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有很多感悟想写下来。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你有阅读过一篇优质的作品嘛?小学范文网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有人说它讲述的是进步与退化、文明与野蛮,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社会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还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生存与孤独、爱与自由。而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它讲述的是一个出生于温室的个体,进入社会后是如何在残酷的生存法则中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个体。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生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的富足的生活,此时的巴克就像未经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直到法官家的园丁助手的背叛,将它卖到了狗贩子的手里,它才经历了它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此巴克开始了它颠沛流离的一生。期间,它五度易主。
它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人,当巴克从被关着的箱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它第一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就和红衣男人发起了要命一样的攻击。只不过红衣男人给了它当头一棒,紧接着又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与齿的法则。它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是一种暗示,将它引入到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中。如果第二个主人让巴克学会了权利与服从,那么第三个主人则让它体会到了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一个政府的信使。有一只雪橇狗队,当巴克刚来到这个队伍的时候,它就亲眼目睹了一只狗被其它狗撕裂至死。巴克意识到,在这个集体里毫无公道可言,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为了生存,巴克学会了拉雪橇、学会了挖雪洞、甚至还学会了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尘封在巴克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也在慢慢的复苏,那是巴克的祖先们给它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开主人的棍棒,巴克小心翼翼的避开一切错误,也渐渐的忘记了自己以前优越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一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里的领头狗,它因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胁迫,于是处处刁难。巴克一开始处处隐忍,与此同时,它也在耐心的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了雪橇队的老大。而它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也渐渐的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它尝到了厮杀的快感,由此激发出了空前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任主人。
在第四任主人的手下,它像机器一般繁重的工作,丝毫没有休息。等遇到第五任主人的时候,它已经疲惫到站不住脚了。而它面临的生存环境却越发残酷,巴克遭遇到了一次次的毒打。更要命的是,它的主人坚持要在薄薄的冰面上前行,而这么做,几乎是可以要了他们整个队伍的命。幸运的是,在巴克性命攸关的时候,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它。
桑顿本来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给巴克的第四位主人一些建议,让他暂时不要走冰面,但当他看到巴克的主人们表现出无知和对巴克的孽待时,他像野兽一样的扑了过去,并带着哭腔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再打它,我就和你拼了!”,在一番搏斗后,桑顿救下了巴克,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给了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关于桑顿的这种照顾,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别人关心他们的狗不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就是因为要尽一份责任;但他却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狗,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不由自主。当然,他关心还有很多。他总是友好地和它们打声招呼或说句鼓励的话,还经常坐下来和它们长谈,不但狗们觉得高兴,他也觉得快乐。”。巴克生平第一次得到真正的爱,而这样伟大的爱也唤醒了巴克心底对桑顿燃烧似的`爱。
关于巴克的这种爱,书中有两个很打动人的例子,一个是当桑顿坠入激流时,巴克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也要跳去水中去救他;另一个则是巴克为了桑顿拼尽全身力气,然后超乎想象的完成了其它狗从来没有完成过的壮举,可以说桑顿完全俘获了巴克的心。然而此刻,巴克的野性已经完全复苏,它经常能感觉到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它一次次的向森林冲去。期间,更是有野狼想带它进入狼群,但是桑顿的爱还是一次次的将它拉回。最后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巴克才彻底暴走,它化身成了杀戮的魔鬼,咬死了印第安人,完成了对人类这种最高生物的复仇。并在之后于一己之力征服了狼群,成为了狼群之王。故事由此结束。
在看到巴克所经历的这些脱变时,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确实,无论是从巴克的出身,还是它在被拐入社会后发生的一切,都能从我们身边的人,甚至是我们自己的身上找到影子。巴克开始生活在一个富贵的法官家,正如大多数生活在父母庇护下的顺风顺水的孩子们,在他们步入社会前还不知道真实的社会是什么模样。就像巴克被迫进入社会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几乎每个孩子都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社会中的各种人和各种事,也不得不面对人生中的一系列烦恼和困境。故事中的巴克品尝了权利的无尽苦头、经历过同伴的无故恶意、体会过生存的无尽残酷,而这些也都一一的发生在了我们自己的身上。我们一次次见证了生活的残酷、人性的阴暗,也是在一次次的碰壁中像巴克一样慢慢坚强、慢慢长大。而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巴克遇上了桑顿,就像是一个在社会中打拼多年的自己遇到了灵魂的另一半,虽然结局并不算完美,但这一次的相遇让我们明白:生活并不是只有黑暗。
故事的最后,巴克成了狼群之王,也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而这种勇气和力量最终会带领我们蜕变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人。那么这个挣扎求存的过程也就是生命的意义。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古老的渴望在内心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后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后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己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写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直是个非常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积极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己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适者生存,人类生存之规律----《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戚依铭家长
向来对外国文学抱有偏见,总觉得不及国人大师之用词浪漫,措辞贴切,但是偶尔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野性的呼唤》这书,我的心却被重重的震撼了。不知是因为小说的精美,还是觉得这本书作者语言表达上妥帖,无论是对人物的刻画还是对狗的描写,都是那么的鲜活,让人想一气看完。
从文中看出作者--杰克、伦敦是个现实主义者在他的作品里我们看到了他所生活时代的美国社会及人们的精神风貌,也看到了作者对世界对人生的理解、感悟和生存的态度。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训化的南方狗退化到是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条诺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的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也从一条“养尊处优”家犬沦落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和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它自己也将这份狡猾和欺诈发挥的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成为了领头狗。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的几经调换,巴克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位主人把巴克从极端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屡次不顾安危的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也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是一条狗,但反映了作家所生活那个年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在那种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这是残酷的也是现实的,在那种环境下,只有像巴克那样的物种,那样的“超人”和“精英”才能得以生存。在文中,也看到了一种思想,一种觉得在自然法规面前,人都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奈的低调的思想,在自然法规前,原始的欲望,道德的败坏,文明的失落都表现的淋漓尽致,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互相残杀的过程。因为动物界的食物就是如此循环的一个链。
动物界这样,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充满竞争的社会里要紧的是你对生活的认识和态度,以应变不同环境的变化,得以生存和发展。只有把自己变得更精英,人类和社会才会跨上高一级的台阶!
要说一篇令我感触良深的文学作品,那就是小说《野性的呼唤》了。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充满灵性的狗(这一点够别具一格的吧),作者以第三者(旁观者)的角度将这只灵慧的狗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细腻的心理描写,作者善于捕捉那动人的细节,让我们宛如置身其境。
这条灵慧的狗有个好听的名字——巴克(Bark)。整篇小说以美国大金矿的发现为背景,事件集中在一个冬天和春天,巴克由文明社会的、悠闲散漫的生活逐渐进入蛮荒社会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并最终回归自然。文中作者对环境的描写并不很详细,但却能让人从细微中感觉到变化,冬天雪的厚积,入春后冰河的瓦解都尽能从细微中体会。
从译文上看语言,没有风华日丽,只有平实朴素,以朴实的语言构造如此美妙的故事是难能可贵的。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也是颇费心机的——以一种神秘的呼唤为主线贯穿全文。巴克几易其主而没有长久的主人,这也暗含了巴克的最终“主人”,那就是自然——小说也是以巴克回归自然为结尾的。
从思想性看,这给我很大的冲击。巴克逐步回归自然,自然天性也逐渐恢复,进入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社会,利用智慧和自身条件战胜对手,令人叹服。更重要的是巴克与主人间的情谊,至真,至善,至美。为了这点情谊,可以置生命于不顾,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它深通人性,热爱主人;在同类间,它敢于迎接挑战,沉着机智。
总之,整部小说平淡中充满新奇,如一酿清液,可以冲清我们的心灵。建议细细品读,回味无穷!
记得前几天我刚读过一本名叫《哲学走向荒野》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也让我知道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这本书讲了作者对其生命和自然的深刻体悟、对美丽荒野的细致描绘、对家园毁损和生存危机的忧患意识、对现代生活观念的历史性反思。是呀,我们所生活的家园地球,是多么的美丽!著名的珠穆朗玛峰、喜马拉雅山;美丽的美国大峡谷、喀斯特森林还有许多数不胜数的自然景观,都是多么的迷人。但是,如何让这些美丽的景观永远留在我们的身边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保护环境。如今,由于人们不好好保护环境我们美丽的地球正遭遇着各种由污染引起的问题,如全球变暖、雾霾等棘手的问题。全球变暖会导致大量生活在寒冷地带的动物流离失所,雾霾更会危害到我们自身的健康。而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人类对大自然所犯下的过错,此时此刻,我们唯一能够弥补的就只有多种植植物,多绿化环境,尽自己的力量来保护环境。
现在,无论是在新闻里还是在校本课程或是公益广告中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号召人们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但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记得惠特曼曾经说过一句话大地给予所有的人是物质的精华,而最后,它从人们那里得到的回赠却是这些物质的垃圾。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今天的地球就会变成明天的楼兰。听到这句话,还在电脑手机前坐着的人们,你们还在等什么。放下手机,关上电脑,就在今天,就在这一刻,让我们为了地球的明天而努力吧!
保护环境,从自己做起,从这一刻做起吧!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狮王》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我在这个寒假中,阅读了《狮子王》这本课外书籍。
这本书主要讲了辛巴的成长故事。一开始辛巴的爸爸带他去荣耀石上看了整个国家,告诉他光明的地方是他们的国家,不要去黑暗的、不被太阳笼罩的地方。自从辛巴出生后,辛巴的叔叔刀疤非常想得到王位。他引辛巴去大象墓园,想让土狼吃掉他。但是辛巴的爸爸木法沙救了他,刀疤叔叔想办法把木法沙杀了。刀疤叔叔命令辛巴走得远远的,永远不要回来了,之后辛巴躺在沙漠里,晕倒了,野猪彭彭和猫鼬丁满把他带到了有水的地方,之后刀疤叔叔就当上了国王……
辛巴和伙伴们走了好久。不知不觉中辛巴长大了,在——老猴子的.引导下,辛巴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打败了刀疤叔叔,重新当上了国王。
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做坏事最终会得到惩罚的。我要从小学习辛巴身上的优点,正义、勇敢、不放弃。今后我会努力学习,争取得到更大的进步的。
这本书描写了森林里的狮子王国,住着狮王穆法沙和他的臣民,他们生活得很幸福。狮王穆法沙有个儿子叫辛巴,是只可爱、聪明的小狮子,他将来会继承王位做狮王的。
可是辛巴的叔叔刀疤却是一个坏心眼的野心家,他一直想夺王位。他和阴险的土狼们合伙对付狮王。他们想了一个坏点子,把辛巴围困了要杀死他,狮王穆法沙为了救他的儿子,却被刀疤推下了悬崖。
辛巴知道爸爸死亡的消息,很悲伤,很消沉地到处流浪,再也不愿回家了,刀疤趁机夺取了王位。
辛巴渐渐长大了,他的好朋友妮妮来找他,说刀疤和土狼们把狮子王国搞得很糟糕,让辛巴回去,辛巴也记起了爸爸曾经说过的话,让他继承王位,把狮子王国管好。辛巴决定回到自己的国家找刀疤夺回王位。他在妈妈、妮妮、爸爸的旧部下和好朋友野猪的帮助下,勇敢地战胜了刀疤,夺回了王位,领着狮子们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
(1)辛巴和他爸爸的感情非常深,想想我和我老爸的关系也非常好,虽然他不经常在家,我还是很想他的;
(2)辛巴是非常勇敢的。想想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学习中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们要不能低头,要敢于向困难做斗争,最终总能达到自己的目标的!
今天,我和妈妈又一起读了《狮子王》这本书,和妈妈一起读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书中写到,一天早上,动物们狙击到狮王岩,老法师两手拖着刚出生的小辛巴,小动物们一齐跪下,表示对小王子的敬意。“要是我是小心吧多好,不用上学,不用写作业,还能成为众人尊重的王子。”我天真地对妈妈说。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小辛巴要经历很多磨难才能成为狮王。荣耀的日子,要经过艰苦的额努力才能拥有。”我继续读下去。
我和妈妈一边读,一边演绎着故事,我当小辛巴说他的台词,儿妈妈就说别的动物的台词,妈妈还做着各种动作,当读到小辛巴被举起来的时候,妈妈也把我举起来,我开心地叫着,我们已经完全融入到书的世界里了。
“可是,只有一个人没来,那时狮王的弟弟刀疤,狮王找一只鸟通知他,它不但不来,还打算吃了那只鸟。”读到这里,我知道,刀疤肯定是个坏蛋。不就,刀疤骗了辛巴的妈妈带去坏人的领地。读到这里,我知道,一场斗争就要开始了。刀疤早已串通好了三条野狗,我真替辛巴担心。这时,狮王即使感到,把三条野狗打得东倒西歪,可刀疤一下吧把狮王推下悬崖。
小辛巴逃到远方,交了很多朋友,它慢慢长大了,后来,内心的责任感和强烈的愤怒,让辛巴内心充满复仇的火焰。它回到原来的领地,和邪恶的刀疤一决死战。我读着,仿佛自己就是那个辛巴,妈妈又把我抱起来,欢呼着,说:“小辛巴,你长大了,你是个英雄的国王!”我们乐着,我还在床上打滚,为书中这个美好的结局而欢呼。当然了,小辛巴战败了刀疤,成为万众归心的国王,把自己的领地治理得和谐美好。
妈妈说:“咱俩读书多快乐啊,比玩电脑强多了,你要像勇敢的小辛巴学习。”我深深地点了一下头,我相信,我就是那个小辛巴,妈妈眼里勇敢的小辛巴。
《狮王》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作家约瑟夫.凯赛尔,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小女孩与狮子共同成长的故事。
主人公小女孩叫帕特里夏,她的爸爸约翰.布里特,是非洲肯尼亚某皇家动物园主管。“国王”这头狮子就是帕特里夏最好的朋友。布里特和女儿一样愿意与动物为伴,生死相依。
在乞力马扎罗山下,帕特里夏和“国王”一起呼号、歌唱、奔跑、嬉戏。当小女孩知道“国王”有个伴侣后,非常嫉妒,“国王”为了阻止母狮对女孩的进攻,挡在了母狮与女孩的中间,还主动出击,让意欲行凶的.母狮屈服了下来。
友情、力量、血性、嫉妒和爱,在广袤的大草原上滋生,帕特里夏长大了。在“国王”和小女孩故事的结局时,出现了情节突变的高潮,追求帕特里夏的马赛青年奥里乌嘎只身一人向狮子发出挑战,向狮子投出了长矛。帕特里夏见“国王”负伤流血,怒不可遏地放开狮子向奥里乌嘎扑去。就在狮子即将把奥里乌嘎撕成碎片的一刹间,闻讯赶到的布里特毅然开枪击中了“国王”的心脏……布里特在关键的时刻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保护
动物,除非动物威胁到人类的生命。”
国王被父亲杀死了,那个曾经活蹦乱跳,与帕特里夏和布里特嬉戏游玩的开心的身影,帕特里夏和“国王”它们之间那个最美丽的游戏。帕特里夏顿时疯狂了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罪过,心灰意冷的她决定离开父母,离开森林,如母所愿永远地离开动物园,去寄宿学校读书……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极其复杂,即为帕特里夏悲伤,又为“国王”而惋惜。小女孩从小和狮子一起成长,他们之间一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也有很深的友谊,布里特一枪打死的并不只是“国王”,是小女孩原本那颗炽热的心,随着国王的死变成心灰意冷的心。她要从此远离丛林,忘掉自己和“国王”的那些美好回忆。合上书本,我觉得这样的结尾有些残忍,但也可能是对于帕特里夏最好的结局。
在署假中,我有时间阅读了《狮王》这本书,真的,当我看到书中最后一个字时,我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是被书中小女孩与狮子那种纯真的友谊打动了。
刚开始阅读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会是一个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故事,我是带着好奇心阅读完了这本书,所有的疑惑也都随着解开了,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帕特里夏的小女孩,她生活在皇家野生动物园的总管家中,她有一个特殊的能力——能听懂所有野生动物的语言,和它们对话。因此她与一只名叫“国王”的.狮子结为好友,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国”,每天和女儿待在一起,绞尽脑汁想分开他们,可无论怎样,王”逐渐长大了,帕特里夏的母亲茜贝尔却十分厌恶“国王都拆散不了他们,有一回,茜贝尔还让丈夫杀死“国王”。一天,帕特里夏看见“国王”有了两只母狮做为伴侣后,一股嫉妒之火涌上心头,“国王”为阻止狂怒的母狮伤害帕特里夏,主动还击让母狮屈服于它,在故事结尾处,最激动人心和潸然泪下的是,一个追求帕特里夏的黑人奥里乌嘎,突然向“国王”发出攻击,向它投出了长矛,帕特里夏与“国王”友情深厚,看到“国王”受伤就像自己受伤一样,她狂怒地放开“国王”向奥里乌嘎扑去,但在最后,也就是在“国王”的尖牙即将咬住奥里乌嘎的脖子的一瞬间,帕特里夏的父亲——约翰.布里特闻讯赶来,开枪射中了“国王”的心脏,奥里乌嘎获救了……
看到父亲亲自打死了自己最亲密的动物朋友,帕特里夏近乎疯狂了,她大哭了一阵,无法原谅父亲的罪过,她心灰意冷了,她立刻准备离开父母,永远离开森林,离开这个皇家动物园,离开她最热爱的野生万物,准备圆了母亲的心愿去城市。
故事这里结束了,但我认为它并没有结束,一切都还在我的脑海里盘旋,脑海中总是浮现出帕特里夏和“国王”发生的所有事情,直到“国王”去世,挥之不去。
在文章结尾之处,我不想撒谎: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看了电影《狮子王》。它主要讲了小狮子辛巴历经磨难,终于战胜了叔叔刀疤,当上了真正的国王。
我觉得有几件事太有意思了。在森林里,辛巴和两位伙伴一起吃昆虫。狮子是食肉动物,怎么吃起虫子来了?哦,这是因为如果辛巴想要和伙伴交朋友,就得和它们吃一样的东西。小松鼠为了引开刀疤的朋友,跳起了草裙舞,神态可掬,笑得我肚子都快要炸了。
辛巴从一只小狮子长大成为国王,我想起辛巴的爸爸对辛巴说:“你看,天上的星星在看着我们,引导我们。”是的,只要有恒心,每个人的梦想就会实现的。
读了《狮王》后,我被它顽强意志所深深的震撼。
老狮王做了十几年的狮王,年老体衰,被年轻的狮王抢夺了王位。按照惯例,它退位后可不再冲锋陷阵便能得到口粮,但他不愿这样在狮群苟活,而选择自愿踏上流浪之路。令人惊讶的是,它仍然做了许多狮群望尘莫及的事情:与鳄鱼搏斗,猎杀长颈鹿等等。
岁月将老狮王折磨得年老体衰,身体钝了,连斑马群都赶不上了,可是,为什么它还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呢?是顽强的'意志!意志让老狮王不服老,仍然有足够的精力抓捕猎物,而不是自暴自弃。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应该就此认输,纵使由再多的原因!
记得有一次,我被老师批评了,心里很不舒服,甚至有点想哭,但当我想起这本书,我不禁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反观故事里的老狮王,我的挫折是微不足道的,老狮王都能靠着顽强的意志存活,我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的?挨了批评,该做的是努力改进,而不是浪费时间来悲伤。
永不言弃,我们一起向老狮王学习!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狮子王生日快乐》。当我看到书题目时,就觉得很好玩,狮子王是谁?突然感到有股巨大的力量吸引我打开书本,我越看越入迷。
原来狮子王是一位女生的外号呀!她叫蔡一心,而且还是一名班长哩!狮子王的同桌是个很调皮的男生,他的名字是杨自热,有一个很可爱的绰号:”冬瓜大总统”。狮子王在班级里就喜欢惹是生非,经常嘲笑冬瓜大总统,有时把冬瓜大总统说的都哭了起来,使他觉得很没面子,冬瓜大总统在班级里都不敢抬头。有一天,杨自然无意中发现了狮子王的生日号,于是想准备给她一个惊喜的,不料在路上却撞上了电线杆。他愁眉苦脸的回到教室。狮子王在大家的嘲笑中哭了起来,直到狮子王用“狮吼功”把大家吼回位置时,他才发现同桌并不是那么坏。下课后,冬瓜大总统本来想说祝狮子王生日快乐的,可因为紧张,又为了面子,只好违心的骂了她一句。后来,他后悔了,心想他把整个事情搞砸了,于是,在心里对同桌说了一声:“对不起。”狮子王也原谅了他。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比如我们看人不能只看外表。就说狮子王吧,她虽然喜欢嘲笑冬瓜大总统,但是在冬瓜大总统受到嘲笑时狮子王却又挺身而出。我们不要自大,不要去嘲笑别人,要学会尊重别人,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在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学会坚强面对。书是我们知识的源泉,我们在课余时间中要多读一些书。
当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时,非洲苏醒了,万兽群集,共同庆祝小狮子王的诞生。小狮子辛巴在众多热情而善良的朋友的陪伴下,不但经历了生命中最光荣的时刻,也遭遇了最艰难的战斗,经历了生,死,爱,责任等各种考验,最终登上了森林之王的宝座,也在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的自然界中体验出生活的真谛。每当读着《狮子王》,脑海中就活现了这样的画面。
那只小狮子就是正在成长的我们。本以为长大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现在,我却认为长大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伴随着成长的是新奇,奋斗,虽然免不了荆棘与坎坷,但这都是我们人生中必须经历的。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因为每年身上总是长红红的疱疹,极其难受。妈妈到处带我寻师问药,当时几乎跑遍了娄底市各个医院,诊所。各种偏方都尝试过,屡不见好。在一位阿姨的推荐下妈妈带我去看了皮肤科专家。医生建议内服中药,用草药泡澡,外擦软膏,而且还要打一个月的`针。当时看到一大包药,我是各种抵抗。刚开始,妈妈让我喝中药,我极不情愿,因为太苦了。可妈妈不管这么多,捏着我的鼻子让我喝下去,那苦涩的味道至今记忆犹新。每喝完一次要猛吃冰糖。似乎中药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过了一年我不再抱怨了,反正要喝,为什么不去领略其中的滋味呢?于是,我不再皱着眉头灌药了,而是慢慢体会妈妈的这份艰辛与不易,又服了几个疗程,我的红疱疹终于不再长了。
现在想来,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坚持喝中药,也许疱疹就不会那么快治好了。生活的道路即使坎坷难行,我们也应该坚持不懈地走下去。面对挫折我们要坦然面对,因为它是成长的一个过程。
《狮王》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作家约瑟夫凯赛尔,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小女孩与狮子共同成长的故事。
主人公小女孩叫帕特里夏,她的爸爸约翰布里特,是非洲肯尼亚某皇家动物园主管。“国王”这头狮子就是帕特里夏最好的朋友。布里特和女儿一样愿意与动物为伴,生死相依。
在乞力马扎罗山下,帕特里夏和“国王”一起呼号、歌唱、奔跑、嬉戏。当小女孩知道“国王”有个伴侣后,非常嫉妒,“国王”为了阻止母狮对女孩的进攻,挡在了母狮与女孩的中间,还主动出击,让意欲行凶的母狮屈服了下来。
友情、力量、血性、嫉妒和爱,在广袤的大草原上滋生,帕特里夏长大了。在“国王”和小女孩故事的结局时,出现了情节突变的高潮,追求帕特里夏的马赛青年奥里乌嘎只身一人向狮子发出挑战,向狮子投出了长矛。帕特里夏见“国王”负伤流血,怒不可遏地放开狮子向奥里乌嘎扑去。就在狮子即将把奥里乌嘎撕成碎片的一刹间,闻讯赶到的布里特毅然开枪击中了“国王”的心脏……布里特在关键的时刻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保护动物,除非动物威胁到人类的生命。”
国王被父亲杀死了,那个曾经活蹦乱跳,与帕特里夏和布里特嬉戏游玩的开心的身影,帕特里夏和“国王”它们之间那个最美丽的'游戏。帕特里夏顿时疯狂了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罪过,心灰意冷的她决定离开父母,离开森林,如母所愿永远地离开动物园,去寄宿学校读书……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极其复杂,即为帕特里夏悲伤,又为“国王”而惋惜。小女孩从小和狮子一起成长,他们之间一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也有很深的友谊,布里特一枪打死的并不只是“国王”,是小女孩原本那颗炽热的心,随着国王的死变成心灰意冷的心。她要从此远离丛林,忘掉自己和“国王”的那些美好回忆。合上书本,我觉得这样的结尾有些残忍,但也可能是对于帕特里夏最好的结局。
今天我把《狮王》这本书看完了,最后的结果让我非常感动。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皇家野生动物园里的总管理家里,有一个叫帕特里夏的小女孩,她是狮王的好朋友,她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还能和动物们交流。但帕特里夏的妈妈,一直想要帕特里夏远离森林,到寄宿学校里去学习,而帕特里夏却不肯离开这里,因为这里有她热爱的大草原,以及这里的所有动物。帕特里夏的爸爸却和帕特里夏的想法一样,愿意留在动物身边。帕特里夏最喜欢和狮王一起玩耍、奔跑、歌唱、呼号,在她眼里,狮王就是她的孩子,就是她唯一的朋友,就是她的亲人。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并没有持续多久。那天的上午,黑人“莫拉纳”来到了帕特里夏和狮王的身边,因为他要猎杀狮王,证明他是勇敢的,按照非洲部落的风俗习惯,莫拉纳只有杀死狮王,才能巩固他做首领的地位,才能够娶帕特里夏为妻。但在狮王正和那个黑人打得正是高潮的时候,在女孩眼里,那个黑人就是她和狮王的敌人,而她的爸爸在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却偏向了人类,为了保护那个黑人,她爸爸开枪打死了狮王,救了奄奄一息的黑人。狮王死了,帕特里夏失去了她的孩子,失去了她唯一的朋友,失去了她的亲人。她对爸爸失望了,她对草原失望了,她对人类失望了。她去了她曾说过一定不去的地方——寄宿学校。
《狮子王》主要讲述了狮子刀疤一次次地让辛巴陷入危险,目的是想夺取王位。因为辛巴是现任国王木法沙的儿子,是王位的继承人。而勇敢的木法沙一次次地救了辛巴。
有一次,刀疤叫土狼把成群的羚羊赶到了辛巴所在的地方,木法沙又一次救了辛巴。但木法沙在爬峭壁时想让弟弟刀疤帮助他,没想到被刀疤无情地推了下去。木法沙光荣地牺牲了。刀疤当上了国王。辛巴逃到了另一个国度,遇到了彭彭和丁满,三个人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起。渐渐地,辛巴长大了。后来他的朋友娜娜叫他回去。在朋友彭彭和丁满的帮助下大胜刀疤和土狼,辛巴终于当上了国王。
还有一次,辛巴的父皇木法沙教育他不能到大象墓园去玩,但他的叔叔刀疤诱惑他说:"没错,那里很危险,只有勇敢的狮子才可以去那里。"辛巴以为自己就是只勇敢的狮子了,于是想方设法要到大象墓园去看个究竟。于是邀上他的朋友娜娜一起去。辛巴的妈妈为了孩子的安全起见,派总管沙祖跟随他们一起去。但辛巴他们嫌沙祖爱管闲事,太唠叨,千方百计摆脱沙祖的跟踪。辛巴和娜娜到了大象墓园受到了土狼的攻击,差点成了土狼的烤狮子晚餐。随后赶到的沙祖也差点成了白切鸟。好在辛巴的父亲木法沙及时赶到,才救了他们的命。
所以孩子一定要听家长的教育,不要嫌大人太唠叨,一定要注意安全,不可掉以轻心。孩子一定不能骄傲,要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家长教育孩子,都是为了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将来能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家长只有严格要求孩子,孩子虚心听取教育,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狮子王》,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金波,一个著名的儿童作家。书里头讲了辛巴(一个小狮子)因为没有听爸爸的叮嘱去了大象的墓地,遇到了危险,幸好爸爸赶来了,把他们救了。
辛巴又去山谷玩,鬣狗把角马群引进了山谷,辛巴为了躲避角马群,从山上掉了下来,这时,辛巴的爸爸赶来了把辛巴救了,可是,辛巴的爸爸却被他阴险狠毒的弟弟刀疤推下了山崖,死了。刀疤骗辛巴说是辛巴害死了他的爸爸,辛巴很伤心,于是,离开了荣誉国。
辛巴在流浪中遇到了两个好朋友,慢慢地,辛巴长大了,他长成了一头很威武的雄狮,有一天,他儿时的好友娜娜出现了,劝他要勇敢,要夺回他的荣誉国,在娜娜的鼓励下,好朋友的帮助下,辛巴打败了刀疤,夺回了他的国家。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从书里学到了很多知识,也使我明白了“不顾生命的安危去冒险,并不能证明你的勇敢”这句话的含义,而且我还学到了要勇敢的面对一切。
《狮子王》主要讲述了狮子刀疤一次次地让辛巴陷入危险,目的是想夺取王位。因为辛巴是现任国王木法沙的儿子,是王位的继承人。而勇敢的木法沙一次次地救了辛巴。
有一次,刀疤叫土狼把成群的羚羊赶到了辛巴所在的地方,木法沙又一次救了辛巴。但木法沙在爬峭壁时想让弟弟刀疤帮助他,没想到被刀疤无情地推了下去。木法沙光荣地牺牲了。刀疤当上了国王。辛巴逃到了另一个国度,遇到了彭彭和丁满,三个人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起。渐渐地,辛巴长大了。后来他的'朋友娜娜叫他回去。在朋友彭彭和丁满的帮助下大胜刀疤和土狼,辛巴终于当上了国王。
还有一次,辛巴的父皇木法沙教育他不能到大象墓园去玩,但他的叔叔刀疤诱惑他说:"没错,那里很危险,只有勇敢的狮子才可以去那里。"辛巴以为自己就是只勇敢的狮子了,于是想方设法要到大象墓园去看个究竟。于是邀上他的朋友娜娜一起去。辛巴的妈妈为了孩子的安全起见,派总管沙祖跟随他们一起去。但辛巴他们嫌沙祖爱管闲事,太唠叨,千方百计摆脱沙祖的跟踪。辛巴和娜娜到了大象墓园受到了土狼的攻击,差点成了土狼的烤狮子晚餐。随后赶到的沙祖也差点成了白切鸟。好在辛巴的父亲木法沙及时赶到,才救了他们的命。
所以孩子一定要听家长的教育,不要嫌大人太唠叨,一定要注意安全,不可掉以轻心。孩子一定不能骄傲,要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家长教育孩子,都是为了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将来能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家长只有严格要求孩子,孩子虚心听取教育,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今天下午的第二节课是电影课,我看了一部关于龙和部族斗争的故事。
电影开始了,从前有一个部族是龙的仇人,这个部族就进行很多怎样对付龙的训练......直到有一天,龙向这个部族发起攻击,部族的人也拿着铁锤宝剑反攻,轰隆隆,大战开始了,部族们用他们训练的实力反攻,龙用它们的翅膀防御,几分钟后,这个部族和龙筋疲力尽,双方的实力不分上下,这时有一个顽皮的孩子跑出了门,不知弄了什么东西,咚的一声,一张大网飞了出去,抓住了龙首领。这是部族欢呼起来:我们赢了,我们赢了。以后这个部族就过上了平安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黑暗是不会战胜光明的。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2025读后感推荐 《蚯蚓的日记》读后感之五”,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平时我很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比如《小猪唏哩呼噜》、《木偶奇遇记》等,但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还是《蚯蚓的日记》。因为它很搞笑,能带给我快乐的心情。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画书,用写日记的形式,以小蚯蚓的眼光看世界,记录了它在学校、家庭和朋友之间的生活点滴,还有对自已和未来的想法。书中内容丰富,图画生动,特别是小蚯蚓说的话很搞笑,我读了常常哈哈大笑。
书中的小蚯蚓说,作为一条蚯蚓,有三个好处:1、永远不必看牙医;2、永远不会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而被骂;3、永远不用洗澡。我也好想变成一条小蚯蚓。记得有一次,我身上很脏,可是我不想洗澡,妈妈知道了就冲我发火。当时,我就特别羡慕小蚯蚓。我问妈妈:“为什么蚯蚓不洗澡,身上都是泥巴,妈妈也不骂他,还抱着他呢?你看,做一条小蚯蚓多好。”可是,妈妈说:“我们生活的环境和蚯蚓不一样。如果我们不讲卫生不洗澡会生病的。”哎!如果我也是一条小蚯蚓,那该都好啊!
每当我感到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拿起《蚯蚓的日记》翻翻看看,人也就会变得快乐起来了。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350字
今天,我学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无限的惋惜!
圆明园是专供皇帝、后妃游乐的。他们为了变变花样,换换口味,偶尔也想上街逛逛,就在园内造了买卖街,买卖街上并没有真正的居民,而是皇宫的人扮演的。圆明园非常的美丽,圆明园有一些名胜是仿照各地名胜建造的,有狮子林、平湖秋月而且里面的文物很多,很壮观。圆明园占地约5000亩,水面占十分之四,大小山峦起伏,各态湖泊星罗棋布,凌空俯视如千岛之国
但是,好景不长,英、法联军在1860年的时候让美丽的圆明园变成了灰烬。更让我气愤的是:他们竟然当场拍卖文物!铜牛头、铜猴头和铜虎头我们花了千万元的高价,才从市场上买回了这三件国宝!这简直就是中国人的耻辱!!!
一代名园圆明园,毁灭了。它毁于英法侵略者之手,也毁于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它的毁灭,既是西方侵略者野蛮摧残人类文化的见证。
我们中华民族不想欺侮其他民族,但也决不允许别人欺侮我们。为了让圆明园的悲剧永远成为过去。为了使我们中国不再落后,不再受外国的欺压,我们现在要刻苦学习科学知识!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350字
读完《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气愤与惋惜。
《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圆明园昔日的辉煌景观和它的毁灭,更加体现出了作者对祖国文化的热爱之情与对侵略者的痛恨。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圆明园是由圆明园、长春园和万春园三园组成的,并始建于1709年,这项伟大的工程用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时间才修建成的,园内有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和民族建筑,此外还有西洋建筑。可是,1860年,可恶的英法联军却把圆明园给一抢而空,他们两个强盗不仅这样,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竟然放了大伙把圆明园烧掉。如今,我们看到的不是圆明园昔日的街道,昔日的名胜古迹,昔日的园林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而且一堆废墟。
圆明园的毁灭是中国人民的一大羞辱,也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损失。这一帮强盗,在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真是令人气愤!
今天,我们是21世纪的接班人,我们不要忘记国耻,要接受教训,迈开坚定而沉着的步伐,向光辉的未来前进!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350字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愤怒与惋惜。
圆明园本是一座著名的皇家园林,有金碧辉煌的殿堂,也有亭台楼阁。十分美丽。这座皇家园林有许多景点是模仿其他地方的风景名胜建造的,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漫步院内犹如漫游在天南海北。
然而好景不长,这美丽的圆明园被可恶无耻的英法联军盯上了。他们把园内能拿走的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用大车和牲口搬运,实在拿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为了销毁罪证,英法联军放火把圆明园烧成了一片灰烬。
我感到无比的愤怒,好好的圆明园竟然被这群可恶的毁成了一片灰烬。
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无力抵抗,只能放纵这群可恶的侵略者,任他们宰割,我感到十分伤感。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正逐步走向富强。
直到现在,我更加理解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我一定要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350字
今天,我们学习了《圆明园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愤怒与惋惜。
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漫步园内,有如漫游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风景名胜;流连期间,仿佛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可是,在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园内的东西洗劫一空,为了销毁罪证,3000多名侵略者在园内放火,大火把圆明园烧成了一片灰烬。
这帮可恶的强盗,在我们中国的领土上为所欲为。更令人愤怒的是英国首相巴麦尊的话:我同意,如果北京皇宫遭受同样对待,我将十分高兴。这样一座样样齐全的宝库,就这样在侵略者的魔爪下化为乌有。要知道,这项伟大的工程用了一百五十多年才建成的,凝聚乐中华民族多少代人智慧的结晶啊!
这篇课文使我想到了清朝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的事。一旦签订了这个《马关条约》,台湾将割让给日本。而那时的清政府多么无能,竟然签订了这样的条约,台湾被日本侵略者整整统治了五十年!直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才归还中国。
事情尽管过去了,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噩梦,我坚信我们国家会强大起来的,我们要不忘国耻,振兴中华!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350字
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了北京,他们拥有先进的枪炮,虽说那时清兵很多,虽然奋起反抗,可是清军的装备落后。英法联军拥有的是枪支炮弹,可是清军只有马刀和弓箭,没过多久清军就倒在了侵略者的枪下。他们很容易的就闯进了圆明园,英法联军进入圆明园后,什么宝贝都不放过,首饰珍珠等小物品能带走的就统统掠走,大花瓶等沉重的东西不能带走的就就全部毁掉。然而,这群强盗还不罢休,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三千五百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直到我国人民这个用心血和汗水创造的结晶,化成灰烬。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烧杀掳掠,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八旗兵丁,土匪地痞即趁火打劫把园残存和陆续基本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皆拆抢一空,使圆明的建筑和古树名木遭到彻底毁灭。从此金壁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珍贵的历史文物没有了!这座万园之园,东方的博物馆,独一无二的人间仙境圆明园变成了一堆废墟。
我愤怒,因为一座精美绝伦的园林毁于一旦;我后悔,中国政府那么强大,为什么没有力量来反抗;我不解,同是女娲创造的人类,为什么要给我们带来灾难。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就要受压迫。《圆明园》,记录着一个民族的荣耀与屈辱。历史不堪回首,中国要强大。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350字
学习中,我知道了圆明园是闻名世界的皇家园林;知道了圆明园的毁灭是祖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还知道了圆明园是世界上的博物馆、艺术馆。可是观看了《火烧圆明园》后,我又知道了圆明园是怎样被毁灭的。看了圆明园的毁灭,我真有些说不出的感情
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海淀镇北的一片平原上。原为清代的皇家御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八年,到清乾隆九年基本完成。此后的嘉庆、道光、咸丰三代屡有修缮扩建,历时一百五十多年。它的名字虽叫圆明园,实际上它是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等东、西、南三面的许多小园所组成。园中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等名人书画,所以,它又是闻名中外的一个博物馆、艺术馆与皇家园林。这是一座世上独一无二的园林,是一座人人都感叹的园林。
自视为天朝之国世界之王的大清帝国,自建政以来一个多世纪技术踏步不进,相信依靠马刀和弓箭就足以主宰统治世界,在群臣眼里西方先进的天文观测仪器不过是康熙皇帝的玩意儿。这种夜郎自大的自负心态直接衍生了闭关锁国的落后政策。在乾隆年间达到农业社会的繁荣时,西方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英国完成工业革命大肆扩展殖民地,建立不可一世的日不落帝国;美洲摆脱殖民统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法国取得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西方的发展与东方的停滞形成强烈的反差。以致于出使中国的英国人马嘎尔尼一针见血地指出:清帝国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多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一班幸运、能干而警觉的军官们的支撑,而它胜过其邻船的地方只在于它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那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数十年过后,马嘎尔尼的论断得到了应验。
读完《圆明园的毁灭》后,我心中不仅愤怒,还很惋惜。圆明园的毁灭,不但是中国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世界之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
圆明园是我国一带皇家园林,里面囊括了各种名胜建筑的精华。这是中国的瑰宝,也是文化艺术的精华。
可惜的是,英法联军侵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能抢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随意毁掉。让人愤怒的是,英法联军还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我国的瑰宝被烧成灰烬,只残留一些断壁。这都要怪当时中国无能,而且中国人中间出现了一些内奸,为了保住性命给敌人卖命,让敌人在我们的土地上横行霸道。
真是可惜!中国的一带皇家园林,即使恢复了,也比不上以前的金碧辉煌了,更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家园,一定要为祖国的强大贡献自己的力量,不再让祖国受任何的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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