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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山中访友读后感(通用)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山中访友读后感(通用)”,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山中访友读后感400字

星期天,带着一缕缕的晨雾,我们坐着车来到了灵隐景区,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我的第一个结识的朋友就是飞来峰。啊,飞来峰,你犹如一位纵观世界的智者,好几千年来,你确切的用眼睛见证了杭州改天换地的变化。你看着杭州由浅海湾变为平原;由礁石变为泥土;多少游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沧海变桑田,小岛变大山;唯有你,依然如旧。接近了飞来峰,石头排列得整整齐齐,让我们过溪。

岩石上的树弓着腰,仿佛向我们鞠躬问好。我抚摸着一块石头,慢慢的仿佛自己也是一块石头,经历了海水的拍打,人类的敲打,看到了杭州的前生今世,看到了历史的演变,看到了岁月留下的踪迹。慢慢的,我认识了许多朋友,我与他们打着招呼:你好,敏捷的山猫,你那矫健的身影,像闪电般飞过眼前,让人目不暇接。你好,悠闲的野鸭,你呱呱的说着,讲得是不是你的童年往事?你好,可爱的小乌龟,你伸长脖子,是要我给你拍张特写吗?嘿,可爱而机灵的小金鱼们聚在一起商谈什么呢?

依我看,你们议论纷纷的一定是今天游客给你们的美食。趴在洞壁上,仔细嗅,我闻到了远古海风的味道;看着石像,一边想,我看到了古人在修筑雕像的时候,那艰苦困难的场面;将耳朵贴在石墙上,我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涛声。刚出洞,就下起了大雨,天上似乎在过泼水节,路上瞬间就成了小溪。我们一边享受着大自然的洗礼,一边往前走。恍惚间,似乎穿越了一段千年的时空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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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山中的一切,那个不是我的朋友?我热切的跟他们打招呼:你好,清凉的山泉!你捧出一面明镜,是要我重新梳妆吗?你好,汩汩的溪流!你吟诵着一首首小诗,是邀我与你唱和吗?你好,飞流的瀑布,你天生的金嗓子,雄浑的男高音多么有气势。你好,陡峭的悬崖,深深的峡谷衬托着你挺拔的身躯,你高高的额头上仿佛刻满了智慧。你好,悠悠的白云,你洁白的身影让天空充满宁静,变得更加湛蓝。喂,淘气的云雀,你叽叽喳喳的在谈些什么呢?我猜你们津津乐道的是飞行中看到的好风景。

我的感想:

作者一开头就用了反问句,体现了在这座山中的任何一草一木,任何的事物都是作者的好友。

接下来的排比句,以你好,的!你,?的样式重复,形象地写出我跟山中的朋友打招呼的情景。作者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形象地写出山中朋友的特点,山泉的清澈,溪流的欢唱,瀑布的雄伟气势,悬崖的高耸,白云的洁白宁静,云雀的飞行所见。句中的5个感叹句,将作者对山中朋友的深厚友谊表达了出来,并用对话式的手法与山中朋友交流。让人觉得有一种亲切感。

清凉的山泉,汩汩的溪流,飞流的瀑布,陡峭的悬崖,悠悠的白云,古老的石桥,翠绿的树林,多么生机勃勃,多么美的画面,是一幅流动的画面。

山中访友读后感400字

早晨起来,窗外是明媚的阳光,走出室外,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我很兴奋,因为我要去山上访问我的老朋友!

我带着满腔的好心情,踏着一条窄窄的石径小路,走进了大山。这时,我眼前出现了一条静静流淌的溪流,这溪流,是我要拜访的第一位老友。啊!溪流,你在这水沟里流淌了几百年了吧?你看到了多少日出日落?世上的一切都在悄悄发生变化,只有你和山里的其它景物依然如旧。这时,溪流发出了哗哗的响声,好像在对我说:你终于来了,我的老朋友,欢迎你来到大山!

告别了溪流,我又要去见我的另一个朋友老桥。你好!老桥!你已经默默无闻地在这涧水上立了几百年了吧?你默默地付出,却不求回报。你就像一支蜡烛,照亮了别人却燃尽了自己,这精神太高贵了。

微风拂过,青草摆动。是呀,在山中我还有许朵朋友呢!你好,坚硬的石头!你可以给我讲讲上次一别后山里的趣事吗?你好,盛开的野花!你能再为我跳一支优美的舞蹈吗?你好!活泼的喜鹊!你们在叽叽喳喳地谈些什么呢?也许,你们在比谁吃的害虫多。你好,勤劳的蜜蜂!今天你又去采蜜了?一时间,山里所有景物仿佛都活了过来,正和我愉快的交谈着呢!我久立山中,和老友们在一起,不愿下山去。

太阳已经西斜,我只好下山了。我不舍地向他们告别:再见了老朋友!回答我的,是茅草丛沙沙的响声。

山中访友读后感400字

这个星期事情比较多,所以语文只学了第一课《山中访友》。这篇课文是这本书的第一课,所以也是这本书的重中之重。

这本书是讲的作者在山里访问他的老朋友,而他所指的老朋友就是山里的植物与动物。本文在叙述方式上,独具匠心。一读题目,触发思绪的便是作者到山中去拜访一位老朋友了。但读到文章的第三自然段时,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作者要访问的是一些自然界的朋友。文章以这样的方式叙述,使我们也进入到画面中,仿佛这些自然界的朋友,都是活的,可以与我们说话,交谈。

这篇文章我们通篇都要背下来,还要默写。一开始我们叫苦不迭。但因为我们有一节课在刚装修完的多媒体教室上课,庞老师提议我们到操场去背。我们几个女生选了一个有花有草的地方聚在一起。不知是因为触景生情、身临其境,还是因为那节课我们说说笑笑,很轻松。我们很快就背过了。

在背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效果。我感受到了那种美,那种自然美,那种不可替代的自然美,也知道了作者为什么会有那种感受。

我感受到了这篇文章真的是一篇非常好文章,我希望自己能多读到更多这种文章。然后慢慢的,我也能够有这样好的文笔,写出这样优美的文章。

山中访友读后感400字

走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早晨,好清爽!

在这个美丽的清晨,我独自骑着单车,去山中访问我最好的朋友。你若问我的朋友是哪位,我会悄悄地告诉你黄山、泰山、喜玛拉雅山

远远地在我眼前出现了一片山峰黄山!在我的心中,它就像一个巨人,高不可攀,特别是你那千千万万座奇石,更是吸引人眼球。我激动地奔向黄山的怀抱,青松在风中摇动,像似在向我招手,山中大雾迷漫,好像步入了人间仙境一般。我来了!我来了我兴奋地大喊,喊声在山峰间回荡。

在阵阵回声中,一个声音传来:五岳独尊,唯我泰山!呵呵,是我的老泰山在向我打招呼呢。

我奔向泰山而去,一路上,泰山松松涛阵阵,十八盘弯曲陡峭,秋风送爽,游人如织。我登上了泰山极顶,感觉自己就是世上就高的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时我想起了孔子的一句名言:登泰山而小天下。

泰山真高呀!我兴奋地赞美道。

是谁在大言极高呀!有我高吗?一个深沉的声音传来,是我的好朋友喜玛拉雅山。呵呵,我仰头望去,它正笑呵呵地看着我呢!是呀,我的众友之中,最高就要数喜玛拉雅山了。

其实无论是奇、秀、险,还是高、大、美,它们各有特点,都是我的最爱!

淅沥沥一阵秋风起一阵秋雨落,我赶紧骑上单车,依依惜别地告别故友,向家奔去

精选阅读

推荐:《匆匆》读后感(通用)


什么是最珍贵的?是金银珠宝?还是功成名就?答案是时间!

针对这个问题,我今天读了著名散文学家朱自清的散文:《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是,时间却一去不复返。我刹时感悟到时间才是最珍贵的。

时光飞逝,斗转星移。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们也一天一天地长大。同样的五年多时间,全班五十多个同学同样的一天一天长大。但勤奋的同学,他们或者在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者在全国作文大赛中获得了金奖、银奖、铜奖。也有更多的同学在每次考试后,都能以九十五分以上的成绩向老师、家长、社会汇报。

但是,那些懒惰的同学,他们英语考试不及格,甚至才考十几分;他们至今写作文还言之无物,每次考试成绩都愧于见人。

这时,我要大声的告诉这些同学,成功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还要告诉你们,如果你有一个勤奋的幼年,就会有一个成功的中年,也就会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如果你有一个贪玩的幼年,就会有一个忙碌的中年,也就有一个悲惨的晚年。

再回到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洗手的时候,日子从盆子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

时间一去不返。它没有第二次。

但是,时间也是公平的,它从不多给谁一份。同学们,让我们珍惜时间吧!因为如果你抛弃时间,时间也会无情地抛弃你。

同学们!时间是最珍贵的了!

推荐:《浮士德》读后感(通用)


《浮士德》读后感600字

其实这个城市也是空荡荡的,你孤独地站立在石头森林里。所有的人都带着白色面具,你看不到面具背后狰狞的脸。围绕在你的周围,只有令你毛骨悚然的笑声。《浮士德》中恶魔靡菲对上帝说:这个世界就是苦海,永远不会改改变这个一段说明了《浮士德》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反映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书中男主角池海翔因读高中时得了奇怪的病,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而是看是嫌弃欺负羞辱他,因而从此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画画。但在好友滕汐告诉了他一个关于立志的故事,从此他开始奋斗最后成为光彩要人的画家。这也告诉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彻彻底底的证明了。

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不公平的

有的人靠后台和关系上位,有的人却幸幸苦制作专辑却无人过问。

有的人出生家才万贯,有的人天生自卑,连自己都瞧不起。

有的人付出比别人付出多十倍的努力,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回报。那么我们因该要奋斗起来还是要自卑的活下去呢!如果奋斗起来可以让那些豪不努力的去羡慕去吧!可是自卑的活下去,那些人将永远的把你踩在脚下!这个就就是社会的残酷,在学校中就常常有这样的例子,在毕业考试中那些比你分数高的人就把你比下去了,那么她就可以比你上好的高中。你就被她永远的踩在脚下。因此我们因该学会努力,把那些在我们之上的人踩在我们的脚下。

世界绝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改变,但是你却因世界而改变。

《浮士德》读后感600字

这个星期的任务是《浮士德》。

歌德这个老头子聪明得过分,他还永远有18岁的小姑娘的可爱,这倒罢了,可18岁的小姑娘也爱他。怪不得他垄断了欧洲的爱情。

我总觉得浮士德有些强迫症(歌德老先生你不要骂我啊!)当然了,他的自强不息积极进取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效仿的。可我偏偏就是喜欢那个老和浮士德捣乱的靡菲斯特。

靡菲斯特实在是太酷啦!我私心里觉得他应该是披着斗篷,带着兜帽,时而戏谑,时而冷笑,时而骂娘,时而跳脚的大酷哥一枚。

他应该是冷笑地说:尊贵的朋友,所有的理论都是灰色的,生活的金树常青。OMG,实在是太给力了!

我尤其振奋于他即将带领浮士德开始访问小世界时说:我祝贺你开始这段新的人生旅程!哇哇,每次看到这句话我的小宇宙就燃烧了,激动之情不能自已!恨不得也和靡菲斯特签个契约。

歌德你实在是太伟大了!创造出这么酷的男二号!深深后悔自己不学无术,如果勤奋些不就早一点读到这么棒的书了么?哎,相见恨晚啊!我太失败了,学外国文学可现在才读经典,惭愧啊!

另外我觉得浮士德对玛加蕾特示爱时说的话太有水平了!唉,我就不能在你怀里安安静静呆上个把小时,,胸贴着胸,灵魂搂着灵魂?OMG,以后我要是有儿子,他追女孩写情书的时候我一定要强烈建议他写上这段话!

最后,我觉得我的这篇文章配上上面的这个题目实在是太天衣无缝,水乳交融,相得益彰,大放华彩啦!

《浮士德》读后感600字

《浮世德》它让我看到了这个现实社会下存在的矛盾、无奈、悲惨

书中讲述了5个都市少年,他们怀揣着各自的秘密,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爱与恨的印记。池海翔这个总被人家称作是怪物的男孩,没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他只能独自默默地承受现实给他带来的一切惨痛。最后,他还是成功了,站立于万人之上了。纪澜一个矛盾的女生,不愿与最好的朋友滕夕分开,却背地里把滕夕的书桌推翻在地,让书本掉在地上。然而,她又赶忙捡起书本,用双手擦干净。滕夕的突然昏倒,让纪澜紧张不已。她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的原型,因为,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会嫉妒对方比自己优越的条件,从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虽然,她是矛盾的。但,她还是选择那宝贵的友情,纵然滕夕已离她而去,已不在人世,她始终还是爱着滕夕的。而滕夕,有着出众的外貌、乖乖女的性格、殷实的家境,这一切都使人羡慕。这样美好的女生,却爱上了一个与她截然相反的男生。这些都不能说明什么,因为爱情是没有界限的。直到最后,滕夕的离去,她的心里仍然只有他的存在。那个叫烟焰的男孩。烟焰,其实本质是好的。可由于,父亲被车撞后,肇事司机逃跑,家里就开始背负着沉重的债务。他所做的一切,包括抢劫,都是为了他的家,为了滕夕。然而,当他知道那个肇事司机是滕夕的父亲后,他茫然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滕夕,他想对滕夕说:别走,等我出来。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直到她的离开。烟焰只能算是个知途迷返的孩子。最后一个少年季岸,他是最悲惨的。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被姨夫姨妈收养。但是,他讨厌姨妈那异样的眼神。于是,觉得自力更生。可他所谓的自力更生,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当男妓。他被那些肥肉横生的老男人包养着,做着一些肮脏的事情。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后悔,只有能靠自己生存下去就满足了。而,当他爱上了自己的老师,他决心退出那个浑浊的世界时,已经不行了。那个世界不允许他的离开,除非他在人间消失了。纵使这样,他的爱情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不被世俗承认的东西,是无法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就是他们的爱情一样,心爱的人死了,他的心也死了。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毫无牵挂地继续做着令人作呕的事情。

推荐:《百万英镑》读后感(通用)


《百万英镑》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我有幸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怪不得那么多的读者都深受这本名著的迷恋,一翻开书,里面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就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作者在叙述上用词等,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笑过之后,仔细品读,慢慢体味。特别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人的人看到百万英镑的支票的表情时,让人忍不住开口大笑,真是惟妙惟肖。

不愧是著名的讽刺作家,《百万英镑》不但很幽默,还很有内涵,这样的作品真可以称的上是妙!

《百万英镑》读后感600字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百万英镑》读后感600字

近日我阅读了一本教孩子如何管理家业的书,名叫《百万英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一位名叫汤姆的美国公民在出海时遇到海流,被海流漂到了英格兰,他身上身无分文,在大街上看到被别人丢弃在臭水沟里的梨子都十分眼馋,这是幸运之神却将到了他的头上,原来一对兄弟为了打赌,将英格兰国家银行里唯一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买了回来,将它给一个穷人,看看这个穷人是否能在一个月内不进监狱又能生存下来,于是汤姆便在一个月内靠自己的努力和省吃俭用,不仅生活的很好还为这两位绅士赚了二十万英镑并获得了其中一位绅士的女儿的芳心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节约是一种美德。

这个故事不仅让我们想起了我们人人皆知的世界首富比尔盖兹,他的父亲是一位律师,而他的妈妈却是一位全职太太,所以他的家庭并没有给他留下很多的家产,可是他会管理这些为数不多的钱,使他既懂得电脑又会管理。曾经在他少年的时候有过这样一个故事,当时的电脑才刚刚诞生所以要想在家中配有电脑那简直是天方夜谭,而学校举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募捐却还是无法买回一台电脑,可是小盖兹他们却对这个大家伙充满了好奇,于是在天性的激发下,小盖兹一行人想出了一个办法:凭自己的知识来帮电脑集成中心找出错误以换取上机时间,电脑公司答应了小盖兹,同意了他们的想法,于是小盖兹就连一美分也不用花就免费上了机,应此为他今后的事业节省了资金,这个故事中我们可能没有比尔盖兹那样的天分,但是我们是可以在生活中节约每一分钱的,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而是家长劳动的结晶。在故事中的主人公和比尔盖兹一样,他们都拥有了一笔钱,但也都不是他们的,而他们却懂得时时刻刻节约,最终非但没把钱花掉还用了更多的钱去偿还。

我们可能并不能成为世界首富,但是你可以成为一个时时刻刻节约的人。

推荐:《根鸟》读后感(通用)


最近这段时间,我爱上了看书。这不,昨天晚上我又在我的房间里一头扎进了书海。很快地我就被其中的一本好书牢牢地吸引住了,那本书叫《根鸟》,是老师以前推荐的,以前我觉得不怎么好看就没去看,结果,直到看进去了才知道是这么的有意思。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个十四岁的打猎少年名叫根鸟,他一直在森林里寻找猎物,可是直快到太阳落山时,他都没有寻找到猎物。直到最后,根鸟才终于找到猎物了一只白色的鹰。它突然安静停在一块石头上。根鸟本想拿猎枪瞄准它的,可是这只鹰的颜色让他非常的好奇,他不想杀掉这么稀有的鹰,后来他看到一条关于救一个掉进峡谷里的女孩的字条,就打算去峡谷救她,可是世界上那么多的峡谷,哪条才是呢?

故事我只看到这里,我还不知道后面的结果,不过我很佩服根鸟,因为他还会演一部叫《青黑枣》的小把戏,真是多才多艺呀,以后我一定要向根鸟多多学习。

老师点评:作为读后感的写法,一定要先交待你读了什么文章,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要做一个大致的介绍,然后再抒发你的感想。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作文基本上达到了要求,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感想一定要在读的基础上发的,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这一点本文就做的不好。佩服根鸟可以从他没有杀掉稀有的鹰,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理解,也可以写他打算去救女孩子的层面去写,但你却写他会演什么小把戏,因此让人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推荐:《在人间》读后感(通用)


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在人间》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的艰难曲折历程。

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在一个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

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

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文章来源:http://m.386h.com/duhougan/4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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