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最后一头战象》。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战象,第二部分讲野猪,第三部分讲狗熊。其中,我最喜欢第一部分里的《象警》,下面我来讲讲吧!
文化大革命那时候,
前段时间,我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初步认识到了动物们充满色彩的世界。今天,我向大家隆重介绍《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也是沈石溪写的,书里充分地写出了动物们在野外多姿多彩的生活,也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描写生动的语句加上精彩的故事足以让你看几个小时都放不下,简称爱不释手。
《最后一头战象》不止是讲大象的故事,也写出了其它的动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写大象的,名字叫做象警,这个故事的开头就非常有趣:一天,我每天观察动物的休息到了,可是,经过了一上午的工作,也在夏天接受了暴晒,又渴又累,嘴唇都干涩地裂开了,突然,我在xxx湖旁看到了一大群动物在走动,好奇地走了过去,哇塞,原来是山上的所有动物,从巨大的大象到弱小的小老鼠,可是奇怪的是红豺与野鸡只有一步之遥,红豺却没有扑上去将野鸡大卸八块,再美美地大吃一顿,野狼也没去捉山羊崽为什么山上的动物突然变得那么和谐呢?在经过分析之后,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们是因为夏天太炎热,把所有动物的生态环境给搞乱了,所有动物只能靠这个有鳄鱼的湖来喝水,在渴得危及到自己生命的情况下,谁还会浪费体力去为了打一个猎物,让自己结束生命呢?但是问题又来了,鳄鱼十分凶猛,无论是什么动物跑到湖边舔一口水,鳄鱼就会咬住它的嘴巴把它拖下水大吃一顿。但是大象就不一样了,大象的身体巨大,只要鳄鱼跑去咬住它的腿,大象狠狠地用粗壮的鼻子一抽,鳄鱼轻而脑震荡重而死掉。大象们也愿意扮演这个警卫角色,几头大象围成一个半椭圆的保护区,所有动物欢呼雀跃地跳入水里,小鹿和大灰狼一起戏水,公鸡用翅膀泼水帮豺狼洗澡,大自然展现出了和平的样子,大象也非常喜欢这样子,这就是大象为什么能在喜羊羊与灰太狼里担任草原长的原因了。大象爱好和谐,不会像狼、狐狸、红豺一样总是有坏念头,但是又具备了羊的温顺,也具备着虎的力量,也很愿意为大家服务,就是这几点,才让大象在草原上人见人爱。
沈石溪写的故事不仅具备了丰富的知识也具备了动物的本性,以最好的方式写出了动物的心声,这就是我喜欢沈石溪的书的原因。
我最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叫《最后一头战象》。他是我非常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的最后一头战象嗄羧在一天要求重披战甲,然后战象又重临旧地,仰天长啸,最后,它在百象冢旁边自掘坟墓,直到死去。看到这,我想,原来大象是这么聪明,有灵性,重情义的动物,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大象的不舍,大象的苦恼,还有他对旁边事物的每一种情感。
嗄羧要走的时候,消息传遍了整个山寨,大家都来给嗄羧送行,大家泣不成声。村长还给嗄羧脖子上系了一条白色的纱巾,在四肢上绑上了黑布,还给嗄羧好多吃的,可是他一点也没吃。我看出了他舍不得大家和山寨。
我看完后,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我的心好像融化了,那头象的真情在我脑海里不停的回荡着。
我看完这本书,学会了做人的道理,动物居然有如此高尚的情怀,我们人类是不是该拥有更深呢?大自然真是神奇而又伟大,我们应该去保护动物,不要让动物受到伤害。
嘎羧看到了曾经与自己并肩战斗的士兵,看到了与自己一起浴血搏杀的战友。这个寨子,这个寨子的人民,曾经为它治疗伤口,曾经救了它一命,这里更是哺育了它二十六个春秋的家。看着许许多多前来送别的人们,它仿佛看到了当年自己躺在血泊里,被人们用八匹马救回来的场景;它仿佛看到了人们为它疗伤时,那种期盼的眼神;它仿佛看到了人们友好对待它的一幕幕它舍不得离开这个寨子,舍不得离开这个寨子的人民。它依恋这个寨子,它深爱着这个寨子的人民,它不忍离他、离他们而去,就像可爱的乳燕离不开碧波环抱的宝岛一样,就像小小的鱼儿离不开波光粼粼的小溪一样,就像初生的婴儿离不开妈妈温暖的怀抱一样。它绕着寨子走三圈,留下的不止是人民对它的怀念,更是它对这片土地深沉的爱。
读了《最后一头战象》我体会到了,大象是一种有灵气的动物,它可以为了人们牺牲,为了同伴儿死,故事中的嘎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想当年他英勇杀敌,勇往直前,浴血奋战的样子让我们历历在目,大象有着一般人没有的重义气,有小人没有的为伙伴而死的精神,大象看起来很可怕但如果你和它相处一段日子,你一定会发现,它就是你这辈子最不会出卖你的朋友。
零号:文采幽默滑稽,很有喜感,给读者有一种在看笑话的感觉,也很现实。
一号:无情的意外摧毁了本该属于
他没什么特殊的,就是一只普通的驴,他有他的腿,有他的脚,他没什么特殊的,只是他的耳朵上被人亲掉了一个小口子,只留下一个月牙形的花纹。
但他也并不仅仅是一头普普通通的驴,驴,长得呆头呆脑,两支大耳朵垂了下来,一副白痴的摸样,但他,是一头有文化的驴,腹有诗书气自华嘛!他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一直认为它是一只聪明的驴,他认为,阿凡提不应该骑在驴的身上,聪明的阿凡提就应该被更聪明的驴来骑,就比如他,于是他四处寻找坐骑,他渴望找到像千里马跑的一样快的人,这人还得和他一样聪明。
但他的本身,就是属于农场主的,主人叫他拉磨,他就围着小主人转,因为,小主人背出了三字经,他听着,觉得很有内涵,于是,他咬着小主人的衣服不放,直到小主人把三字经又给他背了一遍,他才松的口,他是伯乐已经找到他的千里马了,如果他是阿凡提,那他就要把小主人变成小毛驴,可惜,小主人现在还是太小了,还不能承载他的重量,不然,他非现在就骑上去不可。
这天,主人叫他去学堂给小主人送早餐,桌子上明明有着两份早餐,一份是小主人的,还有一份应该是主人的。可他,为了让小主人尽快长大,长的壮壮的,他把两份早餐都拿走了,只为了能快点骑上这头人形的小毛驴。他,显然已经把小主人当做了他的东西,小主人被他这位比阿凡提还阿凡提的驴来骑,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他到了学堂,就这么趴在窗口,听着老夫子摇着头有朋至远方来,不亦说乎?他越听越有感觉,不知不觉,已经下课了,可他还是趴在那里有意未尽,他觉得等小主人长大太久了,他看,老夫子,人有学问,长的也挺壮的,就他吧!他想着,也只顾看着老夫子,却忘记把饭给小主人了,小主人就这么饿了一个上午。而他,一直盯着老夫子,直到下午才回来。
他必须制定好精密的计划来俘虏老夫子,让他心甘情愿地被他骑,当他一个人的小毛驴。首先,他必须要靠近他,让他对自己充满好感,让他知道,自己是一只有智慧的小毛驴,让他自己甘拜下风。让他打消当先生的想法,让他知道,只有跟自己混,才是最有前途的。
于是,他把每天主人给他,让他交给小主人的便当贿赂了老夫子。他送完早餐也不回去,每天这么趴在学堂的窗口,就看着老夫子在里面摇头晃脑,听着子曰子在川上曰君子曰每天从来拉磨,不驮东西,还不给主人骑,他从来不工作,因为,它是一只有学问的驴啊!他那么高贵的身份,怎么可以干这种人都不干的粗活呢?
久而久之,农场主察觉到了这一点,在他还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的时候,就把他宰了。
原来,这个世界只要能干农活的驴,不需要有学问的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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