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森林里,居住着一只热心肠的小老鼠,叫可可。
有一天,它来到阿啦玉巴镇,遇到了一只爱吃玉米的小松鼠,它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怎么躺在这里啊?哦,我叫玉玉,你叫什么什么呢?我叫可可。不久,他们成为了好朋友。
又一天,可可来找玉玉玩,却发现玉玉躺在一根树枝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玉玉!你怎么啦?身体不舒服么?得了什么病?玉玉轻轻的说:我也不知道,只是最近几天吃什么都没胃口。那你喜欢吃什么?我去给你弄点吧!不好吧玉玉停了会儿,又说道,我最喜欢吃玉米粒,你去哪弄啊?算了,别去了。你别管了,等着我,我有办法。说完,可可就急匆匆的跑远了。
可可来到了一个盛产玉米的玉米地比尔巴克玉米镇,这时,正是玉米成熟的季节,它看着那一个个黄灿灿,丰满的玉米,悄悄的潜入玉米地,小心翼翼的掰下一个玉米,正要往回走,却被一条大黄狗比尔拦住了,比尔大喊:好大胆的小老鼠,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偷我家主人的u.玉米,赶快放下玉米,逃命去!可可吓得腿都软了,却还死死抱着玉米,它胆战心惊的说:我不是偷玉米的小偷,我是为了救我朋友的命。求你饶了我吧!比尔不相信,你这样的小偷我见多了,休想骗我!可可无奈地说:你不信,可以跟我走一趟。于是,可可带着比尔来到玉玉家,比尔看见玉玉的病情,一下就明白了,连忙对可可说:快让她吃玉米吧!玉玉吃了玉米,顿时精神了许多,比尔说:虽然你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偷东西毕竟不是好事,这样吧,我教你们种玉米,怎么样?好啊!好啊!可可和玉玉不约而同的拍掌叫好。于是,他们三个在旁边开垦了一块空地,把剩下的玉米种在了地里。
几个月后,比尔又来到这里,可可和玉玉把一个最大的玉米捧着送到比尔跟前,请它带回去还给它的主人,并告诉比尔,自己种的玉米才是最香、最甜的玉米。
最后,玉玉和可可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他们再也不用为没有玉米发愁。
秋风吹过,五谷飘香,这正是收获的季节。你看,玉米乐开了怀,向人们展示那饱满的果实。
我最喜欢吃玉米,所以妈妈经常到集市上给我买玉米。
玉米的外形并不怎么漂亮,因为在它圆柱形的身体上裹着层层叠叠的外衣我小心翼翼的剥了一层又一层,当我剥掉玉米的外衣时,发现它还披着一头金发,就像一位金发魔女呢!扯下它的金发,它原形毕露,这是展现在眼前的玉米就与刚才的模样迥然不同,真是亮丽华贵,像一件精致的工艺品,就像用大小整齐的黄色的珍珠和玉粒镶嵌的,散发出迷人的光彩。
我还知道玉米是一年生植物,玉米的花是单性花,它的花粉需要外部的力帮它传到另一朵花的柱头上,才能结出果实。玉米的生长过程是这样的,但玉米的营养很丰富,它含有多种维生素,葡萄糖,氨基酸和矿物质它属于粗粮,多吃玉米对健康益处多。
玉米煮熟了,相当的好吃,又甜又香,亮晶晶的玉米粒让人看了垂涎三尺,它真是我的好朋友。
今天的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比赛掰手腕的游戏,我们兴奋地跳了起来。
比赛前,老师宣布比赛规则:一。不能把桌面离开桌面;二。身体不能碰到桌面;三。另一只手不能帮忙。话音刚落,我就把手举起来说:我代表红队参加。转眼间,黄队的队员踊跃地报了名。就这样,我们来到了擂台前,摆好了姿势迎接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过了一会儿,只听老师一声令下:三、二、一开始!我们立刻使出了吃奶的劲开始了掰手腕比赛。没想到,对手的力气还真大,差点就把我的手压了下去。但我一鼓作气,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压了回去。同学们在呐喊助威。红队加油!红队必胜!这时我看到对手的脸红红的,眼睛瞪得像个圆滚滚的乒乓球,脖子粗粗的,还露着青筋。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都已经冒冷汗了。这时老师宣布红队赢了,我们欢呼着,高兴地一蹦三尺高。
今天的比赛不仅别开生面,还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勇于尝试就能体会到胜利时的喜悦!
加油,加油咦!这是哪里传来的声音?原来是成章作文班举行一次有趣的掰手腕比赛。
首先是我对战雷文博,结果我因为力气大赢得了比赛。接下来的是熊轶对战郑朱砚。两位都是实力派选手,个个虎背熊腰,肌肉发达。比赛开始啦,两位选手都使出全身的力气,毫不示弱,双方不分上下。你看熊轶,他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青筋暴出,满头大汗,整张脸通红。而郑朱砚,眼睛瞪得很大,咬牙切齿地似乎要把对手给吃下去。
比赛进入白热化阶段,突然郑朱砚的手用力按了下去,眼看熊轶的手就要被压下去了,但熊轶仍然咬牙切齿地坚持着。啊,你看,熊轶的手背,离桌子越来越近啦,三厘米、两厘米、一厘米,我们都以为熊一要输了。突然,只见熊轶猛地将手往上一翻,郑朱砚措不及防,输了比赛。原来熊轶耍了个心计,趁对方放松警惕,突然一个回马枪,赢得了比赛。
掰手腕,不仅要比力气大,而且,要比的是方法,哪怕对方力气比自己大,都有可能输。这就是扳手腕的技巧,你们一定要记住哦!
老师点评:本文讲述的是一次小小的掰手腕比赛,小作者写作手法,却十分高超。语言精练,特别是对熊轶这个人物的塑造,非常生动。结尾得出经验,总结思考,是一篇佳作。
秋天虽不像百花盛开的春天那样充满生气,也不像绿树成荫夏天处处充满生机,却以诱人的秋色和金黄的果实吸引着我们。在这丰收的季节里,老师带领我们去农场摘玉米。
到达农场,我们穿过一片小树林,跨过一条小沟,看到了一大片玉米地。只见地里的玉米长得个儿大粒儿多好像一个个害羞的少女,把衣服裹得紧紧的,只露出金色的发丝在风中飘荡。我们做好了摘玉米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以后,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玉米地。走进一看,那玉米千姿百态,有的笔直地站着,像一位在站岗的士兵;有的头朝下脚朝上,像正在训练的体操运动员;有的相互依偎在一起,像两个要好的朋友在窃窃私语;有的。正在这时我瞅准了一只又肥又嫩的大玉米,我用力把它从玉米秆上掰下来,只听见咔嚓一声玉米掉在地上,我连忙拣起玉米。只见它外衣是绿里带黄的。我脱下它的外衣,里面还裹了层内衣,除去内衣,里面还披了一条纱裙,掀开纱裙再撩起它那金黄的发丝,就露出了它那红白相间的果实,粒粒晶莹剔透,像珍珠一样,紧紧挨在一起。我如法炮制又摘了三颗玉米。
活动结束了,我带着丰收的喜悦踏上了归途。
今天,王老师要在班里举行一场掰手腕比赛。王老师话音刚落,教室里那些高兴地笑声似乎要冲上云屑。
王老师定了一下比赛规则:把四排分成两组,在这两组当中要选两名同学参赛。我们组选的是张佳亮,他们组选的是王嘉昕。他们俩要在规定的时间把对方给掰倒,哪一方就会胜利。
他俩一上场就一下子看出来了,王嘉昕又高又瘦,像一棵小树直直地立在那里,张佳亮又矮又胖,像一个大石头墩子似的。我组的同学想:王嘉昕这么瘦怎么能掰的过曾经胜过那么胖的丁渲桐的张佳亮?不过还是要比一比才知道。
王老师喊到预备,他俩马上摆好了姿势,开始!王老师一声令下,一会儿,手向张佳亮那边倒,同学们有的拍桌子,有的同学站起来喊,还有的同学像是要把力气传给他,可是手又慢慢地倒向了王嘉昕那边,时间到,我们组输了。但我不认输,下次我们组一定要胜过他们。
这次比赛让我知道了不要轻视敌人,本领都是练出来的。
叮叮叮上课了,同学们迅速地跑到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待着老师的到来。
老师神采奕奕地走进了教室,笑眯眯地对大家说:同学们,今天,咱们来比一场力量与技巧的竟争掰手腕,好不好?好全班同学异口同声地说。面对这样一个能大显身手的机会,班上的许多大力士已跃跃欲试,都想去参加这个与力量争王的比赛。老师接着说:这次比赛,只能用右手,并且不能用左手助力,如果右手抬起来了的话,就算犯规,今天呢,我们举行现场比赛,谁来呢?同学们都高兴地举起了手,生怕老师看不见。王严达、彭宇,老师选好了,第一轮比赛,马上开始。
王严达和彭宇的外表悬殊也太大了吧,王严达骨瘦如柴,似乎一阵风吹就能吹倒,而彭宇,则肉嘟嘟地,乍一看,彭宇肯定要嬴,可事情却是我们意料之外:两人比赛开始后,王严达首选占据了一些优势,一下子把彭宇的手掰下去了一点,最后,王严达大吼一声,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最终把彭宇这个强悍的对手打败了,呵呵,原来彭宇是外强中干呀!第二场比赛,老师选了肖遥和曹霄鹏去比赛。肖遥可是我们班的骨灰级大师,曾打遍天下无敌手,在我们班上可称得上是东方不败,而曹霄鹏也是一位重量级选手,体积也很大,话不多说,比赛已经开始,两人右手紧握,脸、手不断地顫抖着,脸胀得通红,就像那熟透的桃子。忽然,曹霄鹏有了一点起色,可肖遥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使劲,把曹霄鹏掰到了自己那边,而曹霄鹏又掰回了中线大家都紧张极了,都振臂高呼,有的还把加油写在纸上,一挥一挥的,看到大家如此热情,曹霄鹏,他似乎使出了当年如来佛镇压猴子时的力量,把东方不败打败了!
下课后,教室里仍充满了热情,直到上课铃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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