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学回到家后,妈妈给我烧了一些洗脚水,说是让我泡泡脚。于是我就拿了一本绘本边泡边看。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绘本,讲述着一个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熊阿雷在一个芦苇丛生的湖边看到天鹅妈妈在自己的窝上一动不动的孵蛋,它觉得很有趣!然后它回到家里向妈妈问了一些各种各样关于孵蛋的问题。它想了很多方法,想搞到一个蛋给自己孵,最后它找到了一个蛋(橡树果),它又学着天鹅妈妈做了一个窝,就开始孵蛋了。小熊一心一意的孵蛋,可是它却没有孵出鸟来这个故事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熊,它想学着天鹅妈妈孵蛋,说明它对未知事情的好奇和对生命的关爱,熊妈妈也展现出了伟大的母爱来包容小熊阿雷的顽皮,陪伴阿雷成长。
《英雄志》是一部篇幅相当长的传统武侠小说。即使内容完全是杜撰的;即使作者犯了一个严重的失错误,明朝皇帝在他有生之年不仅仅只用一个年号?而小说中的这一点与历史是不相符合的。然而,这些一点也不影响小说的品质。
我欣赏小说往往会选择睡前的一个小时,此时夜晚是那么的安详,不会有人打扰,心是静的掺杂不了任何杂质。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浏览器的书签,我渐渐融入小说的情节当中。
一部的好的小说就像是一杯茶水,不同心境的人可以品出不同的味道。沉浮就是我品出来的味道吧!观海云远,四位主人公中,无论哪一位的人生都经历着起起落落,繁华衰落。
杨肃观,五府学士的儿子,一位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富家子弟,城府深,善于心机,官拜五品,有着风流司郎中之称,少林天绝僧的关门弟子,是所有京城女子的梦中情人。可惜命运多舛,围剿怒苍战败后被贬为庶民,后又创立了佛国
秦仲海,乱臣之子,未晓生世前为柳门大将,人称之为火贪一刀,性格火爆,举止粗鲁,刘敬叛变失利受牵连而被打入大牢,残受穿琵琶骨,一脚被废之苦,后由好友卢云救出,攀登珠穆朗玛峰后身体痊愈,为父报仇,重操就业,烽火怒苍,高举反旗
卢云,本是一名书生,性格正直,匡扶正义,却蒙冤入狱,经由江东双龙寨协助逃出监狱,被全国通缉,做过纤夫后又转于苏州顾府做杂工,受兵部尚书顾嗣源赏识,相恋与顾府小姐顾倩兮,受顾家二娘欺侮而逃离顾府,在京城开了一家面馆,遇得当时仍为将军的秦仲海推荐,加入柳门,后参加科举,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于长州为七品州官,柳门被抄家后为救柳家的独子,遭追杀至贵州,掉入瀑布洞中,习得昆仑剑法,武功大进,十年后出洞
伍定远,西凉捕快,生性正直,调查一宗满门被灭案,为了心中的正义,与官府反目成仇,一路遭受昆仑追杀,在京城被卢云所救并将羊皮纸护送至京城柳门,以求翻案,后又在柳门中担任指使,在调查羊皮的途中进入神鬼洞中,成为天山传人,一代真龙,武功一日千里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每一段情节都紧凑着故事的主题。没有什么武功可以高的不可思议,万物皆有所克,即使神剑擒龙不可一世,那么也存在业火魔刀与它争锋相对。不可一世的人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潮流,随波而逝,化为尘屑,消失于世间。名不见经传的人亦可以独领风骚,傲然鼎立于世间。爱恨情仇都在社会的利诱下变得模糊,人的感情标准就是利益,这个恰恰不是现在社会的写照吗?
功名也好,平庸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点燃心中的那抹激情;
正义也好,邪恶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信念;
人之初,人本相同,皆是肉体躯壳裹着一颗纯真的心,想法简单而又天真。那是什么在向人类灌输所谓正确的准则,又是什么指引着未知的人类朝着毁灭前进。一切根本源于人自身,无过于一个共同特性贪婪
《英雄志》,余读六月有余,完其三之一分,每夜阅之皆有所感,适夜闲空,将所觉所悟记之。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我在假期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因为它不仅像其他有趣的读物一样会随时引人大笑,更会引人深思,让我们受到启发
这本书里的秃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秃鹤其实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秃鹤。他和我一样是个三年级的学生。在油麻地小学上学,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大秃子,所以很少有人叫他的名字,而且每个人都嘲笑他,不愿意和他做朋友,有的甚至不愿意看他一眼。秃鹤虽然家里不是那么富裕,但他是个孝顺长辈的好孩子,孝顺长辈,不跟长辈吵架。他还是一个有自信心的好孩子,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的石阶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他自言自语的说:谁说没有头发就丑,哪里有头发的人就好看吗?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秃鹤,但他并不记仇,同学们下课时都会去摸一摸他那光秃秃的小头,但秃鹤没有阻止他们不许摸他的头。
最让我感动的是,秃鹤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为学校争得了荣誉。没错,谁说秃子就不能有尊严呢?我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可千万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幸福来临时》这本书吸引我的首先是它的书名,让我感觉它讲述的一定是个美好的故事,其次是它漂亮的封面,一个小姑娘手里捧着一本书坐在窗前,仰望着夜空,窗外,美丽的仙女正撒下幸福的花瓣,幸福就这样来临了。
我曾很多次的幻想,我就是那个坐在窗前,看着幸福花瓣片片洒落的小姑娘。翻开书,没想到的是它讲述的是一个在孤儿院的小姑娘哈玲卡,她性格孤僻、内心封闭,没有朋友。读了开头,我的心情也觉得很压抑,我觉得孤儿院的孩子很可怜,她们没有父母亲人在身边,什么时候幸福才会来临呢?
接着往下看,哈玲卡看到同屋的小姑娘蕾娜特被人欺负时,她挺身而出,帮助了雷纳特,这也使她获得了珍贵的友谊,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友谊能使欢乐倍增,痛苦减半,在我心里,获得友谊比优异的成绩更加重要,成绩好,会让人佩服,而获得友谊却能让我感到快乐,对我来说,快乐是比什么都重要的。读到这里,我既为哈玲卡感到高兴,也暗自庆幸我身边有爱我的父母,还有许许多多的朋友,有了他们,才让我的生活充满了欢乐。
最后,哈玲卡因为一次募捐,她募捐的钱最多,而获得了一次去城堡公园远足的机会,当她面对精美的石刻雕像时,哈玲卡被雕像的美震撼了,她终于意识到美虽然不像面包一样是生活的必需品,但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只要自己敞开心扉,就能听到发自心底的欢笑,只要点亮爱的心灯,不论是怎样黑暗的夜里,我们都能期盼,幸福的花瓣片片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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