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喜欢看书,也十分喜欢收集书,有了书,自然少不了书架和书房。
我的第一个书架比较小,只有两层,摆得满满当当。书从高到低一字排开,看起来十分整齐有致。由于书架很深,空出来了一段地方,我便随手放了些饰品进去,使它更加充实。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渐渐长大了,父母给的一些零花钱总是舍不得花,留着等暑假去买书。一个学期下来,也能积攒个三五百块钱。挑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骑上自行车,早早的到书店去淘书。日子一长,书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都认识我了,经常会顺手摘下一两根棒棒糖给我,或是在装书的袋子里放上几颗水果糖再递给我。
我看书看得很杂,几乎什么书都看,一些同龄人听都没听说过的书我早就看过了,而且还能倒背如流。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简爱》、《瓦尔登湖世纪》这些大头书,虽然并不适合一个十岁的小女孩阅读,但这些书无一不被我翻看过。还有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老舍的《宝船》、《小坡的生日》、萝拉英格斯怀德的《小木屋的故事》这些书,更是被我看过不止一遍,随口就能说出几章来。
书越来越多了,一个小书架自然是放不下,便添置了一个三成的书架。这个书架几乎是被我用一套书塞满了,那套书一共64本,是不同作家写的各种经典之作,风格大不相同,但我都十分喜欢,经常手不释卷地阅读,常常因为看书而忘记了写作业。新的书架颜色十分淡雅,正是我喜欢的类型,外面有两扇小门可随意开关,挡住了不少落下来的灰尘。
随着科技的发达,许多人喜欢用电子书,渐渐地,便取代了纸质书,可我始终认为,纸质书才是真正的书,闻着油墨的芳香,触摸纸张的柔软,去一个字一个字的品味,去阅读,难道不是一件悠闲又美好的事请吗,这也是一种电子书怎么也达不了的境界。坐在阳台的秋千上,桌上放着一杯茶,一两本书,几块饼干或是提拉米苏,度过一个下午,总比整天抱着电子书窝在床上好吧!
我看书看得很快,一本两厘米厚的书,一个上午就能看完。有时同桌一页还没有看完,我一章都看完了。他下了课便问我:你看那么快,到底读了什么,是一目十行还是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当时冲她笑了笑,道:没办法,我天生看书快,不信你考我!他撇了撇嘴:信,我只是好奇。我看书不仅快,而且能把内容一字不落地背下来,所以老有人说我是天生的读书料。
我的书房是和卧室连起来的,床尾就是两个排在一起的书架,旁边还有一架钢琴,紧挨着书架,十分雅致,很有文人的味道。书架上也被我摆放了各种精致的玩具,很小,却很漂亮,好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高高低低的书五颜六色,搭配起来甚是好看。一盏台灯,一本书,让人心旷神怡
阳光透过柳树上下翻飞的枝条,洒落到墙上,留下模糊的影象望着那些书,我笑了,他们陪着我一起长大
微风一拂,春天来了。
是谁,在春色中抬起高傲的头颅?是谁,在春风中翻动着优美的舞姿?啊!正是我家阳台上洒洒脱脱的杜鹃。
杜鹃的枝干细长细长的,不是舞女纤细的手臂吗?枝上的叶子郁郁葱葱,有的墨绿,有的翠绿,有的浅绿,不像舞女五彩缤纷的头饰吗?微风吹过,一片片绿叶犹如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小精灵,自由翻飞,翩翩起舞。那是舞的精灵,美的精灵!
清晨,金色的阳光洒在杜鹃花上,给杜鹃花披上一层薄薄的金纱,犹如仙女的裙裾,在微风中轻轻飞扬。每一个花瓣在阳光下都明明艳艳,爽爽朗朗,一瞬间将我们带进了一个如梦如幻的世界,那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犹如画家手中的毛笔,正描会着生机勃勃春天。一股淡淡的花香夹着那新鲜的泥土气息扑入鼻间,沁人心脾,让一切烦恼与悲伤都消失在那芬芳的花香中。
傍晚,落日的余辉洒向阳台,那火红的花瓣,好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焰火,那样灿烂,那样迷人,与天边的晚霞,飘飞的云朵构成一幅色彩绚丽的中国画。
啊,杜鹃花,它没有兰花的高贵,没有桂花的芳香,但它有着阳光的色彩和向上的姿态,好似一根火把点亮了我的奋发向上的希望,它的风姿永远定格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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