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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文这种经历大家都经历过吧,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记录下重要的事情。很多人写作文时脑中一片混乱,一篇好作文最忌讳的就是主题涣散。那么一篇优秀的作文究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书香少年”,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和大家聚集在一起,聚集在凉风习习的秋天里,和亲爱的老师同学们一起讨论一个问题好书。爱看书的老师同学们都知道读书的好处,今天,我再向大家略说一二。

书可以修身养性,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还是我们的好伙伴、好朋友。多看课外书,能够学习到课本中没有的知识,同时还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心情不好时,还能看书调适心情看书的好处可多了,不爱看书的同学们,快加入书迷行列吧!

我也是一个小书迷,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故事,让大家爱上看书。记得那是一天下午,好朋友沫沫让我和她去楼下玩,可我却给忘了,结果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正在家里看书,叮铃铃电话响了。我接过电话,哦!原来是沫沫找我下去玩呢!我应道:OK,没问题!可还没过一会儿,我就被书中的内容给迷住了,和沫沫下去玩的事情早已被我抛到九霄云外了。我仔细地阅读着,完全投入到了故事中。第二天一早,我在电梯中遇到了沫沫,她怒气冲冲地对我咆哮道:怎么回事,昨天不是说好到楼下玩吗?你去哪儿啦!我可在楼下等了你两个小时啊!我我我忘记了。我不好意思地回答。她缓了缓,对我说:你又在看书吧!算了,算了,原谅你了!嘻嘻我笑了两声。大家听了这个故事一定觉得很搞笑吧!但我却不以为然,这不是更加体现了我这个小书迷爱看书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上就是我和大家谈的好书,我真心地希望大家能做一个知识丰富的小书迷,做一个合格的书香少年!

编辑推荐

伴书香成长


从小就喜欢看书,也十分喜欢收集书,有了书,自然少不了书架和书房。

我的第一个书架比较小,只有两层,摆得满满当当。书从高到低一字排开,看起来十分整齐有致。由于书架很深,空出来了一段地方,我便随手放了些饰品进去,使它更加充实。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渐渐长大了,父母给的一些零花钱总是舍不得花,留着等暑假去买书。一个学期下来,也能积攒个三五百块钱。挑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骑上自行车,早早的到书店去淘书。日子一长,书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都认识我了,经常会顺手摘下一两根棒棒糖给我,或是在装书的袋子里放上几颗水果糖再递给我。

我看书看得很杂,几乎什么书都看,一些同龄人听都没听说过的书我早就看过了,而且还能倒背如流。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简爱》、《瓦尔登湖世纪》这些大头书,虽然并不适合一个十岁的小女孩阅读,但这些书无一不被我翻看过。还有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老舍的《宝船》、《小坡的生日》、萝拉英格斯怀德的《小木屋的故事》这些书,更是被我看过不止一遍,随口就能说出几章来。

书越来越多了,一个小书架自然是放不下,便添置了一个三成的书架。这个书架几乎是被我用一套书塞满了,那套书一共64本,是不同作家写的各种经典之作,风格大不相同,但我都十分喜欢,经常手不释卷地阅读,常常因为看书而忘记了写作业。新的书架颜色十分淡雅,正是我喜欢的类型,外面有两扇小门可随意开关,挡住了不少落下来的灰尘。

随着科技的发达,许多人喜欢用电子书,渐渐地,便取代了纸质书,可我始终认为,纸质书才是真正的书,闻着油墨的芳香,触摸纸张的柔软,去一个字一个字的品味,去阅读,难道不是一件悠闲又美好的事请吗,这也是一种电子书怎么也达不了的境界。坐在阳台的秋千上,桌上放着一杯茶,一两本书,几块饼干或是提拉米苏,度过一个下午,总比整天抱着电子书窝在床上好吧!

我看书看得很快,一本两厘米厚的书,一个上午就能看完。有时同桌一页还没有看完,我一章都看完了。他下了课便问我:你看那么快,到底读了什么,是一目十行还是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当时冲她笑了笑,道:没办法,我天生看书快,不信你考我!他撇了撇嘴:信,我只是好奇。我看书不仅快,而且能把内容一字不落地背下来,所以老有人说我是天生的读书料。

我的书房是和卧室连起来的,床尾就是两个排在一起的书架,旁边还有一架钢琴,紧挨着书架,十分雅致,很有文人的味道。书架上也被我摆放了各种精致的玩具,很小,却很漂亮,好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高高低低的书五颜六色,搭配起来甚是好看。一盏台灯,一本书,让人心旷神怡

阳光透过柳树上下翻飞的枝条,洒落到墙上,留下模糊的影象望着那些书,我笑了,他们陪着我一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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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终点不是死,而是永久与书分别。书能武装我的头脑,让我更聪明;书是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找到知识的宝藏;书能架起一座天梯,让我们平步青云;书也能构成一艘船,乘风破浪,披荆斩棘,直通成功彼岸。

我听妈妈说,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书。那时候看的书是看图识字书,这些书让我认识了很多字词。

上幼儿园时,我开始看简单的故事书,色彩明丽的图画,简洁的句子,让我了解了句子的基本结构。每到晚上,妈妈还用简单易懂的话语、画图的方式给我讲《上下五千年》,为了增添我读书的兴趣,且让我更容易理解,常常还表演成节目,总能令我捧腹大笑。对我印象最深的有:《鸿门宴》、《荆轲刺秦王》、《二桃杀三士》也许是妈妈的努力,让我对读书更加如痴如迷。

现如今,我读了很多书。科普类,让我认识了许多百科知识;历史类,让我知道了好多历史故事;传记类,让我懂得了成功与努力分不开;童话、寓言类,让我明白了小故事大道理;外国文学让我了解了外国人的生活习惯和语言风趣。毛主席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在茫茫书海中,我不仅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还享受了读书的乐趣,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和假、恶、丑。我爱读书,这将是我一生中最大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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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屹立在时间这个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这座灯塔点亮了我多姿多彩的童年。它是智慧的钥匙,它开启了我智慧的大门。

还记得一年级上册学期结束时,我获得了学习之星的称号,学校奖励了我一本书《书本里的蚂蚁》。当我从老师手上领过这两本书时,我的心情分外激动这是我靠自己的努力获得的人生当中的第一本书!也就是这本书开起了我的读书生涯。从未拥有这本书的时候,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此迷于茫茫书海之中。

暑假里,因为用眼过度,医生要我多休息少用眼。爸爸妈妈把我的手机、电脑甚至还有我新买的书通通没收了。我就偷偷地把以前一些看过的书找出来,重新读一遍,每当看这些书的时候,我就好像与一位亲密的朋友重逢。每当看到这些书的时候,我的心情就会像书中的故事情节一样,波澜起伏。就拿我最爱的《假小子戴安》来说吧:当看到扑通一声,正聚精会神数豆芽儿肋巴骨的肥猫,还没来得及叫,就被‘美人鱼’拖下了水.肥猫扑腾起几朵雪白的浪花之后,便四平八稳地浮在水面上,像一个吹足了气的肉皮球。戴安本来是想把肥猫拉下来,呛他几口水的,无奈肥猫身上的脂肪太厚,浮力太强,怎么摁,都把他摁不到水里去。肥猫索性就把双手抄在胸前,舒舒服服地漂在水面上,任戴安随便摆布。在陆地上,他肥猫不是戴安的对手。在水里就不一样了,有这一身脂肪,谁怕谁?时我会捧腹大笑,当看到戴安把酒倒进一个高脚杯里,她喜欢葡萄酒的颜色,还喜欢酒倒进杯里的声音。她还不会喝酒,却要一杯一杯地喝,看看喝到第几杯时才会醉。第一杯喝下去时,戴安的眼泪便如涌泉。她一杯接着一杯,越喝越猛,泪水顺着眼角往下流,酒顺着下巴往下流,流在衣服上,流进头发里,已经分不清哪是酒哪是泪时我的心中又会泛起阵阵涟漪。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纯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我喜爱书,我原与我钟情成长的书一同成长。

书香伴我行


书,是打开人类智慧的一扇大门;书,是开发知识起源的一个起点;书,是人类追求理想的一个开始;书,是创造人类美好世界未来的力量。人们拥有书,等于拥有了财富。这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去认真地从书中去寻找知识,智慧和力量。你就会得到无限的乐趣和财富。想拥有知识就要努力读书,脚踏实地地去读书。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奸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一本本的书从我手中过去,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展现在我的眼前,一条又一条的道理映入我的脑海,一种又一种的憧憬从我的心头涌出,这都是书带给我的渊源,这都是书带给我的奇迹。我离不开书,书伴随着我成长,书看着我成长,书引导着我成长。我相信,在我的一生中,书将永远伴随着我。

精选:书香伴我成长(汇编)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敢于用一生的时间和财富去拥抱书的人,才是真正拥有高尚品质的人。

我从一二年级时,就迷恋上了读书,一天中,除了上学和写作业的时间,其它时间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着从书中给我带来的喜悦与感动。

记得一个周末,妈妈要领我一起去饭店吃饭,可我怎么也不想去,因为《城南旧事》我还有一点就看完,只想在家读书,所以找各种理由推托,让妈妈打消这种念头。但是妈妈还是硬要拉着我去。突然我灵机一动说:哎哟,我肚子疼,我要上厕所。妈妈听后紧张了起来,关心地说:快去,快去。趁着妈妈说话的时候,我迅速把书藏在怀里,飞奔到厕所,美滋滋的坐在了马桶上,开始读书。我像一匹饿狠,贪婪的读着,不知过了多久,我把书看完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想起来出去的时候,突然大腿酸痛了起来,我后知后觉,一定是坐在马桶上坐久了,现在连站都站不起来了,我一瘸一拐的走出卫生间正好撞上妈妈,我十分紧张。妈妈好像识破了我的计谋,对我说:你要读书,给我说一声,以后不要这样了。我惭愧的回答到:我再也不会这样了。

随着时间的增长,我的知识也逐渐增多,慢慢积累出了一些读书方法,比如多读经典的书,反复阅读,达到煮书的境界,经常做读书笔记,把从书中学到的知识深刻铭记在心中。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的世界是浩瀚的海洋,书籍在我的人生历程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书使我的心智开始成熟了起来,使我受益终生,从一个个方块字中感受到了它们的奇妙和酸甜苦辣,书也不再只是增长知识的捷径,而是伴我成长的朋友。

书香伴我一路前行


我和书的故事500字篇一_书香伴我一路前行

我爱读书,喜欢读书,读书使我变得聪明,自信。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愿意翻看一些带图画的杂志与书籍,总愿意问爸爸妈妈:为什么,或者这是什么意思?妈妈就告诉我:好好认字,就可以读很多的书,明白很多的道理,也能使你变得聪明睿智。

转眼间,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认识了好多字,也读了好多的书。我看的书很杂,有侦探小说《侦探柯南》、《大侦探福尔摩斯》,还有《法布尔昆虫记》、《读者》等。

妈妈看我愿意读书,成绩也还不错,就经常坐班车领我去很远的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那里是书籍的海洋,儿童类的、成人类的,有文学艺术的,也有历史地理的,总之,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妈妈有选择地让我多看一些如《阿凡提的故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马小跳》等。我很喜欢看抗日战争题材的小说,象《弹如流星》,讲述了一个乡村少年高志峰,由一个弹弓少年成长为日本鬼子闻风丧胆的神枪手的故事,读起来让人热血沸腾,也使我深刻了解了日本侵略者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它时刻都在提醒、告诫我们年轻一代要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古人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开阔了视野,积累了好词好句,还潜移默化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好像是润物无声,水到渠成。

多读书,读好书,这是不可言喻的精神旅行,让人无比充实与快乐。

愿书香伴我一路前行!

我和书的故事500字篇二_书香伴我一路前行

书是我一生的朋友。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

在我咿呀学语时,每次爸爸妈妈给我读有趣的童话故事时,虽然我听不懂,但我也会安静的倾听,有时还会发出欢乐的笑声;在我上幼儿园时,我喜欢看图画书。这样的书图文并茂,哪怕我有看不懂字的时候,我也可以通过看图画来理解这个故事的意思,我会讲一些简单的故事了;在小学低年级,我喜欢自己读童话书。因为它们中的故事都非常的吸引人,而且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到了高年级时,我喜欢读科学探究的书。就拿《可怕的科学地震来了》来说吧。我看了这本书,懂得了地震怎样分级,地震的每一个级别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并且学会了在地震中如何逃生;上了初中,我开始读我以前从来都不喜欢看的书。就像《上下五千年》,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的祖先在几千年前就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深厚的文化底蕴使我们中华民族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看书、读书,整天与书为伴。所以大家都叫我为小书虫。现在我升到了初中,作业多了,看书的时间少了。尽管初中的学习生活很紧张,但我仍旧抓住每一点时间来读书。

从小到大,书一直不离我左右。她是我无声的朋友,不仅给予我知识,给予我智慧,还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最新:书香伴我行


最近魅力语文推出了《我的书香校园》的评选活动。我们积极都为我们兰师附小学校投票,我和书的故事就开始了。

在我咿咿呀呀学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已经给我买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许多带有彩色插图的有趣生动的一本本书籍,每当看到这些彩色图片是,我总是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来,每一个漆黑的夜晚,我总是在妈妈念的故事里缓缓入睡,慢慢地,我长大了,可以独立阅读一些书了,虽然有些字我仍不认识,但我可以根据汉字上的拼音来读书,我觉得,书就像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在我小学的时候,我还是忘不了读书,每上一节课就会有短暂的休息时间,有人上厕所,有人玩耍,但我总是会静静地坐着,拿出一本书用心看,连一个插图也要看半天,不知看了多久,旁边的同学提醒我:上课了,这时我才猛得回过神来,原来上课时间到了。

现在我四年级了,虽然学习任务繁重了,但我依然陶醉在图书世界了,不论在学习或者生活当中,只要有时间我一定会拿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当我读到好词佳句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反复品读,体会好在哪儿,慢慢地,我的词汇量多了,写作文也不吃力了,这都是与我平时的读书有很多关系。

我和书从小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书教会了我很多,书香将永远伴我行。

少年的梦想


从前,在一片沙漠中,有一位小男孩,他叫做小卡拉。小卡拉的父母是他们那一带的英雄,他的父母曾带领着大伙,寻找绿洲、寻找水源、寻找食物,不管是三、四岁的小娃娃,还是年岁近百的老者,都十分敬佩他们夫妻俩,常常端着食物登门道谢,但几乎都被小卡拉的父母一一谢绝了。直到有一天,他的父母不知什么原因,竟然要去外面外面的世界探索。

父亲蹲了下来抚摸着小卡拉的头:儿子,爸爸和妈妈要去探索外面的世界,等到我和你妈妈回来,一定带你去外面的世界长长见识,好吗?懂事的小卡拉轻轻的点了点头。小卡拉的父亲又站了起来,严肃地对小卡拉的叔叔拉里说道:好弟弟,看在哥哥平日对你不薄,你就帮哥哥照顾照顾小卡拉吧!麻烦你了。拉里也是认真地点了点头。小卡拉的父亲又一一对全村的人告别了之后,便拉着妻子的手离开了。看着自己的父母渐行渐远的小卡拉,虽然已经知道父母要离开自己,但年仅六岁的他一人放声大哭起来。但谁知,一年后这一切都变了。

小卡拉的叔叔和阿姨开始对小卡拉又打又骂,但小卡拉哪里会想到这样的生活,哪里会想到自己的叔叔竟会恩将仇报年幼的他甚至还在以为叔叔和阿姨是因为自己的宝贝妈妈的离开而感到悲伤,所以精神有些失常。附近的家长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开始一点一点地不让自己家的孩子靠近小卡拉,原来是拉里在人群中传着这样一条谣言:只要是接近小卡拉的人都会得上一种不治之症,凡是得病的人都会在十岁生日那天死掉。孤单的小卡拉,只有两个朋友,是叔叔家的两匹骆驼,自从小卡拉的父母离开那天,小卡拉便结上了这两个好朋友。白天,小卡拉拿着新鲜的食料喂着两匹骆驼,偶尔还会带着它们在附近的沙漠城镇中穿行,两匹骆驼也对小卡拉十分友好,因为沙漠中早晚温差很大,所以一到晚上,它们就让小卡拉睡在自己温暖的窝中。

直到有一天,拉里打骂过小卡拉后一下子就把他从门中摔了出去,对着小卡拉大吼道:你这个小【狗崽子】,老子告诉你,你的爹娘都死光光了,你也别留在这占的人口了,快点给我滚蛋!但疼痛早已让小卡拉失去了知觉,在黑暗中,小卡拉却依然听见一些人冷嘲热讽的声音

影影绰绰,小卡拉感受到了一些震荡,他缓缓的睁开双眼,天啊!自己竟然在一匹骆驼的背上,没错,正是自己养了两年的骆驼。呼呼两只骆驼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小卡拉又一下惊讶的叫了出来,眼前居然是沙漠与一片泥土的交接处,小卡拉从骆驼背上爬了下来,两匹骆驼嘶叫了几声,又向沙漠走了回去。不知为什么小卡拉从骆驼的背影上居然想起了父母离开时的场景,那时自己是多么舍不得自己的父母啊!小卡拉就一直想着、走着、想着、走着不知走了多久,小卡拉突然感到脚下软软的,他便不自觉地抬起了头看了看,这里是?这里是!这里不就是自己一直向往的自由之地草原!

如今,小卡拉已经在牧人的帮助下生活了下来,也交了许多好朋友,但他永远忘记不了他人生的第二场梦想:让那两匹骆驼也来到着美丽的草原。

文章来源:http://m.386h.com/xiaoxuezuowen/46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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