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一位机智、勇敢的侦探。他可以从罪犯作案时留下的一些蛛丝马迹中知道罪犯作案的整个过程。他的那些正确推理都是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探究、琢磨出来的,赢得了众人的敬服。所以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位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有的罪犯会埋怨地说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个大侦探?无论罪犯怎么经心布置一番,可还是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在最后的一个案件斑点带子案中,福尔摩斯觉得那个罗伊洛特先生有问题。他和同伴华生一起在夜晚调查那条斑点带子是怎么一回事,福尔摩斯在黑暗中见到什么动的东西就用藤鞭猛烈地抽打。之后,他和同伴顺着铃绳到了罗伊洛特的卧室里,发现了那条斑点带子原来是一条沼泽地里最毒的蛇。蛇的主人就是罗伊络特医生,这回他是自食其果,被自己养的这条蛇给咬死了,案子真像大白。
我真佩服福尔摩斯,他的细心、聪明、机智是我学习的好棒样。
在五月份,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说:在一个家庭里,一位妈妈给中了箭毒的婴儿吸出毒血,但是吸完毒血后被人误以为是吸血鬼,从此她的丈夫,亲人远离了她。但是在夏洛克#8226;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下,帮助了这位妈妈重返回清白,她的大儿子也得到了父爱,从此,这个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伟大的,我们要什么,母亲就给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啊!我们应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关爱!
在四川大地震时,一位母亲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压在了废墟底下,当婴儿吸完了母亲的最后一滴奶水,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这是,这位母亲拿着一根缝衣针,在手指上扎了一个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当救援人员发现这位母亲时,这位母亲才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
最近,我花了几天时间,就把一本书看完了,你知道这是什么书吗?哈哈!现卖个关子,往后看你就知道了。
书中主人翁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才智过人、善于推理,侦破了很多案子的著名人物。他利用观察、发现、推理,利用,询问这些方法破了许案子。我看了以后受益非浅。如果你读了这一些案子的侦破经过以后,也会陶冶你的情操,开发你的智力,增强你的勇气。
同学们,来看这本书吧,来满足你求知欲望,这是促使我们学习的最佳方法,培养我们良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同学们,你们现在只但这是什么书了吧,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你们猜到了吗?)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是由英国人柯南道尔所著。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人,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有复仇、有浪漫,还有许多表达的意思,意味浓厚。
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个机器人,但我看了一件事后,彻底推翻了这个想法。由于拥有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讲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我读了一本名叫>的书。
里面都是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事情,有好多是非常可怕的。我看的时候,真是吓死我了。
比如〈〈花园街的惨案〉〉就是说:地板上僵卧着一惧男尸。但他的姿势很难看,福尔摩斯推理:他临死前有一番痛苦的挣扎。那痛苦的姿势,龇牙咧嘴的表情,使他本来就很凶恶的脸显得更加可怕。。有些都是杀人事件。
虽然这本书很可怕,但是我还是很爱看,因为我最喜欢看探案方面的书了。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一定要学会探究,也要有好奇心!
我最喜欢读的书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由厉河改编的。改编后就很适合小学生读了,一有空就读它。绘画人把福尔摩斯画成一条狗,把华生画成一只猫。其中有一本书我看了一半,妈妈叫我睡觉,我却不敢睡,因为我怕做噩梦,梦见一个人把我给杀死太可怕了,我迟迟难以入睡。
这几本书都是无缘无故死去或失踪的事情,有的是用吹剑,有的是用毒药,也有的是用眼镜蛇或者直接用刀来杀人。福尔摩斯破案都是用现场观察,比如刚才吓得我睡不着觉的那个故事,福尔摩斯是在屋子对面能看得到的地方观察。还有用跟踪的方法,有一个凶手用吹剑来杀人,福尔摩斯跟着凶手的脚印找到了凶手。
读了《大侦探福尔摩斯》,我觉得他很聪明,因为他善于观察,爱动脑筋。他总能发现别人没发现的东西,找到真相。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不用多说,大家肯定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福尔摩斯这位足智多谋而又高明的大侦探智破奇案的故事。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每当遇到案件时,都非常镇定,而且每次都能用他的智慧解开谜团,找到真相。情节十分动人,我胆子非常小,有时想到案件中的一些情节,我感觉就像故事里的坏人站在我身边一样的不安。
这本书告诉我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要勇敢,不要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去找到答案。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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