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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雄志》有感500字大全

《英雄志》是一部篇幅相当长的传统武侠小说。即使内容完全是杜撰的;即使作者犯了一个严重的失错误,明朝皇帝在他有生之年不仅仅只用一个年号?而小说中的这一点与历史是不相符合的。然而,这些一点也不影响小说的品质。

我欣赏小说往往会选择睡前的一个小时,此时夜晚是那么的安详,不会有人打扰,心是静的掺杂不了任何杂质。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浏览器的书签,我渐渐融入小说的情节当中。

一部的好的小说就像是一杯茶水,不同心境的人可以品出不同的味道。沉浮就是我品出来的味道吧!观海云远,四位主人公中,无论哪一位的人生都经历着起起落落,繁华衰落。

杨肃观,五府学士的儿子,一位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富家子弟,城府深,善于心机,官拜五品,有着风流司郎中之称,少林天绝僧的关门弟子,是所有京城女子的梦中情人。可惜命运多舛,围剿怒苍战败后被贬为庶民,后又创立了佛国

秦仲海,乱臣之子,未晓生世前为柳门大将,人称之为火贪一刀,性格火爆,举止粗鲁,刘敬叛变失利受牵连而被打入大牢,残受穿琵琶骨,一脚被废之苦,后由好友卢云救出,攀登珠穆朗玛峰后身体痊愈,为父报仇,重操就业,烽火怒苍,高举反旗

卢云,本是一名书生,性格正直,匡扶正义,却蒙冤入狱,经由江东双龙寨协助逃出监狱,被全国通缉,做过纤夫后又转于苏州顾府做杂工,受兵部尚书顾嗣源赏识,相恋与顾府小姐顾倩兮,受顾家二娘欺侮而逃离顾府,在京城开了一家面馆,遇得当时仍为将军的秦仲海推荐,加入柳门,后参加科举,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于长州为七品州官,柳门被抄家后为救柳家的独子,遭追杀至贵州,掉入瀑布洞中,习得昆仑剑法,武功大进,十年后出洞

伍定远,西凉捕快,生性正直,调查一宗满门被灭案,为了心中的正义,与官府反目成仇,一路遭受昆仑追杀,在京城被卢云所救并将羊皮纸护送至京城柳门,以求翻案,后又在柳门中担任指使,在调查羊皮的途中进入神鬼洞中,成为天山传人,一代真龙,武功一日千里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每一段情节都紧凑着故事的主题。没有什么武功可以高的不可思议,万物皆有所克,即使神剑擒龙不可一世,那么也存在业火魔刀与它争锋相对。不可一世的人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潮流,随波而逝,化为尘屑,消失于世间。名不见经传的人亦可以独领风骚,傲然鼎立于世间。爱恨情仇都在社会的利诱下变得模糊,人的感情标准就是利益,这个恰恰不是现在社会的写照吗?

功名也好,平庸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点燃心中的那抹激情;

正义也好,邪恶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信念;

人之初,人本相同,皆是肉体躯壳裹着一颗纯真的心,想法简单而又天真。那是什么在向人类灌输所谓正确的准则,又是什么指引着未知的人类朝着毁灭前进。一切根本源于人自身,无过于一个共同特性贪婪

《英雄志》,余读六月有余,完其三之一分,每夜阅之皆有所感,适夜闲空,将所觉所悟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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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草房子》有感500字大全


我在假期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因为它不仅像其他有趣的读物一样会随时引人大笑,更会引人深思,让我们受到启发

这本书里的秃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秃鹤其实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秃鹤。他和我一样是个三年级的学生。在油麻地小学上学,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大秃子,所以很少有人叫他的名字,而且每个人都嘲笑他,不愿意和他做朋友,有的甚至不愿意看他一眼。秃鹤虽然家里不是那么富裕,但他是个孝顺长辈的好孩子,孝顺长辈,不跟长辈吵架。他还是一个有自信心的好孩子,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的石阶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他自言自语的说:谁说没有头发就丑,哪里有头发的人就好看吗?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秃鹤,但他并不记仇,同学们下课时都会去摸一摸他那光秃秃的小头,但秃鹤没有阻止他们不许摸他的头。

最让我感动的是,秃鹤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为学校争得了荣誉。没错,谁说秃子就不能有尊严呢?我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可千万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读《福尔摩斯》有感500字大全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精选:读《蚁国英雄》有感400字


前几天,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生命的壮歌之蚁国英雄》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怎么回事?别急别急,听我慢慢给你讲:一天,游客把草丛点着了,一群蚂蚁被包围了。蚂蚁迅速扭成一团,向对岸滚去,外层的蚂蚁被灼焦,蚁团不见缩小。终于,他们冲出了火场。

读到这里,我怎能无动于衷呢?哎,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把火扑灭。外层的蚂蚁是蚁国的骄傲,他们肝胆俱裂也不放弃自己的岗位。他们如果放弃,里面的蚂蚁一定会受到伤害,这种意志让他们坚持。也许,里面也有想到外层的蚂蚁,他们一定会在下一圈到达外层;也许,里面有不愿意到外层的蚂蚁,但他们听着外层蚂蚁的爆裂声能不感动吗?那种自私的想法一定会在此刻灰飞烟灭;也许,外层有不愿受伤的蚂蚁,但为了自己儿女,他们依然选择了外层,他们一样会被铭记;也许,外层的蚂蚁有自愿的,他们虽然死了,但那种坚定的意志永远活在大家的心里,永远永远

蚁国英雄那种为了集体的利益,为了他人的安危,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其实,在我们身边不是也有许多为了别人而奉献自己的人吗?像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想救死扶伤的医生,像美化城市的清洁工人我愿意做一个那样的人,无论能不能被大家铭记,对我来说,帮助别人就是快乐。蚁国英雄你是我的榜样,我向你致敬!

精选:读《英雄人物故事》有感150字大全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英雄人物故事》的书。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故事,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有:宁死不屈的李大钊;无畏无惧的董存瑞;视死如归的刘胡兰,等等等他们的英雄事迹让我很感动,我非常佩服他们!

这本书记载了当时这些英雄在残酷的战争年代,为了国家和人民壮烈地牺牲了。他们是那样的勇敢和坚强,宁愿自己牺牲也不想让更多的中国人死在敌人的手里。可见他们多么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啊!因此我们的少年儿童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没有他们我们不会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让他们的故事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让更多的人知道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

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浦口实小三(2)班唐慕彤

读红楼梦有感500字大全


读红楼梦有感500字

其次就是袭人,她对宝玉的忠心耿耿,让我受益匪浅。袭人的性格与晴雯正好相反。我记得有一次,贾宝玉本该让袭人为他梳洗,结果他跑到了黛玉那里梳洗,害的袭人一天都没有理他。从这儿可以看出,袭人对宝玉是忠心耿耿。袭人之所以不理宝玉,是因为宝玉没有找袭人梳洗,所以袭人伤了心,便不理他了。但第二天,又早早地起了床,为宝玉梳洗。还记得贾宝玉要娶薛宝钗了,宝玉却想娶黛玉。袭人想到如果贾宝玉娶了薛宝钗,那么林黛玉知道了便会生病,她本来就有多病西施这个称呼,一听说,这是,岂不会让病魔缠身?宝玉呢,也不会开心,因为他心里想得是林黛玉,薛宝钗如果知道了,又怎会高兴,那这样,岂不是一害三个人?于是,她便找到王夫人,告诉了王夫人她的想法,王夫人自然也想到了,但却不知怎么办。最终还是王熙凤解决了这个问题。从这个故事中,也可以看出,袭人对贾宝玉的忠心。

《红楼梦》这本书真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在曹雪芹大师的笔下,人们栩栩如生,仿佛真的出现在我的面前。展现出的一个个故事,也让我感动不已。《红楼梦》真是本好书啊!

读红楼梦有感500字

这四大家族不仅是当时地界最有权势及富贵的大乡绅。而且相互之间联络有条,一衰便衰,一荣便荣,可谓行霸一方,他们残忍骄横,无人敢惹。他们可随意打死人而不偿命。为了自己的享乐他们可致被害人于死地,可使人家破人亡。他们经济上豪华,奢侈,挥霞无度实际上是当代整个贵族阶级腐朽的缩并。他们不劳而获仅靠的是残酷的地租和大量的货币诈取。他们采取的完全是残酷压迫剥夺斗杀来维持他们挥霞无度的奢侈生活。

再说说那残忍很辣的王熙凤,他可算是个荣国府里的一个人物。她嘴尖舌滑好弄权作势。他公开说:凭什么事,我说了算。在这一言辞下他弄权害死了几条人命。什么鲍二嫂、尤二姐和她腹中的胎儿,都用最狠毒的手段害死。然而这一切在客观上揭露了建立在这样社会基础上的政权不正在走向死亡之路。

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位巾帼英雄和他的家族难道能逃脱覆灭的下场吗?

读红楼梦有感500字

由于时间和年龄的限制,对于红楼梦这本书也只能大致的理解一点点。

红楼梦这部书,起初整体看上去,给我的感觉就是故事情节多而杂,人际关系缠绕如麻。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难以捉摸,还有在贾府众多女性中的强者王熙凤的极大能量。

细致看过书中的序言和偶然在电视中听到专家的研究与讲座,我才略知一点书中的情节及它的主题。使我知道了读[红楼梦]应把它当作历史事件阅读。这本书的作者用典型的艺术手法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揭露了贵族统治阶级的残酷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文化的不可避免的崩溃的必然趋势。这部书所描写的其实就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封建社会贵族代表的过往繁荣破败的历史。

读红楼梦有感500字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所完成的,是清代小说的巅峰之作。

近日,我又端起这本厚厚的书,开始细细品味书中的奥妙。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及大观园中点滴琐事为主线,展现了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并向大家展示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堪称中国的历史悲剧。

书中的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其中书中人物的名字更是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因为它们都代表了特殊的含义,例如贾宝玉就是假宝玉,霍启就是祸起,甄士隐就是真事隐,或感叹,或讽刺,它们都体现了《红楼梦》的精髓所在。因为名字的谐音,曹雪芹用了一副对联来形容《红楼梦》的故事: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横批:情不情。

《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的伟大,以至于非常耐人寻味,整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解决了这个问题,又有新的问题蹦出来,当今世上,没有人敢说自己把《红楼梦》彻底读透。《红楼梦》是体现了一种衰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仕途还是爱情,都走向了没落,这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于是《红楼梦》就在一众小说中脱颖而出。在高鹗的续书中,黛玉死了,许多人都为此落下了眼泪,但这对黛玉来说又何尝不是件好事呢?俗话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封建社会女子来说,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也有些不赞成高鹗的续书,因为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哪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啊!也许曹雪芹的本意并非如此,他可以让黛玉满怀爱意为这一知己痛哭,带着满腔的思念死去,这样的死,又何尝不是高贵的呢?究根结底,令所有人都落得悲惨下场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封建社会的敝处害了他们,也正是因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越来越多的人懦弱,甚至八国联军来了,我们所谓的大清政府,竟连吭都不敢吭一声,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地盘上肆意妄为,从而使中国走向穷途末路。这部小说,就是向我们展示封建社会的衰败,也让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最终走向灭亡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读红楼梦有感500字

前几天,我读了读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但是,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不是众多小姐,而是大观园中服侍人们的丫头们。

首先,是晴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晴雯不像众多丫头一样,乖乖的,她懂得反抗,也许,这正是王夫人将她赶出大观园的原因吧。晴雯本是贾母身边的丫鬟,后来,被贾母调到了宝玉房里。晴雯不会任凭人们欺负,自然也看不惯别的丫鬟任凭人欺负。但是袭人却正好相反,所以晴雯称她为西洋哈巴狗。当然,她也知道,做丫头的,自然是要服侍。但是当她有自己的想法的时候,她不会听别人的,就算是王夫人提出来的要求。举个例子吧,大家应该都记得,有一次,一个叫王婆子的老婆子告诉王夫人,有许多丫鬟都会勾引贾宝玉,晴雯就是一个。王婆子说:这晴雯呀,相貌比别人生得俊俏些,便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跟西施似的。哦,可怜的晴雯,竟被误认为是狐狸精!我真想到衙门口替晴雯击鼓鸣冤。唉,又说偏了。王夫人决定召见晴雯。晴雯正巧生病,无心打扮。王夫人见她果真长得标致,便让人拉着她出去。晴雯恼火了,她使劲挣开两个丫鬟的手跑了出去。最终,她还是被赶出了大观园。因病逝世。这也许也预示着宝黛最终悲惨的结局吧!

文章来源://m.386h.com/duhougan/51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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