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天鹅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一个故事,名字叫《野天鹅》,我觉得这一个故事主要讲了可怜的艾丽莎和她的哥哥的动人故事,这一故事的好词有:价值连城,丑陋无比,奇丑无比,欢呼雀跃,求之不得,毅力,前功尽弃,天姿国色,夜深人静,名副其实,心事重重,一举一动,无言无语,无怨无悔,活活烧死,从天而降,惊愕不已
本故事的好句有:
1.艾丽莎十五岁时回到了王宫,王后见她美丽动人,非常愤怒,想把她也变成一只野天鹅。
2.她用湖水洗着面庞,竟显露出雪白的皮肤。她连忙脱掉衣服,走进清凉的水里,她又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
3.她捧着泉水,吃了些野果子,然后继续在森林里走着。
通过阅读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到底。
野天鹅读后感300字
今天上语文课,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童话故事,名叫《野天鹅》。
老师说它是节选自安徒生童话里面的一篇,主要内容就是讲诉了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特别和谐的国度里面,住着非常幸福的一家人。其中包括一个国王,一个王后,十一个王子和一个公主,他们住在那个城堡里面,过着幸福的生活。
可惜好景不长,一天王后突然病逝,十一个王子和一个公主失去了母亲,国王只好重新娶了一位新王后。可是谁知新王后特别歹毒,她利用魔法将王子们变成了野天鹅,二公主也被变得很丑。为了解救十一个哥哥,小公主不得不历经艰险,承受着极大的痛苦,终于得偿所愿。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像故事中的小公主学习,遇到困难要迎刃而上,不能退缩。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一直坚持,就一定能成功。
野天鹅读后感300字
今天,学校组织三四年级的同学去红塔礼堂看话剧《野天鹅》。
歌声中,我们来到了红塔礼堂。进了剧场,我激动极了,真希望演出能快点开始。灯刷的一下熄灭了,只听一首优美的乐曲像流水般的,从音响里涌了出来。接着,几只雪白的天鹅伴着音乐飞了出来,艾丽莎公主也随之出了场
《野天鹅》这部话剧讲的是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在一个快乐的国度里,生活着一个叫艾丽莎的公主和她的5个哥哥,他们的妈妈早逝,爸爸又找了一个会法术的女人做王后。这个新王后很坏,她把五个王子变成了天鹅,赶出了王宫,还下令大量捕捉天鹅。树精灵把这件事告诉了艾丽莎,还说只要她找到荨麻,把它们踏平,然后编制成衣服,给王子们穿上,他们就能恢复原形。最重要的是,在编制完毕之前,艾丽莎不能说一句话,否则,王子们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是,艾丽莎决定救她的哥哥,就按照树精说的,把带刺的荨马踏平,开始了她的工作。可坏王后却说艾丽莎是女巫,要害王子,就在她织最后一件衣服时,王后要把她火刑处死。在最关键的时刻,五只天鹅飞来了,艾丽莎赶忙把织好的衣服往天空中一扔,王子们变回了原形。小公主也能说话了,她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往后被赶出了王国。
看话剧时,当我看到艾丽莎那白嫩的脚踩在硬硬的荨麻上时,真心疼啊!当我看到艾丽莎受欺负时,正想为她打抱不平!我恨死那个王后了!我真恨不得一脚跨上台,帮艾丽莎告诉国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当艾丽莎才在带有硬刺的荨麻上,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当王后要用火烧死她时,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对啊,因为她爱她的哥哥,爱她的亲人,她真是个善良的人!
野天鹅读后感300字
寒假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愚蠢的皇帝、粗明的士兵,可爱的拇指姑娘、勇敢的丑小鸭、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善良的夜莺、坚定的锡兵、海的女儿、聪明的小克劳斯最令我感动的是《野天鹅》里的艾丽莎。
从前有一个叫艾丽莎的小公主,她的妈妈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恶毒的新王后把王子们变成了11只天鹅,还把艾丽莎赶出了王宫。天上的仙女在艾丽莎的梦中告诉她;用教堂墓地里的荨麻为11只白天鹅各织一件披甲,魔法才能解除。而且仙女还说:从你开始工作直到完成,不管用多长时间,你决不能说一句话。你说出的每一个字,就会像一把短剑刺进你哥哥的心里。他们的生命全系在你的舌尖上。
不说一句话多么苛刻的条件啊!每当痛苦或幸福时候,我们最想用语言来表达,而艾丽莎却有口难言。但是最后她做到了,她用自己的坚韧的毅力、顽强意志恢复了她和哥哥们原来的幸福生活。
我要好好向艾丽莎学习,上课时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和别的同学说话、不做小动作,专心听老师讲课,做个守纪律的好学生。
忍耐和坚持虽是件痛苦的事情,但会渐渐地为我们带来好处。让我就从这最小的事情做起吧!
野天鹅读后感300字
当公主被押赴刑场的路上她依然在织着披风。当火就要点燃时,她的哥哥们都飞了回来,公主终于织完了最后一件,这时她才开口诉说她的清白。
我生活在这么多人爱我的家庭里还挑三捡四太不对了。我要向公主学习她的坚强、热爱家人、以后不再欺负弟弟妹妹。
野天鹅读后感300字
我每次看【野天鹅】这篇故事的时候总想起里面的公主。她的哥哥们被后母变成了野天鹅。把她也赶出了王宫,有位老奶奶告诉公主让她用荨麻给她的哥哥织披风,但是在披风完成之前公主一个字也不能说。公主按照老奶奶的指点找到荨麻,她忍着痛,日夜不停地织着披风。
一天,公主被一个年轻的国王看到了便将公主接回了王宫。当荨麻用完的时候,公主冒着生命危险去禁地采摘荨麻。结果大主教认为公主是个女妖。面对国王的询问,公主一句话也不说。
《红男绿女》一部300多万字的小说,今天总算看完了最后一章。不是悲剧也不是喜剧,应该算是一个比较现实的结局。可能是比较现实的缘故吧,心里就没来由的烦恼。跑到起点评论区一条条的看着别人的读后感,看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合我胃口的。看了很多部小说,玄幻的、网游的、都市的,可能有几十部了吧。字数加起来至少有上亿,每次看到比较合胃口的小说,都会不分昼夜、不分地点(公交站台、公交车上、餐桌上、被窝里、办公室、厕所)抱着手机仔细的浏览,狂热的、急切的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读完。可是每次在读完大结局的时候(不合胃口的我一般会太监),都会莫名的烦恼,都会在百度里搜索别人的读后感,希望找到一些共鸣。可能是这不是一部比较精辟的小说的缘故吧,找了半个多小时,没有找到,心里就更加的烦闷了
可能还是没有用心的去读吧,很多部小说都在我的脑海里消失了。想到这里,心里又更烦闷了,说明很多小说没有对我产生共鸣说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小说吧《许三观卖血记》一部先锋小说,寥寥几十万字描述了一个农民在面对种种困境时,一次次通过卖血来支撑一个家庭很心酸。所以,这部小说应该是我印象最深的啦。《老子是癞蛤蟆》都市类小说,猪脚的名字我忘记了、女猪脚几个我也忘记但是我印象最深的是小狐狸(胡璃)在农村支教时,在她倒下的那一刻那一首丁香花,我真的流泪了,一个奔三的人为小狐狸流泪了《反骨》是我在读《红男绿女》前读的一部都市黑道小说,猪脚应该叫什么?我也忘记了,不过是一部情节比较跌宕,是一个男人适合阅读的小说。在面对困境时,坚强不屈的去面对。。。
不知道想说些什么,可能是比较感性的缘故吧。我要好好调整下内心,休息几天,再去找一部能让我想读的小说吧。想一想,我还是比较适合读古龙式小说吧。也许没有结局的结局才是最好的暂时告别那个一天到晚抱着手机的我;暂时告别那个每天要装着手机充电器的我;暂时告别那个因为在公交车上沉迷在小说中,而坐过站的我。
看小说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控制着自己尽量的去慢慢的品小说下班了,回家了短暂的告别那个在公交站台、公交车上的我。
一本很厚的西班牙小说。看外国小说最痛苦的就是人名太难记,出现率特别高字数也比较短的尚能分辨,其他的又长又复杂的人名看到后面总需要翻到前面温习一下此人的基本信息。现在我偷懒了,看的时候都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看人名,知道它代指的谁就够了,不好的是,现在写读后感,只记得女主角叫希拉,她的姓呀后来的别名呀全不记得了更不要说小说里其他人物的名字了
小说讲述的是二战年代前后发生在摩洛哥西班牙保护区的故事,战争涉及到西班牙、葡萄牙、德国、英国、美国多个国家,由于我的历史盲点导致有些地方难以理解而小小悲哀了一下。女主角希拉是一个普通的单亲家庭的女儿,和母亲一起在一间时装店里替老板缝纫为生。有一个是公务员的未婚夫,因为偶然的机会,和打字机店里的一个男人相爱了,飞蛾扑火的她毅然离开了未婚夫,走入了魔怔般的爱情里。那个男人伤她伤得很深,在希拉发现自己被抛弃怀了孩子又不幸流产时,战争也将她和母亲分离开,她的人生跌到谷底。而天无绝人之路,机缘巧合下,她和朋友合伙开了一间时装店,因为有着对时尚的灵敏度和高超的缝纫技术日子渐渐过的丰裕起来,也认识了从此改变她命运的朋友罗萨琳达(我重新翻了书才知道是这四个字)。她成为了一名拥有时装设计师和间谍的双重身份的人。因为这份特殊的职业,她为她的国家获取了重要信息,也收获了爱情与信心。希拉和罗萨琳达一样,年纪轻轻就遭遇了人生的很多变故,也遇到了很多让人崩溃的绝路,可他们每次都逢凶化吉,成功地度过了那些艰苦的日子。我对罗萨琳达的一段描述记忆非常深刻,她在那里一直住到九十三岁,从未放弃过那特殊的能力:无数次摔倒,又无数次地爬起,拍拍身上的尘土,用坚定地步伐继续赶路,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不管时事多么艰难,她从来没有丢失过乐观和坚强。正是凭着这样的品质,她才能经受住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并且让自己适应这个世界,永远从最好的角度去看待生活。
小说的最后女主角希拉的结局是开放式的,结尾耐人寻味:我们的命运可以是这样,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结局,因为我们的生活没有在任何地方被记载下来。也许我们甚至没有存在过。或者存在过,但没有人知道。不管怎么样,我们永远都在历史的背面,在密密麻麻的时间的针脚中,真实而隐形地活着。是啊,我们每个人在历史的洪流中多么渺小,无论在哪个年代哪个国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让它尽量精彩,它或许不为人所知,不值后人一提,可它存在在我们活着的每分每秒里,存在在我们鲜活的记忆里。
历险记读后感250字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它描写了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为了摆脱枯燥的学校生活和受约束的生活环境而经历的种种冒险故事。
作为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有许多特点。他十分调皮,甚至可以说是玩劣成性,逃学、打架、抽烟、戏试订婚。但他十分勇敢善良,揭露了十恶不赦的歹徒印第安乔犯下的谋杀案,让被诬陷的莫夫波特洗清了冤屈。同样,这本书也让我撑目结舌。比如说戏试订婚吧,汤姆至少与两个女生有关系。还有这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登上了一个荒岛!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最后,他与女友在山洞中闲逛,迷失了方向。要知道有些山洞的情况可能极为复杂,大洞扣小洞,小洞扣巨洞,岔道无数。在山洞中迷失方向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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