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那年,班上转来了一位土里土气的女孩,名叫枣妮,浓浓的眉毛,脸色显得有些憔悴,穿着一套不太合身的衣服。枣妮一进教室大家便开始小声议论起来:你看她那身衣服,像是缩水了。别管,反正别坐我旁边就行。
听到大家的议论,正埋头解题的我抬起头,目光正好对上枣妮笑盈盈的眼睛,她似乎没有听到大家的议论。看着枣妮的微笑,一向乐于助人的我马上报以微笑,与此同时,一种莫名其妙的骄傲涌上心头,驱使我去接近她。于是,我大声招呼枣妮:我这边有空位,你过来坐吧。枣妮就在大家不友好的注视下坐到了我的旁边。
你叫枣妮,是吗?枣妮坐下后我便与她搭话,你家住哪里?你怎么不穿校服呀?对我调查户口般的问题,她有些局促,但脸上依旧挂着微笑,小声地回答了我。几天下来,除了我,几乎没有人主动搭理枣妮。她对我很友好,经常把从路边采到的小花送给我,老师也表扬我热心帮助新同学,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无意中,我知道了枣妮的身世,她的父母都不在了,只能跟奶奶相依为命,这触发了我更深的同情。我将枣妮的故事告诉了全班同学,在我的说服下,同学们不再排斥枣妮。这件事使班里的同学对我更是刮目相看了。为了表现出自己的积极热心,我还把自己的旧校服送给她,偷偷往她抽屉里塞零钱。每当这时候,她总是说: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不能接受你的衣服和钱,也许你以后还用得着呢。她一脸真诚地说。
那天,我翻开了她破旧的文具盒,咦,这是什么?我发现了一个用很多层纸包裹着的东西。她有些不好意思,脸微微发红:这是我自己做的笔。我明白了,原来她用纸来卷笔芯当笔用,这可是我表现的大好机会:真有趣,咱们交换。随后,我从文具盒中拿出一支钢笔递给她。她连忙摇头,说:你要是喜欢,我教你做。不!我故意说得很大声,引得大家纷纷注视。枣妮的脸又一次红了。我没等她表态,便夺过那支用纸卷成的圆珠笔,放进了自己的文具盒。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抽屉里多了几样东西,一支是新的用纸卷成的圆珠笔,另一支是我送给枣妮的钢笔,还有一个信封,里面有一沓零钱和一张小纸条。打开纸条,上面写着:燕,很高兴能认识你。由于家里发生了变故,我不能继续上学了,再次感谢你的帮助,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同学们的捐款请你替我还给他们,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一定会重返校园的。这支笔是我新做的,送给你。
读完信,我的眼睛湿润了,不知道是为枣妮的真诚还是为自己的浅薄。我原以为自己的做法是在帮助枣妮,而现在看来,是枣妮在帮助我。她让我看到自己心灵深处的骄傲和霸道,是她照亮了我心中阴暗的角落,让我成长的道路明亮了起来。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一定会真诚地帮助她,而不是出于自己的虚荣,我一定会用最真诚的微笑面对她的微笑。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从小就非常爱看书,整天站在书柜前翻来翻去,比如《童话故事》,《父与子》。虽然有很多不认识的字,但是通过图片可以看明白其中的意思,享受书的乐趣!
转眼间我是一名小学生了,对书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一年级的小豆豆》中《可笑的屁股》这个故事,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还跑过去讲给爸爸妈妈听,把他们也逗乐了,妈妈还夸奖我长大了,会读懂书了,我听了很高兴。书给我带来了满足和快乐,更学到了许多课本里没有的知识。
我爱书,在这片书海了我渐渐长大,学会了做人,懂得了道理。我要永远和书做个好朋友,让书陪我度过金色的童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我们是辛勤的蜜蜂,书便是我们能采蜜的花朵;如果我们是干渴难忍的酒鬼,书便是一坛香醇美味的酒;如果我们是练习飞翔的雄鹰,书便是让我们展翅高飞的蓝天
我么是离不开书的,书是我们生命与智慧的源泉,我们也是离不开书的,书是能给予我知识、幸福、快乐的百宝箱。说到书,我与它有不少的故事,但是,那天那件事,我却一直记忆犹新。
那天,我和奶奶去走亲戚,我闲着没事做,就抱着一本新买的书去了。刚好那天下了场雨,线乡路泥泞不堪,奶奶便让我坐她的车子走。一路上,车子摇摇晃晃,可却打扰不了一直在专心致志地看书的我。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到了。奶奶猛一拐弯,想把车子骑进大门里,可却害我把书不小心抛进了别人家的菜园里,是菜园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那旁边就是狗窝呀。眼看着书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抛物线后,看见书那惨不忍睹的样子后,我就情不自禁地想去捡回来,可一向前走,那狗便怒目圆睁地冲我叫,好像是说:走开,谁来我咬谁,怎么办呢?不行,我要救书。
我三步并作两步,像离弦之箭一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冲入菜园。可才刚进了菜园,我就被泥给难住了。狗也听到了我的声音,也向我跑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拔起一旁的菜就开始七手八脚的扔,一边扔,一边跑着捡起书,把封面擦了一下,又飞奔出菜园。
这时,不知情的奶奶从人家家里出来,见了我这般模样,轻轻地刮了刮我的鼻子,哭笑不得地说:你看看你,脏的跟小子一样!我这才缓过神来,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上面似乎有许多缩小版的巧克力豆,裤腿上还沾着大片的泥,就连袖子上都有星星点点的泥。我憨憨地笑了笑,嬉皮笑脸地说:救书比干什么都重要,洗衣服也比什么都重要,嘿嘿。奶奶笑了起来:你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孙女!
这就是我的百宝箱书!我真爱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智慧的国度里漫步,在快乐的城市里穿行
这就是拥有强大魔力的东西书!它引人注目,它吸引人们一直爱着它。这不为什么,只因为它能让人们有知识,有文采。
我爱书,我爱读书;希望在漫漫成长之路上,我能坚持阅读,让书伴我一生,在书中得到更多生命启迪,学到更多知识!
这,是我的读书故事,我读书的愿望。我爱这供我们采蜜的花朵,为我们解渴的美酒,让我们展翅高飞的蓝天!我真想大声对书说:书啊!我爱你!你让我得到成长,谢谢你。
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只有多读书才能开阔自己的眼界,写出优美的作文。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教导着我们成长的知识,书就是一片知识的海洋,让我们在其中能够畅游知识的海洋。书就是我们最佳的营养品,时刻滋养着我们的精神世界。
在我上学的时候我只知道学习语文书里的知识,却不知道读其它书的重要性。直到妈妈给我买了几本课外书后的,我才知道书的魅力。我看了看妈妈买来的那些课外书一共有三本,第一本是《西游记》,第二本是《十万个为什么》,第三本是《木偶奇遇记》。我高兴极了一把拿过这三本书跑进了自己的房间里,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老师对我们讲过读书的方法,第一遍先大略的读一遍,第二遍再细细的读,最后再把自己喜欢的部分摘抄背诵下来。于是我就按照老师说的方法开始读书了。我最先读的第一本是《西游记》,读了几天我终于把这一本书给读完了。西游记里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故事,这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功夫了得,还会火眼金睛呢。他一个跟头就能飞上十万八千里远。我最喜欢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一章节,第一次,他打死了一个女人是白骨精变得。唐僧惩罚了孙悟空之后,又来了一个老婆婆了,孙悟空用它那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她的真身又是一棒把她打死了,唐僧慈悲心怀惩罚了孙悟空。第三次这回变了一个小老头儿,说是来找他的孙女和老婆得,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又是毫不留情的把它消灭了,这回唐僧火冒三丈的把孙悟空给轰走了。我看到这里真是很生气,心想这唐僧怎么这样呢。心里默默的为孙悟空打抱不平着。
这只是其中的一本儿,还有两本好书,我还没有给大家讲呢。我与书已经深深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以后我也会多读书,读好书,在书中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作者:于青春
指导教师:王保延
文章来源:http://m.386h.com/xiaoxuezuowen/34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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