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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收条(精品15篇)

2026-09-16 借条收条

▲ 借条收条 ▼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今收到__________单位(交款单位全称)或__________(个人姓名)交来____________款(款项用途,_________________如货款,如暂支款等)(在给对方的那联和记账联上盖上财务章)

还款余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余额(大写),______________

收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

▲ 借条收条 ▼

___________________To Mr. Charles Green,

May. 18, 20xx

I. O. U. three thousand U.S. dollars (U.S. $3000) only, within one year from this date with annual interest at four percent (4%).

David Smith

译文:

兹借查尔斯格林先生叁仟美元(U.S. $3000),年息四厘,自即日算起,一年内归还。

借款人

戴维史密斯

20xx年x月xx日

▲ 借条收条 ▼

一、借条的写法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有这样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张纸写的借条起诉,对方称他还了多少钱,原告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结果发生纠纷.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x%利率为年息,x‰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

借条写好后最好是复印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保管,这样即使原件不见了还有复印件也好点。

还钱的过程也要小心,还钱时最好还要有其他人在场,出借人在把借条给借款人时要确保能取回借款,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骗取借条后把借条撕了甚至吃了却不还钱,结果打官司。而借款人还了款要把借条原件取回,不能取回复印件,而且借条要烧了,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还了钱却没取回借条原件结果出借人

持借条原件起诉。有人持撕烂了又粘贴好的借条起诉,一方说已还钱借条也当场撕了一方说借条被骗取撕了却没还钱,使法官也难辩真伪。

借款金额较大时则最好签定一份借款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

还要注意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广义上欠条包括借条,借条是单纯的借款,而欠条可以是买卖、赔偿、不当得利等原因而产生,两者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一样。

二、借条的标准格式范本

借条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人:×××(签名)

借款日期:20xx年4月1日还款日期:20xx年8月1日

借条

甲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钱,借款期限xx,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多少多少。

甲方签字

日期

借条

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人民币xxxxx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xxxx年,从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

借款利息为:xx..

借款人签名

日期

▲ 借条收条 ▼

一、借条诉讼时效

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如果届至借条注明的还款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即受到侵害。则从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而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该合同则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说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对于该种借条存在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能对履行期限协商一致的,在债权人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该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日的次日起计算。所以说书写情况的不同存在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办法。

二、欠条诉讼时效

欠条则不代表合同关系,欠条一般情况下是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说不能及时给付,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条据。而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为债务人之所以出具欠条,是因为本应给付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因无能力或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所以说应当认定债权人自出具欠条时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由此引发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应自书写欠条之次日起起算,当然这是针对欠条中没有书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而针对写下还款日期的欠条,则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第二日起计算。

手里有他人借条或者欠条的亲,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不然损失的可就是自己哦。

借条的学问:教你如何打借条

法律风险在于防范,日常生活民间借贷多为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往往不注重保留书面凭证,发生纠纷时,没有书面凭证,或者书面凭证不规范,从而导致没有证据去追讨,打起官司来可能会导致败诉。现在我跟大家谈一谈这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借贷时要留书面凭证。

民间借贷很多都是在亲戚朋友之间进行,借钱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比较好,债权人很可能抱着大家这么熟,无所谓的心态。但纠纷往往发生于以下两种情况:1、债务人没有钱还,当债权人多次追讨,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恶化,此时,若没有书面凭证,将可能会发生债务人不承认借钱的事实;2、未还钱或未完全还钱之前,因日常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双方关系恶化,债务人可能会否认借钱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便有汇款凭证案件顺利受理,也会因没有借条不能形成书面合意而败诉。因此,在借贷时,出借人应要求对方写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二、大额借款要有转账凭证。

对于数额较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主张现金交付的,法院除了审查借条之外还需要进一步审查出借人的经济实力、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借款金额大小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付细节经过等因素,并运用逻辑推理、生活常识等,准确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借款数额予以确定。

三、出借人应当审查借款人的身份。

确定借款人的身份,说白了,就是日后你找谁还钱的问题。要注意以下方面:

1、查看借款人身份证并复印件身份证件。

查看借款人身份证能够确定借款人的身份,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最好能够复印他的身份证,以后即使发生纠纷,债权人也有债务人足够的身份信息,留好债务人的基础信息。

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2、一定要当场看他签名,确定是借款人书写。

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借款人写借条时,一定要他当场出具,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四、出具借条要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首先,汉字存在一字多音、多解的现象,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最后,借款数字一定要有大写。可以只写大写的数额,最好是大小写对应,这样就不容易被修改了

五、民间借贷利息要明确约定,但又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

1、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根据《合同法》第22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若约定了还款期,但期不还的,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2、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六、可适当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另外,如果借贷双方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对还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抵押和担保都有应签订书面协议。

七、若有需要,可对借款协议进行公证。

起草借款协议后,借贷双方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借款协议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借款时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作为见证人。

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除非特别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

十、借款人还钱时索回借条。

借款人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并注明是归还哪笔款项。

十一、 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曾有一个真实的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文章源自网络

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借、欠、收条,如何书写?

民间借贷问题一直是司法实务与理论界广泛讨论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一个现象。关于借贷凭据,例如借条、欠条、收条等,怎样书写格式才符合法律规定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为您提供关于借、欠、收条,如何书写的参考。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 借条收条 ▼

本人(借款人)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月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利息按月结清并于每月_______号前支付出借人,全部本息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还清。借款人如已经按月结清并支付出借人利息,出借人不得在刚借款的个月内提出还款要求,_______个月以后出借人因急需归还资金,应提前_______日告知借款人,借款人应保证及时归还。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需征得出借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月结算支付利息,视借款人违约,出借人有权立即要求还清借款本息。

2、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需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期间利息按利率每月_______%结算;同时出借人有权私自出售与借款人有关的任意资产或股份用于追回借款,需通过上诉法院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

借款人;_______(签字押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借条收条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借贷的情况。无论是借给朋友、家人还是同事,为了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确保借款成功的实现,收条或欠条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本文将从定义、重要性、要素以及书写技巧等方面详细介绍收条和欠条的内容,希望能对读者加深对这两个概念的认识。


收条和欠条是指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签署的书面文件,用于确认借贷事项,明确借贷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相关内容。只有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中,这两种文件才具备法律效力。


收条和欠条的重要性不容小觑。它们是记录借贷事项的有力证据,具备法律效力。在法律纠纷产生时,收条和欠条可以作为双方的权益保障依据,帮助裁判者快速了解借贷细节,减少争议的产生。收条和欠条还可以提醒借款人按时归还借款,确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借款人忘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只需要参考收条或欠条上的内容,就能够及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还款的问题。


那么,一份完整的收条或欠条应包含哪些要素呢?应该明确双方的身份和住址,以便能够及时进行联系。明确借贷的金额和货币种类,确保金额的准确性。还需要明确利率,以防止纠纷的发生。还应载明借款的用途,这有助于借贷双方更好地了解借款的具体用途。收条或欠条还应包含还款时间和方式,如一次性还清、分期还款或按月付款等。


在书写收条或欠条时,还需注意一些技巧。要注意书写的清晰和整洁,以免发生歧义和误解。要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句,以确保约定的明确性。还应该在借款人和出借人对内容进行仔细的审阅和确认后再签字,以免出现争议。


收条和欠条是借贷关系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具备法律效力,能够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作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我们应该养成签署收条或欠条的习惯,以确保借贷的顺利进行。在书写方面,我们应该注重细节和准确性,确保每一份收条或欠条都具备明确的要素,并能够清晰表达约定内容。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时刻牢记尊重约定,按时还款,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增强社会信任。通过遵守收条或欠条的规定,我们能够建立更加和谐、互信的借贷关系,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 借条收条 ▼

一、“借款合同”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应当如何应用?

1、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后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简而言之:“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借贷双方曾经有过借款的意思表示,并不能直接证明借款已经给付的事实。(编者语:为了便于读者阅读,特此注明一下:本文中“出借人”一般是指债权人,“借款人”一般是指债务人。)

郭飞律师提醒: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两个要件,即双方当事人有“借贷的合意”和“借贷给付的事实”,二者缺一不可,而“借款合同”仅是代表借贷的合意。

如果借贷双方只有“借款合同”而没有其他证据,原告还须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的凭证,否则很有可能被法院以借贷关系不成立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在只有“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其证明力偏弱。

3、“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这里有必要提醒一下大家,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务必保留好相关付款凭证,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付款,尽量不要直接给付现金,转账后及时让对方出具“借条”。必要时可以通过录音或者短信等方式留存证据,便于以后维权。

郭飞律师支招:如果觉得有必要,在付款时尽量要有见证人在场,如果当场未及时出具“借条”的,记得要在日后及时补收“借条”。

二、“借条”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应当如何应用?

1、什么是“借条”?

“借条”又称为“借据”,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后,由借款人出具的一种用于证明已借款事实的凭证。常见的“借条”格式一般为:今借到某某100元,借款人某某,时间。其关键词是“今借到”。

2、“借条”的证明力

“借条”可以说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最强有力、最直接的证据了,因为“借条”不仅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借贷合意的形成,还能证明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履行了付款义务。由于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我们在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时,可以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数额较小的传统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是现金交付,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按照一般生活常识和交易习惯:如果双方不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借款人是不会随便给出借人出具“借条”的,因此出借人向法院提交“借条”,一般就可以视为其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能够初步认定借款事实的存在。此时,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确凿的相反证据来推翻“借条”所记载的内容,那么原告的诉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二种情况,数额较大的民间资本借贷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仍然主张是现金交付,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相关证据,此时法官会结合出借人的经济实力、借款人的偿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及证人证言等因素,来综合判决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3、“借条”的注意事项

 由于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加之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已经还款但是没有索回“借条”的情况,甚至是被对方强迫打“借条”等特殊情况的存在,此时仅凭一张“借条”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还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已经支付了借款。因此有必要提醒大家要注意留存相关付款、收款凭证。

郭飞律师提醒:所有字据,只要是涉及签字、盖章时一定要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代签情况的发生,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事前被人代签,事后赖账的情形,希望大家保持警惕。

4、“借条”和“借款合同”的主要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前文已经解析的很详细了,这里只强调一句话:“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借款合意,至于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条”等证据来证明,而“借条”可以直接证明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因此,大家千万勿将“借款合同”作为“借条”来使用,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欠条”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应当如何应用?

1、什么是“欠条”?

“欠条”是指:当事人为确定债权而出具的法律凭证,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常见的格式是:“欠条:今欠某某100元。欠款人,某某人,时间。”其关键词是“今欠”。

(编者语:“欠条”只能证明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至于“欠条”的成因,可能是基于借贷关系而产生,也可能是因为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而产生。)

2、“欠条”的证明力

“欠条”的证明力弱于“借条”,“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出示“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享有债权,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即可,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对方当事人一般很难进行抗辩或者抵赖。但如果原告向法院出示的是“欠条”,与此同时还必须向法院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如果对方反驳、抗辩、否认,则“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表明“欠条”的成因。(编者语:因为此时“欠条”只能作为间接证据来使用,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3、“欠条”的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借条”、“欠条”和“收条”与其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此时应当以实际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其性质。比如双方当事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借款人出具的字据虽然抬头为“欠条”,但实际内容却记载的是借款事实、经过并约定了利息,这种情况下,应当将该“欠条”作为“借条”看待,并适用“借条”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

4、“欠条”和“借条”的主要区别

 “借条”产生的原因只能是双方产生了借贷关系,而“欠条”的产生原因则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基于合同,也可以基于物,还可以基于侵权等。换句话说,“欠条”可以证明一切因经济关系而产生欠款这一事实的法律凭证,其范围远远大于“借条”,而“借条”仅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

四、“收条”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应当如何应用?

1、什么是“收条”?

“收条”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收到财物、款项后为对方当事人出具的履行凭证。其本身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某种给付行为,这一客观事实,重点强调“收到”这一事实行为,并不能直接证明给付行为发生的原因、性质以及法律后果。(编者语:双方发生给付行为的原因有很多,不仅包括借款、还款、还包括赔款,货款、代收款等。)

2、“收条”的证明力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虽然“收条”的证明力偏弱,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但是不能因此而否定“收条”的重要作用,“收条”作为债务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在结合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3、“收条”的注意事项

如果“收条”持有人仅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对人归还借款,在通过其他途径仍然无法查清给付行为是基于何种事实发生地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例如:甲借给乙5万块钱现金,乙给甲开具了一张5万元的“收条”。后来,乙拒不归还5万块钱,甲仅凭该“收条”把乙起诉到法院,结果乙否认借款一事,最后因证据不足,无法查明借款事实,法院判决甲败诉。

解析:大家可以吸取一下甲在此案中败诉的教训,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在乙拒不承认该债务的情况下,仅凭一张“收条”是无法证实“乙欠甲5万块钱钱”这一事实的。因此,提醒大家“收条”和“借条”不可以替代使用哦!

4、“收条”和“欠条”的主要区别

 “收条”是指,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收到个人或单位交付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证,用于证实已经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而“欠条”是指,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字据凭证,用于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有所侧重、有所遗漏,还请大家多多包涵。希望大家通过本文的学习,能够对“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和“收条”有一个初步了解,并能够在日后的经济交往过程中活学活用。如果大家对本文有什么看法或者建议,欢迎大家留言来与作者进行互动、交流、讨论。

▲ 借条收条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居间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区小区室

共计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起租日为年月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 借条收条 ▼

今收到乙方(买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该款与前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经收到的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共同作为本次买卖的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次买卖的房款现在已经全部结清,房子从此归乙方(买方)所有。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共有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指印)

收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借条收条 ▼

首先,如果仅仅有收条只能证明双方发生了财物关系的转移,只是一种交接关系,不能证明是其中一方出借款项给另一方,法律上无法认定转移的这笔财产是否为借出关系。

其次,借条最好有收条,表示借款实质上产生,但有了收条并不能证明是出借关系。

法院判定:

法院一般根据收条和借条的规范来判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发生了借贷关系,且只有收条的情况下。法院也会认定为实质上发生借贷关系,并且承认收条对双方借贷的证明力度。

▲ 借条收条 ▼

收据范本精选(一)

定金收条

今收到 用现金购买 栋 单元 楼 号住房 套( ) 平方米 装交来定金 ,其中购房总款为 ( 付清)其双方协议如下:

1、 卖方总价为 整为净收以后在办理房产证所须费用由买方全部承担。

2、 在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若不配合造成一切损失后果由卖方承担。

3、 卖方用 做为以后配合办理房产证时得保证金,待办完房产证后买方将 付给卖方。

4、 买方于 年 月 日 付清购房款 ,若超期或卖方不卖,则按《合同法》违约解决,卖方违约按定金双倍退还买方,若买方违约定金不退,中介费从定金中扣除。

5、 在购房款全部付清的当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将住房和原购房所有手续全部移交给买方。

6、 因卖方为净收买方应付中介费为 2% ,计 。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定金代收中介方签字:

年 月 日

收据范本精选(二)

定金收条

今收到买受人____________交来购买本人位于_________ 市______房屋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收据范本精选(三)

定金收条

甲方: 乙方:

今收到乙方________交来房屋定金_________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租房合同,否则定金不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人(乙方): 收款人(甲方): 时间: 年 月 日

收据范本精选(四)

房屋买卖定金收条

今收到 用现金购买 栋 单元 楼 号住房 套( ) 平方米 装交来定金 ,其中购房总款为 ( 付清)其双方协议如下:

一、 卖方总价为 整为净收以后在办理房产证所须费用由买方全部承担。

二、 在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若不配合造成一切损失后果由卖方承担。

三、 卖方用 做为以后配合办理房产证时得保证金,待办完房产证后买方将 付给卖方。

四、 买方于 年 月 日 付清购房款 ,若超期或卖方不卖,则按《合同法》违约解决,卖方违约按定金双倍退还买方,若买方违约定金不退,中介费从定金中扣除。

五、 在购房款全部付清的当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将住房和原购房所有手续全部移交给买方。

六、 因卖方为净收买方应付中介费为 2% ,计 。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定金代收中介方签字:

年 月 日

收据范本精选(五)

收 条

今收到 交来房款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该房坐落于 ,房产证号 ,剩余房款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

收款人:

日 期: 年 月 日

▲ 借条收条 ▼

因在电脑城购买一台电脑资金不足,向张三借到人民币现金贰仟(¥xx.00)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工商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计息,并约定于xx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并归还完毕,空口无凭,特立此据。

此据

借款人:xxx(盖章)

担保人:xxx(盖章)

年 月 日

▲ 借条收条 ▼

1、收到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物件时,要出具收条:今收到
机加工车间工会送来的困难补助费500元,大米100斤。
      杨康
    2、从单位或他人手中借到款项、物件时,要出具借条。亲友或左邻右舍借钱一般不写借条,但为了防止发生差错或产生分歧,写一张借条是有好处的。借条
今借到机加工车间工会足球一个,三日后归还。
     郭靖
    3、在家临时有事外出,可三言两语简明写一张便条,把事情告诉对方。
靖哥哥:
    我和穆姐姐一起去看电影,晚饭不在家吃,请不要等我了。
       蓉儿

▲ 借条收条 ▼

收条和欠条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易凭证,它们在经济交往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收条和欠条的用途很广泛,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商业活动中,往往需要通过收条或欠条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文将详细介绍收条和欠条的定义、特点、种类、格式以及注意事项。

一、收条和欠条的定义及特点

收条和欠条是列明货物或款项的确认书据,是交易双方之间确认交易事项和金额的重要凭证。收条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交易确认书,即卖方向买方确认其已收到买方货款的一种凭证;欠条则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借款确认书,即买方向卖方确认其已借款的一种凭证。收条和欠条的特点是具有简单、便捷、易保存、易转让和易证明等优点。

二、收条和欠条的种类

收条和欠条根据交易性质、交易对象、交易金额和交易地点等因素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类型。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收条和欠条可以分为货款收条、采购收条、借款欠条和赊帐欠条等;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收条和欠条可以分为企业收条和个人收条等;根据交易金额的不同,收条和欠条可以分为小额收条和大额收条等;根据交易地点的不同,收条和欠条可以分为境内收条和境外收条等。

三、收条和欠条的格式

收条和欠条的格式根据交易内容、金额大小和交易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收条和欠条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日期、交易地点、交易双方姓名及单位名称、货品名称或借款金额、价格或借款利率、收/付款方式、收款人或付款人的签名、交易背景、出票人和受款人名称等。要在收/付款方式和交易金额方面加强约定,防止出现纠纷和争执情况。

四、收条和欠条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收条和欠条时,交易双方应互相确认条款内容,以确保条款符合实际情况,预防纠纷和争执的发生。收条和欠条应当保持原件,不得任意涂改和篡改。如需对收条和欠条进行修改,在交易双方统一意见下,可通过进行书面补充和签字等方式进行修改。交易双方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签署与实际交易相差较大的虚假收条或欠条。

总之,收条和欠条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交易双方在签署收条和欠条时应特别谨慎,以避免因条款不清或纠纷产生损失。为确保良好的交易关系和互信,制定可行的收条和欠条方案、签订明确的条款,是商务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 借条收条 ▼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售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号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确认(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已经收到来自乙方(中国建设银行存折/) ,账号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购房首付款。

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确认(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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