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阅读了《文明美德伴我成长》后,知道了文明礼仪对我们小学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中华民族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灿烂的文化历史和传统美德,素以文明古都、礼仪之邦著称。
任何一个文明社会、任何一个文明民族,人们总是十分注重文明礼貌。就说交通方面吧,只看看过马路这样的小事,只要亮起红灯,纵使马路上一辆车都没有,美国人也绝不会过马路。他们认为这是必须遵守的公共文明。广告上也说:斑马线不是起跑线,无须争分夺秒!
再说诚信吧,这个词语人们很熟悉,诚信是最大的美德,社会上诚信的人很多,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也有许多不诚信商家的出现,假烟、假酒、假药,各式各样,害人害己。俗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作为我们小学生,要从小事做起,讲文明懂礼貌。在这方面,我做的还不够好。有一次,我们家来了许多客人,而我却没有向那些叔叔阿姨们问好,对他们不理不睬,好像他们不存在似的。妈妈一看我这个样子,赶忙对我说:昊宇,快向叔叔阿姨问好呀!我支支吾吾地叫了一声叔叔阿姨好,便继续干我自己的事情。之后,我被妈妈训得眼泪在打转。从这件事当中,我明白了:要讲文明,懂礼貌,从小事做起。
只有人人都有教养,做到真正的品德高尚,心灵美好,我们的国家才能昌盛,民族才有尊严,人民才能安定团结。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岑嘉诚
我阅读过无数本的书,但我最爱看的不是描绘春秋三国时期的《三国演义》,也不是描写农民起义,被施耐庵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水浒传》,而是现代著名儿童作家林海音的记叙自已童年生活的《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书讲叙了小英子幼时住在北京城南的童年往事,从在井窝子边认识妞儿和在会安馆认识秀贞到我们去看海,之后又写了宋妈和我们离别的情景,中间还有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生活的兰姨娘,最后到我长大成人不再是小孩子时,回忆爸爸那绵绵的爱意,这一切也都是林海音所眷恋的童年,这是在引子《冬阳童年骆驼队》中展现出来的。
我在《城南旧事》这本书中领悟到作者林海音对童年的眷恋思念童年的情感,了解到时光流逝,让自已和别人都不要浪费时间,不要让时光在眼皮子底下流去,要珍惜时间,抓紧每一分,每一秒。我还明白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不可以害怕现实,要像高尔基的名言一样孩子们不要害怕现实,不要向现实低头,你们来到这个世上,不是为了服从老朽的东西,而是要创造新的,有理智的,光辉的东西。虽然你不知道以后会这么样,但是,你只要在每一分每一秒中做出你力所能及的事情,就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对《城南旧事》的感想,希望每一个人都不要让童年在自已的眼皮子底下流去,珍惜时间,让生活变的更美好。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这几天,我看了《城南旧事》后,立刻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不过在这本书中人们都叫她小英子。这本书讲了她童年的美好时光。
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小英子的天真可爱和善良,她可以和一个别人眼中的疯子玩过家家,可以和一个别人瞧不起的戏子妞儿成为好朋友,可以和一个别人眼中的贼约定我们将来要去看海
在小英子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那个被人们称作疯子的秀贞,其实只是一个充满爱心的普通的母亲,自己的孩子丢了,她才会有点精神失常的。那个贼,只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弟弟,供自己的弟弟上学,才被迫去偷东西。而且他也很喜欢小孩子,他和英子第一次见面,就要拿出玻璃球送她。小英子和妞儿的友谊更让我感动,她们初次见面英子就为妞儿打抱不平。英子每天都准时到井窝旁等妞儿,等着那个大红棉袄从井窝旁闪过。
这就是小英子的童年,那么美好,那么值得人留念但是一切都会过去的,就像书的最后一页写到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我觉得,书中的一切都那么平缓,缓缓开放的花,缓缓流动的水,缓缓走过的人群和骆驼队,缓缓流逝的岁月都令人难忘。我缓缓地合上书,感觉房间里还有那缓缓的一股余香
妈妈:小雨终于读完了《城南旧事》,命令她手写一篇读后感,刚开始丫头有点哼哼唧唧的,我说不写以后就不给买书了,这才同意。第一次写的中间部分成了叙述故事的流水帐,又给她强调说读后感重在写感,提示说只写出最让你感动或最吸引你的就行。这是第二稿,中间绿色的是修改过的(小雨坚持不让发第一稿)。不过我最欣赏的是最后一段,小雨说曾经在哪儿见过类似的话,印象很深,就改了改放在这儿了。准备明天网上找找《城南旧事》的电影让她看看,我还记得那个演小英子的小姑娘叫做沈洁,很可爱呢,好像现在都成了制片人了。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五月份很快就来了,自然也有新的推荐书籍了。这个月,老师让我们看的就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叫英子。她出版了很多散文。其中,《窃读记》和《冬阳童年骆驼队》被选入小学五年级语文课本,《爸爸的花儿落了》被选入初中课本。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二岁在北京城南的生活为背景而创作。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惠安馆》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惠安馆》是《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从风格上奠定了全书的纯洁自然的基调。《惠安馆》描写了疯女人秀贞和被养父母虐待的女孩妞儿的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是《城南旧事》的尾篇。这时英子已经十二岁了,童年渐渐离她远去。生了重病的爸爸要求她去历练,并告诉英子,无论什么事情,只要硬着头皮去闯,就能闯过去。匆匆岁月,让英子意识到自己长大了,许多人都她离远去,并使她记住了一些话。宋妈说:英子,你长大了。不能再和弟弟吵嘴了,他还小。兰姨娘说:英子,你大了。不能惹你妈妈生气了。那个大哥哥说:等你小学毕业了,长大了,我们看海去。最后,英子的爸爸死掉了。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童年也渐渐离我们远去了,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童年。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手捧一本《城南旧事》,心中有一种表达不出的情感。那怦然心动的瞬间,那动人的故事背后,透露出淡淡的忧愁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正如这首歌一样,整本书都那样娓娓动人,好比一曲忧伤的歌,处处充满了对逝去的童年的美好回忆。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是朦朦胧胧的怀旧。林海音对儿时的回忆如此清晰,大概是因为逝去的童年让她懂得太多太多了吧!书中有许多人物,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小桂子妞儿、宋妈、蹲在草垛里的小偷、热情开朗的兰姨娘、不理孩子的德先叔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陪伴主人公小英子,度过了一个快乐、美好而又精彩的缤纷童年。
主人公英子,以孩子稚嫩的心灵,单纯的双眼去看大人们的世界。英子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正是因为她对世界的好奇,让北平生活的点点滴滴印入她的记忆,成为美好的回忆。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感人肺腑。就说《惠安馆》这一章吧!英子却与人人嫌弃的疯子秀贞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英子三天两头就往惠安馆跑,听秀贞讲小桂子的故事。直到有一天,英子偶然听到了宋妈与邻居的谈话,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知道了小桂子的颈后有一块青斑,便决定帮秀贞找到小桂子。无意中,英子发现自己的好朋友妞儿颈后就有一块青斑,于是秀贞妞儿母女相逢了
的确,人间的真情是什么也阻挡不了的,虽然当时英子只是个六岁的孩子,但她懂得了爱这个字的真正含义,这个爱字也诠释了英子逝去的童年。
小英子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她把人世间复杂的事情看得单纯,她懂得友谊,懂得亲情,也懂得珍惜美好的童年。童年的人和事,都随着岁月渐渐淡化,是岁月送走了兰姨娘、宋妈、秀贞、妞儿和慈祥的父亲,是岁月抹去了那些城南旧事,是岁月冲刷了童年的泪痕与欢乐。
那一篇篇城南旧事,似乎是安静地逝去的。这本书坦然地描述了一个个旧人、一件件旧事,很随意,很从容,不紧不慢地如小溪般淌过。
童年是指尖划过琴键的一刹那,童年是脚步踏过草地的一瞬间,童年更是一首独一无二的美妙动听的乐曲。童年,逝去了便不会再有了,但岁月无法抹去的是一颗永久的童心!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林海音作家笔下的故事,是那么的平凡而朴实。它开启了我心灵的窗口中,把我带进故事里的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更完美。干什么都要遵守这个道理。要好好做事,一定要能控制住急噪的心态,认真的对待每一件事。故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我们看海去》里的那个贼,从他的故事里,我明白了他是一个不好好学习而找不到好工作的人。而他的弟弟却成绩优异年年考第一。为了他弟弟能飘洋过海去念书,他只好当了贼。他的妈妈就是因为他没出息哭瞎了眼睛。
我总觉得那个贼也很不容易,其实他心理也很善良老实,他还劝过英子,要好好念书,不要象他这样,后悔也来不及了。
母爱如山,看着那因思念自己的孩子而发疯的秀贞,我心里有一种有说不出来的疼。顿时,我的眼眶湿润了。在生活中,处处藏着母爱,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声亲切的问候,不都能体会到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和爱吗?
在《冬阳童年骆驼队》里我觉得骆驼吃草的样子就浮现在眼前。那天真的英子学着骆驼吃草的样子,大口大口不紧不慢的咀嚼着,这一下可引起我的兴趣。我觉得即有趣又好玩,便也不由自主的动起嘴来,一下、两下、三下.......越嚼越来劲呢!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
做事就像吃东西一样,不能着急,要不紧不慢的做,总会做完的。做事还要保持沉着,冷静的心态,这样才会
现在我才发现,故事里的主角好像总是都离开了英子,像好朋友妞儿,疯子秀贞,那个贼,坐在驴背上的奶妈,最后意想不到,连英子的爸爸也离开了她。这时英子真的长大了。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一句离别的歌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城南旧事》的第一章写得是主人公小英子刚到北京发生的故事。
小英子刚到北京对一切都十分感兴趣。一次,她背着家人来到大人们口中说的惠安馆。她认识了秀贞,听她讲了她的故事。她在杂货店帮助了妞儿,与她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小英子的爸爸买来新的笔和墨,还有一叠红描字纸。每天晚上,小英子都要描一张。早上小英子去惠安馆找秀贞,下午妞儿到西厢房来找她,晚上描红字,日子就这样过。后来,小英子发现妞儿正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于是,这对母女重逢了。
我读了《城南旧事》的第一章觉得小英子是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大胆的小女孩。小英子在杂货店帮助了妞儿,让她不受那些大人欺负。她还帮助了秀贞找到了她整天挂在嘴边的女儿。我们在生活中也要经常帮助别人,也许那个受到你帮助的人会和你成为好朋友。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我们要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这样,当你遇到难题时,别人也会帮助你渡过难关。
小英子还很大胆,这一点是我没有的,所以我更加要向她学习。小英子不像别的小孩远远躲开惠安馆,而是大胆地进去探个究竟。我们也一样,遇到困难,绝不能退缩,而是大胆地前进,克服这个困难。
回忆一下,自己有时不也是像小英子一样帮助别人,大胆吗?在同学遇到不便时,自己伸出援手帮助了他们;在自己遇到难题时,大胆地向老师,同学或爸爸妈妈请教。
童年,是美好的,快乐的。让我们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的,快乐的童年。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城南旧事》这本书里有很多让人感动的故事。
让我印象第一深的是:宋妈是我家的奶娘,从小我都是奶娘照顾的,后来妈妈又生了一大堆弟弟妹妹,作为大姐当然要照顾了,但是你们会问,为什么奶娘可以照顾,我要照顾,因为宋妈要走了,原因是她要和丈夫去寻找丢失的孩子,宋妈临走前,还叮嘱我要照顾好弟弟妹妹们,可是我要读书,所以他们只能让妈妈照顾了。我答应了宋妈,但是我却要把她的话转交给妈妈。我也舍不得她。
从这里可以看出我有多么舍不得宋妈,也是因为没有宋妈,就没有人给我梳头发了,也没有人每天叫我起床了,更没有人比妈妈更难照顾好弟弟和妹妹了。所以作者才舍不得宋妈这个从小照顾她的奶娘的。
印象第二深的是:在毕业典礼上,女老师叫我唱一首歌,我唱着唱着就哭了。接着我就请了所有班里的同学上来一起唱我们这五年里一直唱的一首骊歌,唱的我们眼泪直流!从中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伟大,多么的深。
这本书有非常多的感人的故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才会反复地读这本书。我在里面吸取到了许多的知识,我从中也学会了许多的要领。
读《城南旧事》有感作文5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城南旧事》的书。
它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原籍台湾省苗栗县。林海音从小生活在北京,因此作品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她将北京的生活点滴写成小说《城南旧事》,深受读者喜爱,后被翻译成了多种文字。
文中,林海音奶奶的父亲是个戴着眼镜的文人,和蔼可亲。她的母亲虽然很严厉,但从严厉中流露出对她的喜爱!
林海音奶奶家里有一位姓宋的奶妈,也是保姆,她是个乡下人,她是个可怜的女人。这几年里,宋妈一直在找她的女儿,她也忘不了她的儿子小栓子,可她还不知道小栓子已经死了!
这部小说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馆,它讲述了一位年轻的母亲秀贞,为了寻找自己丢失的孩子小桂子,整天胡言乱语,疯疯癫癫的。在大人的眼里,她是一个疯子,而作者林海音却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而且还帮助她。恰巧,作者林海音童年的玩伴小妞,就是秀贞丢失的那个孩子小桂子。在林海音的帮助下,母亲终于和孩子团聚了,于是一起出发去找孩子的父亲。善良的林海音偷偷地把妈妈的金镯子送给了她们做路费。这故事无论谁看了都会感动,感动作者林海音善良和助人为乐的精神。
读了《城南旧事》,我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物,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道尽人间冷暖。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们走进了林海音奶奶和她身边人的生活!
《英雄志》是一部篇幅相当长的传统武侠小说。即使内容完全是杜撰的;即使作者犯了一个严重的失错误,明朝皇帝在他有生之年不仅仅只用一个年号?而小说中的这一点与历史是不相符合的。然而,这些一点也不影响小说的品质。
我欣赏小说往往会选择睡前的一个小时,此时夜晚是那么的安详,不会有人打扰,心是静的掺杂不了任何杂质。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浏览器的书签,我渐渐融入小说的情节当中。
一部的好的小说就像是一杯茶水,不同心境的人可以品出不同的味道。沉浮就是我品出来的味道吧!观海云远,四位主人公中,无论哪一位的人生都经历着起起落落,繁华衰落。
杨肃观,五府学士的儿子,一位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富家子弟,城府深,善于心机,官拜五品,有着风流司郎中之称,少林天绝僧的关门弟子,是所有京城女子的梦中情人。可惜命运多舛,围剿怒苍战败后被贬为庶民,后又创立了佛国
秦仲海,乱臣之子,未晓生世前为柳门大将,人称之为火贪一刀,性格火爆,举止粗鲁,刘敬叛变失利受牵连而被打入大牢,残受穿琵琶骨,一脚被废之苦,后由好友卢云救出,攀登珠穆朗玛峰后身体痊愈,为父报仇,重操就业,烽火怒苍,高举反旗
卢云,本是一名书生,性格正直,匡扶正义,却蒙冤入狱,经由江东双龙寨协助逃出监狱,被全国通缉,做过纤夫后又转于苏州顾府做杂工,受兵部尚书顾嗣源赏识,相恋与顾府小姐顾倩兮,受顾家二娘欺侮而逃离顾府,在京城开了一家面馆,遇得当时仍为将军的秦仲海推荐,加入柳门,后参加科举,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于长州为七品州官,柳门被抄家后为救柳家的独子,遭追杀至贵州,掉入瀑布洞中,习得昆仑剑法,武功大进,十年后出洞
伍定远,西凉捕快,生性正直,调查一宗满门被灭案,为了心中的正义,与官府反目成仇,一路遭受昆仑追杀,在京城被卢云所救并将羊皮纸护送至京城柳门,以求翻案,后又在柳门中担任指使,在调查羊皮的途中进入神鬼洞中,成为天山传人,一代真龙,武功一日千里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每一段情节都紧凑着故事的主题。没有什么武功可以高的不可思议,万物皆有所克,即使神剑擒龙不可一世,那么也存在业火魔刀与它争锋相对。不可一世的人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潮流,随波而逝,化为尘屑,消失于世间。名不见经传的人亦可以独领风骚,傲然鼎立于世间。爱恨情仇都在社会的利诱下变得模糊,人的感情标准就是利益,这个恰恰不是现在社会的写照吗?
功名也好,平庸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点燃心中的那抹激情;
正义也好,邪恶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信念;
人之初,人本相同,皆是肉体躯壳裹着一颗纯真的心,想法简单而又天真。那是什么在向人类灌输所谓正确的准则,又是什么指引着未知的人类朝着毁灭前进。一切根本源于人自身,无过于一个共同特性贪婪
《英雄志》,余读六月有余,完其三之一分,每夜阅之皆有所感,适夜闲空,将所觉所悟记之。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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