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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2025-05-01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经典十五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抢修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1

1 目的

1.1 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 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 范围

2.1 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 职责

3.1 设备部 负责督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 各事业部 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 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 并督导操作者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 维修人员

3.3.1 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 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作者日常保养工作。

3.3.2 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 遇故障时 协助操作者调整和处理 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 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 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 内容

4.1 安全规程

4.1.1 安全要求

4.1.1.1 操作者上岗前 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 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 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 设备在开动前 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 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 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 操作者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 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 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 先自行检查 若为小故障

容易即时修复的 可自行修理 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 安全注意事项

4.1.2.1 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 电缆破损时 要及时报告班长? 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 当有人触电时 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 应迅速切断电源 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

需要进行初步急救 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 操作

5.1 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 保养

6.1 日常保养

6.1.1 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由操作者完成。

6.1.2 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 由维修人员完成。

6.2 定期保养

6.2.1 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 发现有损坏情况 及时维修更换。

6.2.2 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 是否有无松动 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 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 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 由维修人员完成。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2

为确保我市电网安全运行,按照《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和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高危电力用户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特制定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演练目的

为能够正确、有效、快速处置高危电力用户突发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确保高危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能力,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指导思想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突发停电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用电设备停电处理中,要将保证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常态机制。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组织机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发改局主任科员)

(市煤炭局局长)

(市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各乡镇办和安监、煤炭、电力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组织协调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工作安排

(一)动员发动。在3月1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启动会,对演练计划、演练内容、演练要求及有关单位分工进行安排。

(二)演练整改。3月1日至3月31日为停电应急演练开展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演练计划进行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安排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停电演练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对消极演练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评价。演练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停电演练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

部门分工

(一)安监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停电应急演练给予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4、对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二)煤炭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煤矿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煤矿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三)发改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高危电力用户供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其整改到位。

(四)供电公司

1、制定本单位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向高危电力用户制定的停电应急演练方案提供技术服务;

3、配合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4、停电应急演练并进行用电检查,查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告知)通知书,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五)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停电应急演练工作。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3

一、事故抢修原则

电力设备的事故抢修要遵循“择重避轻”和“先保信号用电”的基本原则。

二、事故抢修的组织形式及要求

电调是供电事故抢修的统一指挥部门。生产调度与电调积极协调配合,制定事故抢修方案,对人员、材料、两车情况等及时反馈,形成互补。工作领导人是事故现场的指挥者。

要求:

1、工作领导人由现场的车间(领工区)、班组负责人担任。

2、现场确定工作领导人后立即汇报调度。

3、上级领导及有关生产人员应通过调度了解情况和下达指示。

4、当有两个及以上工区出动的抢修组同时作业时,应由事故抢修的统一指挥者指定一名人员任现场指挥。

三、抢修前的准备工作

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工作领导人(或事故抢修总指挥)要组织人员全面了解事故范围和设备的损坏情况。按照“先保信号”的抢修原则,确定抢修方案,并尽快向电调和生调汇报。要充分利用电调下达准许作业命令前这段时间,做好抢修作业的有关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明确各抢修人员的分工、作业项目与次序、相互配合等。

2、预制、预配部分零部件。

3、检查有关抢修作业机具和材料技术状态并清点数量。

4、如果事故范围较大,则根据设备损坏情况及人员、机具情况,将事故范围划分几个作业区,并分派人员。

四、抢修作业中的防护及注意事项

1、电力设备事故抢修作业必须在办理停电作业命令和验电接地程序后,方准进行作业。

2、抢修作业的现场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向作业人员宣布停电范围,划清设备带电界限对可能来电的关键部位和抢修地段,设 臵足够的接地线。

3、要特别注意行车防护,设 臵行车防护人员。

4、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各种人身安全措施。

5、修复过程中,对关键部位要严格把关,确认符合行车条件后方准申请送电。

6、事故抢修过程中,现象指挥人员指定专人对事故现场及抢修情况进行记录,收集现场损坏的各种零部件。

五、人员、机具、材料配备

1、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分配人员。

2、机具:发电机、事故照明灯具、手扳葫芦、紧线器、地线、钢锯、组合工具、压线钳、滑轮大绳、防护用品、各种个人工具。

3、材料:导线、拉线、横担、抱箍、各类金具、各类线夹、铝包带、4.0铁线、针瓶、悬瓶。

六、电力故障(事故)现象原因分析及处理办法

1、自动闭塞区段电力线路故障处理: 区间信号和车站信号都没显示时,电力抢修人员应在分界点测试有无电压,如果电压正常,抢修人员应该及时在车站电压记录本上记录,并需车站人员确认签字。同时及时向生调、电调汇报情况。如果分界点没有电压显示,应该采用信号查找办法:如果有一路电压正常应及时恢复二路供电,如果二路均无电时,检查变压器、接触器、开关等设备迅速恢复供电。必要时采用发电机临时供电。因检修或事故处理,当改接引线时,应确认引入信号设备二电源相位一致.2、配电所分段试送查找故障区段办法: 适用情况:配电所馈线保护开关跳闸,双方自投,本所重合均不成功。

办法:两所中间拉开线路开关,两端试送,一端首先送电成功,另一端再选优拉开线路隔离开关试送,最后确定故障区段。在故障区段找出故障点,进行处理。

3、电力线路的故障处理:

高压架空线线路发生故障后,变、配电所的开关要跳闸并给出指示信号。低压架空线路发生故障时,一般熔断器熔丝会熔断。处理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工区值班员得到线路故障通知后,立即准备车辆、人员、机具、材料

(二)、迅速组织人力进行巡视检查(有故障探测装臵的应马上进行探测),尽快找出故障点,并根据线路情况、气候条件及故障反映情况指出重要巡视范围和内容。

(三)、找出故障点后,要及时处理,若因条件有限不能处理时,巡视人员除立即报告外,应看守事故现场,等待抢修人员到来,配合抢修。如系断线故障看守人员要严防行人或牲畜进入离断线接地点8m以内。

(四)、抢修过程中要注意保管现场故障有关实物,如损坏的绝缘子、导线断头、各种损坏的构件以及附近发现的可疑异物(如:鸟、铁丝、倒下的树木等),以利事故分析。

(五)、故障处理完恢复送电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弄清情况,找出原因、教训,制订出防范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事故报告,呈报上级。

4、架空线路在遭遇洪水灾害时的处理办法:

首先作好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比如断电源、防护。其次应该及时做好防止洪水继续冲刷的防范措施,可以采用增加拉线或者支撑,其次采取打围桩,如果河岸不稳定,可以采用增设护堤或者人字迎水坝等措施。

5、架空电力线路覆冰后的处理办法:

运行中的线路发生覆冰时,可采取电流熔解法及机械打落冰消除导线上的覆冰。电流熔解法是在覆冰初期,通过改变电网运行方式来增大线路负荷电流,使导线发热,将覆冰熔化落地。或者将线路与系统解开,将其一端三相短路,另一端用特设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供给短路电流,使覆冰熔化。这种方法会使线路电能损耗增大,电压降低,不可长期使用。

机械除冰可以在线路停电或带电情况下进行。当线路停电时,可以从地面上向导线上抛短木棒将覆冰打掉,或用木棒、竹竿敲打。在线路带电时,应用与线路电压等级相符的绝缘棒敲打。此外,也可以用木制套圈套在导线上,用绳子顺着导线拉,以消除覆冰。或者用滑车式除冰器除冰。采用机械除冰时,应注意不要损伤导线和绝缘子。

6、高压隔离开关事故处理的方法:

(一)、隔离开关及其引线接头处发热变色时,应立即减少该路负荷,并迅速停电进行处理。

(二)、隔离开关拉不开闸时,切勿强行猛力操作,可将手柄进行试验性摇动,同时注意瓷绝缘子和操作机构,仔细找出故障点所在。

(三)、当发生带负荷拉隔离开关的误操作时(无联锁装臵),而刀片刚离开闸口有弧光出现时,应立即将其合上;如已拉开,不准再合。

(四)、当发生带负荷错合隔离开关的误操作时,无论是否造成事故,均不准将错合的隔离开关再错拉开。

7、高压熔断器熔断丝熔断时的处理方法

高压熔断器熔断丝熔断时,应先检查被保护设备有无故障,如因过负荷熔断(可根据熔丝熔断情况判断,熔丝断开点距离较小且无熔丝金属液飞溅迹象及烧黑,即为过负荷熔断;如断开点距离很大且熔丝金属液飞溅并黑糊一片即为短路熔断),可更换熔丝后试送;如果短路熔断,则应先查明原因并修复后,方可更换熔丝试送。更换的熔丝必须与原型号规格相同,不得任意更换规格或用非熔丝替代。

8、发生人身触电解决办法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生命,紧急停止所触电源设备运行,使触电人尽早脱离电力的伤害是压倒一切的中心。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应沉着迅速地做出决断,果断地断开与触电处电源有联系的所有各侧电源的断路器,根据现场表计指示及其它信号,证明触电者的.处所确已断电,然后,做好自我保护措施,尽可能地利用现场绝缘安全用具,如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设法让触电者身体与导体脱开,将其救至安全地点,迅速施行触电急救。

触电者被救离电源后,如果现场再无人员,那么,现场人员应争分夺秒用心肺复苏法坚持不停地抢救,方法力求正确、有效,待触电者呼吸恢复,抢救告一段落,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或有关部门领导报告,讲明事故简况及设备状态,以便于及早恢复停电设备运行并迅速援救现场。

9、电气设备着火时的应急处理办法

高压电气设备中的绝缘油和固体有机绝缘在高温下都是易燃品;它们一旦被过电压击穿发生弧光短路时,如果设备的二次保护拒动,发生大火将是必然的。电力系统讲安全生产,无事防有事,有事不怕事。事故发生后应如何正确迅速地加以处理,是减轻危害、减小损失的关键。因此,电气设备着火,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按步骤进行。

(一)、尽快限制事故发展,减除对人身和设备的继续损害,应立即拉开着火设备的各侧电源断路器;保护拒绝动作跳不开的的断路器,应设法手动托开使断路器分闸;机构故障无法操作的,可以断开该设备第一级近后备电源断路器。然后根据灯光位 臵、仪表指示,和现场查看,确证设备无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完善自我防护之后,才能进行扑救。

(二)、针对着火设备。正确选用灭火器。如是有机介质材料着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隔断空气中氧气补充,使火熄灭;若是注油设备油类着火,则应使用能隔绝空气的泡末灭火器和干燥沙子灭火。

(三)、室内电气设备着火,有机物质燃烧的烟雾中肯定存在某些对人身健康有害的毒性气体,电气控制室应备有经过试验性能完好的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的防毒面具,供灭火人员配戴使用,以防呼吸道被毒气侵害。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4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两种情况下的停电处理方法及首要措施。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行管科全体在校电工应立即到行管科办公室集中,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供电公司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三、停电应急预案。

1、对于有多路电源供电或配备自备应急电源的,而用电单位应通过隔离故障点(如故障点出现在该单位)、各电源间倒闸操作或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应按正确操作方法,尽快恢复对本单位重要用电负荷的电力供应;若外部故障停电,须拉开低压总开关、拉开进线开关,防止来电后可能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2、学校重大会议及活动,根据需要租用供电公司发电车。

3、根据停电范围与可能的停电时间启动相应应急保安措施,门卫、保卫人员应加强警戒与巡视,加强重要部门、重要设备的保卫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应根据突发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突发停电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要根据情况做好对宣传公告、妥善安置、紧急救援或疏散,稳定学校学生情绪,防止引起学校学生不必要的恐慌。

4、配备自备保安电源、应急照明灯、必要的应急物资(处理内部电力故障需要的一些常用维修设备和材料)。平时定期对内部的保安电源及设施进行检查,如自备发电机、应急灯、出口指示、人流导向指示灯(牌)等,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5、电梯、公共场所停电应急管理规定。24小时救援电话:

①、在电梯里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保持镇静,可做屈膝运动,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耐心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可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救援人员指挥。

②、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保持镇定;如果停电时间较长,一时不能恢复正常秩序,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应急灯指示的线路有序撤离。公共场所突发停电进行人员疏散时,特别要注意保持镇定,一定要与大多数人的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不要乱跑乱挤,以免引起踩踏的事故。

6、教学楼晚自习大面积停电的紧急预案:

若出现停电情况,教师首先将学校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维护秩序,稳定学校学生情绪,等待来电或在教师指挥下,带领学校学生安全离开教学楼。(正常情况也要保证所有学校学生安全离开教学楼);值班教师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维修、安排值日教师稳定学校学生;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校学生,防止踩踏的事故;疏散学校学生时,老师控制楼道、楼梯口,组织学校学生有序疏散,学校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校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践踏。

7、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管理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停电后,各个宿舍学校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自点蜡烛;室长指挥本宿舍学校学生迅速就寝,并注意安全;在此期间,住宿学校学生严禁互串宿舍或到楼下来;值日教师一定要负起责任,拿手电到宿舍督促学校学生就寝并处理应急事件。

四、做好自备电源发送电工作

自备电源发送电应以照明、生活用电为主,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局部重要建筑因某种原因不能由自备电源提供电源,向供电公司申请移动发电机来供电)。

供电范围为:

1、白天供电范围:

白天以水泵房、学校学生食堂为主要供电对象,兼顾行政楼与教职工宿舍。关闭新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电教中心以及附中的电源。

2、夜晚供电

晚间供电以水泵房、学校学生宿舍及图书馆为主要供电对象,兼顾行政楼与教职工宿舍。关闭教学场所及附中的电源。

五、做好防范,加强巡查检修,防患于未然

1、行管科要经常对学校的配电房供电设施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用电。

2、行管科继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夜间的守护,确保学校的校园安全。

3、按规定时间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如不能用,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4、经常教育所有的老师和学校学生要安全用电。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办发〔1997〕54号文印发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电力系统各地区各级电力企业,当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都要作出应急反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在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1.3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

2.抗震救灾机构的设立

2.1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本级第一行政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

副指挥长:本级行政分管电力生产、建设负责人。

成员:本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消防、保卫、卫生、交通负责人)。

2.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成立

当接到当地地方政府预报或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有关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严重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指挥及组织协调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及抗震救灾工作职责。

2.4各电力企业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向上一级抗震救灾机构报告,同时直接报告电力工业部抗震救灾机构。

3.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1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3.1.2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了解震性、灾情,包括电业职工的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受破坏情况和供电受损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政府及电力部,并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2.1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到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2.2本省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立即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报电力部,迅速查清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供电受损情况,指挥、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本系统内组织人力、物力,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对地震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3.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3.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3.3.2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区所在的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协调全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和“紧急支援”工作。

3.3.3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并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与本部联络。

4.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4.1接到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预报通知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4.2进入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等项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包括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一旦遭地震破坏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准备;对震后可能引发火灾及时扑灭制止火灾延的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抢救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2)做好电力调度工作。对可能受地震影响或地震产生的次生灾害危及的电源设备、设施,要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或变更,特别是对核电站、水电站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损失最小的原则做好运行方式变更的预案,并经其主管机构或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做好重要用户备用电源的应急等项工作。临震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用户(如水源厂(地)、公安、消防、监狱等重要用户)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处于应急可靠备用状态;供电部门还要准备必要的移动或应急电源,确保重要用户应急之用。

(4)人员组织和分工

发供电企业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各级调度值班人员要严肃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命令正确,执行命令准确无误,保证地震期间电力调度无差错;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并做好分工使处于应急状态。

(5)对地震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6)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业职工及家属的避震疏散工作。

5.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期的“电力保障”及“紧急支援”工作

(1)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当地有关电力企业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地震造成电力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查清供电线路、通信系统受损情况,立即投入抗震救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2)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本系统力量协助地震区电力企业恢复被破坏的发、输、变、配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功能,电力调度要保障重要用户及灾区用电供应。

(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组织力量奔赴受地震危害的电力建设工程参加抢险、抢救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

(4)电力保障工作还包括对震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各级电力系统的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门调动,奔赴地震灾害地区参加抗震救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6)地震区域各级电力企业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协助地震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地震地区电力部门应尽快做好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并由电力部报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或由部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津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3.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城市供水40天以上;

(2)受供水突发性事件影响,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群体肠道疾病300人以上。

1.3.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城市供水20天以上、40天以下;

(2)受供水突发性事件影响,造成2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1.3.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1)受供水突发性事件影响,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1.3.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1)受供水突发性事件影响,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天津市津南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输水工程发生事故或者城市供水、村镇供水、二次供水发生事故,影响供水系统和供水水质、水量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完善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我区供水行业应急工作机制,使供水行业的事故应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行业重大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行业事故。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供水单位的作用,并依靠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供水安全监控体系,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

1.6应急预案

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区专项应急预案和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1)区专项应急预案。津南区人民政府为应对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供水单位应急预案。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村镇供水单位为应对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2.1.1成立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总指挥由津南区人民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担任。

2.1.2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工作;负责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做好重大以上级别供水突发事件有关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区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分管供水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2.2.2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善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检查区指挥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供水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组织和督导供水单位开展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

区发改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负责应急供水工程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初步设计概算的核定工作。

区商务局: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及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做好桶装水、瓶装水的调拨供应。

区工信局:负责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公众通讯应急保障工作,并恢复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区财政局:负责对区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不含企业)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依据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急难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员遗体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供水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影响范围、影响人数等,启动《天津市津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应响应程序,提出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住房建设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施工道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区城管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设施以及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交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现场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区气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对环境恢复提出建议措施。

公安局津南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疏导,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区卫健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组织和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进行支援。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发布供水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区信访办: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化解因供水突发事件产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

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相关部门做好涉供水突发事件相关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处置。

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所辖供水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国网天津城南公司: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区域的电力供应及抢修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供水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是: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立即报请市指挥部协调处置。

2.5应急专家组

区指挥部聘请国家及本市供水行业、相关专业部门、大专院校的专家组成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主要负责参加供水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方案的研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及建议。

2.6供水单位应急组织

2.6.1城市供水单位

各城市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落实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本区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与设备生产单位建立联系,做好应急处置保障工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3村镇供水单位

村镇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建立向镇人民政府、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报告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供水水质的检测,根据需要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为有效防控供水突发事件,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完善日常水质监控机制。

(1)区水务局、供水单位做好供水水源、输水工程的安全防护、水质监测和水源调度工作,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

(2)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监测,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单位化验室对供水水质进行日常监测和监控,随时掌握水质动态,预防水质突发事件的发生。

(4)供水单位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5)供水单位严格化学危险品管理,化学危险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加氯系统设置氯泄漏报警、吸收装置。

(6)供水单位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避免遭受入侵、失控和损毁,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7)区指挥部依托天津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相关监测站,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强化供水行业水质督察,并为水质突发事件的早期预警提供水质信息。

(8)区指挥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立即消除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2预警

3.2.1预警发布和解除

按照本预案事件分级,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一)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当水源工程、泵站、输配水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事故、水质污染、外力破坏,或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系统发生故障,预计出现最大用水需求20%以上的供水缺口,需要采取部分限制用水措施;

(2)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二)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当水源工程、泵站、输配水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事故、水质污染、外力破坏,或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系统发生故障,预计出现最大用水需求10%-20%(大于等于10%小于20%)的供水缺口,需要采取部分限制用水措施;

(2)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当水源工程、泵站、输配水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事故、水质污染、外力破坏,或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系统发生故障,预计出现最大用水需求5%—10%(大于等于5%小于10%)的供水缺口,需要采取部分限制用水措施;

(2)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四)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当水源工程、泵站、输配水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事故、水质污染、外力破坏,或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系统发生故障,预计出现最大用水需求5%以下的供水缺口,可能需要采取部分限制用水措施;

(2)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区人民政府进行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水务局。当确定突发事件不会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区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发布及解除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通过公告、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报警器等方式进行。

3.2.2采取应对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指挥部向相关部门转发城市供水水源遭严重污染或者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成员单位应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

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区指挥部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供水突发事件情况的监测和预警;

(2)区指挥部及相关供水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3)区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供水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科学预测供水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确定突发事件响应的级别;

(4)区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供水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准备,确保随时实施救援行动;

(5)相关供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6)区指挥部组织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供水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7)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即将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涉及的供水单位要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水务局报告事件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区水务局同时报送市水务局。

对于供水水源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区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4.1.2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4.2先期处置

4.2.1供水水源发生突发事件,区水务局应及时组织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紧急会商会议,研究应急水源的`应对措施。

4.2.2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和村镇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严防危害扩散。

4.2.3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接报后,迅速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危害程度组织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区水务局向市指挥部报告;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市指挥部。

4.3分级响应

4.3.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以及跨区的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并接受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4.3.2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区指挥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按照市指挥部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如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现场后,区总指挥负责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导。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区指挥部启动二级或三级应急响应,超出区处置能力时,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

4.4处置措施

4.4.1区指挥部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按《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区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区应急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制定并启动我区供配水应急方案,采取相应供水措施,限制供水,保证城市供水最低需求,尽可能延长城市供水时间。

(2)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监测。

(3)组织相关单位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供水单位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5)启用供水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供水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7)结合供水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特别做好老年人疏散、转移、安置和桶装水瓶装水供应等保障服务工作。

(8)区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4.4.2城市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当供水水源出现问题,需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前,做好水源切换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并根据市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进行水源切换,并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和应急供水工作。

(3)当城市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并做好有关泵站水量、水压的调度;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和影响范围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6)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7)当生产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时,立即切断信息通道,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强防范。

4.4.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保护现场,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治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通知相关用户。

(4)对被污染的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机构监测合格后,恢复供水。

4.4.4村镇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村镇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查明污染源和影响范围;污染危害解除和对供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后,恢复供水。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6)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4.5新闻报道与发布

4.5.1区宣传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工作。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未经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4.5.2区委网信办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及时调控管控有害信息;会同公安津南分局,依法依规对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进行处理。

4.6应急结束

4.6.1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6.2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结束的宣布,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执行。

4.6.3应急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善后处置

5.1修复重建

应急结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修复被损坏的供水设施,保证企业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5.2调查评估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级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并提交市人民政府。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3善后处置

5.3.1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报市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受灾地区社会管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配合做好灾情统计和救助款物的管理调拨、发放工作。

5.3.2事件调查结束后,相关供水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抚、赔偿工作。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6.1.1由区水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依托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队伍。供水单位根据供水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组建供水单位供水事故应急抢险队伍。

6.1.2各级应急处置队伍要保持工作状态,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6.2物资保障

6.2.1各供水单位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6.2.2各供水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向区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物资保障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6.2.3各供水单位储备的应急抢险物资应服从市指挥部、区指挥的统一调配。区指挥部所调用的抢险物资,由区财政给予补偿。

6.3设施保障

加强对供水设施安全防范,对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进行供水设施设备巡查养护,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4科技保障

依托天津市城区供水水质监测网定期对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村镇供水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为预警和抢险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6.5通讯保障

建立和完善通讯联络网,执行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各单位通讯联系畅通。按照应急保障要求组织通信试联试通。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机构成员、供水单位负责人和抢险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快捷、反应迅速。

6.6资金保障

处置供水突发事件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证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承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提出,列入区财政预算。

7培训和演练

7.1技术培训

7.1.1区指挥部定期组织开展对水质检测、泵站运行、管网抢修、特种设备操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7.1.2供水单位要将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纳入全年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和落实。

7.2应急演练

结合本区供水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本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供水单位定期组织对水源污染、火灾、爆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8附则

8.1名词解释

城市供水: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城市供水设施向用水单位或个人提供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的行为。

二次供水:指因建筑物高度对水压要求超过本市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将城市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供水的方式。

村镇供水:指为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统称。

8.2责任与奖惩

8.2.1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8.2.2区指挥部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问题整改。

8.2.3对在供水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

8.3预案管理

8.3.1本预案由区水务局组织起草,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市水务局备案。各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水务局备案,区水务局汇总后上报市水务局备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中相关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并抄送区水务局。

8.3.2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负责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0年,2014年11月5日公布的《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防汛应急预案等3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4〕34号)中的《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7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8

为确保学校本年度冬季供暖运行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保证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迅速、妥善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机构为加强供暖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清水九年制学校供暖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3.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二)为保障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救、抢修工作,成立清水九年制学校供暖应急抢救、抢修队伍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2.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行。

三、预案实施

当遇到因锅炉、电机(水泵)、管道、供电故障以及储煤不足导致的大面积停暖事故时,启动此预案。

大面积停暖事故包括:

(一)锅炉故障

(二)电机(水泵)故障

(三)管道故障

(四)供电故障

(五)储煤不足

四、应急准备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操作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及司炉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生产操作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根据供暖锅炉的性能特点及事故原因制订应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以“停电应急措施”的模拟训练为重点进行演习,常抓不懈。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杜绝短时间内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对黑板报、橱窗、横幅等内容进行定期更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五)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六)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锅炉房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锅炉房及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七)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锅炉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二)停电应急措施:

1.锅炉工要坚守工作岗位,遇到停电时首先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打开自来水阀门,向锅炉内加自来水,同时打开锅炉的泻水阀缓慢排放,使锅炉内的水一面流动,一面降温,直至消除炉内余热为止。与此同时,打开炉门使炉内温度迅速降低。如果汽化严重,手动打开锅炉顶部的.所有安全阀紧急排汽的同时,紧急停炉撤火,以保证锅炉的安全。

2.锅炉工处理好锅炉房内的一切事故后要迅速通知供暖应急领导小组。

3.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进行抢修。如果停电时间较长,迅速组织人员启动自备发电机发电,及时供暖。

(三)停水应急措施:

因供水出现故障导致供暖锅炉缺水,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车辆迅速拉水补救,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四)当管道发生渗漏、焊缝开裂等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当管道出现渗漏,立即关闭相关管道阀门,立即组织抢修人员,找出渗漏点,以人工、机械相互配合挖出渗漏点,最短时间内做好破烂管道的维修,保证供暖。

(五)当电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根据电器设备的特点,准备各种备品备件及电器设备。当水泵、电机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另一台备用电机,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故障电机。

六、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1.在临近供暖期要提前储备一定量的煤炭,同时在备用煤炭即将用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调运煤炭,保证供暖顺利实施。

2.做好供暖设施设备零配件储备。

七、奖惩

在供暖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责任人将给予必要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9

一、引言

变配电站电气设施繁多,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变配电室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防火应急预案。

二、目的

制定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的控制火灾事故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变配电站防火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

1、变配电站防火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组长工作职责:负责变配电站防火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物资,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火灾现场的应急行动。

(2)副组长工作职责: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3)主要成员工作职责:发生火灾及时汇报,听从领导指挥,负责现场的灭火工作、现场重要物资和设备的转移及抢救,是现场应急灭火及火灾初期控制的主要力量。

四、发生火灾的危害,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变配电室电气设备较多,且电气线路繁多,一旦发生火灾,除了损坏财产、设备,导致人员伤亡外,还将造成大规模的停电,给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同时,在救火过程中还可能发生触电二次事故。

1、电气线路:电气线路主要是由于短路、过载、绝缘层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电弧或者使线路产生高温发热引起火灾。

2、变压器:过负荷、短路引起火灾。

3、高低压配电柜:线路或元件接触部位因接触不良引起发热而引发火灾。

4、开关、母线、互感器:短路引发火灾

五、发生火灾的预防控制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对岗位员工要定期进行必要的防火安全教育、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误操作引起火灾。

2、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与检查工作。在控制室、高低压室内应配备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器,室外门口应有消防砂池。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便于取用。消防设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它用,确保完好能用。

3、对于防火重点部位要加强巡查力度和安全管理。

4、导线和电缆应该布线合理,其安全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长期工作电流;供用电设备不可超负荷长期运行,防止线路和设备过热。电气设备运行中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不应超过额定允许值,特别要注意线路的接头或电气设备进出线连接处的发热情况。

5、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导电部分连接可靠,定期清扫积尘。

6、开关、电缆、母线、电流互感器等设备应满足短路热稳定的要求。

7、应正确使用开关电器,杜绝误操作事故,严禁使用分断容量不足的断路器。

8、要定期检查变配电室的防鼠钢丝网有无破损、门是否关严,一定要将防鼠工作列入日程,当做一项重点安全工程来抓。

9、保持环境通风良好,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行正常。

10、要做好防雷措施。装设避雷器、电器设备要接地。

六、应急程序

1、应急汇报程序

2、应急响应程序

七、应急工作流程

1、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并迅速向调度室报警,同时向车间值班领导报告。

(2)现场迅速成立应急自救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开展灭火抢险和自救行动。如果事态难以控制,应迅速向消防部门请求增援。

(3)在自救行动中,应急自救小组应与矿山的调度室保持联系,随时报告灾情变化和自救进展,贯彻救火命令,引导救援人员赴事故地点救火。

(4)如果事故现场滞留有较多人员或有人员被困现场,应迅速组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并启动救援预案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及灭火方案

(1)火灾发生的初期,现场人员应抓住灭火有利时机,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立即采取措施全力扑救,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住火势。

(2)断电灭火

电力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触及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因此发生火灾后,应该沉着果断,设法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断电灭火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在没有切断电源时千万不能用水冲浇,而要用消防砂子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②对于变电室中的高压设备,切断电源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拉闸,防止慌乱中发生误操作,以免扩大事故。

③断电范围不宜过大,夜间扑救火灾时,要准备好切断电源后的照明设施,避免断电后影响灭火。

(3)带电灭火

有时为了争取时间,防止火灾扩大蔓延,来不及切断电源;或因生产需要及其它原因无法断电,则需要带电灭火。带电灭火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①一定要使用现场配备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应该使用其它导电器材进行灭火。

②在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时,由于其射程较近,故人体、灭火器的机体及喷嘴与带电体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高压室内应保持4米的安全距离。

③没有穿戴绝缘保护用具的人员,不应接近燃烧区,防止地面水渍导电引起触电事故。

④火灾扑灭后,如设备仍有电压时,任何人员不得接近带电设备和水渍地区。

(4)如果是变电室的仪表等精密仪器起火,应该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5)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中毒等其它事故的发生,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6)灭火扑救应按照“先控后灭”的程序,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势漫延,然后扑灭、消除火源,防止事故扩大。

(7)当现场灭火条件不具备或灭火无效时,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现场之前,首先要保证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扑救火灾的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救援小组职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不要乱发号令,乱指挥,引起更大灾难。要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设备而置生命于不顾。

3、应急疏散及救援预案

(1)应急疏散

如果火灾火势较大,现场人员无法利用现有条件对火灾进行有效的控制,为了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对现场人员进行应急疏散,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区,等待消防救援队伍的到达。疏散过程必须要遵循如下原则:

①疏散队伍中要有一个明确统一的领导人,严禁人员无序撤离,以防匆忙、混乱而造成撤离缓慢甚至引发踩踏这类事件,扩大事故的危害性。

②要按照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进行人员的撤离,保证人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到达安全地区。

(2)救援预案

如果有人员被困火灾现场,需迅速启动人员的救援预案:

①首先确定被困人员是否有逃生自救能力,如果有,指挥领导应通过喊话给予其正确的逃生自救方式:首先不要惊惶失措,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造成危害。遇有明火时,如有水源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打滚扑灭。

②如果被困人员无自救能力,救援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被困人员转移出火灾现场并迅速采取现场急救,同时要及时请求公司救护队伍赶赴现场。如有必要拨打120,请求医院支援。

八、应急预案的终止和后期处理

1、火灾扑灭后,要根据领导的安排,安全组织人协助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2、对伤者实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3、清点现场救火人员,保障人员无遗漏。

4、值班人员要将火灾事故详情做好记录。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共供水突发事故。构成公共供水突发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因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出现水源严重不足和取水困难;

(2)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

(3)主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或液氯钢瓶发生爆炸、发生严重泄漏事故;

(4)输配水干管及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断裂或突发灾难,影响大面积供水;

(5)地震、塌陷、洪涝等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

(6)战争、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等。

1.4供水事故分级

根据供水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紧急程度,将供水事故分为一级至三级三个级别,三级为最高级别预警。I级(一般)、Ⅱ级(重大)、Ⅲ级(特别重大),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其中:

I级预警:

(1)水厂或加压配水站的生产设施设备、配水管道等发生故障,或氯气钢瓶出现中度泄漏,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6小时内不能恢复。

(2)荆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9米以下,羊庄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5米以下,水源地离心泵时常出现抽空现象,城区缺水率达10%、局部服务压力不足、日缺水量1万立方以上。

(3)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城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严重超标,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II级预警:

(1)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供水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全市大部分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不能恢复。

(2)荆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2米以下,羊庄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8米以下,城区需水量超过10万立方/日,水源地取水能力缺口达20%,城区日缺水量2万立方以上。

(3)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城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氯气钢瓶大量泄漏,严重危及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安全。

Ⅲ级预警:

(1)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城乡供水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全市停水,且8小时内不能恢复。

(2)荆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4米以下,羊庄水源地下水位下降20米以下,水源地取水量缺口达50%以上,城区日缺水量5万立方以上,城区出现严重供水危机,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3)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毒理学、细菌学或放射性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或氯气钢瓶爆炸或严重泄漏,造成工作人员伤亡,需紧急疏散周边居民和人群的,必须立即停止供水。

2.组织体系

2.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市政府成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启动、指挥、部署、组织实施和督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安监局、发改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国土局、公安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城乡供水中心、北辛街道办事处、羊庄镇及滕州电视台、滕州日报等。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作为日常办公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乡供水中心主任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和上报预警信息;承接突发事件报告;根据现场处置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的判断和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建议;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突发事件处置的指示和批示。

2.2应急处置组织分工

指挥部根据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专业组。专业组的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涉及的相关部门确定。

2.2.1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市水务局、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国土局、城乡供水中心、北辛街道、羊庄镇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一般突发事件由市城乡供水中心协调有关部门现场指挥,重大突发事件由市水务局局长担任组长,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制定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领导各有关专业组开展工作,随时向指挥部反馈突发事件现场的情况,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具体情况建议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2.2抢险处置组:由市水务局负责,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城乡供水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处置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进行应急处置。

2.2.3专家咨询组:由市水务局负责,市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环保局、城乡供水中心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现场抢险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给予对口技术支持,提出处置方案的建议,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2.2.4应急送水及供水监察组: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城乡供水中心等部门配合。主要职责:市水务局负责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企业避峰用水方案等,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以上行为进行检查与监督;市发改局负责落实企业避峰用水的措施;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市交通局组织车辆配合运送应急生活用水;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并送达指定地;市城乡供水中心负责落实供水水源,安排应急供水计划等工作。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生活供水由市城乡供水中心负责。

2.2.5环境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卫生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

2.2.6事件调查组: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成立突发事件调查组,市水务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及新闻单位参加。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并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市政府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事件的预防工作,市水务、卫生、环保、城乡供水中心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分别对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m.386h.COM

①加强对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掌握水质动态。

②开展突发供水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③建立供水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3.2预警与报警

市城乡供水中心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3预警信息发布

市政府收到预警信息后,安排相关部门证实突发供水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初判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I级(黄色)的预警由市水务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发布;

Ⅱ级(橙色)的预警报枣庄市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Ⅲ级(红色)的预警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3)根据突发供水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应急响应

4.1情况报告

4.1.1报告程序

(1)供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向供水24小时服务电话5534111报告。接到报告后,城乡供水中心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

(2)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城乡供水中心应将事故情况报告市水务局。若系水源、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市环保、卫生等部门。

(3)特别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市水务局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4.2分级响应机制

4.2.1Ⅰ级预警的响应与处置

4.2.1.1突发供水事故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的,市城乡供水中心成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按预案组织处置,做好解释工作,增派抢修人员进行抢修,派供水车临时供水。氯气钢瓶发生中度泄漏的,应立即启动氯气泄露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身着防化服实施现场封堵。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水务局。

4.2.1.2天气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的,市城乡供水中心成立应急供水工作组,启动一级预警响应,将荆泉水源地抽空的离心泵更换为深井泵取水,供水生产部门加大水源地水位、水质观测密度,加强值班值守,科学调度,合理调控供水机组,保证城区用水需求。

4.2.1.3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个别指标超标的,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水质检测站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4.2.2Ⅱ级预警的响应与处置

4.2.2.1突发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大部分无压、无水的,市城乡供水中心应立即报告市水务局,张贴停水通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停水通告,增派抢修人员进行抢修,派供水车临时供水。

4.2.2.2天气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较大下降的,将荆泉、羊庄水源地原有深井泵更换为高扬程深井泵取水,启用羊庄水源厂东侧2眼水源井,与羊庄水源厂输水管道并网,一并将羊庄镇西石楼水源地2眼水源井输水管道与羊庄水源地输水管道并网向城区输水,紧急征用国泰化工水源井,升级羊庄水源厂至第三加压水厂输水管道,同时对高耗水工企业生产用水采取限量供水,限制城区园林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服务行业用水,保障居民生活和医院、学校等公用事业用水。根据实际供水量,将用水指标分解落实到户,按户核定用水指标,实施阶梯水价。早、中、晚时段保压供水,其它时段低压供水。

4.2.2.3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水质检测站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氯气钢瓶发生大量泄漏的,应立即启动氯气泄露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身着防化服实施现场封堵,并迅速划出警戒范围,派人警戒。对事故现场中毒人员或抢修中出现的'中毒者立即送医院抢救。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9。

4.2.3Ⅲ级预警的响应与处置

4.2.3.1突发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停水的,市城乡供水中心应立即报告市水务局和市政府,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停水公告,并落实备用水源,安排应急供水计划。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并送达指定地;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市交通局组织车辆配合运送应急生活用水。

4.2.3.2天气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严重下降的,关停高耗水工企业生产用水和园林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服务行业用水,按早、中、晚三个时段实行定时供水。市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水源地周边污染源治理和水质检测,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4.2.3.3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的,通过各种媒体通知单位、企业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集水池及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全市拥有自备水源的单位,要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方可饮用。对滕州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调配,并考虑从周边等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无偿发放给居民饮用。氯气钢瓶爆炸或严重泄漏的,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身着防化服对现场泄漏的液氯钢瓶进行投石灰、放水等紧急处理,并报市安监局启动滕州市危险化学品抢险等相关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中毒人员或抢修中出现的中毒者立即送医院抢救。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9和110。

5.监督与管理

5.1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5.2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以及阻碍和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供水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3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11

1.目的

为保障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突然失电事故时,能安全展开电器设备的检查,正确判断电器设备故障点,较快排除事故隐患,尽快恢复回路供电,缩短停电时间,减小生产损失,特作如下失电应急检查程序。

2.全公司失电应急程序

正常开机运行过程中发生全公司突然失电,在这种情况下,值班电仪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分厂值班领导和电仪负责人,及时与调度室取得联系,了解失电主要原因,确定检查内容,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2.1失电原因明确,供电回路电器保护动作或发现明显的电器事故点,但事故隐患回路和事故点不在我厂,在这种情况下,电仪人员应按以下步骤进行检查恢复;

2.1.1了解应急设备的运行情况,协助运行班组保障如废氯泵等电器设备的正常供电运行;

2.1.2根据安全和生产的重要性,依次进行配电系统检查,一般检查顺序为(现场以值班长指令为准):苛化(19K)—1#碱炉(29K和43K)、2#碱炉(6K和23K)—1#蒸发(21K)、2#蒸发(7K)—氯碱(13K或31K),各配电回路的检查步骤如下;

检查变压器高压隔离开关有无损坏;

检查变压器高低压端子有无损坏;

检查变压器温度(油温)是否正常(<85℃),如果油温异常偏高,要对变压器的绕组进行绝缘等检查,切实找到高温原因,处理正常;

检查变压器的油位是否正常(油位应在玻璃油位计的2/3),如果干油或满油或最近一次的油位检查记录偏差过大,要彻底检查原因处理正常;

检查配电母线有无短路、拉弧等故障情况;

检查失电前运行的电机接触器触头是否粘死,具有隐患的处理正常,防止恢复供电时发生自启动和短路等电器事故;

以上配电系统的'检查,如果需要在配电干线(高压隔离开关、变压器、配电母线等)上处理事故隐患,必须在处理之前断开变压器高压隔离开关和配电进线断路器,通过调度联系摇出热电厂此回路的10KV高压开关柜,并验电、放电确保安全后才能进行检查处理;

2.1.3配电系统例行检查正常或隐患处理正常后,值班电仪班长要求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停止电器设备检查,撤离安全位置,并核实;

2.1.4值班电仪班长向车间值班长汇报检查情况;

2.1.5根据车间值班长的安排恢复供电。

2.2失电原因不明确,整个电网无继电保护动作,未发现电器事故点,在这种情况下,电仪人员应按以下步骤进行电器设备检查恢复;

2.2.1检查分厂电器继电保护装置是否有动作;

如果无继电保护动作依次按上述—步骤进行检查,按2.1.3—2.1.5的步骤进行恢复供电;

3.分厂单回路事故失电应急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值班电仪人员应立即联系生产调度了解失电回路继电保护动作情况,根据保护动作情况进行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

3.1分断失电变压器的高压隔离开关和低压供电断路器,高低压母线分别短接并挂好接地线;

3.2若是变压器的过流、速断、零序保护之一动作时;

3.2.1按—步骤进行检查;

3.2.2检查失电前所有运行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和电机直流电阻,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必须≥0.5MΩ(1000V以下的设备按0.5MΩ计算,其它按MΩ/kV计算),电动机直流电阻应三相平衡,各线间直流电阻的差别不应超过1%,检查切除故障设备和故障点;

3.2.3按2.1.3—2.1.5的步骤恢复回路供电。

3.3若是变压器的轻瓦斯或重瓦斯保护动作,检查步骤如下:

断开变压器高压隔离开关和低压配电母线断路器,对变压器高低压侧进行验电、挂接地线;

检查瓦斯继电器,打开继电器排气孔,观察是否有大量的气体排出,如果无气体排出,瓦斯继电器充满变压器油,变压器无其它异常情况(如油温、油位正常),瓦斯继电器常开触点动作闭合的可判断为继电器误动作,继电器不动作的为线路故障或电磁干扰故障,这种情况要对保护线路进行检查,处理正常后可以恢复供电,若确实是变压器故障跳闸(内部绕组绝缘故障等),产生大量气体(吊芯后初次投运的变压器除外)导致瓦斯继电器动作的,可能变压器已损坏,具体按检查检修按变压器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已不在应急范畴之内。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12

1、监控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部门经理应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2)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配合工程部的例行检查,留存检查的相关记录。

3)指派专人管理关键设备,做到责任到人、有据可查。

2、事故分级

1)事故分级

Ⅰ级,事故造成的损失严重,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

Ⅱ级,事故只对酒店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且可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损失相对较小的。

2)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当发生Ⅰ级事故时时,启动本部门的Ⅰ级响应,服从酒店及上级部门的领导指挥。

Ⅱ级响应,当发生Ⅱ级事故时,本部门启动Ⅱ级响应,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救援。

3、处置措施

a)当发现设备故障时,现场人员应及时上报,并在无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工程部人员的到来。如遇水管破裂、漏电等情况应立即关闭水管阀门及电源开关。

B)部门经理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人员协商解决方案,进行抢修。

C)当酒店启动应急预案后,本部门人员应立即开展救援,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归队,参加救援工作。

D)各部门人员应服从指挥,事故危及不到的岗位人员应坚守岗位。配合保安部维持秩序,做好对宾客的解释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

E)做好各个场所人员的清点工作,确保被困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F)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及现场清理工作,尽快恢复经营秩序。

G)在维修现场设立有效的隔离及警示措施,以免发生意外。

H)准备好备用设备,必要时及时开启,并做好宾客的告知及安抚工作。

I)如遇电梯困人时,应在现场安抚被困人员,并告知被困人员有效的减少伤害的方式。

J)配合工程部分析事故原因,上交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及预防措施。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13

本着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为辅,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为做好抗雷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雷击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园实际,特制定防雷击应急预案

一、 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成立防雷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本园雷击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

2.对本园雷击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一旦发生雷击,全面负责本单位雷击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雷救灾。

(三)各应急专业工作组:

1、应急疏散组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宣传组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3、后勤保障组组长:

二、防雷安全宣传教育:

1.防雷安全全园集中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分班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由各班班长负责。

2.防雷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如何防雷?包括室内、室外如何“避雷”;打雷时应该往哪里躲?被雷电击中后如何抢救、自救、互救?等等。

3.防雷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有集中宣讲、挂图、发放资料手册、知识竞赛等。

三、防雷应急处置:

1.幼儿园上空暴雨、闪电、雷鸣即将发生时,应当切断园内包括微机、各教室、各办公室等在内的一切电源;

2.各班主任应当召集、通知正在室外活动的幼儿安全地回到教室。

3.雷电正在发生时,应当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滚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不得打电话、手机,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水管)及门窗等容易被雷击中的地方。、

4.受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身体并不带电。应马上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他进行抢救。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有呼吸或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的急救。

5.发生雷击伤害事故后,不管现场有没有临时急救人员,都要立即拨打120,让专业医生组织抢救。并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马上赶赴现场或医院。

四、防雷报告制度:

1.检查发现幼儿园防雷装置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可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时,要及时报告园长,由园长向上级报告。

2.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注:我园于六月八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准时举行防雷安全演练。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14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及有配电室,电线,电路的地方都应该注意。

2.适用岗位与作业性质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配电柜内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而 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

3.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380伏低压配电柜10个。电缆接头几十个。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4.事故模式和后果

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

5.现场应急措施

当配电柜出现异常,三组电流表缺相,保险烧断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及时报告项目部电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通电。

6.急救

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将其移到通风处,使其平躺,进行必要的抢救工作,如人工处理。

7.报警与通风

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时立即通知医疗机构。

8.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如发生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火势迅猛立即拨打119,并立即上报项目部、相关领导。如有关人员触电,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进行现场自救。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公司及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9.防护救援设备

生产车间应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消防专用锹、斧、消防桶、特材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

10.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求援措施,由组管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

电缆抢修应急预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企业特点,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责任”的原则,制定《配电房应急预案》。

(二)、编制说明

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发生突发火灾情况,该预案自然启动。

(三)、事故应急职责及分工

职责及分工

现场应急自救组织

发生电气火灾时,火灾现场成立应急自救小组,其人员构成一般为:值班电工、地勤、机修、调度、等。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职责

(1)现场应急自救小组:组织火灾现场的应急抢险,处置出现的紧急情况;与生产部、实验室和地勤班长保持联系,报告灾情,执行救灾指令等。

(2)当班电工:是现场应急抢险的主要执行者。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的应急自救,负责向生产部、实验室和地勤班长报告情况。

(3)其他成员: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应急抢险,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四)、应急处理原则

1.加强运行控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2.及时发现火灾等险情及时自救

3.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事故特征

1.危险性分析

变电站电气设施繁多,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甚至造成大面积停电,引发一系列重、特大事故发生。

2.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火灾初始阶段,附近地点往往能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继而可能看到烟气。一般地,突然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时,应引起可能要发生火灾的警觉;烟是最明显的火灾征兆,看见烟,意味着情况可能非常危险。

(六)、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并迅速向调度报警,同时向其它值班领导报告。

(2)现场迅速成立应急自救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开展灭火抢险和自救行动。如果事态难以控制,应迅速拔打119向消防队请求增援。

(3)在自救行动中,应急人员与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和车间领导保持联系,随时报告灾情变化和自救进展,贯彻指挥部救灾命令,引导救援人员赴事故地点救灾。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发生的初期,现场人员应抓住灭火有利时机,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立即采取措施全力扑救,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住火势。

(2)断电灭火,电力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触及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因此发生火灾后,应该沉着果断,设法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在没有切断电源时千万不能用水冲浇,而要用砂子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3)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灭火扑救应按照“先控后灭”的程序,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势漫延,然后扑灭、消除火源,防止事故扩大。

(5)当现场灭火条件不具备或灭火无效时,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现场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报警

报警电话:119

4、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强度降低,因此拉闸时应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操作。

(2)先断开负载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

(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恰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火灾的扑救。

(4)变压器油闪点大都在130~140℃之间,有较大的危害性。如果只是容器外面局部着火,而设备没有受到损坏时,可用干粉灭火器带电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先切断起火设备和受威胁设备的电源,然后用干粉、水扑救。

(5)要防止着火油料流入电缆沟内。如果燃烧的油流入电缆沟而顺沟蔓延时,沟内的油火只能用干粉、沙子等覆盖扑灭,不宜用水喷射,防止火势扩散。

(6)灭火时,灭火器和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同时灭火后要注意通风。

5、预防措施

5.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消防桶、灭火器等,确保设施有效。

5.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5.3安全专职负责组织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反事故学习,确保各级人员熟悉消防知识,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6、触电救护应急预案

㈠、对人体的危害

电伤:指电流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如电流引起人体外部的烧伤;电击伤: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心脏,肺部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动作,及至危及生命;电损伤人体的变化:细胞内离子失衡,导致肌肉收缩、麻木,在高电压下肌肉强烈收缩,组织发生病理性变化;临床表现:全身情况:神志清楚,机体抽搐麻木,有电灼伤;神志不清楚,休克状态,心律失常,假死;局部情况,电弧灼、焦化、碳化。

㈡、触电急救:

a)紧急处置:迅速拉开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触电状态;

b)就地抢救:轻微触电者:神志清楚,触电部位感到疼痛、麻木、抽搐,应使触电者应地安静、舒适地躺下来,并注意观察;中度触电者:有知觉且呼吸和心脏跳动还正常,瞳孔不放光,对光反应存在,血压无明显变化,此时,应使触电者平卧,四周不要围人,使空气流通,衣服解开,以利呼吸;重度触电者:触电者有假死现象。呼吸时快时慢,长短不一,深度不等,贴心听不到心音,用手摸不到脉膊,证明心脏停止跳动,此时应马上不停地进行人工呼吸及胸外人工挤压,抢救工作不能间断,动作应准确无误。

c)触电急救法:可采用人工呼吸与心脏复苏方法。

文章来源://m.386h.com/shiyongfanwen/103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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