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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雄志》有感500字大全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英雄志》有感500字大全》,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英雄志》是一部篇幅相当长的传统武侠小说。即使内容完全是杜撰的;即使作者犯了一个严重的失错误,明朝皇帝在他有生之年不仅仅只用一个年号?而小说中的这一点与历史是不相符合的。然而,这些一点也不影响小说的品质。

我欣赏小说往往会选择睡前的一个小时,此时夜晚是那么的安详,不会有人打扰,心是静的掺杂不了任何杂质。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浏览器的书签,我渐渐融入小说的情节当中。

一部的好的小说就像是一杯茶水,不同心境的人可以品出不同的味道。沉浮就是我品出来的味道吧!观海云远,四位主人公中,无论哪一位的人生都经历着起起落落,繁华衰落。

杨肃观,五府学士的儿子,一位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富家子弟,城府深,善于心机,官拜五品,有着风流司郎中之称,少林天绝僧的关门弟子,是所有京城女子的梦中情人。可惜命运多舛,围剿怒苍战败后被贬为庶民,后又创立了佛国

秦仲海,乱臣之子,未晓生世前为柳门大将,人称之为火贪一刀,性格火爆,举止粗鲁,刘敬叛变失利受牵连而被打入大牢,残受穿琵琶骨,一脚被废之苦,后由好友卢云救出,攀登珠穆朗玛峰后身体痊愈,为父报仇,重操就业,烽火怒苍,高举反旗

卢云,本是一名书生,性格正直,匡扶正义,却蒙冤入狱,经由江东双龙寨协助逃出监狱,被全国通缉,做过纤夫后又转于苏州顾府做杂工,受兵部尚书顾嗣源赏识,相恋与顾府小姐顾倩兮,受顾家二娘欺侮而逃离顾府,在京城开了一家面馆,遇得当时仍为将军的秦仲海推荐,加入柳门,后参加科举,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于长州为七品州官,柳门被抄家后为救柳家的独子,遭追杀至贵州,掉入瀑布洞中,习得昆仑剑法,武功大进,十年后出洞

伍定远,西凉捕快,生性正直,调查一宗满门被灭案,为了心中的正义,与官府反目成仇,一路遭受昆仑追杀,在京城被卢云所救并将羊皮纸护送至京城柳门,以求翻案,后又在柳门中担任指使,在调查羊皮的途中进入神鬼洞中,成为天山传人,一代真龙,武功一日千里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每一段情节都紧凑着故事的主题。没有什么武功可以高的不可思议,万物皆有所克,即使神剑擒龙不可一世,那么也存在业火魔刀与它争锋相对。不可一世的人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潮流,随波而逝,化为尘屑,消失于世间。名不见经传的人亦可以独领风骚,傲然鼎立于世间。爱恨情仇都在社会的利诱下变得模糊,人的感情标准就是利益,这个恰恰不是现在社会的写照吗?

功名也好,平庸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点燃心中的那抹激情;

正义也好,邪恶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信念;

人之初,人本相同,皆是肉体躯壳裹着一颗纯真的心,想法简单而又天真。那是什么在向人类灌输所谓正确的准则,又是什么指引着未知的人类朝着毁灭前进。一切根本源于人自身,无过于一个共同特性贪婪

《英雄志》,余读六月有余,完其三之一分,每夜阅之皆有所感,适夜闲空,将所觉所悟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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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500字大全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读《草房子》有感500字大全


我在假期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因为它不仅像其他有趣的读物一样会随时引人大笑,更会引人深思,让我们受到启发

这本书里的秃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秃鹤其实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秃鹤。他和我一样是个三年级的学生。在油麻地小学上学,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大秃子,所以很少有人叫他的名字,而且每个人都嘲笑他,不愿意和他做朋友,有的甚至不愿意看他一眼。秃鹤虽然家里不是那么富裕,但他是个孝顺长辈的好孩子,孝顺长辈,不跟长辈吵架。他还是一个有自信心的好孩子,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的石阶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他自言自语的说:谁说没有头发就丑,哪里有头发的人就好看吗?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秃鹤,但他并不记仇,同学们下课时都会去摸一摸他那光秃秃的小头,但秃鹤没有阻止他们不许摸他的头。

最让我感动的是,秃鹤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为学校争得了荣誉。没错,谁说秃子就不能有尊严呢?我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可千万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文章来源:http://m.386h.com/duhougan/51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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