国法官人数与每一万人口之比为1.1.如果不包括占法官人数近20%的执行人员,中国每万人中才有0.88名法官。而根据1997年的统计数,美国为1.16,德国是2.56,法国是0.84.而英国如果加上治安法院庞大的治安法官队伍?约2.5万人?,按占人口比例计算,应该是2,000多人中就有一名法官;至于日本的情况,如果加上日本法院的执行官,调查官的人口,应该也超过每万人中0.23个法官这个比例。况且,日本目前正在试图改变这种法官人数太少状况。其二,中国法官人均审理和执行案件量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较,虽不能算是饱和,但也并非人浮于事。同西方国家法官审理案件的情况相比,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效率还受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无休止的请示汇报和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的调查取证等等,考虑到这因素,我国法官每年人均审理或执结60件案件也实在不能算是效率低下了。
三、合理确定我国法官员额比例
(一)合理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应考虑的几个因素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人数是法官整体素质的一种量化的、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说来,法官人数太多,通常反映出法官的整体素质不高。有人曾做过这样的推论:法官素质不高必然产生效率低下导致案件积压,故而要么牺牲质量求数量,要么增加法官人数,即所谓“质不够,量来凑”。从逻辑上说,这种推论不无道理。同时,由于人数过多而产生的人浮于事和不负责任也往往使得本来就不高的法官素质更加趋于恶化。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法官人数愈少整体素质就愈高。在法官人数少于一个合理的数量时,法官受理案件的量会超出正常的负荷,形成疲于应付,无暇顾及其他局面。这样不仅案件质量不保,而且使得法官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通过学习和研究来提高甚至维持自身的业务水准。因此,法官人数太少同样也可能产生整体素质下降的后果。可见,法官人数和法官素质之间存在一个互动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法官员额比例,必须根据我国现有法官状况,综合考虑下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法官岗位分布是确定法官员额首先应考虑的一个问题。前面已谈到,目前我国法官的人数不是太多,而主要问题是法官岗位分布和职责划分不合理。有人曾做过调查,目前我国法院具有审判职称而在非审判岗位工作的人员约占法官总数的15%。再加上执行工作人员?我国法院执行人员必须要具有审判职称?的数量,这个比例占到了30%。也就是说,目前真正在审判岗位上的法官实际只占法官总数的70%。而在国外一些主要发达国家,执行官是不包含在法官序列之内的。因此,确定法官员额,必须明确法官概念,严格限定法官岗位分布,即所谓法官,必须是分布在各审判业务庭并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这是确定法官员额的一个前提条件。2?在我国,所有案件的审理几乎是由职业法官来完成,人民陪审员制度并没有很好地推行,有些地方已名存实亡。而在国外,是由职业法官与非职业法官来共同完成案件的审理。如英国一直保留非职业化的治安官制度。据统计,英国在2000年共有30400名兼职外行治安官或太平绅士,有96名全职有薪俸的治安官和146名兼职有薪俸的市区外治安官。治安官的数量大大多于职业法官的数量。在德国,由职业法官与非职业法官组成混合庭审理案件。在美国,有相当多的案件并非由职业法官而是由一般公民参与宣判。3?当前,我国法院受理的案件绝大部分必须经过严格的诉讼程序,诉讼法设置的简易程序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庭前撤诉和不予受理的案件数量更是微乎其微,这与英美国家的诉讼程序大相径庭。4?法院现有审判资源没有得到合理配置,审判辅助系统?笔者曾主张将法院工作群体设置为六个序列,即法官序列、执行官序列、法官助理序列、书记官序列、公务员序列、法警序列。除法官序列、执行官序列外,其他四个序列辅助前两个序列。?没有建立。法院后勤行政工作人员过多,法官审理一个案件从庭前准备程序到裁判文书的送达等全过程仍要包揽一切,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5?我国的司法体制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法官尤其是院、庭长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常常忙于一些行政性事务,以及案件的请示、汇报和法官审理案件来自外界非正常因素的干扰等等,这些都在客观上影响法官的办案效率。6?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审级制度的制约,各地法院和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并不均等,案件的难易程度也不平衡,这是确定法官员额也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7?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各种新的民事、经济矛盾和利益冲突大量出现,司法作为纠纷的最终救济手段逐渐为社会所认同,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尤其是新类型案件大幅度上升,处理难度也增大。从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看,1978年审结50多万件,到1998年就审结了539万余件,是1978年的10倍。从案件的结构来看,1978年受理的刑事案件占32%,民事案件占68%;到1998年,受理案件的结构比例发生了很大变化:刑事案件只占10%,民事案件占61%,经济纠纷案件占27%,行政案件占2%。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不仅在数量上骤增,而且在种类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近年来,各级法院受理的大量新类型案件如证券、期货、融资、租赁、破产以及各种类型的涉外案件,无论在审理的难度还是案件的复杂程度上都远远超过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所受理的案件。
(二)合理确定法官员额比例
合理确定我国法官员额比例,除了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外,还必须确定法官员额比例的标准。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归纳起来无外乎二个标准:一是法官与人口比例:二是审理案件数量。从法官占人口的比例看,笔者认为,每一万人中确定一名法官比较合理,那么,按中国现有13亿人口计算,约需13万法官。实际上,根据案件数量确定法官员额似乎更合理。以近三年全国法院平均每年审理的案件数为例,近三年全国法院平均每年审结各类案件约为5930707件,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法院审结的案件中约有70%在基层法院,因此每年全国基层法院审结案件数约为5930707*70%=4151494件,按每个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70件计算,那么,基层法院需法官员额约为6万人;中级以上法院法官按年人均结案40件计算,则约需法官4万人。两项相加,需法官员额为10万人。综上,无论从法官占我国人口的比例,还是根据审理案件数量计算,我国需法官的数量都应在10万人左右?并不是象有人所说“中国法官人数有3万人足矣”?。这个数量实际是现有法官数量去掉非审判岗位上的法官和执行官的数量,即现有在审判岗位上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的数量。所以说,我国法院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法官人数太多而主要是法官岗位分布和职责划分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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