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是一种很可爱、古怪的小动物。
猫的外貌很是惹人喜爱。他的眼睛总是因太阳变化而改变眼睛睁大睁开的大小。早晨和傍晚阳光微暗,他眼睛登得像铜球一样。中午阳光刺眼,猫的眼睛就眯成一条缝,我叫小猫小猫咪,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他的鼻子十分灵敏,从不放过一丁点老鼠的气息。他嘴巴呈人字形,周围有几根胡须,虽然不是很好看,但是,这可是他捕鼠的好工具呢!胡须就是他测量老鼠洞有多宽的尺子啊,要是没有了这他就连一只老鼠也捉不到了。
据我观察,小猫有几个怪癖:一是爱睡懒觉,二是爱吃老鼠。小猫为什么爱睡懒觉呢?这个问题还是让我来解释一下吧,因为猫自身所需要的睡眠时间就很长,算起来,小猫每天大概要睡十四小时至二十小时。你猜一猜猫为什么爱吃老鼠而不是别的东西呢?原来猫吃老鼠是因为老鼠体内有一种叫牛磺酸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提高哺乳动物的夜间视力,但是猫的体内不能合成牛磺酸,如果体内长时间缺乏牛磺酸的话,猫就会变成睁眼瞎,但是老鼠的体内,恰恰有这种物质,所以,猫才会不停的吃老鼠。猫吃鼠既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又为人类除了一害,可谓两全其美。
猫是捕鼠的能手,模样又招人喜爱,所以,成为了众多家庭的宠物。
去年,妈妈回姥姥家给我带回来一只可爱的猫,它长的特别漂亮,特别秀气。保证是花见花开,人见人爱,车见爆胎,飞鸟落地,巧煮排骨,奇丽无比,棺材见了也开盖,很有人气!所以我就给它取名为小可可。
可可长得可精神了!它的毛是纯白色的,像毛绒绒的棉花一样,不沾一点污色。头像一个中等的小草莓,镶嵌在它的身子上,真是天生一对!再说说耳朵吧!尖尖的,还可以跟着声音旋转,这耳朵够灵!那两颗像黑珍珠一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闪闪发光。在白天,它的瞳孔就会变小;在夜里,它的瞳孔就会变大。它的鼻子红彤彤的,像一个超级小的小苹果,而且还很扁,湿漉漉的,肉乎乎的。胡须从它生下来就是白色的,会一直到它老。肚子的颜色跟其他地方的颜色不一样。爪子上有肉垫,可以保护它,如果从高处跳下来,还安然无恙。尾巴能伸能卷,好玩极了!
可可很爱玩,闻花,抓蝴蝶,追着自己的尾巴跑 有一次,我看见我们家的小可可在公园闻花,但头是仰望着天空的,我随着它的角度也往上看,发现了一只黄白相间的漂亮蝴蝶,原来它是想捉蝴蝶呀!它呀总是这样,只要遇到新奇的东西,就会看哪个,不管这个,它总是赶时髦,不追求朴素,你说可可讨不讨人喜爱!
可可有抓、跑、跳三件本领,件件是高手。不信?你看!可可正半蹲在地上,前爪紧紧地抓着地,两眼死死地盯着前方地一只麻雀。小麻雀对将要到来的危险毫无察觉,还在欢快地唱着歌,梳理自己地羽毛。说时迟,那时快。可可后腿一蹬,箭一般地扑向小麻雀,把它死死地按在地上,动弹不得。看,可可厉害吧!突然,我想起了应该保护鸟类,急忙叫住可可。可它一心要逗弄自己的战利品,并不理会我。我急中生智,在它的食盆里放了一条香喷喷的鱼。可可闻到了香味,急忙跑去品尝美味。我放了惊魂未定的小麻雀,摸了摸可可的头。一边看它吃鱼,一边给它讲鸟类是人类的好朋友,它好像听懂了似的,喵喵叫了几声,又依偎在我的身边。
可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永远不会忘记我们在一起时那段快乐的时光,永远不会,永远......
喵喵的轻细的叫声从草丛里传来,吉米扒开那些密实的藤蔓,看到一抹黄色蜷伏在地上,就用手把它抓了起来。果然,是一只还不足月的猫咪。通身的黄色,仔细看的话里面还错落着一些黑色的毛发。它那么小,吉米可以一只手就撑起它。看来,应该是一只小野猫吧,吉米轻轻摸着它精致的小脑袋,看到它的额头上的毛有一道曲折着的白,像闪电一样。吉米决定给它起个名字,就叫闪电。
吉米把猫装进了书包,小猫来回转了几次,也就老实的等着命运的安排了。吉米想到向来爱干净的老妈从来不允许家里养宠物,心里有点慌张。回到家,赶忙先奔回自己的房间,关好门。打开书包一看,小猫正在酣睡,他这才放心的去餐桌吃饭。心里有事,吃饭时也三心二意的样子,妈妈疑惑的问他,吉米编了几句糊弄了过去。
吃过饭,吉米偷偷拿了一些剩饭回到房间。小猫闻到食物的味道喵喵的叫起来了,吉米紧张的连忙用被子捂住它,生怕它再发出更大的声音。闪电,你要听话哦,不然吃的住的可就都没有啦!吉米低声给它说话,闪电似乎明白了的样子,不再喵喵的乱叫,吉米把食物拿给它,闪电高兴的吃了起来。可是家里面藏着一只猫,这事迟早会被发现的。吉米躺在床上,想着这件事情,很晚才睡着。
第二天,吉米醒来在自己的房间寻找小猫,却不见影子。莫非是跑出了房间?吉米害怕被父母发现,连忙出来看,什么都没有,于是他又回到房间。吉米正在愣神的时候,闪电的小脑袋探出了书包,好奇的望着吉米。原来,闪电把书包当成了自己的窝。
吉米要去上学了,小猫不能留在家里,吉米要带着它一起出门。可是该怎么安置闪电呢?吉米没有主意。放在大街上,万一被车子撞了怎么办?放到原来的地方,小猫身上有了人的气味,大猫可能也会不认它。如何是好?吉米思索着这个问题,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学校门口。吉米心一横,只能带着闪电去教室了。
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领着学生们齐读课文,吉米一手捧着书,一手探进了书包。闪电在用舌头舔他的手指。喵呜的声音传了出来,糟糕,吉米用手按住它的嘴巴,低声呵斥道闪电老师觉察到了异样,把目光投到这里。吉米赶紧端正了身子,假装认真的读书。一节课下来,吉米紧张的汗珠都沁满了额头。铃声一响,老师走了过来,问吉米是不是不舒服,脸色不太好。吉米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说才好。老师却以为他真的是生病了,要让他父母接他回家休养。吉米表示父母很忙,自己回家就行。
吉米背着书包走到校门口的时候,门卫大爷听到了闪电的叫声。吉米瞒不住,就对门卫大爷说了实情。正好,我家里想养一只猫,你把它给我吧!大爷爽朗的笑着说。吉米很是不舍的从书包里把猫拿出来,那,我可以经常去看它吗?吉米小心的问道。门卫大爷表示他可以随时过去看望闪电,吉米这才放下心。娃娃,没啥事就回去上课吧,别耽误了功课呀。听到大爷这样说,吉米也觉得此刻应该回教室,于是告别了门卫大爷和闪电,吉米一溜烟的朝教室的方向跑去。
闪电有了自己的归宿,吉米为它感到高兴。直等到放学,便可以买上一些小零食去看望它。
那是一只不惹眼的母猫,毛色错综复杂,灰、白、黄三色交织在一起,明显,它的血统并不是很纯正。它的身材并不好,干瘦、呆小集于一身,给人一种病态横生的感觉。如果有人把猫比作是女人,那她一定不是一个美女。
但如果说它一无是处,它的眼睛又太过凌人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蛊惑人心的清明,总是警觉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人或事。
我不是很喜欢猫这种动物,只是出于一种不知名的欣赏。感觉它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一种高贵的气息,那种与生具来的雍容华贵是世人所学不来的。它的一切都极具无名的吸引力,让我不由地去关注它的所有。
开始,我一直认为猫只是一种性格怪僻的动物。也许在这一刻还在你面前撒娇,那么很可能在下一刻就在你的身上留下数道血痕。它总是会给人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让人担心失去什么。
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它时常给我一种沧桑而萧瑟的感觉,那种感觉带着说不出的哀伤与惆怅道不明的滋味,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不喜欢那种感觉。
对于它,我喜欢说一句话:它知道什么?它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猫,它什么也不懂。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那时它已是病重,医生下了无可救药的断言。在它死前的一刻,我一直守在它的身边,我心情沉重着。想哭,却无奈掉不出泪来。这时,眼神朦胧间我仿佛看到它笑了,极具讥讽的笑。毫不犹豫,我想我是看花眼了,没怎么在意,也不敢去在意。因为我怕,我怕我在意出什么结果,毕竟它已经是在死亡的边缘徘徊的生命了,我不想去质疑什么。然而,我错了
当我再次回眸的一瞬间,我被泪模糊的视线定格在那张脸上就再已无法移开。在它那尚存一丝生机的脸上我又看到了不可思议的神情,我不知道那可不可以理解为怜悯、悲哀或是不屑,或是更多。我彻底愣住了,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我希望再看看它还想示意我什么,但我却看到它那一贯有神的瞳渐渐涣散开来,直至占满整个眼眶毋庸置疑它死了,这一刻变为了永远的诀别。片刻过后,余下的肉体已然僵硬
时间解释了一切,生活应证完所有,它诠释了那段犹新的记忆。
时至今日,我终于明白自己是多么的愚蠢、木然,而那些我原来不置可否的神情便是一个智者对于无知的人的同情。
早上,我在家里写作业,听见楼上奶奶养的鸡在惨叫。
我上楼一看,一只波斯猫在追着奶奶的鸡跑,我见了,就上前一大步,波斯猫赶紧向后一小步。我就这样慢慢地把它逼到了楼下。
奶奶回来了,说这是四楼的猫,还挺漂亮。它又来了,这下好了,我之前那对写作业的激情全消失了。
没关系,我尽力控制住场面,它还不知情,在我身边周旋,时不时靠近我,见我一动,风一样闪到了桌底。
我感知他来了,假装不理会它,我以为它会觉得无聊就走了。原来,它竟然躺在我的脚边,挠我的脚,故意耍坏似的,使我不能专心致志地写作业。
我把脚抬起来,它抓着我的拖鞋被我吊了起来,还在那喵喵地叫着,好像在说:求求你了,放我下来!我把脚放下了,它又跑到奶奶那里,奶奶以为它饿了,拿出一小块的肉放在地上好心给它吃鱼肉。他不知情,围着鱼肉左看看,右瞧瞧,还用鼻子闻了闻,又喵喵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这块肉配不上我。转头就走了。
爷爷见到它打扰到我写作业,陷入了沉思,突然爷爷感到脚边好痒,就向下看,一看,又是这只猫。爷爷用脚踢了一下,还用方言骂它滚犊子。这小猫又喵喵喵地叫了好几声,还昂着头,好像是说:走就走,谁怕谁!
爷爷见它还在叫,就假装叫了一声喵!!!可能是这声猫叫杀伤力太大了,这猫一听吓得跟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窜。
猫的主人来了,叫了一声小波,猫应了一声喵,就飞入了主人怀抱,好像说:主人,您终于来了!
幸好猫主人来的快,否则被这调皮的猫孩子再折腾下去,我可要被害得一个月的平板电脑都不能玩了。
我在老家时,曾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一身灰色的毛,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双尖锐的爪子,脚底长了厚厚的肉垫,走起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就算老鼠听觉再好,也听不见它的脚步声,他白天只会睡觉,甚至行动起来也好像有气无力似的。但只要一开始捉老鼠,可以说是轻而易举、迅猛异常,非常厉害。
一天傍晚,屋外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人们都回家了,我家的猫还没回来,忽然门外传来沙!沙!沙!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我家的猫在敲门了。我给它开了门,它优雅的走进来,抖了抖水,就趴在炉子下睡觉,好像它才是这里的主人似的。忽然,它爬起来向一个方向走去,我顺着它走去的方向一看,啊!是气球!要是被它咬到就糟了!我从过去挡住它,这家伙很伶俐,倒向我奔来,反冲我胯下穿过去。我回过身,抢先一步抢到气球。喵!只听见它发出声嘶力竭的叫声,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跑来,不停的抓我的脚。我一球向它扔去。它立即躲闪,,球反飘进了沙发底下。它钻进去,只听见砰一声,伴随着的是一声猫叫。正在它惊魂不定的时候,一只老鼠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来,它眼前飞快的跑过。只见它立刻露出凶相,说时迟那时快,它一瞬间向老鼠的方向冲过去,只听见猫转弯时发出的几声嗞嗞嗞爪子刮地的声音。我急忙跟在它的后面想看个究竟,只见老鼠钻进了地窖,我帮忙把地窖门打开,猫顺势冲进地窖。啊!只用了一眨眼的工夫,就把老鼠活捉了。
这就是我家的捕鼠能手。
寒假里我读了《笑猫日记---蓝色的兔耳朵草》。
这本书说了这么一个故事:笑猫爱上了在钟楼敲钟的虎皮猫,但是虎皮猫的耳朵被钟声震聋了,笑猫想治好她的耳朵。于是在请教了球球老老鼠后笑猫踏上了寻找蓝色兔耳朵草的道路。一路上笑猫经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之后,终于到了蓝山。但是因为笑猫太累了就小睡了一下,兔耳朵草就被几只兔子吃掉了。笑猫没有办法,只能回来了。在和虎皮猫走回家的路上,他们看到了铁树开花,枯木发芽。笑猫想:铁树都能开花,枯木都能发芽,虎皮猫的耳朵一定能治好。笑猫一直在虎皮猫的耳边说我爱你,终于有一天虎皮猫能听到了。后来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刻苦追求,努力之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我的家里有一只十分可爱又贪玩的小猫。它的外衣颜色丰富多彩,是由棕色和白色还有一点黑色相间的。一双小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你,你会感觉到好像你的心都会被萌化了一样,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若不高兴了就会用愤怒的小眼睛盯着你,偶尔还会露出尖锐的牙齿。它也很贪玩,如果哪一只老鼠成了它的猎物,那可就玩了,它一定不是先贪吃填饱自己的肚子,而是把老鼠扔到空中;或是先让老鼠跑个一小段路,然后在冲过去,一口把它咬住,直到老鼠奄奄一息。它不高兴的时候那可就更难侍候了,无论是拿它最喜欢的玩具引诱它,或是怎样叫唤它,它都会摆出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不高兴的时候真是一尺高贵冷漠的猫阿!
小猫的鼻子也非常灵敏,灵敏中又很可爱。每次家里一烧鱼,它几乎总是第一个知道,它要是想吃了,就会蹲在家门口喵喵地叫着一双小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你,仿佛是在对我们说:主人,我也想吃鱼。每一次听到它喵把瓜子壳一层一层地用牙咬开。不一会儿,他就把手边的瓜子壳啃开了,美滋滋地品尝起来。
每当我放学回到家时,站在笼子边叫奶茶名字的时候,他就会从木屋钻出来,把两只前爪放在胸前,好像在和我打招呼,我还发现了奶茶的小秘密,就是在他吃东西时,没有把食物完完全全吃下去。而是把大部分吃的东西藏在自己的腮帮子里,等我离开时再吐出来藏到木屋里,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找出来吃。
我觉得奶茶越来越可爱了,我也越来越喜欢我的小奶茶了。
从前世上和今天一样,有黑猫和白猫,不过那时白猫是贵族和统治者,他们整天养尊处优,吃着猫食罐头,懒洋洋地趴在阳台上晒太阳;而黑猫们却只能在晚上出来,在屋顶和街道上游荡,逮耗子充饥。 白猫们说:白色是高贵的颜色,黑色是下贱的颜色。黑猫们开始也这样以为,可是后来,一只自学成才的黑猫提出了相反的观点。 他认为:只有黑猫是好猫,而白猫都是坏猫。高贵就是坏,下贱就是好。黑色是宇宙的本色,黑猫应该统治白猫。 在他的领导下,一些最黑的猫组成了黑猫党,并且发动革命,推翻了白猫的统治,建立了黑猫共和国。 黑猫们宣布自己的理想是:建立清一色的黑猫的天堂,倘若白猫不想灭绝,只有长出黑毛才行。 可是,黑猫党当政以后,怪事发生了。也许是营养丰富的原因,也许是常晒太阳的缘故,黑猫党员们的毛开始褪色,越来越白,有的看上去成了灰猫,有的干脆变成了白猫,连根杂毛也没有。一些老党员站出来,号召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和黑毛的纯度,不要跟染成黑猫的白猫乱交,无奈收效甚微。发展到最后,黑猫党里竟然连一只黑猫也没有了。 事态的严重程度迫使党中央不得不召开会议,提出新的革命理论:不论黑猫白猫,逮住耗子就是好猫。 据说这一理论是对只有黑猫是好猫,而白猫都是坏猫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看来清一色的黑猫天堂是再也不会有了,所有的猫都专心致志地逮起了耗子。 不过黑猫党还是叫自己黑猫党,黑是权力的象征,换了名字怎么行?有了新的理论撑腰,他们连毛都懒得染黑了,倘若有只猫嘴边还有几根黑毛,那一定是返祖现象。 所以迄今为止,还是白猫们统治着黑猫,以后也将如此。
我家有一只小猫名字叫可可,这是因为它很可爱。
可可刚来我家的时候很小,身体很弱,叫起来咪咪的,让人疼爱。以后长大了就好看了。可可的两只小耳朵是三角形的,当听到声音时就竖的很直。两个眼睛就像玻璃球一样,晚上发出绿色的光很可怕。胡须很长。
可可贪吃,还想吃好的,吃火腿肠和肉食多了,就不想吃素食了。
可可贪睡,喜欢晒太阳,冬天的时候他经常趴在床上,里窗子很近,把头放在四肢里面,卷缩着身体睡大觉。夏天更好,有太阳的地方多,他睡觉的地方也多了。有时候睡够了就起来伸个懒腰,溜达一圈后再睡。
可可贪玩,最喜欢的是毛茸茸的东西了。妈妈外出旅游的时候给我买的一个毛茸茸的小背包,他玩的可认真了,一会儿用嘴叼着摔打,一会儿用前爪子摁着,再用嘴撕扯。一个上午就玩烂了,我很生气,又拿他没有办法。
可可会讨人喜欢,在看电视的时候,他就会跳到我的身上让我抱着,舔舔我的手并轻轻的叫几声,表现非常的温顺,
可可爱干净,上厕所的时候先用脚扒一个小坑,完事后再盖上土,而且常在院子的那棵香椿树的下面,位置比较固定。他讲为生的习惯比小狗好多了。
可可很警惕,不管是在睡觉的时候,还是在玩的时候,只要听到有很小的声音,都会警惕地竖起耳朵,瞪起眼竟来,嘴里还有呜呜的声音。
可可在我家发生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就不说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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