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年级时读了一次《亲爱的汉修先生》,现在我又一口气读完了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鲍雷伊在二年级时看了汉修先生写的《狗儿快乐秘诀》,便深深地被汉修先生吸引了。为了进一步认识汉修先生,主人公冒昧地给汉修先生写了一封信。从此以后,主人公鲍雷伊和汉修先生之间的书信往来越来越多,最后还练就了一手好文笔,还写了一篇自己和爸爸坐着卡车旅行的文章,这篇文章让他有机会和女作家共进晚餐
我最敬佩书中的几位人物:
鲍雷伊。鲍雷伊是本书中的主人公,他是个平凡人,没有特别的才艺,他的那一手好文笔完全是通过与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练成的。从中,我明白了:好文笔不是天生的,而是多写练出来的。
鲍雷伊的妈妈。鲍雷伊的妈妈是个糕点师,而我觉得她更像是个思想家。她教会鲍雷伊身临困境也要顽强地生活下去。
汉修先生。与其说汉修先生是个作家,倒不如说他是全天下最好、最棒的作文指导老师。他问了鲍雷伊十个问题,相当于让鲍雷伊写了十次作文!而汉修先生问的问题,是和鲍雷伊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这不会让鲍雷伊觉得太难。所以我说汉修先生是全天下最好、最棒的老师。
另外,还有法兰德林先生、鲍雷伊的爸爸、女图书管理员以及校长和女作家,他们也有许多发光点值得我们去学习。而他们,包括我最敬佩的那三位角色,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鼓励使鲍雷伊小小的心灵逐渐成熟,自信。
我读过很多文章,其中有很多文章让我感触很深,《永生的眼睛》就是其中的一篇。
这篇文章是琳达。里弗斯写的。故事的情节非常感人,现在我给大家讲述一下故事的内容:
琳达14岁那年,她的母亲因病失去了生命,她的父亲却同意医院取用妈妈的眼睛角膜,琳达不理解父亲,觉得很痛苦,但经过父亲的教育之后,琳达才懂得了父母的用意。
琳达长大后,父亲老了,父亲愉快地告诉她,他去世后要捐献身上所有完好的器官。琳达告诉了她的女儿温迪,温迪十分感动,她为外公和妈妈而骄傲,她也想学习外公,死后捐赠器官,帮助别人。琳达为她14岁的温迪有这样的想法感到欣慰。
语文课本上故事只节选到这里。我想,也许,琳达一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但他们有爱心,懂得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是自己身上的一部分。
今天上课时,朱老师把故事的结尾讲给我们听:
三个星期后,琳达的女儿温迪不幸遇到了车祸去世了,她把自己全身完好的器官都捐献给了病人。听到这里,我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因为温迪才14岁啊!生命之花还没完全绽放就悄然凋谢,她死得太可惜了!
温迪真是一个无私、勇敢、善良的女孩,她虽然去世了,但是,使很多人获得了新生,看到了光明。我们也要学习温迪一家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一本好书,能教育人;一本好书,能成就人,一本好书是一个至享不尽的财富;一本好书,能给人有益的知识,拥有知识就能拥有全世界。上学时,遇到一位好老师,是幸运的;在生活中,读到一本好书,也是幸运的,翻开《经典诵读》,我就成了一个幸运儿。
《经典诵读》围绕励志、笃行、博识敏思、尚礼修身、怡情冶性,各精选了5首古诗,5篇古文,5篇现代文,若干智慧故事,连词缀句,辑成一书。
而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尚礼修身中一篇简短的课文《无价的奖赏》。本文主要讲了她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丢后报了案,然后警察让她认包,她欣喜若狂,但却是空包。警察又悄悄的告诉她,捡包的小男孩有偷包的嫌疑。当我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的心也咯噔了一下,为这个女孩捏了一把汗。本来,小男孩捡个空钱包已经够嫌疑了,况且他还有过偷包的前科呢!于是,我迫不及待的往下看。哎,剧情怎么变了?我原以为她会像上个失主一样,没想到她走过去,拉起小男孩的手,并拍拍他的肩膀,最不可思议的居然是她还向小男孩道谢。当她在晚上心灰意冷的往回走时。有人把她的手提包还给了她。原来,是那个小男孩。
她呆呆的站在月色里,心动如潮。我和她一样。读了这篇文章,我也是呆呆的,心动如潮,如果用文中的话来描写我的心情,那便是多少怀揣着真诚而来的帮助,多少明媚而纯粹的心境,被我们审视,猜忌和怀疑的目光灼伤,变得冷漠而麻木。其实,每一个善意都应该得到尊重,容不得一丝龌龊的猜疑。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羞愧无比,顿时无地自容。
有一次,我、舅舅和舅妈一起去逛街,舅舅和舅妈不知去哪了,我急得团团转。这时,一个农民工叔叔走了过来,问:小妹妹,你怎么了?我刚想告诉他我的困境,突然,心不由的转变了一下,刚准备出口的话又让我给吞了进去。我一个弱小的女孩子,怎么可以告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这些呢?万一电视上那些人贩子拐卖小孩忽的涌上脑海,平日里父母教导的:不要告诉陌生人我们家的事,现在社会可复杂了。我便说:没事!那人便走了,他的背影却越来越小,我何尝不想让他帮一下我呢?可是
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人心却越隔越远。是啊!如果那么多善意被我们接受,那么世界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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