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名字叫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了这本书,我感触良多。
这本书讲了一个不爱学习、淘气、贪玩、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途中经历了种种考验,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的这段历程中,有过害怕和悲伤,有过开心与欢笑。旅途中收获了真挚的友谊,收获了困难的磨练。尼尔斯在渐渐成长。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尼尔斯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友谊是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情感,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丰富多彩;同时也告诉我们,只要经历风风雨雨的磨练,才能遇见更加美好的明天!
尼尔斯是德国南边村子中的一个小男孩,他父母全是十分心地善良、勤快的农户,但尼尔斯却天性顽皮,喜爱戏弄动物,动物一见他,他们就吓得又躲又藏。
有一天,他的父母去主教堂,他因戏弄精灵被变为奸险小人,之后又和雄鹅随大雁开始了新的旅游。有一只狐狸数次围攻大雁,都被尼尔斯发觉了,尼尔斯从那时和大雁变成了盆友。有一次人们把雄鹅逮着了,尼尔斯藏在参观考察古城堡学员的小箱子里,潜进古城堡当中,并在逃离后依据鹅的叫声找到雄鹅莫顿。危急时刻,雄鹅带上它飞出了古城堡。从那时起,雄鹅和尼尔斯变成了最信赖的盆友。从那时起,尼尔斯常常协助动物解决问题。慢慢地,尼尔斯在小动物们的眼里变成了英雄,变成了一个好宝宝。在之后的旅游中,尼尔斯还拯救了绿头鸭,协助了老刘与公熊一家,又解救了高尔果。
尼尔斯慢慢地从之前那一个调皮的而爱戏弄动物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小孩。
有一天大雄鹅驮着尼尔斯经过她们的故乡,尼尔斯决策常回家看看,就在他回到家时,他发觉家中来啦奥萨和奥萨的父亲,有人说尼尔斯常常协助她们,还救了奥萨的命。尼尔斯的父母十分高兴,这时候雄鹅也回家了,可却被尼尔斯的父母把握住了,要把它宰了赚钱。尼尔斯摆脱了害怕往前解救,这时候尼尔斯变变大,又变成了人,他父母十分高兴,尼尔斯劝导父母不必杀雄鹅,父母同意了,第二天早晨尼尔斯去海滩和大雁们道别,男孩和大雁们道别了一番,大雁们就奔向南方地区了。
此后尼尔斯就开始了更好的生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和动画各有不同的魅力,其中动画让人更身临其境,尤其大雄鹅驮着尼尔斯飞翔时,我也仿佛骑在了鹅背上,感觉到风像狮子一样在吼,在耳朵边呼啸。书呢,心里活描述得更加细致,例如尼尔斯心中充满惆怅,目送大雁远去时,我像真的看见了他一样,能感受到他的难过。
这个故事讲述了被变成精灵的男孩尼尔斯从爱捣蛋的坏孩子到乐于助人的好孩子的过程,骑在鹅背上和雁群周游全国。
在周游全国的日子里,尼尔斯做了很多好事,同时也经历不少艰辛,克服了不少困难。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尼尔斯救出差点被当成大餐的莫顿。
那次,尼尔斯偷偷地溜进一个罐子里,待了两三个小时,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趁那学生喝水时,罐子打开,他就踮起脚尖悄悄逃走。他不顾奋力追赶的女仆和学生们,成功救出大雄鹅莫顿,又被雁群夸奖,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尼尔斯的大改变,证明他努力了,改正了错误。我们也一样,有不好的地方,要改邪归正、知错就改。一起努力吧,做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这本书叫做《尔斯骑鹅旅行记》。本事是由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写的是一个调皮的小伙子尼尔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就因为他太调皮了,得罪了小精灵,就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他跟随雄鹅,跟随着啊卡的燕群,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祖国的秀美风光,也目睹了人间的丑恶面貌。亲身经历了挫折愉快。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有责任心和爱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巜笨狼旅行记》。书中的主人公笨狼是一只傻傻的小狼。它在找妈妈的途中,经历了许多有趣又好玩的事情,碰到了许多有趣又好玩的人,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妈妈。而这一路上发生的事,遇到的人,让笨狼长成了一只坚强又充满智慧的狼。
笨狼的旅行记让我受到了启示,即使是一条笨的狼,只要它多动脑筋,终有一天也会变成一个聪明的人。尤其是我们小孩子,一定要多学习,多动脑筋,才能把事情办好的。我们在家里干家务活时,要多动脑筋。有一次,我帮奶奶包饺子,我把馅子放进面皮里,用手捏,可那面皮太不听话了,总是粘在我的手上,饺子馅很调皮,一不小心就钻了出来,好像是故意与我作对的小精灵。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把面粉涂在手指上,再去捏它。嘿!还真管用,它们乖乖地听话了。
爱动脑筋让我尝到了成功的快乐!
有一次,笨狼来到了一个患失眠症的原野,遇到了一直饱受失眠困扰的狼大哥,田鼠小姐,猫头鹰先生。在笨狼的帮助下,它们不再失眠了,并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快乐。而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和笨狼一样,带着自己的一颗爱心,积极地去帮助其他的小朋友。多动手劳动,多动脑筋思考问题,多帮助别人解决困难,自己才会感到许多的快乐和幸福。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看着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笨狼的影子,跟着笨狼走过了千山万水,感到书里的世界真奇妙啊!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笨狼离开森林 镇,去寻找爸爸妈妈。它用自己的善良帮助了原野上一些患失眠症 的动物。到了财富城堡时,它让财富猫收留了一些流浪猫。同时也毁了城堡,因为城堡是鱼骨头做的,全被流浪猫吃掉了,但最后也为财富猫找到了伴侣。然后它又被一只巨鹰带到了神秘谷,帮助了生病的国王经过一路的风风雨雨,笨狼最后在圣诞老人的帮助下很快回到了森林镇,因为它的爸爸妈妈来信说它们已经回到森林镇了并且很想念笨狼。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笨狼并不是真的笨而是一只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狼。
暑假期间,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书中的故事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领会到昆虫世界的多姿多彩,也了解到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和一些趣事。
《昆虫记》重点讲的是各种蜘蛛。比如:黑肚皮的塔兰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蟹蛛,园蛛等,尤其是园蛛,法布尔精细的写出了园蛛结网,园蛛的网很有粘性,园蛛的配偶和园蛛捕猎的方法。看了这些故事后,让我在昆虫的知识上迈进了一大步。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他为探索真理而投入毕生心血,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的神奇和美妙,也感受到了昆虫与我们人类生存的环境息息相关。同时我佩服法布尔对事物的如此细微的观察本事和他的超凡的文学水平及表达本事。我想,如果他仅有细致的观察本事,没有超好的文学水平和表达本事,写出来的《昆虫记》就没有这么多青少年喜欢去阅读。反之,如果他没有良好的观察本事,仅有超好的文学水平,也就写不出如此真实科学的《昆虫记》。
经过阅读《昆虫记》,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要对社会有伟大的贡献,就要有坚强的意志力、有细致的观察本事、有良好的表达本事等等。从此刻开始,我必须要从这些方面好好地培养自我。
可是,我发现这本书也有不足的地方,记得我在课外书上看到过,蜘蛛不属于昆虫类,而是蛛形类。我想可能是因为法布尔所处的那个年代,昆虫的分类还不是很清楚,所以把蜘蛛看成是昆虫了。如果编者在文章的前面做个说明,就不会误导一大批的读者,到此刻仍然把各种蜘蛛看成是昆虫。当然,这一点并不会影响我对法布尔的崇拜,对《昆虫记》的喜欢。
法布尔在《昆虫记》里具体说了12种不一样昆虫,他们分别是蝗虫、天牛、长腹蜂、圆网蛛、蟋蟀、松毛虫、萤火虫、螳螂、蝉、寄生虫、蝈蝈、肉蓝蝇。
那我们先来说说蝗虫吧,蝗虫的长腿带有锋利的锯齿,它的后腿能够弹跳的很高,它有个坏毛病,专门喜欢偷吃庄稼,一般来说,它们下卵一次性能够在20颗到30颗左右。
之后,讲一讲小天牛吧,天牛小的时候最可爱,竟然没有五官,然后它们靠什么进食呢?原先,它们只吃木屑生长,每只天牛能够生出2个天牛幼虫。
再结着呢,我们观察下长腹蜂吧,长腹蜂比较喜欢在暖和的地方悠闲的生存,它们最喜欢吃的东西是圆网蛛。
最终,简单介绍下圆网蛛,它只要是飞的昆虫都吃,它的家喜欢安在一些雨下不到的地方。
好了,在这我就不把这么多的昆虫一一解说了。下头。说说伟大的法布尔吧!
法布尔,40多岁才有他梦寐以求的实验室,在近花甲之年的法布尔还很凄凉地说:虽然愿望实现了,可是实现的也太晚了一些,他和其他的昆虫家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别人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或泡在烧酒里观察,而他却把它们放在很干的瓶子里养着,其实,法布尔也是一个民主主义者。法布尔一生犯了3个大笑话,这第一嘛,就是他在地上观看蚂蚁搬走一只死苍蝇,第二件事,一天夜里,他提着灯笼,在田野里看蜈蚣产卵,不知不觉就天已大亮,这第三件事,就是他爬上一颗树观察螳螂的活动,最终竟然被别人误会,把他当做是可恶的小偷了。
读完《昆虫记》以后,让我自我感觉收获颇丰。因为我对昆虫的了解,已经止步于仅仅对他们的厌恶来的那么肤浅了。所以,以后,我应当看更多更多这些方面的课外书,来充实自我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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