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后,一位姓毛的同学凭借着殷实的家底,去了美国留学。
一次在OICQ上遇到了他,问他在美利坚合众国的情况,他说:人权保障还不错,不前位置没有被联邦调查局或移民局调查审问。只是饮食遭遇了大麻烦,每天吃西餐都腻了,现在看到西餐胃里就波涛汹涌,直想往外倾倒胃里的‘库存’。好想吃一顿老妈煮的白米饭和红烧鱼啊!好羡慕你们这些在国内的同学,可以天天吃到中餐。
那位什么不去吃中餐啊?
毛某回答:在美国中餐馆凤毛麟角,贵的要命,吃一次中餐都够吃一天西餐了。
我羡慕你,你羡慕我。彼岸的景色总是最美的。可是到了彼岸的时候,会觉得不适合自己。有人说:在黑龙江的时候每天都下梅雨,很阴冷。到了上海有了暖气,又觉得梅雨才是适合自己的。在别国吃着西餐被别的同学羡慕的时候,也许心里正在憧憬着国内朋友那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呢!
每个人都羡慕别人比自己幸福,忘却了自己的幸福,在不经意间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了额外的烦恼。吃粗粮的时候,心里想着白米饭;吃到了白米饭,又想有车、房子;最后兴起了健康潮流,又回去吃粗粮了。羡慕着别人家的车子、房子,却也没有想到别人在羡慕自己家庭的温暖
手中的幸福就要好好地把握,为什么人们总是看不到呢?
学了《手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每根手指就像一个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而在这五根手指中,我最想做食指。
食指就像是一个勤奋卖力、勇于冒险、动作机敏的人:我们每次写字都得靠他推动笔杆;碰到什么未知的事物都得靠他先去接触;打电话、解纽扣这些巧事都需要他的帮忙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为研究电力而捕捉雷电。有人觉得他太疯狂了,为了科学研究竟去捕捉雷电。但在我看来,富兰克林的这种做法是伟大的,因为这不正体现出了他勇于冒险的精神吗?这不是与食指的特点相同吗?我欣赏勇于冒险的人。
我以前并不擅长冒险,只是一个稳扎稳打的学生。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数学老师发了一张试卷让我们回去好好练习练习。其他难题我都做出来了,就是有一道找规律填数不会。这时有一个同学过来问我对这道题的看法,我直说还没做出来。她听后把她的答案告诉了我,还顺便向我阐明了她的观点。我一听觉得她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只不过这样想会不会太冒险了?你怎么知道这两个数之间会有这种联系的呢?我皱了皱眉,问道。她笑了笑,答:这就是场冒险。
这就是场冒险,她的话一直在耳边回荡。是啊,她说的没错,不冒险怎能拨开乌云见太阳呢?于是,我也尝试了。后来,正确答案还真是这样。
从那以后,我都会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理念去尝试,不复从前纯粹的稳扎稳打。
这就是我想做食指的原因因为它勇于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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